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非洲的青山(海明威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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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记忆中的追猎(1)

事情要追溯到我在内罗毕生了一场病回来,我们跟垂眼皮一起打猎,在森林里徒步游猎捕捉犀牛之后。垂眼皮是个真正的蛮子,眼皮长得几乎盖住了眼睛,他长得英俊,风度不凡,是个出色的猎手和漂亮的追猎手。我想他大概三十五岁左右,身上只围一块布,在一只肩膀上打个结,头戴一顶别的猎人给他的非斯帽[1]。他总是带着一根长矛。姆科拉身穿一件旧的美军卡其紧身短上衣,扣子一粒不少,本来这件衣服是带来给垂眼皮的,他刚好到别处去了,所以没有拿到。老爹两次把它拿出来准备送给垂眼皮,最后姆科拉说,“把它给我吧。”

老爹把衣服给了他,姆科拉就一直穿在身上。在得到我的射鸟外套前,我看见这老人唯一的装束就是这件紧身短上衣、一条短裤、一顶玩冰上溜石游戏的人戴的有细绒毛的羊毛便帽以及换洗紧身短上衣时穿的军用针织衫。鞋子则是用旧汽车轮胎做的凉鞋。他有一双细长,健美的腿,加上像大个子鲁思[2]一样匀称的脚踝,我至今还记得第一次看见他脱去紧身短上衣,注意到他的上身多么苍老时,我有多么吃惊。那种老态就像你从杰弗里斯[3]和夏基[4]在三十年后拍的照片上看见的一样,那种难看的老年人的二头肌和松弛的胸肌。

“姆科拉多大岁数?”我问老爹。

“肯定五十出头了,”老爹说。“他在土著保留区里有些成年的孩子。”

“他的孩子们怎么样?”

“没出息,百无一用。他管不了他们。我们曾让其中一个来试做脚夫。但是他不行。”

姆科拉并不嫉妒垂眼皮。他完全知道垂眼皮是个比他棒的人。垂眼皮不仅是个好猎手,还是个速度更快、动作更利落的追猎手,做起每件事情来都显示出是个了不起的具有独特风格的人。他像我们一样佩服垂眼皮,因为跟垂眼皮一起出猎,他明白自己穿的是垂眼皮的紧身上衣,并且在成为扛枪者之前曾当过脚夫,因此突然不再依老卖老,而是陪我们一起安心打猎了;他陪我一起打猎,而垂眼皮负责指挥全局。

那是一次精彩的射猎。进入射猎区的那天下午,我们从营地出发,顺着一条被犀牛踩得凹进地面的小径走了约摸四英里地,这有坡度的小径平坦光滑得就像是有位工程师设计的一样,它穿过一座座长满草的山丘,山丘上还有些像是被遗弃的果园中的树木。小径凹进地面一英尺,被踩得很平,我们走到它向下倾斜、穿过山坳间一道干涸的灌溉渠似的沟的地方,离开了小径,汗淋淋地爬上右边一座陡峭的小山,背对山顶坐下,用望远镜观察那块地区。那是一片苍翠宜人的地区,茂密的森林覆盖着一座大山坡,森林下方是些小丘,从山上茂密的树林里往下流淌的几条水道将整个地区劈开。森林像手指般朝下延伸到有些斜坡的顶上,我们正是在那个地方,在那森林的边缘,眼巴巴地盼着犀牛出现。如果你把目光从森林和大山坡那里移开,你就能顺着那些水道和陡坡往下看到平地,那里的草是棕黄色的,被日头晒枯,而再往旁边,越过一条狭长地带,就是那褐色的东非大裂谷[5]和波光粼粼的马尼亚拉湖[6]。

我们都躺在小山坡上,密切注视着那片地区,等待着犀牛。垂眼皮在山顶的另一边,正跪坐在那里观察着,姆科拉就在我们下面。东边吹来丝丝凉风,山坡上茅草随风摇摆。天空中飘浮着许多大块的白云,大山坡上的森林里高大的树木密密匝匝,枝叶相连,看起来人都可以在树梢上行走了。这座大山后面有一道沟壑,接着又是一座大山,那座大山因为遥远,上面的森林呈暗蓝色。

