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载一帆年华,拾一串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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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翰墨的馨香

千年的徽墨

想象中,徽墨是墨中女子,含蓄、细腻、内敛,像极了黄梅戏中的白娘子,水袖轻扬,给人一种典雅、美丽之感。

想象中,徽墨是墨中之王,温润、洁净、一尘不染,让人一握在手,沁心透手,形神俱醉。

想象中,在墨的世界里,徽墨如一阕小词,如李清照的小词,婉约中不失刚健,舒美中富有骨气。

徽墨将实用、优美和艺术融为一体。坐在小小的书斋中,面对这样一块小小的墨,一颗心,如走进一片艺术的月光中一般,蹁跹起舞;如一朵墨梅,淡然开放,馨香飘荡。

一块墨,是一本竖行文字的书。

一块墨,是一首唐人的绝句。

一块墨,让人心净如洗。

能让人有此感受的,也只有徽墨。

徽墨和徽派文化其他元素一样,精美、自然、雅致,如一朵白莲淡然开放在田田的莲叶间;如一溪活水,潺潺缓缓地流淌在月光下。

我喜欢浸染着徽文化气息的小巷。一个人,一把伞,在这样的小巷中静静地走着。小巷的墙上,翘起的雕花檐头,还有精美的花砖,给人一种古朴久远的感觉。高高的风火墙上,或冒出一枝葳蕤,或开出几朵芬芳,或扯出一片青绿,都那么美,美得就如黑白片子里的风景。这时,再有蜘蛛丝一样的细雨,扯天扯地地下;再有卖花姑娘,从雨中小巷轻轻走过,叫一声“卖花哦”——一切都如古典岁月的回放,或者是向古典岁月的穿越。

这些都是徽文化的自然之美,自然如月光在水,花香在鼻。

受徽文化影响的亭子,总是那么悠然地点缀在山水间,如一颗美人痣,小巧,又恰到好处。人在亭中,手扶栏杆,放眼远望,天蓝如水,水净如天,一两朵白云在天上飘过,映在水里。一颗烦乱的心,此时也随着白云飘过,一直飘到天的尽头,水的尽头。

那桥如玉带一样,一高一低,一起一伏,横在水上,曲折有致,玲珑多变。桥下的桥洞,有的如瓶,有的呈六角状,有的如月——一只船穿过桥洞,划船的人,也产生一种进入月亮里的感觉。

水面上总有荷叶田田,贴水而绿,娴静端雅,如江南的女子,风致典雅。

岸边总有树,绿如薄烟。女孩的叫声从绿烟中传来,悠悠扬扬的,丝绸一样缠绵,流水一样细腻,白云一样洁白。

但是,这些之中,最让我沉醉的仍是徽墨。这,大概因为我是一个读书人吧。

笔墨纸砚,自古被称为文房四宝。

中国文化之所以能一脉贯之,从未断绝,这四样起着重要的承载作用,缺一不可。一个文人,手执羊毫,蘸墨,运笔,云烟落纸,一个民族的文化也因之活色生香,也因之水汽淋漓,也因之成为一种美。

我每次拿起笔时,思绪总会回溯到很久以前。眼前,总会出现一个青衫士子,拈墨磨砚,不急不缓,一凹墨汁,如漆一般。这时,有红袖铺纸,或拿一镇纸,压在宣纸上。一支笔蘸饱墨,落在纸上,笔走龙蛇,或清秀,或敦厚,或清瘦的字也落在纸上。竖行的汉字世界,也因之生动起来。

笔在文房四宝中最早出现,也最早成为一种文化。湖笔是这方文化的代表,它秀挺、细长,如一个书生,背手而立,站在千年历史的深处,站成一道抹不去的风景。

砚台后来居上,放在文人案头,有端砚、歙砚、澄泥砚、洮砚,四砚登场,难分高下,平分秋色。

至于纸,我认为应以玉版纸为最,《绍兴府志》曰,“玉版纸莹润如玉”,也是最好的例证。

而墨呢,一直显得一般,显得普通。

这时,徽墨出现了,它如一个绝色女子,登台一唱,倾国倾城;却扇一顾,让人沉醉。从此,墨中代表,以徽墨为最。

徽墨一出,历代文人赞不绝口,吟之诗歌,见之史册。

何薳在《墨记》中提起徽墨,感慨道:“黄金易得,李墨难求。”他赞颂的是徽墨大家李廷珪的墨,他赞颂的更是徽墨的贵重、稀有,以及它受文人墨客欢迎的程度之高。

大文豪苏轼,诗词书画无所不精,用遍墨锭,最重徽墨。贬谪海南后,他竟童心发作,仿制徽墨不成,引起大火,烧掉了自己的房子。制徽墨的高手中,他首推潘谷,在其酒醉落水而死后,写诗悼念:“一朝入海寻李白,空看人间画墨仙。”将潘谷与李白并列,将徽墨与诗歌并重。

对于制墨大师评价最高的,莫过于大文人董其昌。谈到著名的制墨大师程君房,他不吝赞美之词:“百年之后,无君房而有君房之墨;千年之后,无君房之墨而有君房之名。”这是在赞颂程君房之名流传千古,也是在说徽墨将成为历史的一座丰碑。

今天,当我们仰望这座丰碑时,犹能嗅到千年翰墨的馨香。

周作人在他的小品文中写道:“非人磨墨墨磨人。”而且谈起自己珍藏的墨,如数家珍。其中有一锭为邵格之所制。邵格之是明代徽派制墨大家,休宁派代表人物,其墨为文人爱物,史书谈之曰:“玄文如犀,质如玉。”而四百年后的周作人,在谈到自己的那锭墨时,依然用“黑亮如漆”赞之。

徽墨和徽派文化中的其他元素相同,重内涵,重质量。历史上谈到徽墨者甚多,尤其关于制墨大师李廷珪的墨,曾记载下两件事,至今读来,让人惊叹不已。

其一谈到,宋代徐铉,幼年得一李墨,和弟弟磨用十年,可算得经久耐用。而且,磨过的墨锭,利如刀刃,可裁纸张。

这,简直是墨中传奇。

更有传奇色彩的是,《遁斋闲览》中记载:“祥符中,治昭应宫,用廷珪墨为染饰,有贵族尝误遗一丸于池中,逾年临池饮,又坠一金器,乃令善水者取之,并得墨,光色不变,表里如新。”这,即使放在今天,亦难达到。

随着徽墨一天天发展,墨的制造技术也日益精良,“龙香剂”“松丸”,材料不同,制法不同,效果各异,但有一样是相同的,它们都是文人的爱物。

有人赞徽墨,“拈来轻,嗅来馨,磨来清”,是说其色质;有人说徽墨,“丰肌腻理,光泽如漆”,谈的是手感与视觉冲击;也有的赞其“十年如石,一点如漆”,则说其结实耐用,效果绝佳。

徽墨若是女子,则其骨清奇,其色绝妙。

徽墨若是文章,则其内涵深广,耐人品评。

徽墨不说内里质地,单就外形来看,也是一件艺术品。周作人收藏的徽墨,不是用于写作——他舍不得,而是藏于书房木格中。他将其视作珍宝,劳累后拿出来看看,养养眼,润润心。

我曾在一位画家朋友处见一锭墨,黑亮如漆,问道:“画画用的?”

