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走近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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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克己复礼

日本东京有个东照宫,东照宫的马厩有一幅木雕,通过三只用爪子捂耳、掩口、蒙目的猴子,宣示孔子的“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视”。东照宫是供奉日本最后一代幕府江户幕府的开府将军德川家康的神社,建于1617年。宫中以中国传统文化为题材的雕刻均出自中国工匠之手,这不仅体现了中日间的文化交流,也反映出儒家思想在日本的影响。特别是这幅“非礼勿”的木雕,曾被日本选用为庚申年邮票的图案,成为社会崇信的文明准则。

但从近代以来,在孔子的故乡,孔子“非礼勿”的主张不仅屡遭批判,而且被视为孔子思想中最主要的糟粕,成为以“革命”或“创新”的名义打倒或否定孔子的根据。近些年来,固执这种意见的人虽少了许多,但将“非礼勿”视为普遍倡导的准则,目前看还不大可能。一种思想主张被批判得太多、太久,不仅会使不明就里者先入为主,而且会产生“三人成虎”的效应。譬如,小时候常听大人说,吃鱼籽会不识数,吃猪尾巴会“怕后”。现在才知道,那是在食物匮乏的时代,有人为欺骗小孩子而编出的谎话。尽管如此,这种谎话被一代一代地传下来,便也有了信众。当大人们心安理得地享用这些美食时,小孩子则往往会投以担心和不解的目光。

除了对传统文化恶意颠覆的心态外,人们对“礼”的歧见,大多缘于对礼制文化缺乏全面了解。为了解决问题,有必要进行一番具体考察。

对“礼”的起源,一般认为是祀神。而笔者认为,祀神虽是原始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却并非最为初始的动因,孔子的“夫礼之初,始诸饮食”(《礼记·礼运》),才是正确的结论。孔子论证说,古时候人们在获得饮食醉饱时,用泥烧制鼓槌,用瓦框蒙皮做鼓,敲打以示庆祝。这种简陋的方式,还可以向鬼神表达敬意。类似的情形,在近代以来不断发现的一些比较原始的部落中,仍可寻到踪迹。几年前看过一部纪录片,一个部落中人捕获了一头野猪,在用原始的方法烧熟食用前,人们围绕食物跳跃和吟唱,吟唱的内容,是感谢上苍赐予他们食物,并向被猎杀的动物表示歉意。这一古朴而纯正的原始礼仪,比较充分地印证了孔子的结论。这也正如美国历史文化学者维尔·杜伦所见,是寻求食物的供应引出了文明。

礼的另一起源是民俗。例如,周代“同姓不婚”的规定,显然是在人们认识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繁)”(《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的道理后产生的,是古人对近亲婚配在遗传上会产生不良后果的经验总结。再例如,《礼记·内则》中规定:“妻将生子,及月辰,居侧室。夫使人日再问之,作而自问之。妻不敢见,使姆衣服而对。”在妇女到了临产的月份,夫妇要分开居住,不能见面。这一禁忌,显然是为了保护妇女和婴儿的健康。

将原始礼仪上升为调节人际关系的准则,来自人际交往的扩大和社会组织的完善,来自行为规范意识的自觉。对此,荀子有过合乎逻辑的推论:

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荀子·礼论》)

这是从人的社会化的角度对礼的起源的揭示,简洁而深得其要。有研究证明,西周社会建立后,周公将从远古到殷商的原始礼仪进行了大规模的整理、改造和规范化,这就是孔子推崇的周礼。《礼记·曲礼上》记礼的作用说:“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作用如此广泛而巨大的“礼”,已取得习惯法的地位,成为规范社会成员的典章、制度、仪节和习俗的总称。

礼来自人类生活和社会实践,其起源和形成过程,就表明了其产生和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一些人反对礼制,大多是将其与封建专制或陈规陋习画上了等号,其片面性就显而易见了。

孔子推崇的周礼,其原貌已不得见。孔子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八佾》就是说,周朝的礼制文明是建立在夏、商两个朝代基础上的,多么丰富多彩呀!我更喜欢周朝的礼制文明。这表明,孔子对周礼的肯定和推崇,是以对历史和现实的考察为根据的,并非盲目崇信。孔子肯定礼制文明,也并非仅是政治上的考量。他不仅主张“为国以礼”(《先进》),把“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视为提高民众素养的根本途径(《为政》),而且把“礼”视为个人立身处世的基础,断言“不学礼,无以立”(《季氏》)。这应该出自于他对自己“三十而立”的经验总结。

孔子要求依礼行事,也确实维护了周礼中一些落后的东西,如“三年之丧”。但从总体上看,孔子并没有把周礼视为不可改变的形制:

子张问:“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后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为政》)