直到五点钟我们都没看见任何东西。接着,我没用望远镜就看见有一座山谷的谷肩上有样东西在朝一片带状树林那里移动。用望远镜一看,原来是头犀牛,虽然是在远处,却显得清清楚楚,具体而微,在阳光下呈红色,正以水蝽般快速的动作在小山上爬行。接着,从森林里又出来三头,在阴影里呈深色,其中两头在打架,从望远镜里看来很小,头与头相抵,在一个灌木丛前打架,我们注视着它们,这时光线不够了。天色太暗,我们无法下山,越过山谷,爬上狭窄的大山坡,及时赶到它们面前开枪。于是我们回营地去,在黑暗中下山,穿着鞋子侧身往下挪动,接着感觉到脚下的小径平坦了,便顺着那条在深色山丘间蜿蜒的凹进地面的小径走,直到看见树丛里的火光。

那天晚上,我们因为看见了三头犀牛而兴奋不已,第二天一早动身前,我们正在吃早饭,垂眼皮进来报告说他发现离营地不到二英里的森林边有一群水牛在吃草。我们赶到那里去,在这大清早,带着怦然心动的兴奋感,嘴里还在品味着咖啡和熏鲱鱼,而垂眼皮留在那里监视它们的土人向我们指出它们越过了一条深冲沟、进入森林中一块空地的所在。他说,在一群十来头水牛中有两头大公牛。我们跟着它们进去,在猎物踩出的小径上悄悄而行,把藤蔓撩到一边,看见了脚印和许多新鲜的粪便,但是虽然我们进入了树木太密而无法射击的森林,并且究了个大圈子,我们还是没有见到它们的影子或听到它们的声音。我们曾听见过一次食虱鸟的叫声,并看见它们飞过,但仅此而已。树林里有不少犀牛的足迹和含有未消化的草的粪堆,但是除了绿色的斑尾林鸽和一些猴子外,我们什么也没看见,等到走出森林,露水使我们湿到了腰部,太阳已经很高。天气挺热,这时还没刮起大风,我们知道不管什么犀牛和野牛出来过,都会已经回到森林深处避暑去了。

其他人跟老爹和姆科拉回营地去。营地里没有肉了,所以我想跟垂眼皮再去兜一圈,看看能不能打一只食用动物。我已从痢疾中康复,感到又强壮起来,在这坡度不大的地区散步是件快事,就光是散散步,顺便也能打打猎,不知道将会看见什么,能自由地打些什么来供我们食用。再说,我也喜欢垂眼皮,喜欢看他走路。他松弛地迈着大步,脚都不太抬起,我还喜欢观察他,感觉到我软底鞋下的草和步枪令人舒适的重量,我只是握着枪头,把枪管搁在肩上,阳光热得足以蒸发草上的露水并且令你大汗淋漓;微风乍起,走在这片土地上就像走在新英格兰被遗弃的果园里一样。我知道我的枪法又娴熟了,就想漂亮地打上一枪,让垂眼皮刮目相看。

从一块高地顶上我们看见大约一英里外一个小山坡上有两头呈黄色的羚羊,我就示意垂眼皮,我们去追它们。我们拔脚下山,在一个深谷里惊起一头公水羚和两头母水羚。水羚是我们可以射猎的动物,但我知道这种动物的肉一点也不好吃,而且我已打到过一头,它的头比现在这只要漂亮。我把瞄准器对准了飞逃的公水羚,想起它的肉一点也不好吃,而且已经有了那只水羚头,所以就没有开枪。

“不打水羚?”垂眼皮用斯瓦希里语问。“公水羚。一头不错的公水羚。”

我设法告诉他,我有了一头比这更好的,而且它的肉不好吃。

他咧嘴一笑。

“Piga kongoni m’uzuri.”[7]

“Piga”是个好字眼。下命令开枪或宣布射中,听起来完全应该像这个词的声音那样,“m’uzuri”是“好”、“不错”、“较好”的意思,很久以来它的发音在我听来太像一个州的名字了[8],因此有一度我在走路时常用斯瓦希里语来造句,把阿肯色州的州名和M’uzuri放进去,但是现在这似乎是正常和自然的词儿了,不必再用斜体字印刷,就像所有的那些变成合适、正常的词儿那样,而把耳朵撑长,刻上部落的疤痕,男人手持长矛也都没有什么奇怪或不成体统了。代表部落的疤痕和纹身的部位似乎是正常、漂亮的装饰,我为自己没有这些而感到遗憾。我自己的疤痕都是不正规的,有些是不规则的,呈蔓生状,有些干脆就是隆起的条痕。我前额上有一道疤痕现在还引起人们议论,他们问我是不是把头撞开过;但是垂眼皮颧骨两边有些漂亮的疤痕,胸口和腹部也有些对称而富有装饰性的疤痕。正当我想着我右脚掌上有一块不错的疤痕,像是圣诞卡上凸印的圣诞树,只会磨破我的袜子时,我们惊起了两头小苇羚。它们从树丛里逃窜,然后在六十码开外站住,那头瘦削、优美的公苇羚回头张望,我就朝它上部开了一枪,打中了肩部后面一点的地方。它跳了一下,很快就倒毙了。