他眼一瞪:“画画?你可真舍得!”说完,他拿起墨锭让我细看——黑如墨玉,无半点瑕疵,上用金色凹雕四字:黄山松烟。其他殊无装饰,墨形颀长方正,如玉在深山,女藏闺中,让人感到洁净端庄、清秀脱俗。

朋友说,这是去旅游时买的有名的徽墨。说完,他用手抚摸着它,那种陶醉、那种投入,如恋人玉手在握一般,道:“画累了,摸一下,清清手。”我接过墨握握,真是怎一个“清”字了得!手中如握水晶,清心透手,直入灵魂。

周作人的徽墨为宝塔状,老夫子大夸特夸,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徽墨,重视质地,更重视外形,它将绘画、书法、雕刻集于一体。因此,徽墨书写时为墨,清闲时为观赏小品。其形其态,精美绝伦,难怪古人谈到徽墨时也惊叹不已:“其雕镂之工,装式之巧,无不备美。”

一锭墨,浓缩着一个民族的文化。

一锭墨,是一门国学。

一锭墨,将中国特色的雕刻、装饰艺术浓缩在一块儿,让人叹为观止。

徽墨,不仅仅是一锭墨,更是徽文化的一枚邮戳,也是中华文化的一枚邮戳。

古人谈到墨,曾说过:“有佳墨者,犹如名将之有良马也。”

当读书人拿着一锭徽墨,在砚台的凹槽里轻磨时;当他们坐在书案前,饱蘸浓墨,奋笔疾书时;当他们将一朵朵墨梅落在纸上时——他们在心中一定会暗问,是谁,在千年的云烟里用尽心思?是谁,对着松烟在苦思冥想?

今天,当我们翻过几千年的文字,行走在汉文化的小巷里时,我们也不由得在心里慨叹,是谁,让这些历经数千年的文字仍黑亮如新,仍馨香四溢?

这些,都是因为墨工啊。

这些,都是因为墨啊。

数千年的汉字,书写着数千年的历史。有着数千年历史的书写,离不开墨工,离不开墨,尤其离不开精妙的徽墨。

虫鸣,心灵的露珠

在乡村,傍晚走在田埂上,或者山道上,暮色渐浓,远处,一缕炊烟升起,夕照中,清楚如碳素笔画上的一般。

此时,四野响起虫鸣,这儿一声那儿一声,渐渐密集起来,清脆、干净,就如一粒粒挂在草尖上的露珠一般,一闪一闪的,圆润、光亮。

一颗疲累的心,也在虫鸣声中浮上一片蒙蒙水意。陶渊明辞官归里,锄豆南山,月夜归来,写诗道:“夕露沾我衣。”我想,那不是露珠,而应是虫鸣吧?

是的,我一直觉得,虫鸣是带着一种露珠的水意,带着一种土地的湿气的,因为它从土地里来,是最先感觉到地气的。刘方平在诗中说:“今夜偏知春气暖,虫声新透绿窗纱。”这就是最好明证。

在所有的虫中,最能代表田园山居的,我认为,应当是蟋蟀。

蟋蟀出现在八月左右,因此,谚语道:“秋天到,蛐蛐叫。”

童年时下午读书回来,常是黄昏,一片夕阳下,我们跑着、叫着,路边沟坎里、石头下,或者草根中,蟋蟀的叫声一声声流荡出来。有时,我们会扒开草丛或石头,声音就在耳边,蟋蟀却无论如何都找不见。有一次在父亲保存的小学课本里,我读到一篇题为《明明上学》的课文,写一个叫明明的孩子上学,听到蟋蟀叫,去捉。这时,同学小文喊他,还不快走,要迟到了。两人忙去学校,走进教室,铃就响了。

读到这篇课文,一颗心又回到童年,回到稚声读书的岁月。感谢一只只小虫,让我们记住童年,记住乡野和我们捉蟋蟀的样子。

那时,我们很小,很顽皮。

无论走多远,我们也走不出童年,走不出儿时那块土地。

当我们劳累时,蟋蟀声在耳边叫着,让我们得到刹那的解脱。

当我们心灵染满尘埃时,蟋蟀的叫声,让我们的心地一片清明。

住在小城,早已远离那块土地,还有旧时人事。一天黄昏,房子里突然响起虫鸣,一身繁重消失一空,到处寻找,虫鸣是从花盆中传出来的。原来,最近种花,花农给了新土,也带进一只蟋蟀。

感谢虫鸣,送给我一片熟悉的土地,送给我童年的回忆,也送来了古诗的意境。

在古诗里,最早出现蟋蟀的,大概是《诗经》,里面道:“十月蟋蟀入我床下。”这句,城里人理解不透,蟋蟀的叫声怎么能从床下发出?农村是土墙,蟋蟀能沿着墙根进屋去。有时半夜,蟋蟀叫从床下突然响起,这时醒了,翻个身,在蟋蟀的叫声中又不知不觉睡去,很美。

古人,是很会享受虫鸣的。

现在的我们物质富裕了,可心却累了,没有了那种欣赏虫鸣的闲情逸致。

斗蟋蟀,最早见于姜夔《齐天乐》:“蟋蟀,中都呼为促织,善斗。”由此可见,当时就有斗蟋蟀的风俗。

而以斗蟋蟀闻名的,一个是贾似道,另一个是宣德皇帝。

当时元军虎视南方,襄阳被围,南宋的残山剩水已如黄昏残照,而身为权臣的贾似道却整日躲在葛岭半山堂,日日斗蟋品虫,直到把那片江山葬送方罢。

至于明朝宣德皇帝,和贾似道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王世贞在《国朝丛记》中写道,宣德皇帝曾敕苏州知府况钟上交一千只蟋蟀,以至于当时闾巷间流传谚语:“促织瞿瞿叫,宣德皇帝要。”

明朝以后,清朝继之,八旗子弟领一份官饷,整日以斗蟋蟀为务,把祖宗那种金戈铁马之气竟演绎到蛐蛐笼中,也算不坠祖风了。

斗蟋蟀,是蟋蟀一厄。世间争斗太多,人们竟突发奇想,将这种欲望转嫁在虫的身上。

每每读到这些,我都会长声叹息,眼前又一次出现一幅画:一个诗人独坐小船,夜晚远眺,看夜景如水,听虫鸣如露。这时,一点烛光晃动,故园之思悠然上心,我挥笔写下:“萧萧梧叶送寒声,江上秋风动客情。知有儿童挑促织,夜深篱落一灯明。”

多好的虫鸣啊,露珠一样清明,静夜闻之,让我们想起故园,想起童年,想起晚归的牧歌。这时,我们的心,青草一样嫩绿,荷花一样洁白。

读书养心

读书,能养心。

现世红尘的枷锁太重了,我们想要得到的东西太多了,因而很累,不是身体累,而是心累。每天起床,要上下奔走,要四处经营,要看上司的脸色,要和他人应酬,一颗心在争名夺利的道路上疲于奔命,无一刻安闲。这时,也唯有书能让疲累的心喘息一下。

心如果是驿马,书就是驿站。

心如果是漂泊的小舟,书就是宁静的港湾。

有时,劳累之时,我常常默默地坐在椅子上,拿一本薄薄的书看上两页,让心走出红尘,走入那片文字的花园,在想象里或倚着山,或登高观日。一篇看罢,抬头看天,天晴如水,云白如纱。这时,一个人也轻悠悠的,如同一丝浮云,不沾染一点儿灰尘,不沾染一点儿污垢。

古人言:“因过竹院逢僧话,又得浮生半日闲。”这是说尽了养心的好处的。可惜,现实生活里,高僧难遇,古寺罕求,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寻求于书呢?一册书,就是一位高古的僧人,就是一声洗心的佛号,就是一声清亮的晨钟。

