书城小说纳齐斯与戈德蒙(黑塞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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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纳齐斯和戈德蒙之间的友谊真是奇特,没几个人喜欢这种友谊,甚至连他俩自己有时也未必中意。

首先觉得这很费力的,是思想家纳齐斯。在他看来,一切都是精神,包括爱也是;在魅力面前,他不可能不假思索就沉湎其中。在两人的友谊中,他是起主导作用的精神。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唯独他才有意识地洞察了这一友谊的命运、尺度和意义。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他在爱中是如此孤独;他知道,只有去引领戈德蒙也获得这种认识,这位朋友才会真正属于他。戈德蒙真挚、炽热、轻松、随意地陶醉在新生活中,纳齐斯则知情、负责地接受了高尚的命运。

而对戈德蒙来说,两人的友谊主要意味着一种拯救和康复。少年对爱的需求,刚被美女的眼神和亲吻有力地唤醒,又绝望地吓退了回去,因为他在内心深处感到,迄今为止一切人生的梦想,一切他信仰的东西,一切他认为是自己命中注定、义不容辞的事情,全都被那窗畔的一吻、被那双黑亮眸子的一瞥连根破坏了。谨遵父命来修道院生活,决意接受自己的定数,燃起最初的青春热情,追求一种虔诚、苦修、英雄般的理想——这样的他,在首次萍水相逢,首次听到生命对感官的呼唤,首次面对女性的致意时,都觉得有敌人和妖魔存在,都觉得女人对自己是危险。现在,命运向他伸出了援救之手,现在,这一友谊向着身处绝境的他迎面而来,给他的欲望提供了一片姹紫嫣红的花园,给他的敬畏提供了一座全新的圣坛。在这里,他可以去爱,可以委身于人而又不犯罪作孽,可以将自己的心献给一个受敬佩、大几岁也更聪明的朋友,可以将危险的欲火转化为高贵的祭火,使之充溢着精神生活。

可是在两人结交后的第一个春天,他就遭遇了奇怪的障碍,遭遇了始料未及的那种谜一般的冷淡,遭遇了使人望而生畏的要求。他很不愿意把朋友设想为自己的对立面和另一极。在他看来,只需要爱和真诚的奉献就够了,就能合二为一,消除差异,调和彼此的矛盾。然而,这个纳齐斯却是多么严厉和自信,多么明确和强硬!看来,善意地自我奉献,充满感激地携手漫步在友谊的大地上,这些是他不知道、也不希望的。看来,漫无目标地行路,梦幻般地徜徉,这些是他不懂得、也不能容忍的。当然啦,戈德蒙似乎生病了的那会儿,他表现得关怀备至;在课程和学问方面事无大小,他都毫不含糊地向戈德蒙提供帮助和咨询,解释书上难懂之处,打开进入语法世界、逻辑世界和神学世界的大门;但是,他似乎对戈德蒙从来就没有真正地满意和认同过,甚至还经常嘲笑,不把自己的这位朋友太当回事儿。戈德蒙虽然觉得,这不只是好为人师,不只是年长者和博学者的装腔作势,在这背后还隐藏着其他东西,更深刻、更重要的东西;但这更深刻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他却无从得知。于是,与纳齐斯的友谊经常使他陷入悲伤和无助的境地。

事实上,纳齐斯对这位朋友的长处非常了解,他又不瞎,当然能看到对方朝气蓬勃的美貌、自然天成的活力和花香四溢的丰盈。他绝不是一个好为人师的教书先生,只知道往年轻人火热的心灵里填塞希腊文,用逻辑学来回答纯洁的爱。其实,他太爱这个金发少年了,但这对他不无危险,因为爱对他来说不是一种自然状态,而是一种奇迹。他不能允许自己陷入爱河,不能允许自己惬意地望着那双美目,在那光华四射的金发边上盘桓。在这种爱之中,他不能流连于感性欲望,哪怕是一瞬间也不行。戈德蒙只是这样觉得罢了,觉得自己注定要成为修士和禁欲者,觉得自己注定要一辈子追求神圣,而他纳齐斯,才是真正注定要如此生活的人。对他来说,爱只有在其唯一至高的形式中才是被允许的。但他并不相信戈德蒙注定要禁欲苦修。他看人最准,此刻在爱中,他看人就愈加清楚了。他看到了戈德蒙的天性,尽管截然对立,他对它还是有最深切的理解,因为它是他自己天性的另一半,丢失了的另一半。他发觉这天性被一层硬壳包裹着,被幻觉、父命和失误的教育包裹着。对戈德蒙年青生命中并不复杂的全部秘密,他早有预感。他清楚自己的使命在于,向这一秘密的承载者揭示这一秘密,将他从硬壳里解放出来,还他以真正的天性。这样做殊非易事,但最让人为难的是:他可能因此而失去这位朋友。