“打中啦。”垂眼皮笑了。我们俩都听见了子弹着落的声音。

“死了,”我用斯瓦希里语对他说。

但是等我们赶到这侧躺着的公苇羚面前,只见它从外表上看来完全死了,心脏却还在有力地跳着。垂眼皮没有剥皮刀,我只有一把袖珍折刀可以用来处置它。我用手指摸到它前腿后面的心脏,感觉到它隔着一层皮在跳动,就把刀子戳进去,但是刀子太短,把心脏推到了一边。我摸得到它,手指上觉得热呼呼的,富有弹性,感觉到刀子把它推开了,但是我把手摸了一圈,就割断大动脉,热烘烘的血喷到了我的手指上。一旦放掉了血,我就用小刀开始开膛,依然想在垂眼皮面前卖弄一番,便干净利落地将它的内脏出清,掏出肝脏,割掉苦胆,将肝脏放在一个长着草的小土包上,将肾脏放在它的旁边。

垂眼皮要我把刀给他。现在他要给我露一手了。他熟练地划开苇羚的肚子,将它里外翻了个身,把里面的草倒在地上,抖了抖,然后将肝和肾放进去,用刀子从公苇羚躺在其下面的树上割下一根树枝,用它的软树皮将羊肚子缝起来,做成一个袋子,里面装着其他那些美味。接着他砍下一根树干,将它穿进羊肚口袋,挂在树干的一端,挑在肩上,就像我们小时候见过的蓝鸦牌鸡眼膏广告上流浪汉将他们的一家一当裹在头巾里用棍端挑在肩上那样。这是个好办法,我捉摸着日后回到怀俄明州怎样向约翰·施泰布炫耀一下,他就会露出他那聋人的微笑(当你听见公鹿叫春时,不得不用小卵石砸它,它才会停下脚步),而且我知道约翰会说什么。他会用带德国口音的英语说,“天哪,欧内斯特,你真聪明。”

垂眼皮将棍子递给我,然后脱下他身上唯一的衣服,拧成一根吊带,将那头公苇羚背在肩上。我想帮帮他,便做手势建议我们砍一根粗树干,把公苇羚挂上,我们两个人一起抬,但他要一个人背。于是我们就往营地走去,我用棍端把羊肚口袋挑在肩上,步枪挂在肩上,垂眼皮呢,背着公苇羚悠悠地摇晃着在前面走,弄得大汗淋漓。我想要他把它吊在一棵树上,把它留在那里,直到我们能够派两名脚夫来,为此我们将它搁在一个树杈上。但是当垂眼皮看出我是打算把它留在那里而不只是为了让它的血排干时,他将它拿下又背在肩上,我们就继续朝营地走去,等我们走进营地,围在炊火旁的土人小伙子都看着我肩上的羊肚口袋哈哈笑。

这是我喜欢的一种射猎。并不坐车,并不是在平原而是在高低不平的地区,而我打心底里觉得愉快。我曾经病得不轻,现在日益强健,这感觉令我高兴。我的体重不足,吃肉的胃口很大,可以爱吃多少就吃多少,不会感觉肚胀气鼓。每天晚上我们坐在火堆旁,不管喝什么我都要喝出一身汗来,而现在白天很热,我就躺在阴凉处看书,树林里清风徐来,我没有写作的义务和压力,知道一到四点钟又要外出打猎而感到愉快。我甚至连信也不用写一封。我唯一关心的人,除了孩子们外,正跟我在一起,而我可不想跟不在身边的任何人分享这种生活,我只想过好这种生活,十分愉快,非常疲累。我知道自己的枪法很好,感到舒坦,富有信心,而拥有这些感觉比听人说说要令人高兴得多。