有高僧宣偈语道:“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莫使惹尘埃。”在红尘,我们的心就是一朵莲花,世俗得失就是尘埃,就是灰土,不时地沾染着我们的心灵。要让心空灵,让心洁净,最好的方法就是读书——书中每一个文字就是一颗露珠,能润泽心灵那朵荷花;书中每句话都是一丝雨,能涤荡心灵的灰尘,让它洁净清白。

读书,让人心净,也让人心静。

至于读书的环境,是大可不必苛求的——这一点,古人就有些本末倒置了:有人在书房里摆上一个小几,几上放茗具,放玉器。甚至有的书生读书,旁边得有一女孩相伴,美其名曰“红袖添香夜读书”,这不是读书,简直是作秀。鲁迅对这样的人十分厌恶,讽刺道:“他梦想的最高境界是在雪天,呕上半口血,由丫鬟扶着,懒懒的,到院子里看梅花。”

其实,书房应简陋。

我的书房四壁一白到顶,旁立两柜,都是书籍,再有一案一椅,做读书和写作之用。与读书无关的摆设多了,反而会分散注意力。

书房长仅一丈有余,一面大窗正对着书案,有时写累了,一抬头:山青如黛,就在不远处;树密如睫毛,一层层穿插。林中有一亭,远看如山的美人痣。下雨的时候,远山山气迷离,山色若有若无,水墨画一般,很是缥缈。

书案前的凳子,过去是木凳,后来换成皮椅。妻子说,时间长了,得坐舒服一点儿,不然身子吃不消的。

有时写累了,我会看看书。

看书,不必确定非得看什么,或者非得不看什么。我看书,是随意抽一本,随意翻看,没有任务,也没有目的,纯为养心。

案子前放着一个小花盆,白瓷蓝花,很是古拙。盆内栽了一棵兰草,放着几块鹅卵石,圆圆溜溜的,有些野趣。土是从郊外弄来的黑土,很肥。一盆兰草,就成了书房一景,带来一片苍翠。

一日,读书之际,忽听一声蟋蟀鸣叫,清亮地回荡在耳边。一时疑心自己产生了错觉,以为是书中所写心中所想,否则,五楼之上何来蟋蟀?但是,随即又是一声,清亮悠扬,带着乡村田野之风,回荡在房里。接着又是一声,竟然是从花盆中传出的,原来是花农铲土时一不注意捎回来的。

这蟋蟀并非一直叫,而是叫叫停停,断断续续。以后读书时,耳旁总少不了蟋蟀零落的叫声,这时,一颗心仿佛回到了乡村,走向夕阳下的四野,走向黄昏的田埂,看眼前暮霭升起,牛羊回舍,自己竟然如《归园田居》中的陶渊明一般。

《诗经》中谈到蟋蟀时说:“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现在,蟋蟀竟然进入房内,我的书房成了一部小小的《诗经》了。

前面说了,我读书是很随意的,但仍有所好。在所有的书籍中,唐诗宋词是我看得最多的。有人说,好书如美景,这话是不错的。看唐诗宋词,就如登山临水,就如眺云探日,给人心灵带来无限的愉悦。

唐诗,是文学中的一轮明月。每一次走入唐诗,人的心都一片清亮,好像不着一丝力气,读“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时,眼前,一群女孩,一群水灵灵的女孩在笑着,在互相泼着水。这时,自己也仿佛青衣布衫,走入了江南,走入青花瓷的世界,一颗心也润泽起来,也多情起来。读到“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时,自己就好像那位戍边的将士,骑着马,奔驰在无边的大漠上,奔驰在大唐的烽烟里。读“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时,自己就成为一个旅人,打马走在木板桥上,印下一个个蹄印。读“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时,我仿佛觉得自己就成了赤壁鏖战中那个风流倜傥的将军。

唐诗,让我的想象变得丰富;唐诗,也让我的感情变得细腻。在这儿,我好像看到“人面桃花别样红”的女孩,含情脉脉,睇着心上人;看到“别梦依依到谢家”的书生在月夜长叹,神伤不已。

一颗心,与这些人为伍,何能不净?

宋词与唐诗相较,多了一些柔韧,多了一些水意,多了一些女儿气。读这样的句子,一颗坚硬的心自会柔软起来,也多情起来,如梧桐细雨,无风也潇潇,有雨亦潇潇。

当我读到宋词中的“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时,总是想,这是怎样纯净的一个女孩啊,她回望的人,该是怎样儒雅,怎样洒脱?当我读到“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时,长亭外,古道边,青年男女相别时凄凄惨惨的情景,又入目上心,令自己黯然落泪。

有人说,雨后的春山,是泪洗过的良心,换言之,泪洗过的良心,如同春雨滋润的春山一样清明洁净。读书,让我们的良心一次次被泪水滋润,日益丰盈。

只要愿意读书,时间总是有的。

晴日的上午,我喜欢独自在走廊上放一把竹椅,旁边放上一杯茶,让茶烟和书香相互羼杂,读一会儿了,喝上一口茶。古人说,“书雅茶香,相得益彰”,这是肺腑之言,并非显摆。此时,一颗心清鲜鲜的,也轻闲闲的,不用急着去完成什么任务,也不用操心酬酢,一页页慢慢看来,漫不经意的。一篇读罢,午饭也熟了,心地坦然,饭入口中,也是带着一片书香。

雨天夜晚,下班回来,靠在床头看一篇文章,也是一种消除寒意和疲劳的方法。唐诗宋词之外,现代书籍中,我最爱看周作人、沈从文和汪曾祺的文章。而雨夜里,我以为最宜读的是周作人的小品文。周作人的小品,给人一种与故人对炉谈心的平静感,有一种不温不火的纯净气。读着读着,一颗心也平静下来,不起一丝波纹,不起一星浪花。看罢睡下,进入梦乡,梦中也一片平静。至于沈从文的小说,应在星期天的早晨阅读。假日的早晨,一气睡到九点多才起来,吃罢母亲做的饭,在老家后院放一张躺椅,躺下后随便看着。这时,边城的一山一水,包括水边白塔,还有撑船的女孩,都会一一出现在眼前。

汪曾祺的美食小品也很好,不过,读了之后,大吞口水,却无物解馋。老爷子是美食家,以一支笔,把每一种小菜都写得活色生香,让人实在禁受不住诱惑。譬如他谈腌苋菜:“苋菜长老了,主茎可粗如拇指,高三四尺,截成二寸许小段,入臭坛,臭熟后,外皮是硬的,里面的芯成果冻状。噙住一头,一吸,芯肉即入口中。这是佐粥的无上妙品。”再如:“卖花生糖的。大粒去皮的花生仁,炒熟仍是雪白的,平摊在抹了油的白石板上,冰糖熬好,均匀地浇在花生米上,候冷,铲起。这种花生糖晶亮透明,不用刀切,大片,放在玻璃匣里,要买,取出一片,现约,论价。冰糖极脆,花生很香。”这些文字简直色香味形俱全。

读这些洁净的文字,最好的地方,应当在雨夜的山村。

我家在山里,每到假期,我一定要回一趟老家,住上一阵子。晚上,坐在窗前读书,这时虫声唧唧,透过窗纱,带着一片清亮。若是秋雨之夜,“雨中黄叶树,灯下白头人”,是再好不过的意境了。

现在不是春秋,是冬季!我又快回家了。

到时,拢一盆火,拿一本书,泡一杯茶,看一会儿书,回头望望门外一片寒意。到了傍晚,雪花纷纷扬扬地飞下来。此时,看天看地看小村,一片洁白,再回头看看自己的心,也一片洁白。