他缓慢而不懈地向着既定目标推进。过了好几个月才真正破局,两人之间开始有了一次深谈。友谊归友谊,两人终究难以合一,他们之间那条巨大的弓弧还是绷得紧紧的。一个目光极敏锐,一个两眼一抹黑,两人就这样相伴前行。盲目者对自己的盲目一无所知,而这仅仅给他自己带来了一种轻松。

纳齐斯是这样打开缺口的:他打算一探究竟,那天是怎样的经历将心力交瘁的戈德蒙推到了他的身边?弄清楚这一点,并不像他预计的那么困难。戈德蒙早就想要忏悔了,想要如实说出那天夜里的经历,但除了院长他没有信得过的人,而院长又不是他的忏悔神父。现在,纳齐斯抓住良机,说起了两人结交之初的情形,戈德蒙的秘密被轻轻地触动了,回答倒也直截了当:“真遗憾,你还没有被授予圣职,还不能听取忏悔。我多想通过忏悔,从那件事中解脱出来,也甘愿为此受罚,可我却没法和我的忏悔神父说。”

纳齐斯谨慎而巧妙地继续挖掘,那秘密已然有迹可循了。“你还记得那个早上吧,”他试探着说,“那个你似乎病了的早上。你不会忘记,因为我们就是从那会儿起成了朋友。我经常会不由自主想起呢。也许你没注意到,我当时真是无助。”

“你无助!?”戈德蒙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大叫起来,“无助的是我!我才是那个站着直抽泣,话也说不出,到末了像个孩子似的哭天抹泪的人!呸,我今天还在为那一刻感到羞愧,我曾以为自己从此再没脸站在你面前了,你看见了我当时那可怜巴巴的样子!”

纳齐斯继续试探。

“我能理解,”他说,“这让你觉得很不舒服。你这样一个坚定勇敢的小伙子,竟然在生人面前哭鼻子了,何况生人还是个老师,这样子确实和你不般配。好吧,当时我以为你是病了。假若是发高烧浑身颤抖,那么即使亚里士多德也会举止失常。可是后来却发现你根本没病!根本没发高烧!而这就是你感到羞愧的原因!没有谁会为自己被高烧征服了而羞愧,难道不是吗?你羞愧,因为你被别的什么征服了,因为别的什么征服了你。发生了什么特别的事儿吗?”

戈德蒙迟疑片刻,然后慢慢道来:“对,发生了一件特别的事儿。请允许我假设你是我的忏悔神父吧,这话早晚总得说出来才行。”

他耷拉着脑袋,把那天夜里的事儿向朋友和盘托出了。

纳齐斯听罢,微笑着说:“是啊,所谓‘去村里’,确实在严禁之列。不过,许多禁止的事情做了之后,你可以一笑了之,也可以去忏悔,这样也就结了,和你再没什么关系了。为什么你就不能和绝大多数学生一样,也这么调皮捣蛋一回?这事真有那么严重吗?”

戈德蒙忍不住恼了:“你说起话来,真会端着老师的架势!你很清楚是怎么回事!当然,我也不认为这是多大的罪孽,不过就是钻空子犯了点儿院规,和同学们一起淘气了,虽说这算不上是修道院生活的预习。”

“住口!”纳齐斯严厉地喝道,“你难道不知道,朋友,对多少虔诚的神父来说,这种预习恰恰是必要的?你难道不知道,通往圣徒生活的捷径之一可能就是浪荡子的生活?”