结果为了在四点左右到达山上,我们三点一过就上路了。但是快到五点时我们才看见第一头短腿犀牛匆匆越过山脊,几乎就在头天晚上我们看见犀牛的同一地方。我们看见它进入森林边缘,就在离昨天我们看见那两头犀牛打架的地方不远,看它顺着一条会把我们引下山去的路,在山底越过那道植被蔓生的沟谷,爬上一道陡坡,爬到一棵开着黄花的荆棘树边,我们昨天看见的犀牛就是往那里去的。

我径直爬上看得见那棵荆棘树的山坡,风从山上吹过,我尽量放慢脚步,将一块手帕放进帽子的防汗带里,以防汗水沾在我的眼镜上。我随时准备着开枪,想尽量放慢速度,这样不致弄得心儿怦怦地跳?在射击大型动物时,只要在你与猎物之间没有东西阻挡,只要你会打枪,知道该往哪里打,那就没有理由射失,除非你因为奔跑或爬山而手抖心跳,或者因为汗水使你的眼镜模糊,你的眼镜被打碎或者没有布或纸头把它擦干净。眼镜是最容易出问题的,我常常带着四块手帕,每弄湿一块就把它从左边口袋换到右边口袋。

我们小心翼翼地爬到开黄花的树前,就像人们走到由狗指点出的一窝鹌鹑前一样,但是看不见那头犀牛。我们围着森林边缘走了一遍,到处是脚印和新鲜的犀牛足迹,但就是不见犀牛。太阳正在下山,眼看天色就要黑得无法开枪了,但我们还是在山坡四周的森林里转,希望能在林中空地里看见一头犀牛。等到天色几乎暗得无法开枪了,我看见垂眼皮停下脚步并蹲了下来。他把头低下,示意我们跟上去。我们猫腰跟上前去,看见有一头大犀牛和一头小犀牛站在一条小山谷对面齐胸高的灌木丛里,面对着我们。

“母犀牛和牛崽,”老爹轻声说。“不能朝它开枪。我来看看它的角。”他从姆科拉手里接过望远镜。

“它看得见我们吗?”P.O.M.问。

“看不见。”

“它们离这儿有多远?”

“该有五百码左右吧。”

“天哪,它看上去真大,”我低语道。

“它是头大母犀牛,”老爹说。“那公犀牛怎么样了呢?”他看见了猎物又高兴又激动。“天太黑,不到它面前我们没法开枪。”

两头犀牛转过身去开始吃草。它们好像从来都不慢慢走动。不是脚步匆匆,就是站立不动。

“它们的颜色怎么这么红呀?”P.O.M.问。

“在泥土里打滚闹的,”老爹回答说。“趁着还有亮光我们跟上去吧。”

我们走出森林,朝山坡下看去,并望到对面我们曾在那里用望远镜观察过的小山时,太阳已经下山了。我们原该往回追踪,下山越过冲沟,重新往上爬到我们来时的那条小径,可是我们却像傻子一样决定径直越过森林边缘下面的山坡。于是在黑暗中,循着这条理想的路线,我们往下进入深谷,直到你进入其中之前,那里看上去只是一块块树木繁茂的土地,我们便往下滑行,攀着藤蔓,绊倒,攀登,再滑行,往下再往下,然后陡峭地,令人难以置信地往上爬,耳边听着夜间出没的动物的窣窸声和一只追猎狒狒的豹子的咳嗽声;我害怕蛇,黑暗中每次摸到树根和树枝都像摸到了蛇一样害怕。

为了在两条需要手脚并用才能通过的冲沟里爬下再爬上,然后进入月光下,登上那道长长的、过于陡峭的山肩,你在攀登时得提起一只脚向另一只脚靠拢,一只脚跟着另一只脚,每次跨出一大步,为了对付坡度和高度,把身子往前倾,累得要死,枪都快背不动,在月光下成一列纵队跨过斜坡,一直往上爬,爬到山顶,那里就好走了,只见那片地区伸展在月光下,然后又往上,往下,往前,穿过一些小山丘,虽然疲累,但是这时看见了火光,接着走进营地。

然后你就在火堆前坐下,裹紧衣服抵御夜晚的凉意,喝着掺苏打水的威士忌,等人来通报说帆布浴缸已经放了四分之一热水。

“洗澡,老板。”

“真见鬼,我再也不能猎羊了,”你说。

“我从来就不能,”P.O.M.说。“都是你们给逼的。”

“你爬山的样子比我们任何人都好看多了。”

“你看我们还能再猎羊吗,老爹?”