千年的茶香

茶有道,非常道。

茶有茶艺和茶道之分。其实,细说起来,都是道,即心灵层面和品格层面的内容。茶本身就是一种文化,典雅、内敛,浮荡着一种淡淡的书卷气。

如果说,玉如女子;那么,茶就是书生。

玉,讲究温润、柔和,如一个“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闺中少妇。

茶,则是巴山听雨的书生,是“下马草军书”的诗人,是“单车欲问边”的文人,通身上下洁净,无一丝人间烟火味。即使他青衣佩剑,也少了杀伐气,多了灵秀的韵致。

汉文化润泽着茶及茶道。茶与茶道反之又润泽着汉文化,润泽着汉文化孕育的文化人:二者互为映衬,互为补充。

“目送归鸿,手挥五弦”的人,案前宜放茶。

“采菊东篱下,悠然望南山”的人,宜饮茶。

“因过竹院逢僧话,又得浮生半日闲”时,手中所拿,应为一杯茶,所说之话,也无过于品茶之美,才为得当。

茶,是国饮,也只有中国人懂得其妙。

西汉时,最善于享受生活乐趣的天府之国,即有茶饮。二人对坐,三人笑谈,桌几上,就有氤氲的茶香缭绕,就有碧绿的茶汤助兴。文人王褒曾言,“烹茶尽具,酺已盖藏”,这是生活常事。那时的文人,就用一杯茶、几页书,滋润着一颗洁净的心。

唐代茶文化,更是奇葩,一枝独秀。白居易甚至是烹茶高手,并用雪水煮茶,而且很得意地吟道:“吟咏霜毛句,闲尝雪水茶。”陆羽嗜茶,饮茶之余,竟著成《茶经》。

宋承唐之流风余韵,将茶道发扬光大,以至于出现品茶、斗茶之事。陆游布衣轻帆,飘然来到临安,住在旅店里,听春雨,感旅怀,写下《临安春雨初霁》,谈到自己在临安的生活:“矮纸斜行闲作草,晴窗细乳戏分茶。”更是将茶道与书道一并提及,显示自己的茶艺。

清代,茶馆出现,市井处处,茶香缕缕。几人相约进入茶馆,饮着茶,评说着诗文,是文人最常做的事。

中国文化,之所以水汽氤氲,透着一种灵秀、一种洁净,茶文化实在起着不小的作用。换言之,正是一杯淡淡的茶,润泽了一段辉煌而不失淡雅的文明史。

茶道的终极目的,在于养心。

中国人品茶,是要求和心境、意境相吻合的,否则,就觉得玷污了茶,也玷污了茶道。

这样一来,无论茶艺、茶道,都很是讲究。

相对于茶道来说,茶艺是外在的,是具体的,也就是烹茶时表现出的技巧。茶艺的具体要求,在于自然、空灵,如行云流水,如明月在天,不得有丝毫笨拙,丝毫滞碍。这,是技艺与心灵合二为一的表现,是动作与精神的高度结合,既要熟练,又要心中有茶,不能旁骛,更不能为名缰利锁所牵绊。

唐人烹茶,是碾,是煮。

所谓碾,是将做成饼状之茶碾成末,再放入水中煮。煮时,水刚开,水面出现细小如鱼眼一样的水珠,并“微有声”,称为一沸。当锅边水泡如涌泉连珠时,为二沸,即舀出一瓢开水备用,以竹夹在锅中搅拌,然后将茶末倒进去。锅中水“腾波鼓浪”“势若奔涛溅沫”时,称为三沸。此时,将舀出的那瓢水倒进锅里,一锅茶汤就算煮好。如果再煮,则“水老不可食也”。

饮茶,得细品,否则称为“牛饮”,很为饮者鄙视。

宋代则不同,其重于点茶。所谓点茶,即将筛过的茶末放入茶盏,注少量开水搅拌,至均匀后再注开水,用茶筅反复击打,产生汤花并在茶盏边不留水痕者为最佳。苏轼曾写到自己精于茶道,言下很是得意。

明清之后,则为泡茶。

泡茶有讲究,一道水洗杯,称为“洗茶”。二道才是正味,得慢慢喝,慢慢品。茶汤入嘴,不吞,舌尖上一转,徐徐咽下,茶香随之浮出,五脏六腑一片熨帖。正如古人言,“有力”“悦志”,浑身舒爽。至于拿杯、放杯、斟茶,各有讲究和名目,花样繁多,不一而足。

这不是做派,而是一种涵养身心的过程。

在烹茶泡茶中,一颗心净净的,与杯中清绿茶汤融为一色,与白云蓝天一起飘摇,是一种“羽化而登仙”的感觉。西方常有科学家头脑难以停止思索,歇息时,若会茗饮,烹茶一杯,坐在院子里慢慢地品着,晒着太阳,该多么惬意。

茶艺使心灵洁净,茶道则更是如此,只不过,茶道追求的则是精神上的空灵。

古人饮茶,饮者和环境,都极有讲究。

饮者得为雅士,腹有诗书,气度娴雅。几个人围着茶炉,或弈棋,或弹琴,或吟诗。谈功名利禄者难入此列;好红尘争斗者当远离;至于宵小奸佞之人,或品行不端者,更是难入饮者之列。

饮茶环境,或面朝南山,对窗而坐;或瓦屋纸窗,以素雅陶瓷为器;或如《红楼梦》中妙玉的栊翠庵,几间禅室,几株梅花,更妙。当然,《水浒传》中朱贵酒楼的后窗亦好,饮茶者面对着流水长天,还有从芦苇丛里咿呀摇出的小船,饮着清茶,也是一种悠闲的享受。只是,这儿强人出没,杀伐之气太重,和饮茗之道不相适应。

饮茗宜静,不宜热闹。

饮茗宜净,不宜过于杂乱。

饮茗宜在山野之中,不宜于红尘之中,不宜于争斗之中,更不宜于阴谋诡计四伏的名利场之中。

一杯茶,涵养了一种风清云白的精神;一缕茶香,熏陶了一种潇洒出尘的人性;一盏碧绿的茶汤,清洗着、润泽着中国人的心灵。

因此,汉文化孕育的人,总有着水一样细腻的性情,有着晴空流云的洒脱,有着海阔天空的情怀,有着淡淡的书卷气和洁净清爽之气。这些,流淌在他们的身体里、血液里和灵魂里,须臾不离,都是因为一缕茶香在缭绕,在晕染。

因此,他们高洁如月。

因此,他们纯净如露。

他们喜欢单纯、美好、平静的生活,一个茶馆,一个茶座,一杯淡淡的茶,把一个个小日子过得像行云流水,如诗如画。也因此,他们的心如一朵白莲,馨香淡淡,纤尘不染。

多少年前,站在汉文化的源头,一位哲人说:“上善若水。”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他的话,在后世子孙的身上清晰地映现出来,并流芳溢彩,代代不绝。一个民族,也因此显得水意弥漫,情意弥漫,人性十足。

茶有道,非常道,它润泽的是一颗淡然、平和、安详、善良的心,和中国人追求的人性恰相吻合,因而成为国饮。至于效仿者,如缺乏这种人性,仅仅就茶论茶,只是徒得皮毛而已,难得其中三昧,更有损茶道。