“啊,别说了,”戈德蒙不以为然,“我告诉你,使得我良心不堪重负的,并不是这点儿不听话的行为,而是别的,是那个姑娘。这种感觉,我简直没法描述给你听。这种感觉就是:假如我抵挡不住诱惑,假如我伸手去碰了那姑娘,那么我就再也回不来了,罪孽就会像地狱的深渊一样将我永远吞没了,所有美梦,所有美德,所有对主的爱和对善的爱,也就全完了。”

纳齐斯点着头,若有所思。

“对主的爱和对善的爱,”他慢条斯理、字斟句酌地说,“这两者并不总是一码事。唉,要是真这样简单就好了!我们知道,善写在信条戒律里,但天主却不是只写在信条戒律里,你看,信条戒律只是天主微乎其微的一部分。你可以恪守信条戒律,却依然远离天主。”

“你真的不懂我吗?”戈德蒙抱怨道。

“我当然懂你。你觉得女人和情欲集中体现了你说的‘尘世’和‘罪孽’。而其他种种罪孽,在你看来,要么是你无力去犯的,要么是犯了也不会压垮你的,因为可以忏悔和弥补。只有这一个罪孽不行。”

“没错,我就是这样感觉的。”

“你瞧,我是懂你的吧。你其实也没什么了不得的大错,夏娃和蛇的故事真还不是多余的寓言。不过你总归还是错了,亲爱的。假如你是丹尼尔院长,或者是你受洗起名时的庇护神圣克里索斯托[1],假如你是主教,是司铎,哪怕是一个不起眼的普通修士,那么也不妨说你是对的。可你不是这些人,你只是一个学生。即使你希望永远留在修道院,令尊也希望你这样,但是你毕竟还没有对天主宣誓发愿,还没有被授予圣职啊。倘若你今天或者明天被美女勾引,经不住诱惑,那么你也没有食言,没有违背对天主的誓言。”

“没有违背成文的誓言,”戈德蒙激动地吼了起来,“但却违背了不成文的誓言,我心中最神圣的誓言。你看不出来吗,对许多人或许适用的,对我却不适用?你自己不也还没有被授予圣职,还没有对天主宣誓发愿,但你也绝对不会允许自己近女色吧!难道是我弄错了?难道你不是这样?完全不是我认为是你的那个人?那个你还没有用语言在尊者面前发的誓,难道不是早已在心中发过,并觉得由此永远义务在身了吗?难道你不是我这样的人吗?”

“不,戈德蒙,我不是你这样的人,不是你认为的那样。你说得对,也许我也恪守未说出的誓言。不过,我绝不是你这样的人。我今天要对你说句话,你以后会想起这句话的。我要对你说的是:我们的友谊没有任何别的目的和意义,只是要让你看到:你我是完全不同的人!”

戈德蒙惊讶地伫立着。纳齐斯讲这话时的目光和语调,真的是势不可挡。他陷入了沉默。为什么纳齐斯要讲这话呢?为什么纳齐斯未说出的誓言就该比他的来得神圣?是纳齐斯压根儿不把他当回事儿,把他当成小屁孩?伴随这一独特友谊的迷惘和悲哀又再度袭来。

戈德蒙的秘密属于什么性质,对此纳齐斯不再怀疑了。隐藏在这背后的,是夏娃,是始母。但是,在这样一个美丽、健康、精力旺盛的少年身上,初开的情窦怎么会遭遇如此无情的敌意?其中必有妖魔作祟,必有某个隐秘的敌人成功地使这个美少年陷入了自身的分裂,和他的原始欲望分道扬镳了。好吧,得找出这个妖魔来,把它招来,使它显形,只有这样才能战而胜之。

同学们渐渐地开始躲避戈德蒙,疏远他。或者更确切地说,他们觉得是戈德蒙疏远了他们,或多或少背叛了他们。谁也不乐意看到他和纳齐斯的友谊。阴险的人,尤其是那些也曾对两少年中的一个迷恋不已的人,说这种友谊有悖于自然,弄得它声名狼藉。其他的人明知不该怀疑这是恶习,但也免不了大摇其头。谁也不愿看到他俩在一起,觉得他俩结合就成了高傲的贵族,会排斥不如自己优秀的人,一点不讲同窗情谊,也不符合修道院和基督教的精神。