“我吃不准,”老爹说。“完全得看情况。”

“都是坐那该死的车子把我们给毁了。”

“如果我们天天晚上都这么走上一遭,三天之后回来时就再也不会感到累了。”

“是啊。但是就算一年里天天晚上都这么做,我也照样会怕蛇的。”

“你会克服的。”

“不,”我说。“它们吓得我发呆。你还记得那回我们在树背后手碰到手的事吗?”

“记得很清楚,”老爹说。“你一步跳开有两码远。你是真的怕蛇,还是说说而已?”

“它们吓得我毛骨悚然,”我说。“它们总是令我害怕。”

“你们这些男人家怎么啦?”P.O.M.说。“今天晚上怎么没听你们讲大战的事啊?”

“我们可累惨了。你参加过大战吗,老爹?”

“我可没有,”老爹说。“管威士忌的那个土小子哪去了?”然后用那种微弱的、小丑似的假嗓音叫道,“凯狄——凯狄一哎!”

“洗澡,”莫罗又不放松地悄声说。

“太累了。”

“夫人洗澡吧,”莫罗怀着希望说。

“我会去洗的,”P.O.M.说。“但是你们两个快把酒喝了吧。我可是饿了。”

“洗澡,”凯狄板着脸对老爹说。

“你自己去洗吧,”老爹说。“别欺负我。”

凯狄转过身去,火光照出了他撇着嘴的微笑。

“好吧。好吧,”老爹说。“想来一杯吗?”他问。

“我们就来一杯吧,”我说,“然后我们都去洗澡。”

“洗澡,姆孔巴老板,”莫罗说。P.O.M.穿着蓝色晨衣和防蚊靴朝火堆走来。

“去吧,”她说。“洗好澡出来再喝一杯嘛。洗澡水不错,不太烫,有点混浊。”

“他们欺负我们,”老爹说。

“你还记得那一回我们猎羊的时候,你的帽子被吹掉了,差点儿掉在公羊头上?”我问她,威士忌把我的思绪刷的带回到怀俄明州。

“洗你的澡去吧,”P.O.M.说。“我可要喝杯兼烈了。”

第二天早晨,我们在天亮前穿好衣服,吃了早餐,在太阳升起前到垂眼皮看见过水牛的森林边缘和深谷去搜索。但是它们不在那里。我们搜索了很久,然后回到营地,决定派卡车去招募脚夫,并且跟一个徒步游猎队到一条据说有水的小溪去,小溪源自大山,我们上一天晚上就是在这座山的另一边看见犀牛的。在那里设营我们可以沿着森林边缘在一个新的地区搜索,还可以离大山近得多。

那些卡车将把卡尔从他猎捻的营地带来,他在那里似乎变得厌烦或者灰心了,或者两者兼而有之,这样第二天他就可以下到大裂谷去捕杀食用动物,并试着去打一头大羚羊。如果我们发现好的犀牛,我们会派人去叫他。除了对犀牛,我们不会在我们要去的地方开枪,以免吓跑它们,而我们正需要肉食。犀牛似乎很容易受惊,而怀俄明州的经验告诉我,容易受惊的猎物在听到一两声枪响后,很快就会从一片小地区转移,那是一个人可以在里面搜索的一片地、一座山谷或一道山脉。我们把这一切都规划好了,老爹与垂眼皮作了商量,然后派丹[9]带那些卡车去招募脚夫。

快到傍晚时,他们跟卡尔和他的一伙人一起来了,带来了四十个姆布罗人[10],那是些长相漂亮的野蛮人,还有一个自命不凡的头人,他们中间只有他穿着短裤。卡尔瘦了,皮肤灰黄,眼睛看上去很累,他似乎有点儿绝望。他在山间的猎捻营地里待了八天,努力搜索,身边没有一个讲英语的人,可他们只看见过两头母捻,并在射程之外惊动过一头公捻。向导们坚称他们还看见过另外一头公捻,但卡尔以为那是头大羚羊,还不知是他们说它是头大羚羊,反正他没有开枪。他为此耿耿于怀,这不是一个合作愉快的集体。

“我连它的角都没看见。我不信那是头公捻,”他说。现在对他来说,猎捻成了一个敏感的话题,我们就不去提它了。

“他会在山下捕到一头大羚羊,然后就会觉得好受些的,”老爹说。“这事儿使他有点儿心烦。”