生活三品

古人云:“咬得菜根者,百事可做。”又云:“布衣暖,菜根香,诗书滋味长。”这里的“咬菜根”,指的是过清淡的生活,包括口感上的,更多的则是心境上的。

“咬菜根”,对古人而言,是一种粗茶淡饭的清淡生活。

郑板桥在给弟弟的信件里,屡屡谈到喝粥,曾用神往的笔调写道:“双手捧碗,缩颈而啜之。霜晨雪早,得此周身俱暖。”为了这份生活、这份清淡,他辞官而去,挥别名利,吟诗道:“乌纱掷去不为官,囊橐萧萧两袖寒。写取一枝清瘦竹,秋风江上作渔竿。”在“一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时代,这样做,洒脱,给力。

曾国藩也以主张清心寡欲闻名。成为湘军统帅后,他依然布衣一袭,清茶一杯,每天早餐,仍然一碟咸菜。有客人时,再加一碟萝卜干。然后,伸筷相请,两碗米饭,一脸满足,心忧天下,不嗜一物。可惜,现在很多人读《曾国藩家书》,学为官之道,却很少有人学曾国藩的这种生活态度。

《治家格言》说得好,“吃菜根淡中有味,守王法梦里无惊”,一个吃得菜根的人,心是淡然的,他一定是一个远离红尘、淡泊名利的人。这样的人,不用日日算计,不用打击陷害,不用行贿受贿,那么,晚上睡觉也一定香甜、熨帖,半夜里即使有敲门声,也用不着心惊肉跳,血压飙升。

时下,大鱼大肉,时鲜美味,已是桌上的必需品了。

薄粥素菜,也已远离人们的生活。

有时回到乡下,早晨闲转,总会看见村里人捧着碗喝糊汤。那种投入状态,让人感到十分亲切、幸福。糊汤是一种地道的素食,是把苞谷面放入开水里,反复搅动,直到成为金黄的糊状。稀点的,可以捧着碗喝;稠点的,就用筷子划拉着吃。农村人吃糊汤就的菜,和曾国藩吃的没两样,一碟腌菜,一碟萝卜干,吃得津津有味,一脸安然。这种香甜,在城里的酒席上很少见到。心宽,精神就好,乡村人的寿命长,这大概也是一个原因吧。

安于清淡生活的人,不只行事高洁,品行上也能做到清风满怀,明月在心。

陶渊明辞官归里,南山种豆,东篱采菊,看“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时,那种心境一定无限地舒畅、无限地自由吧?也只有这样的心,才能装得下晴天白云,盛得下山水鸟鸣;也只有这样的心,才能品出“摘我园中蔬”的清淡与美好。

汪曾祺谈及个人生活,用八个字概括就是“围炉读书,灯光可亲”,这不只是清淡,简直是清雅了。让人一见,心中顿生暖意,顿生无限向往。一个人抛弃名利,一身布衣,一身清闲,夹着几本书回到山里,在夜雪压竹的窸窣声里,拢一盆火,泡一壶茶,拿一本古诗词,随意地读着。屋子里温暖如春,屋外雪涌满山。侧耳听去,隐隐约约有踩在雪上的脚步声,“咔嚓咔嚓”的,不知谁在雪夜中归山。此时,沉浸在古诗词里,体味着“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洁净;品咂着“杏花疏影里,吹笛到天明”的洒脱;揣摩着“一片冰心在玉壶”的干净;领悟着“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的空灵。心,也在古诗词里变成一朵雪花,凌空飞舞。

汪曾祺最津津乐道的一道菜,叫干丝,用豆腐干切成。他在文中道:“干丝入开水略煮,捞出后装高足浅碗,浇麻油酱醋。青蒜切寸段,略焯,五香花生米搓去皮,同拌,尤妙。”清淡的菜蔬,淡然的叙述,体现着一颗淡然的心。

在清淡里,尝出生活的真滋味;在清淡中,得出心灵的大营养。这,才是真正的美食家。

静坐于室内时,一身薄衫,自己如一朵莲。室内四周空气轻盈如水,波光动荡,映着粉墙,映着桌椅,显得格外干净,格外洁白,简直是纤尘不染。

室内寂静,静得连蜜蜂扇翅的声音,也清晰在耳。

帘外,更是一片寂静。

寂静中,有鸟儿飞来,“呼”地收拢翅膀,轻轻落在窗外枝头上。枝头晃动着,鸟儿也如踩着高跷一样,一弹一弹的。这是一种很小很小的鸟,半个拳头大,周身白色,尾羽黑亮,一双滚珠一样的眼,偏着头,细细端详着房子里静坐的我,张着黄黄的嘴儿,叽叽叫了几声,一定在问,这家伙,在搞什么名堂?

帘外,风儿吹来,薄得如箫音一样缠绵醉人,如丝绸一样柔滑温润。轻轻的风中,也有花的影儿在摇曳,那是一串牵牛花。

牵牛花是春末种的,春天之后,就冒出嫩芽,抽出长而嫩的藤子,从花盆上伸出,沿着一条绳子,身姿婀娜地爬上去,好像表演杂耍一般,显示着自己“高空飞人”的能耐。现在,它变出新的戏法,聚集全身心的能量,抽出几片叶儿,几朵花儿。这些花儿叶儿,都是一副没见过大世面的样子,探头探脑,伸到帘内。

甚至,它们还摆着一副很惊奇的样子。

叶子可能在想,怎么的,这家伙摆的这是什么姿势?怪唬人的!

花儿也在仔细研究着,有的侧着头,有的伸着脖子,有一朵终于忍不住了,“噗”地一笑,绽开了。顿时,所有的叶儿、花儿都乐了,傻乎乎地摇晃着,全然没了刚才的庄重。

风吹着,帘子晃动,花儿晃动,带动着室内阳光,也如一波一波春水,轻轻地荡漾着,流动着,一地湿润。整个室内,一切都在阳光下,仿佛变成透明的了。就连我,也一身空明,产生了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鸟儿羽毛微漾,是风在抚摸它。

花儿羞答答地左右躲闪,是风在轻吻它。

叶子,则和风躲着迷藏,还沙沙地轻笑。

风吹进来,吹进室内,拂着我的脸,抚摸着我的身子,朝我的脖颈呵着气,百般地调皮,如一个正处在热恋中的人。此时,静坐于风中的小房里,我一动不动,也变成了一朵花,一朵五月的荷花。

心房中,自然而然有一股清香,弥漫一室。

于人而言,万物有恩,珠露亦然。

露最多时,是春晨,是夏夜,是秋夕。

春日,尤其是早春,在乡间,一早起来,阳光从东山顶上斜铺下来,如同清新的流水。这时,旷野中,地面上,水汽氤氲,不停地弥漫着,如一层若有若无的梦,如一层薄薄的纱布。

此时的草,还是嫩嫩的芽儿,是草针,用唐诗里的话来说就是“草色遥看近却无”。可是,珠露却是看得到的。远远的,阳光射下来,一丝一丝的彩线,在晨曦中闪动着,有的甚至还有些刺眼,但是,却很美。细看,每一棵草上,都挑着一粒露珠——确实是挑着,就挂在草尖上——很小很小的珠子。

草很嫩,很纤弱,看不太清,可每一粒露珠都是草儿的招牌,是草儿生命的呐喊。这一粒粒露珠沾在草尖上,仿佛也润进人的心中。心,也像挑了一粒露珠,萌生一片青嫩的春色,一片勃勃的生机。

