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墨凡简直惊呆了。
他仿佛是看到自己小时候的翻版。
这个孩子长得像极了他。
他无法确定自己是否认识这个孩子,
他的记忆出了点问题。
医生说他是选择性的遗忘。
在一次差一点就接近死亡的危险抢救中,被抢救回来后,就忘记了一些事情。
他记得所有人,所有事,却唯独不记得他和顾柔之间的事情。
而这个孩子……
他脑海中并没有关于孩子的任何记忆,却对他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更奇怪的是,他几乎是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孩子。
这种来的突然又莫名的喜爱,让他觉得奇怪,却一点也不会抗拒。
难道……他对这个孩子的喜爱,就是因为他长得和自己很像?
他犹豫了几秒,将问题又重新抛给了孩子,他注视着顾臣漂亮的眼睛,语气不觉得温和,“那你认识叔叔吗?”
顾臣摇摇头,“不认识。”
他到底是个孩子。
看到一个和自己长得很像的人,就一直盯着,眼睛也舍不得眨一下,满眼的好奇,似乎觉得很神奇,很奇怪,又很好玩。
他一直盯着黎墨凡,唇角弯弯,笑容天真无邪,稚嫩的童音有着能将人瞬间治愈的神奇力量,“叔叔,乐乐虽然不认识你,但是乐乐喜欢和自己长得很像的人,妈咪说乐乐是天底下最善良最可爱最懂事的孩子,叔叔你长得像乐乐,你也一定很善良很懂事,所以乐乐相信叔叔不是坏人。”
顾臣一笑,黎墨凡也忍不住勾起了一抹笑。
他一笑,仿佛是冰山融化,眸底深处慢慢透出丝丝温暖。
“叔叔,你应该多笑笑,不要老是板着一张脸。”顾臣认认真真,一本正经的对他说,“叔叔你笑起来很好看喔,妈咪说笑一笑,十年少,长期保持好心情的人,会比不爱笑的人活的更久。”
他只不过是一个三岁的孩子。
但一番话有板有眼,正正经经的说出来,俨然是个小大人,让人觉得非常的可爱。
听他张口开口都提及他的妈咪,黎墨凡前前后后看了看,也没看到顾臣的妈咪在哪里,疑惑道,“小朋友,你是跟着你妈咪一起来医院的?”
顾臣点点头,忽然他鼻子动了动,像一只小狗似的,一个劲的往黎墨凡身上嗅来嗅去。
顾臣的小脑袋一抬,对上黎墨凡不明所以的目光,眼睛里焕发着亮晶晶的光,小脸上的神情完全不一样了。
他伸出小舌头舔了舔唇,吞咽着口水道,“叔叔,你是不是吃过恒记的蛋糕了?”
小鼻子又动了动,深深的吸了几口气,“是乐乐最喜欢吃的红豆沙蛋糕。”
提起恒记的蛋糕,顾臣馋的几乎要流口水了。
黎墨凡一愣,不由得笑出声,兴趣十足的问,“你怎么知道我吃过恒记的蛋糕?”
顾臣十分得意的轻哼一声,将头一昂,骄傲道,“乐乐的鼻子是天底下最灵的鼻子,只要是好吃的,都逃不过乐乐的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