对于我们继续向前进入新的地区而让他下山去捕捉食用动物的计划,卡尔表示同意。

“听你的,”他说。“绝对听你的。”

“这样他就有机会打枪了,”老爹说。“然后就会感到好受些。”

“我们会打到一头。然后你打到一头。不管谁打到了第一头,谁就可以下山去追踪大羚羊。不管怎么说,你明天打食用动物的时候,也许会打到一头大羚羊的。”

“听你的,”卡尔说。那一无所得的八天里的情景痛苦地在他脑海里回旋,在赤日炎炎下爬山,天亮前出发,天黑后回来,追猎一头其斯瓦希里名字他当时竟想不起来的动物,搭档的追猎者他都信不过,回来后一个人吃饭,没有一个可与之交谈的人,妻子在九千英里之外,分别已有三月,而他的狗怎么样了,它的活干得怎么样了,真见鬼,他们处在什么境地啊,如果等他有机会开枪时射失了怎么办,他才不会呢,遇到真正紧要的关头你是不会射失的,这点他有把握,这正是他的信条之一,但是万一他因为紧张而射失呢,而且为什么他一封信也没收到呢,那次这个向导说大羚羊什么来着,他们都说过,他知道他们说过,但是这些他什么都没说,而只是略带绝望地说,“听你的。”

“行啦,高兴起来吧,你这混蛋,”我说。

“我很高兴嘛。你怎么啦?”

“来一杯吧。”

“我不想喝。我想要头该死的捻。”

后来老爹说,“只要没人去催他,烦扰他,我想他是能独力干好的。他会没事的。他是个好小伙。”

“他要有人告诉他到底该怎么干,但不要去管他,烦扰他,”我说。“他最怕当着大伙儿的面开枪。他不像我那么该死地喜欢出风头。”

“他朝那豹子开的一枪真漂亮极了,”老爹说。

“开了两枪,”我说。“第二枪跟第一枪一样漂亮。天,他真能打枪。在射击场上打起枪来,他能让我们中任何一个一败涂地。但是他对这事很着急,而我偏要催他,使他受到了干扰。”

“有时候你对他是逼得紧了点,”老爹说。

“天,他了解我。他了解我对他的看法。他不介意的。”

“我还是觉得他自己会发现自己是有一手的,”老爹说。“这只是个信心的问题。他其实是个好枪手。”

“天,他打到过最好的水牛,最好的水羚,现在又打到了最好的狮子,”我说。“他没什么可担心的。”

“最好的狮子是夫人打到的,老弟。这一点可别搞错。”

“这使我很高兴。但是他的确打到过一头顶好的狮子和一头大豹子。他打到的一切都是好的。我们有的是时间。他没什么可担心的。他到底为什么这么闷闷不乐?”

“我们得一早就出发,这样就可以在天气热得让小夫人受不了之前结束。”

“她的状态比谁都好。”

“她真了不起。她就像头小狗。”

那天下午我们出猎,在小山上用望远镜观察那一地区,但什么也没发现。当天晚饭后我们待在帐篷里。P.O.M·非常不喜欢被比作小狗。如果她必须像一条狗的话,实在她是并不希望如此,她情愿像一条猎狼狗,那种精瘦、活泼、可观赏的长腿狗。她的勇气那么带有自发性,处于一种那么单纯的状态,以致她从来不考虑到危险;再说,即便有危险,也有老爹给挡着,而对老爹,她怀着一份全面、清醒、绝对信任的崇拜。在她心目中,男人就该像老爹那样,勇敢、温和、诙谐、从来不发脾气、从来不自吹自擂,除了开玩笑,从不怨天忧人、生性宽容、理解人、有才智,像好男人应该的那样稍微有点贪杯,而且,在她眼里,他非常英俊。

“你觉得老爹英俊吗?”

“不,”我说。“垂眼皮才算英俊。”

“垂眼皮是漂亮。但是难道你真的不认为老爹英俊吗?”

“天,是的。我喜欢他,和喜欢其他我认识的人一个样,但是要说他英俊是万万办不到的。”

“我觉得他看上去很可爱。不过你是理解我对他的看法的,是不?”

“当然。我自己也很喜欢这个混蛋。”

“但是难道你并不真的认为他英俊?”

“哪能行啊。”

然后,过了一会儿:

“嗯,那你看谁算得上英俊呢?”