春天的美,就是从露珠润心的那一刻起,悄悄漫上心头的。

夏夜的露,可能会大一点儿,可能更清亮一点儿,更明洁一点儿。如果说,春露如细米,夏夜之露则犹如碎钻,一片清明。

乡村的夜是寂静的,是温馨的。到了夏夜,一个人悄悄地走着,虫鸣一声一声,从这儿响起,从那儿响起,有的悠长,有的短促,仿佛划过夜空的丝丝光线一般。

在竹林边,悄然站立,这时,就有珠露之声从竹叶间滑落,又碰在另一片竹叶上,“嗒”一声,又“嗒”一声,珠玉盈耳,珠圆玉润。孟浩然说,“竹露滴清响”,是深得其味的。这声音,在都市里听不见,在扰攘中听不见,在喧哗中也听不见。当然,心中烦乱时,更是听不见。

有珠露之声,心,不会为物欲所困。

秋之夕,秋虫声则和夜露声没什么区别了。唐诗道:“冷露无声湿桂花。”秋天的露,怎能无声呢?一个人独坐在桂花树下,花香盈身,盈袖,盈心;秋虫声盈耳,在草丛中叫,在花树下叫,在台阶下叫。

露珠,无声地打湿了秋草,也润湿了虫鸣。这时的虫鸣,潮潮的,润润的,和露珠已没什么区别了。人,一时分不出哪是虫鸣声,哪是珠露之声。

“虫鸣如露”,多贴切的比喻。

能感悟这个比喻的心,也一定有一片虫鸣,有一片珠露吧。

珠露,润泽了一颗心;珠露,同样润泽了一个人。在尘世中,有珠露在心,对珠露感恩,灵魂就有一盏指路的灯,有一条回归良心的路。

倾听珠露之声,倾听良心的鸣唱。

秋意如酒

几天了,雨淅淅沥沥地下着。山坡上,河岸上,田地里,都遮着一层薄薄的纱,如烟如雾。望不远,即使靠着栏杆,极目远眺,也仅仅能看到半里左右。至于远处的山、山上的人家、人家屋顶的炊烟,都不见了影子。

晚上睡着,檐前,也滴滴嗒嗒的,欲说还休,是秋雨的断肠倾诉。

人,坐在书房中,带着一段难以言说的心事,愁闷如网,结着千千结,怎么也解不开。人,也就成了一段无语的枯木。

十几天后,天,终于放晴了。

妻子说,出去转转吧,散散心。于是,我就跟着出去了。

久雨初晴的天空,此刻如婴儿的眼睛一样,亮得干净,亮得透明,亮得没有一丝云翳。甚至,让人怀疑,那爽蓝的天空能反射出人的影子,能反射出飞鸟的影子,甚至,敲一敲,能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如玻璃一般。

这么明亮的天空下,一切都是洁净的,都如用丝绵擦洗过一样,纤毫毕见。远处的树,直直地指向天空,如谁在晴空下,拿着碳素笔粗粗地画了几笔,简练,标直,在广阔无垠的天空下组成极为简练的简笔画。

阳光很亮,是经过晴空过滤了的,没有一星渣滓,也没有一点儿尘灰。这时,即便有几只小小的蠓虫飞过,也清晰可辨。蠓虫的翅膀,薄薄的,透着亮,在空气中扇动着。不知它们准备去哪儿?它们是由父母带着,还是独自远行?秋天的阳光,轻轻拂拭着它们极小极小的身子,舒服而熨帖。

在这样的阳光下,它们自由自在,也丢掉了往昔的胆怯。

阳光下,近处的柳树,叶子绿中透黄,已经没有了春夏的青葱。但是,这样更好,青葱年少,纤腰轻舞,固然让人陶醉;韶华逝去,轻抚秋光,则给人一种沉稳、成熟、风华褪尽见纯真的淡定。

远山上,树叶红了,红中带黄,远远看去,红得润泽,红得曼妙,如同女子的笑靥,慢慢泛起,慢慢扩展开,若隐若现:这,都是因了雨的沁润。

人家的门前有柿子树,一场雨后,树叶全部凋零。一树的柿子,圆红如丹,晶莹如珍珠,灼灼艳艳的。有的人忙着下柿子,长长的夹竿伸上去,夹着柿子了,缓缓地收回夹竿,拿下柿子,放在一个竹篮中。如果没夹住,“噗”地落下来,旁边就响起小孩子的惊叫声,还有女人脆脆的埋怨声。

多年前,我看到一幅画,上面画着秋山,画着茅屋,画着满山的柿子树,便随口吟诗一首:“黄叶秋菊白露天,青衫犹自染寒烟。看罢书画人一笑,柿子红处是家山。”写这首诗时,我正漂泊异地,客里思乡,故有此一说。

现在,我却在故园,在故园的秋日下。

故园秋日,总是那么净,净得晴空万里,长天如练。

故园的秋山,总是那么美,美得如李可染的画,万山红遍,层林尽染,霜叶如霞,寒山纤瘦。那细细的山脊,仿佛不足一握。有牧牛人在梁上走过,牛和人都如逗点一般,贴在天边,慢慢动着,动着,最终消失在远方。只有高亢的山歌,缭绕不散,久久回荡。

故园的秋天,又是那么静,无边的空静,包容着一丛一簇的山、树、水,还有水边车路的房子。

在这洁净的秋日下,人,成为一朵菊,淡淡开放,是心在开放。

人淡如菊,大概说的就是此刻吧。其实,不是人,是人的心,此时淡如菊花。

罗兰说,有的人眸子如秋,有的人风神如秋。这个比喻新颖,我喜欢。

眸子如秋的,一定是恋爱中的少女了。那种眸子,水亮水亮的,弥漫着一汪柔情,一汪洁净。少女恋爱时的感情,寻不出一星渣滓,映射在眸子中,是无一处不美的。

“明眸善睐”,是写少女的眼睛,但更易于用来形容秋。

秋天,尤其是久雨初晴的秋天,一早起来,天光从天边泻下来,润泽着一切,一切也都透出一种光,洁净如梦幻的光。那种光,真的,只有从女孩的眼中,尤其是从恋爱中女孩的眼中才能流露出来。

处于这种女孩目光中的男孩,应是天下最幸福的男孩。同样的,处于这样秋光下的人也应是天下身心最舒畅的人。

放眼远望,地平线上,一棵棵树直立在那儿。上面,是清亮亮的光。这时,天光,如女孩的目光;而那些树影,则如女孩的睫毛;你呢?你该是秋光的恋人了。

处于秋光之下的幸福,是一种宽敞的、自由的、明亮的幸福。

至于说到有人风神如秋,我以为,应当是少妇。

少妇,尤其是中国的少妇,经过了春的灿烂、夏的热烈之后,渐趋于含蓄,含蓄得如中国瓷器一般,由内向外透出一种洁净、一种诗意。

诗耐品咂,少妇耐看。

经常,在小城街上走,我会被一个个成熟少妇的魅力吸引住。那长长的身子,那韵律和谐的身段,还有那高挽的发髻,把青涩之后、张扬之后的成熟表现得恰到好处。

这,是女孩走向少妇后所独有的韵味。

秋也是经历了热闹,经历了灿烂,才走向成熟的。成熟之后的秋,一任天然,毫不做作。它知道自己的那一种内在美,知道那一种含蓄的样子是怎样地触目惊心,所以,它不开花,也不大红大绿、花团锦簇,它就那样立在山下,或溪畔旁,或小河边,扯一缕雾,扯出万种风情、千样姿态,让人陶醉。

