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实远方,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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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邂逅

田甘霖和张一帆分开以后,便独自一人躺在床上胡思乱想,一想到明天的北京之行,田甘霖就觉得仿佛有一块石头堵在了他的胸口上,让他感到呼吸困难。

田甘霖参加工作已经十一年了,几乎把十一年的时光全部贡献给了塔卡镇的群众。十一年前,他还只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因为篮球打的特别棒,所以深得镇政府女同事的爱慕,甚至连隔壁中学和小学里未婚的女教师都专门跑来看他打篮球。

那个时候的田甘霖简直让单位的男同事们既爱又恨,爱他是因为他从职业体校毕业,投篮技术在整个苍云县是数一数二的,每一届职工篮球比赛,只要田甘霖上场,塔卡镇政府肯定能拿到前三名的好成绩。恨他则是因为田甘霖除了投篮技术好以外,竟然还长的非常俊朗,深得姑娘们的喜爱。这就导致整个塔卡镇年轻漂亮的女孩都喜欢围着他转,只要田甘霖三分球一进篮,整个球场边就响起了女孩子们失控的尖叫声。

袁晓娟的出现却让田甘霖渐渐地疏远了他最爱的篮球。

那时,袁晓娟还在塔卡镇中学任教,是学生们心目中公认的美女老师,不但穿衣打扮漂亮,课也讲的十分漂亮,她除了教英语,偶尔也兼任一下美术老师,她除了能讲一口流利的英语,还能画一幅逼真的素描。

许多人都说袁晓娟天生幸运,美貌和才华都降临到了她一个人身上,但是只有田甘霖知道袁晓娟为了讲好一堂课,晚上挑灯夜战备课到凌晨两点。也只有田甘霖知道,袁晓娟为了画好一幅画,经常投入到忘记了吃饭。当然,这些都是袁晓娟嫁给田甘霖之后,他才知道的。

田甘霖第一次见到袁晓娟,是在塔卡中学的校庆文艺汇演上。那一天,身为女主持人的袁晓娟第一次成了全校的亮点人物,她穿着一件白色镶金丝的旗袍,头发蓬松地盘在一起,长长的睫毛被刷成了浓密的炭黑色,两个脸颊扑了淡淡的腮红,看上去娇美又娴静。

本来,田甘霖是不打算去中学观看演出的,偏偏节目表演到一半,主持人用的移动话筒出了问题,校长派管后勤的老师到镇政府借话筒,同样负责管理后勤的田甘霖便无可厚非地被镇长派到中学去负责调节话筒音量。

就在那个九月中旬的下午,田甘霖透过明媚的阳光,一转身看见了正在背诵主持词的袁晓娟。仅仅是不经意地瞥了一眼,田甘霖的心里便再也没有放下这个美丽动人的女孩,直到她穿着洁白的婚纱与他并肩走过长长的红地毯,他那颗被惊扰了之后一直躁动不安的心才渐渐地恢复了原样。

田甘霖本来打算调节好话筒音量就回镇政府去,不料却被袁晓娟浑然天成的美丽所陶醉,便随手从台下拉了一张凳子,坐下来认真地观看节目,直到演出结束,他才依依不舍地往回走。

他刚走到学校大门口,袁晓娟突然气喘吁吁地跑过来站在了他的前面,说:“李校长让我把话筒还给你,我叫了你半天都没反应。”

田甘霖受宠若惊地看着袁晓娟,此时的她已经换掉了长至脚踝的旗袍和将近十厘米的高跟鞋,取而代之的是一件浅咖色的针织衫和一双浅口平底皮鞋。

袁晓娟轻松自然地看着田甘霖,一只手下意识地摆弄着从额头上掉下来的一缕头发,一只手顺其自然地将话筒递了过来。

如果说袁晓娟穿着旗袍的样子像一位端庄典雅的女神,那么此刻她休闲自然的衣着打扮,则像混迹于凡间的仙女。在田甘霖眼里,连她微微一笑的样子,都美到闭月羞花的境界。

“话筒不急着用,改天你再送过来都可以。”田甘霖嘴上淡定地说着,心里却不断地埋怨着自己:“怎么连头发都没梳就跑过来了,我现在的样子在她眼里一定特别邋遢。”

“没事,反正现在演出结束了,我的任务也基本结束了。”袁晓娟说着又是微微一笑,露出两个若隐若现的小酒窝。

“你是塔卡中学的老师吗?”田甘霖忍不住问。

“恩,就是。”袁晓娟轻轻点了点头。

“我怎么以前没有见过你?”

袁晓娟听了怔了一下说:“那是你贵人多忘事吧!”

田甘霖疑惑地看着袁晓娟楚楚动人的眼睛,不解地说:“这样说来,我们以前见过?”

“当然见过!就业培训的时候,我和你是一批,只不过后来你被分到了塔卡镇政府,我被分到了塔卡中学。虽然离的挺近,但毕竟不是一个单位,也没机会彻底认识。”

袁晓娟刚刚说完,田甘霖便假装回想起来似的,怅然若失地点着头,说:“对!对!我想起来了,那时你头发是披着的,穿着一件淡紫色的连衣裙。”

袁晓娟没有戳破田甘霖的谎言,眼睛里闪烁着善解人意的光芒,说:“你赶快去忙吧,我也回去休息一会。穿了三个小时的高跟鞋,脚都磨出水泡了。”

“好,现在算是彻底认识了,你不忙的时候过来看我打篮球吧。”田甘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句话,也许在他的潜意识里,奔跑在篮球场上的他才是最帅气、最英俊的他,他挥汗如雨的身影曾经打动了那么多女孩子的心,只是不知道,这一次能不能同样打动袁晓娟的心。

田甘霖回到镇政府以后,才想起来自己忘了问袁晓娟叫什么名字。

“这哪叫彻底认识,简直就是自欺欺人。”田甘霖不甘心地抱怨着,突然觉得自己不应该如此被动,还没来得及走回房间的他,一转身便飞也似的朝着塔卡中学跑了过去。

可是,袁晓娟已经不在学校门口了。

田甘霖有些沮丧地站在学校门口,点燃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支烟。那支烟是他调节话筒音量时,管后勤的那位老师递给他的,他出于礼貌接过来,随手装进了上衣口袋里。

他以为那支烟只是他人生中一个疲倦的客人,在他的口袋里短暂地休憩以后,就会被他送到另一个人的手里,那个人的手指一定已经被岁月打磨成弯曲的形状,甚至中指和食指上浸满了金黄色的烟渍。

谁知,他不但没有送走这个客人,反而将它苦涩的滋味心甘情愿地吸进了自己的肺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