“贝尔蒙特[11]和老爹。还有你。”

“别来爱国主义啦,”我说。“谁是漂亮女人呢?”

“嘉宝[12]。”

“不再漂亮啰。约西[13]是。玛戈[14]是。”

“对,她们都是。我知道我可不是。”

“你很可爱。”

“我们来说说杰·菲先生吧。我不喜欢你叫他老爹。这是有损尊严的。”

“他跟我之间无所谓尊严不尊严。”

“是啊,但是我对他要讲尊严。你不认为他了不起吗?”

“不错,但是他不必读某个女人[15]写的、他想法帮助出版的书,书中说他多没种。”

“她只是嫉妒和怨恨罢了。你根本就不该帮她。有些人永远不会原谅这件事的。”

“不过这真是莫大的遗憾,竟把所有的才能用于怨恨、扯淡和自吹上。这真是莫大的遗憾。遗憾的是你哪里知道她到头来会完蛋的呢。你可知道有件怪事:她从来不会写对话。真是可怕。她从我写的东西里学会了怎样写对话,用在她的那本书里。她以前从没那样写过。她从来无法原谅自己曾经向我学习过,她害怕人们会注意到她是学来的,向谁学的,所以她就得攻击我。这是个可笑的骗局,没错。但是我发誓在她变得野心勃勃之前她是个很好的女人。那时候你会喜欢她的,没错。”

“也许吧,但我不这么看,”P.O.M.说。“不过我们玩得很高兴,是不?用不着那些人来参加。”

“要说我们玩得不高兴,那才叫见鬼。从我记事的日子起,我一年比一年过得好。”

“不过难道杰·菲先生不了不起吗?真的?”

“对。他是了不起。”

“哦,难为你这么说。可怜的卡尔。”

“为什么可怜?”

“妻子不在身边嘛。”

“是啊,”我说。“可怜的卡尔。”

注释:

[1] 非斯帽(fez),又称土耳其帽,是地中海东岸各国男子所戴的圆筒形无边毡帽,通常为红色并饰有长黑缨。

[2] 大个子鲁思(Babe Ruth),真名叫乔治·赫尔曼·鲁思(George Herman Ruth,1895—1948),美国职业棒球运动员,为首批进入美国棒球荣誉厅的五人之一。

[3] 杰弗里斯(James Jackson Jeffries,1875—1953),美国职业拳击运动员,曾获世界最重量级冠军,直到1905年退出比赛时没有失败过。

[4] 夏基(Jack Sharkey,1902—),美国职业拳击运动员,曾获世界最重量级冠军。

[5] 裂谷(Rift Valley)是一种地理现象,由于地壳中断层错动,使彼此平行、相对独立的断层崖之间的地壳发生下沉而形成。东非大裂谷是地球表面最大裂谷的一部分,从约旦往南,穿过非洲,止于莫桑比克。总长4000英里,平均宽度30-40英里。

[6] 马尼亚拉湖(Lake Manyara),坦桑尼亚北部湖泊,那一带有野牛、象、狮子、豹、犀牛和河马等野生动物。

[7] 斯瓦希里语,“打羚羊好。”

[8] 美国有一个州名叫密苏里(Missouri),发音与m’uzuri差不多。

[9] 丹(Dan),海明威的随行人员。

[10] 姆布罗(M’Bulu)为肯尼亚马尼亚拉湖以南一小城。

[11] 贝尔蒙特(Juan Belmonte,1892—1962),西班牙著名斗牛士,一生毙牛达1650头。有一年在一个赛际中就参加斗牛109次,创西班牙斗牛记录。

[12] 嘉宝:(Greta Garbo,1905—1990),美国女明星,以美貌、演技出众而闻名,其实当时(1934年)她还只拍了《大饭店》、《玛塔·哈里》、《瑞典女皇》等名片,后来在《安娜·卡列尼娜》(1935年)和《茶花女》(1936年)中更加光艳照人,名声也更大了。

[13] 约西(Josie)是约瑟芬(Josephine)的简称。这里指法国皇帝拿破仑一世的皇后(1763—1814)。

[14] 即瓦卢瓦的玛格丽特(Margaret of Valois,1553—1615),纳瓦拉国王(后来的法国国王亨利四世)的王后,史称玛戈王后。

[15] 指葛特鲁德·斯泰因和她的长篇专著《美国人的形成》(19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