有时,我在人群中看少妇们曼妙的身影,总会有少妇发现,回过头,淡淡一笑,绽放一脸明媚。

毕竟,被人欣赏不是一件坏事。

秋,也会这样,在雾里,不时露一团红叶,对人一笑,一时,醉透了天,醉透了地,醉透了赏秋的人。

饮酒小记

酒不同于茶。

茶趋阴,一杯在手,轻轻淡淡地喝着,将一颗心喝得风轻云淡,淡然如菊。因此,茶近于道。饮酒则不然,几碗下肚,胆气开张,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什么镇关西,什么蒋门神,洒家认得你,洒家的拳头认你不得,三拳两脚,让你个人渣一命呜呼。

因此,茶含水趋柔,酒含火趋刚。

茶让人越品越趋于平静,越走向灵魂深处,看云起云消,听虫鸣唧唧。

酒则相反,越喝则越让人开放外露、志气风发、慷慨激昂。壮怀激烈时,以酒借劲;横槊赋诗时,以酒抒情;即便营门战鼓震天,大将出马,也得豪饮三碗,以壮行色。

酒让中国人多了一分雄壮,多了一分爷们儿气。

酒含刚性。

酒是火之神,又是水之精,其至刚,又至柔。

自古酒与诗为伴,陶潜东篱采菊,一杯酒,一首诗,供一枝菊花,人清绝,诗也清绝。因而,中国田园诗就显得酒气淋漓,多了几许水性,多了几许酒气,以至于多年后,田园诗大师孟浩然饮酒之后,歌咏道:“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就菊花干吗?饮酒赋诗嘛。

李白是“诗仙”,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还有三分啸成剑气,秀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其实,古代文人莫不如此。因此,至今我们翻开唐诗宋词,一片酒气仍扑面而来,醺人欲醉。“江上舟摇,楼上帘招”,那迎风飘扬的是一片酒旗,也就是诗歌里的酒望子。

古代的酒店很韵致,门前挂一面旗,迎风飘摇在细雨之中,或红杏枝头。没有酒旗,挂一望子也行。

就是这酒旗,这望子,不知牵绊住多少文人的脚步。

“小杜”在三月里骑马嗒嗒地走过江南,因为一坛美酒、一声牧笛,还有杏花村头的酒望子,写下了“清明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的千古名句。若没酒,中国诗文将一片寂寞,一片呆板乏味。是酒,让中国文人潇洒,让中国文学水汽淋漓,活泼灵动。

喝酒,得有下酒菜。中国文化中,下酒菜与酒是相得益彰的。这些下酒菜,让人一看,口水直流。

苏轼在《后赤壁赋》中说:“今者薄暮,举网得鱼,巨口细鳞,状如松江之鲈。顾安所得酒乎?”有鱼必得有酒。这鱼不知多大?如果小,可剖了内脏,油炸焦黄,佐酒为菜,特酥,特爽口。如果大,得做酸汤鱼,放酸辣椒,辣、酸、香俱有,喝杯酒,饮一勺汤,满口的麻、辣、烫。鱼鳃两边鳃骨如扇,很多人夹了丢弃,简直是暴殄天物。此骨之味非同一般,用箸夹起,放入嘴中咂,上面一层皮已融化,香极。然后完全是骨,仍值得一咂,不咂别的,只咂那个味,此味可意会而不可言说。以味佐酒,是一种艺术。

宋代时,不知人们会做这道菜不?也可能“大苏”无此口福,即使做了,若根本不知道用鱼鳃骨佐酒,岂不可惜。

《水浒传》中处处有酒,处处有佐酒菜肴。鲁智深用狗肉佐酒,其法妙不可言:把狗肉煮熟,冷却后切下,用荷叶(非碟非碗)包着,吃时拿出撕着,一口狗肉一口老酒。有人说“闻着狗肉香,佛祖也跳墙”,就是此意。吃狗肉必有酒,除腥去臊,方是正宗。《水浒传》中还有一用狗肉佐酒法,即弄一熟狗腿,面前放一碟蒜泥,然后倒一碗酒。喝一口冷冽老酒,用狗腿蘸了蒜泥吃一口,有种豪气。

现代文人中,谈酒的文人当属周作人和陆文夫。

周作人说,喝酒,得盐蚕豆下酒,放在一种浅黑碗盏中,不用筷子,用手拈着吃,“咯吱咯吱”的,饮着酒,蛮有味。陆文夫记的,则是他个人在困难时期所用的下酒菜。深夜客访,无菜下酒,只有点虾,将虾皮剥下,用油炸得焦黄酥脆,放上韭菜,黄绿一盘,为一菜。将虾肉掺面再油炸,外黄内嫩,凑一菜。然后,开始饮酒。

饮酒菜无须多,在于精。

我老家有一菜肴,是佐酒佳品,即将刚刚压好的豆腐开包,切上一块,蘸一下油泼辣子,吃一口,再饮口酒,爽口至极。

中国人饮酒,不只是饮酒,还是饮一种环境,饮一种心情。

陆文夫在《屋后的酒店》中言,饮者爱热闹,一人一筒酒,一碟花生豆,或一个皮蛋一剖四瓣,吃着喝着,大声嚷着。他们取的就是这个热闹。

在我老家,人们也爱如此,围着桌子一坐,大声划拳,言笑晏晏,声浪起伏。大家不为别的,为的是这种气氛,热闹,亲近。

也有喜静的。

梁山泊朱贵掌管的酒店后有一小楼,立在水上。楼上靠窗放一桌,几碟小菜一壶酒,一边独饮,一边看着梁山泊一片苇荡莽莽苍苍,渔船从苇荡里摇出。这时,世界一片宁静,饮者心中也一片宁静。

谁说强盗只会耍拳脚弄刀枪,在酒上,他们也是独树一帜的。

最好的饮酒环境,一是在白居易的诗中,一是在我老家的山中。白居易的小诗“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让人读了,真想不请自去,饮上一杯。至于我的老家,在山的更深处,水一绕山一弯,被一片槐树、桦树、椿树环抱着,蝉声像水一样流洒着。在这儿饮酒,一群亲近的人,一壶自酿的酒,几碟山野菜蔬:或豆角,或黄瓜。一杯一杯复一杯,即使醉了,也一身轻松,一心轻松。梦中,也波澜不惊。

酒是水与火不分彼此的交融。

在乡村,酿酒时,于灶下必烧大火,达到高温,酒糟中蒸汽升起,化而成酒,沿着一根管子潺湲而出。一时间,一个村子都浮荡着一片酒香,如果是杏花开时,真成了杏花村。

其实,中国酒都是如此,是水与火的结合、升华。

因而,从酒文化中走出来的中国人,他们的身上总是带着一分水的洒脱,一分水的温柔,一分水的清新洁白;同时,又有一种火的热烈,一种火的狂野,一种火的激昂雄浑。

是君子,他们剖肝沥胆,与之结交。遇着仗势欺人的小人、坏人、恶人,他们怒发冲冠,拔刀相向,绝不屈服。

中国酒孕育了中国人。

中国人制造了中国酒。

它将人性、文化、历史三者结合,水乳交融,在世界文化史上,也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店的。

故园的野菜

小村在大山深处,又仄又深,沿着一条公路前行,几经曲折后,有土墙灰瓦、童谣山歌,有炊烟,更有野菜美味。忆起来,每一样野菜都让人口舌生津,难以自已。

马齿苋

马齿苋出现时,是在夏秋之交,一般多生在玉米地里,一大棵一大棵地长着,胖乎乎的。马齿苋紫红杆,很嫩,上生叶片,椭圆形,小而厚,一掐一汪水。

在小村,它是一道极好的菜。

马齿苋可凉拌着吃。做法很简单,采摘之后,在沟边泉水中一洗,然后拿回家,烧开水,将马齿苋放入水中,打一个滚捞起:捞迟了,会烂的,这菜很娇嫩。然后,把菜放在砧板上,“咔嚓咔嚓”切成段,十厘米左右,太短了,会走失汁水,失了鲜味;太长了,嘴里装不下啊,是不?

