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第一部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颁布实施,严格规定了民用建筑室内污染物的种类和限量,放射性氡、甲醛、氨、苯和挥发性有机物被列入污染物名单。此外,《规范》还要求,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并且在工程交付之前,由具有一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以这5项指标所规定的限量为主要标准。交付使用时,施工单位应向住户提供相应的达标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