流言蜚语,抱怨诽谤,这些也刮进了丹尼尔院长的耳朵里。他在修道院里生活了四十多个春秋,这种少年之间的友谊也见得多了,这是修道院生活的一部分,是一种不错的添加剂,有时带来快乐,有时招致危险。他置身度外,他睁大眼睛,但并不干涉。这两人的友谊如此强烈,如此排他,实在罕见,确实不无危险,但他没有片刻怀疑过这一友谊的纯洁性,于是也就听之任之。假如纳齐斯不是所处位置特殊,介于师生之间,院长就会毫不犹豫地发出几道让他们分手的指令。不与同学打成一片,只和比他大几岁的老师关系密切,戈德蒙这样亲疏分明对自己没好处。但是,纳齐斯不同凡响,才华出众,所有老师都认为他在精神上与自己并驾齐驱,甚至还高出一头——对这样的人,能去干扰他得天独厚的发展,取消他执鞭任教的资格吗?假如纳齐斯没能证明自己教学出色,假如他和戈德蒙的友谊导致他对学生厚此薄彼,宽严不一,那院长早就不准他再上讲台了。可是,没有任何对他不利的证据,只有传言,只有别人对他充满嫉妒的猜疑。何况,院长也了解纳齐斯的一种特殊才能,就是他那极深刻的、或许带点儿自负的知人之明。对这种才能,院长的评价不会过高,反而可能更欣赏纳齐斯别的才能;但是他不怀疑,纳齐斯一定在戈德蒙身上发现了特殊之处,远远比他和其他人更懂得这名学生。在他这个当院长的眼里,戈德蒙身上除了那动人的优雅之外,就只有一种带点儿少年老成的勤奋,戈德蒙现在虽然还只是学生和过客,但凭着这种勤奋,就觉得自己已被修道院接纳,已被视同修士兄弟了。纳齐斯还会促进、更多地助长这种感人的、但还不太成熟的勤奋,对此院长觉得不必多虑;对戈德蒙而言需担心的是,他的朋友会传染给他一种精神上的自负和博学者的狂傲。不过在他看来,传染的危险恰恰对这个学生并不大,不妨先随他们去,看看到底会怎样。对当头儿的来说,管理平庸之辈比起管理杰出人才,真不知要简单、省事、舒服多少;每当他想到这点,就不由得叹起气来,又面露微笑。不,他不愿意被众人的怀疑情绪传染上,他更愿意感恩:有这么两个卓尔不群的人托付给了他。

对自己的这位朋友,纳齐斯沉思良久。他的特殊才能,对人的种类和天命进行观察、体会和认识的特长,早就使他知道了戈德蒙是个怎样的人。这位少年身上的活力和亮点都再清楚不过地表明:他是一个强大的、无论感官还是心灵都富有天赋的人,也许是一个艺术家,至少也是一个拥有巨大的爱情力量的人,其天命、其幸福在于能被爱火点燃,能为爱者献身——他身上镌刻着所有这类人的符码。可现在,为什么这个情意绸缪、多愁善感的人,这个对花香、旭日、奔马、飞鸟、音乐都有深刻体验和爱心的人,非要去当苦行僧呢?纳齐斯苦思不得其解。他知道,戈德蒙决意如此,这种狂热是他父亲助长的。不过是否也是他父亲一手造成的呢?他父亲是用了什么法术,使儿子中了邪,对这样的命定和义务深信不疑?他父亲会是怎么样的人呢?尽管纳齐斯经常有意把话题往他父亲身上扯,戈德蒙谈得也不算少,但是纳齐斯仍然想象不出他父亲是怎样一个人,眼前怎么也浮现不出他父亲的形象。难道这不奇怪,不可疑吗?戈德蒙说起自己小时候抓到的一条鲑鱼,或者描绘一只蝴蝶,模仿一种鸟叫,谈到一位小伙伴、一条狗或者一个叫花子,这时纳齐斯的眼前都会有相应的形象浮现出来。可当戈德蒙说起他父亲,纳齐斯眼前就一无所有。不,假如这位父亲在戈德蒙的生活中真的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说一不二的厉害角色,那么他就应该能以别的方式来描述他父亲,来展现他父亲的形象!纳齐斯并不高估这位父亲,不喜欢他,有时甚至怀疑他是否真是戈德蒙的父亲。他是一尊空洞的偶像。可是他的威权从何而来?他怎么就能用梦幻填满了戈德蒙的灵魂,尽管这些梦幻和戈德蒙灵魂的核心格格不入?