切好,才算成功了一半。

另外,得把大蒜和精盐放一起,在石臼中研成末,倒入碗中,再兑上烧沸的香油,兑上开水——别放其他香料——会败味的。这是蒜汁。将其浇在马齿苋上,一拌,放上十多分钟,让菜与蒜汁充分融合。接着,开始吃。

用马齿苋做糊汤最好。菜放入糊汤中,筷子一剜,连菜带糊汤一口,“咯吱咯吱”吃着,一股青鲜鲜的味道,齿顿生香。

当然,用它下酒也不错。可一般人待客不用,觉得以野菜待客会唐突贵人。

这菜,在乡村时常吃,妻子做的。到了城里就没有了。妻子有一次无来由地长叹:“马齿苋又长起来了。”一时,我又看到故乡,看见故乡的玉米地,还有碧绿的马齿苋。

可惜,仅仅是想象而已!

马齿苋还有一种吃法,很简单。焯后切碎,晒成菜干,可以包饺子,咬起来很筋道。故乡有童谣道:“马齿苋,包饺子,妈啊妈啊怎么吃?”“一口一口咬着吃,我的女娃好老实。”一问一答,可以想见,当年马齿苋是一道小村常见的菜。

菜薹

古人说,咬得菜根则百事可做,意思是,只要能吃菜根,就没有什么苦不可以受。古书上也说:“布衣暖,菜根香,读书滋味长。”可见,吃菜根对于中国人是常事。

在小村,人们吃的菜根却少,除了萝卜、山药外,几乎没有。可是,菜薹却是山里人最喜爱的一道菜。

这里的菜薹,大多是莴苣,抽薹能达半米多,恰好达到壮、粗、嫩的时候,掐回去,捋掉上面的菜叶,切成十厘米左右的段,用开水一焯,压入坛中。是的,是压,不是装——压瓷实了,将坛子里的空气挤出,再把坛口一封,让它自行发酵。一个月后,打开即吃。

开坛的菜薹呈金黄色,酸爽可口,想吃时,随便抓一碟即可。

这菜配什么饭真不好说,这就如天香国色的女孩,无论配什么样的男子,都让人有种唐突佳人的惋惜。这是素菜,实在要下饭,仍以糊汤为首;其次,米饭,黄白相衬,亦为一景。

也有人腌菜薹时,放入辣椒丝,又酸又辣,也不失为一种改良。不过,菜薹的青鲜味被辣味盖了,算是一得一失。此菜中,如有老菜薹,吃起来更是妙不可言。老菜薹不能咬,咬也咬不烂。最上乘的吃法是咂住菜薹一端,轻轻吮吸。菜薹内部已经软化如冻肉,一吸即出,又软又柔,似肉非肉,如果冻一般,可又比果冻多了一种酸味、鲜味、自然味。吃这菜,不要下饭,也不要饮酒,否则会败了口感。

可是,奇怪的是,村里人并不等菜薹老了再腌,说这样做可惜。

这真是太可惜了!

大概是受腌菜薹的启发吧,村里人又发明了腌红薯秆。这个秆,不是藤,是叶柄处的秆儿,趁还绿还嫩时掐了,不要叶子,切成极短的小段,如腌菜薹一样腌制。这道菜,又要特意放上红辣椒丝,还有煮得半熟的黄豆,为的是压制红薯味。一月后开封即吃,酸、辣、香兼而有之。

吃这菜,宜饮酒。

有一年冬月,天太晚了,漫天的大雪纷纷扬扬。我回到家,母亲拿了一碟此菜,倒了一小壶酒,我独饮独吃,碟空壶干,昏昏睡去。这事过了十多年了,我一直清清楚楚地记得,感觉很温馨。

此菜最爽快的吃法,是用三指去撮,一口菜一杯酒。用筷子夹,忒费事!

韭菜

“老杜”诗里说:“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春韭得剪,贴住土门在夜雨中剪更好,断茬处不经日晒不受伤。第二天清晨起来一看,嘿,又是一片嫩绿。

春韭煎鸡蛋很好,但韭叶要切得长一点,不宜过碎。青黄相衬,白盘一装,夹一箸,简直让人舍不得吃。

有人吃虾,爱吃虾肉,殊不知虾壳更有鲜味。虾壳中应放入韭菜。做法也很简单,先把虾壳下锅焖,焖熟后舀起来。再烧红锅,下清油,沸后,“咝啦”一声将焖熟的虾壳倒下去,然后放上几段红的干辣椒,不切,是整段的。

接着炒,反复地炒,炒得虾壳发亮,辣椒冒油光。这时,把韭菜下锅,炒几下即可。

怎么吃?下酒呗。

这时的虾壳,又辣、又香、又烫嘴——怪,烫有时也是一味,一种说不出的味。韭菜味这时就见效果了,掺在其中,有一种嫩鲜味,和着其他味进嘴。那种口感,只有一个字——爽!

但是,虾壳夹起仅仅是放在嘴里吮咂,咂出其中蕴含的味。有吃货外行,闻香见菜,食指大动,夹着就吃,咽入肚中,就贻笑大方了。

韭菜入虾壳中味美,还有一种吃法味道更美,属于本人独家秘方。

世人只知煎饼味美,尤其北方人,一口煎饼一口蒜薹,“咯吱咯吱”地吃。如此吃法,不妥。当然,这不能怪他们,因为他们也不知还有另一种吃法:煎饼卷韭菜。这儿说的韭菜,不是“老杜”诗里说的韭菜,而是腌制过的韭菜。

韭菜切长段,与红辣椒腌制,好看,更好吃,尤宜于就煎饼吃。正宗的吃法,弄一碟腌韭菜放在灶台上,接着,和面,做煎饼。薄薄的煎饼一起锅,卷了韭菜,靠着灶台,大口吃,一卷下去,再来一卷……这是我外婆的做法。

小时,我和妹妹去吃过,一人四卷,吃罢,撑得俯下身子爬不起来,“哎哟哎呀”地叫唤。

外婆逝后,我再没吃过这菜、这饭了,因为,很难遇见这样两全其美的做法,有的人做的煎饼薄,却不会腌制韭菜;有的会腌韭菜,却摊不了纸一样薄的煎饼,因此,只能徒叹而已。

豆腐

豆腐当然不能算野菜,写在这儿,显然有些离题。不过,小村人有一种独特的吃法,我不得不说,以飨食客。

一般人吃豆腐,爱开包后放着,要吃时再切。小村人不,开包就吃,方法特简单,味道特妙,简直妙不可言。

豆腐开包前,先用辣椒面、五香佐料、精盐,还有蒜末,搅在一起,兑上水,分倒在碟子里——几个人几个碟子,拿在手里,吞着口水等着。接着,掀开包袱,热热的豆腐冒着香气,快刀切下,长方形、条状,一人一块,拿着蘸着碟内的汁水吃,吃一口蘸一下,啧啧有声。一块吃完,再来一块,如此反复,直到打着嗝吃饱了为止。

每次打豆腐,只能吃一顿,因为,豆腐一冷,就没了那种味儿。什么味?我实在说不出来。好味道,就如艺术品,如唐诗宋词,可意会不可言传。

可惜,这种吃法在别处少见。我屡屡提醒周围的人,但他们都一笑而已,不见去实验。

相对于这种吃法而言,豆腐的其他吃法,都算暴殄天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