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曾国藩家书(精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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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致沅弟(同治五年九月十二日)

九月初六接弟八月二十七八日信,初十日接初五樊城所发之信,具悉一切。

顺斋一事业已奏出,但望内召不甚着迹,换替者不甚掣肘,即为至幸。弟谓命运作主,余素所深信;谓自强者每胜一筹,则余不甚深信。凡国之强,必须多得贤臣工;家之强,必须多出贤子弟。此关乎天命,不尽由人谋。至一身之强,则不外乎北宫黝、孟施舍、曾子三种。孟子之集义而慊,即曾子之自反而缩也。惟曾、孟与孔子告仲由之强,略为可久可常。此外斗智斗力之强,则有因强而大兴,亦有因强而大败。古来如李斯、曹操、董卓、杨素,其智力皆横绝一世,而其祸败亦迥异寻常。近世如陆、何、肃、陈亦皆予知自雄,而俱不保其终。故吾辈在自修处求强则可,在胜人处求强则不可。若专在胜人处求强,其能强到底与否尚未可知,即使终身强横安稳,亦君子所不屑道也。

贼匪此次东窜,东军小胜二次,大胜一次;刘、潘大胜一次,小胜数次。似已大受惩创,不似上半年之猖獗。但求不窥陕、洛,即窜鄂境,或可收夹击之效。余定于明日请续假一月,十月请开各缺,仍留军营,刻一木戳,会办中路剿匪事宜而已。余详日记中。顺问近好。

评点:求强在自修处不在胜人处

尽管曾氏对老九参劾官文之事老大不同意,但眼下的老九,已不是十多年前那个在大哥面前虽心里不同意但行动上不得不听话的小青年了。他要做的事情,已无人可阻挡了。

曾氏只能退而求其次,但愿后果不太严重就算是幸运了。

针对老九“自强者每胜一筹”的观点,曾氏发表了自己的不同看法。他在谈到一身之强时,列举了三种不同自强模式,即北宫黝式、孟施舍式、曾子式。北宫黝、孟施舍,这两个人已不可考,曾子即曾氏家族奉为始祖的宗圣曾参。这三种自强模式出于《孟子·公孙丑篇》。

孟子与其学生公孙丑在谈到培养自己的勇气的时候,说北宫黝皮肤被刺不退缩,眼睛被戳不眨眼皮,但在大庭广众下却不能忍受一丝被人所挫。有人骂他,他一定回骂,无论是一国君主还是市井小民,他都视如等同。而孟施舍与人交战,是一点也不考虑对方的实力和自己的后果,他只是凭借着胆气去较量。至于曾子,他奉行的原则是守约,即遵守一个标准:倘若是自己不占理,即便对方是最卑贱者,也不去欺侮;倘若道理在自己手上,即便对方是千军万马,也勇往直前。

“孔子告仲由之强”见于《论语·述而篇》。孔子告诉弟子仲由,不能做暴虎冯河的莽撞勇者,而是要做临事而惧、好谋而成的有头脑的勇者。

显然,曾氏是服膺孔、孟、曾子的自强模式的,即从自修处求强,也就是说强大自己本身,强大内在的力量。如对一个国家而言,即增强本国的经济、军事实力。实力一旦到了相当的地步,国家自然而然就强了,用不着去今天打这个,明天打那个。如对一个人而言,即增强自身的道德、才干,埋头苦干,在事业中去获得成就,用不着去忌妒别人,打击别人。在曾氏看来,专在对付别人方面下功夫的人,不是真正的强者。因为此种做法招怨招恨,强不了多久,即便强梁到能让别人奈何不了你,也不是正道,也不值得称赞。话虽没有挑明,但曾氏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他认为老九只是孟施舍、仲由一路的强者,而不是圣贤所认可的真正强者。

当然,曾氏的这种自强理论也并不见得就能指导一切,面临着邪恶横行、是非颠倒的时候,一味地恪守在“自修处求强”的原则,则往往会吃亏。但是,我们应当相信,邪恶横行、是非颠倒的时候毕竟不可能是长久的。所以笔者还是赞同这种“略为可久可常”的自强理论。

关于“在胜人处求强”的人,曾氏列举了几个代表人物。李斯、曹操、董卓、杨素这四个古代人物,读者都知道。近世几个则可能不一定清楚了。陆,即曾做过两江总督的陆建瀛,咸丰三年死于太平军手中。何,即陆之后的两江总督何桂清。咸丰十年,在太平军的打击下弃城逃命,后被朝廷斩首。肃,即肃顺,顾命八大臣的首领,后被慈禧杀头示众。陈,即陈孚恩,做过军机大臣、尚书,肃顺党羽,后被抄家,发配新疆。这四个人的共同特点是为人强梁而下场都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