戈德蒙也在苦苦思索。虽然来自朋友的挚爱十拿九稳,但他心里还是常有一种烦人的感觉,担心朋友不把他太当回事,有点像对小孩那样对待他。而且,朋友再三表示自己不是和他一路的人,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过,戈德蒙也不是整天价苦思冥想。他不能从早到晚这样动脑筋,还有别的事要干呢。他经常会去和他关系不错的门房大哥那儿晃悠,苦苦恳求,或者耍上点儿小花招,弄到骑着马驹小白斑溜达一两个钟点的机会。他在修道院周围的几户人家,尤其在磨坊主那里也很受欢迎,经常和磨坊雇工一起埋伏蹲守抓水獭,烤甜饼用的是高级僧侣专用的精面粉——戈德蒙都不用睁眼,凭嗅觉就能从各种各样的面粉中辨别出来。尽管他和纳齐斯在一起的时间最多,但总还有几个小时去干一些向来习惯和爱好的事儿。在大多数情况下,敬神是他的爱好,他喜欢参与学生唱诗班的活动,喜欢在最中意的圣坛前诵《玫瑰经》,听美妙庄严的拉丁文弥撒,看圣器饰品在香烟缭绕中金光闪烁,看立柱上那些安宁肃穆的圣徒雕像,有动物相伴的福音传道者,头戴帽子、肩挎朝圣袋的雅各[2]。

他觉得自己被这些形象深深吸引了,喜欢想象这些石刻木雕和自己的神秘关系,比如是自己不朽和全知的教父,是自己生活的庇护者和指路人。门窗边的柱身柱头,圣坛上的装饰花纹,那些轮廓美丽的栏杆和圆环,还有那些繁花茂叶凸显于石柱之上,交叉叠合,如此具有表现力和穿透力,面对这些,他也感受到一种爱,一种神秘而亲切的关系。一种宝贵的内在奥秘赫然出现在眼前了:除了鸟兽花草的大自然之外,还有第二种大自然,肃静的人工大自然,这些石刻木雕的人物、鸟兽、花草构成的大自然。闲暇时间他经常花在这儿,用来描摹这些人像、兽首、叶丛,有时也会去画真的花朵、马匹和人脸。

他还喜欢教堂歌曲,尤其是《圣母颂》。他喜欢这些歌曲坚定不移的严谨结构,喜欢其中不断重复的祈求和赞美。他祷告着追求其中崇高的意义,但也能忘却意义,只欣赏其中歌词的庄严的韵律,以那些悠长深沉的曲调、饱满的元音、虔诚的叠句充实自己。在内心最深处,他不喜欢学问,不喜欢语法和逻辑,尽管这些也不乏其美;他喜欢的是弥撒仪式的图像世界和声响世界。

他再三尝试,偶尔也能打破与同学之间的隔阂。总是被拒斥和冷淡包围着,长此以往他也觉得可恼和无聊;所以,他见邻座的同学怏怏不乐,就去逗他发笑,见邻床的同学沉默寡言,就去搭话聊天,花上个把小时的工夫,竭力巴结和讨好,暂时赢得了几个人的注目、笑颜和欢心。有两次,通过这样的亲近,他甚至又得到了结伴“去村里”的邀请。但这与他的初衷大相径庭,他大吃一惊,缩了回来。不,他不能再去村里,他已经成功地忘记了那个拖着长辫子的姑娘,永远不会再去想她了,或者说,几乎永远不会了。

注释:

[1] 克里索斯托:Goldmund(戈德蒙)的希腊文写法,直译即为“金口”。Johannes Chrysostomus(约345—407),君士坦丁堡牧首,有非凡的讲道才能,人称“金口约翰”,被视为布道者的庇护神。

[2] 雅各:天主教译名“雅各伯”,耶稣十二门徒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