“因”就是继承,“损益”就是有减损有增益。夏礼经过损益变为殷礼,殷礼经过损益变为周礼,那么周礼经过损益,必定会变成新的礼制形态,这是理性的历史文化发展观。孔子从夏、殷、周三代礼制文化的变革中发现有规律可循,于是才有了“百世可知”的自信。这里所说的“可知”,系指体现人类社会基本价值取向从而具有普适性的行为规范,对此,孔子曾从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进行过证明。从空间上考察,孔子认为“言忠信,行笃敬,虽之夷狄,不可弃也”(《卫灵公》)。言语忠诚信实,行为诚笃恭敬,纵然到了遥远的部族国家,也同样行得通。从时间上把握,在孔贡问有没有一句话可以终身奉行时,孔子果断地回答说:“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卫灵公》)这忠信笃敬仁恕之道,在孔子的眼中就是可以超越地域、民族和时间界限而具有普适性的,是百世之后亦不能废弃的。

孔子所言之“百世”系长远之意而非确数;“可知”亦非具体而微的了解,而是对发展变化规律和基本要素、基本价值取向的把握,这是不待言的。有的学者不识个中滋味,将孔子所言之“百世”计算为3000年,并以“现在的事,他做梦也想不到”来嘲讽孔子。此君在如此言说时,一定是自鸣得意;但凡是有一点哲学思维的人,均不会为此而产生互动。这也说明,仅用文学的形象思维去解读哲学命题,确实有些困难。

包括“礼”在内的承载人类精神的文化样式,其兴衰存废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起决定作用的,是文明进程和社会发展需要。例如,在殷商时期被发展到极致的“人殉”,来自灵魂不灭的认识和奴隶制。西周以降“人殉”不断减少,代之的是“俑殉”,反映了封建制度下对劳动力的重视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但这并非葬礼改革的终点。在孔子看来,用人俑殉葬仍表现为对“人”自身的否定,痛斥“为俑者不仁”(《礼记·檀弓下》)。(《孟子·梁惠王上》)这是只有在对人的价值和尊严有充分认识时才会产生的情感,是礼制变革的永恒动力。秦始皇焚书坑儒,对孔子的意见当然不会顾及,将俑殉发展到极致。当我们从文物的角度欣赏乃至赞叹秦始皇的兵马俑时,不应忘记孔子愤怒的目光。

孔子对传统礼仪的最大改造,是用“仁”的新精神置换传统礼仪的内涵:“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八佾》)在孔子看来,“仁”是“礼”的基础和准绳,一个人如果没有仁德,就不会正确对待和实行礼乐。这是孔子对礼制文化的人性解读。就是说,在孔子那里,礼仪的本质特征和终极目的,不是人性的泯灭而是弘扬,是以仁爱为精神动力的尊重他人权利和感受的优雅表现,或曰风度。

因为“礼”是“仁”的外化和表现形式,所以在颜渊问仁时,孔子提出了“克己复礼为仁”的主张: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曰:“回虽不敏,请事斯语矣。”(《颜渊》)

孔子以“为仁由己”来说明“克己复礼为仁”,所强调的是道德自觉;一个人一旦能够做到克己复礼,所有人都会称许其为仁人了,则揭示了礼的普适性和社会认同度。孔子把“礼”视为动态适应的范畴,然后要求人们“非礼勿”,是不能以僵化、守旧概言的。礼作为道德意识和人文精神的外化,除动态适应性外,还应具有普适性、稳定性和约束性的特点。没有普适性,只对个人和少数人有利,就没有推行的基础;没有稳定性,如朝云暮雨,人们就无所适从;没有约束性,社会成员可任意妄为,就等于无礼。所有这些,均可成为孔子主张“非礼勿”的理论和实践根据。近代以来,一些西方学者倾力捍卫人的主体自由,但并没有因此而轻视礼仪的作用。第一个全面阐述宪政民主思想的英国思想家洛克曾经说过:“礼仪的目的与作用,在于使人性中本来的顽梗变柔顺,使人们的气质变温和,使他敬重别人,和别人合得来。”这与孔子所言之“立于礼”和有子总结的“礼之用,和为贵”(《学而》),在价值取向上是一致的。

孔子将“为仁由己”的道德自觉与“非礼勿”的道德规范结合起来作为提高人的文明素养的途径,揭示了道德或文明建设的一般规律。人的文明习惯,依托大而无当的理想主义高调和缺乏教养环节的若干“不准”是无法实现的。最有效的手段,还是在社会化的语境下,引导人们正确认识捍卫主体自由与尊重他人权利的关系,即孔子所言之“从心所欲”与“不逾矩”的关系,从而将人的德性、理性的提高与礼法的约束和规范结合起来,达致以小见大、内外兼修的养成效果。孔子在鲁国担任地方官时,就将此付诸实践,取得了理想的效果:

与闻国政三月,粥羔豚者弗饰贾;男女行者别于涂;涂不拾遗;四方之客至乎邑者不求有司,皆予之以归。(《史记·孔子世家》)

把这段话翻译过来就是:孔子参与国政一段时间后,贩卖猪、羊的商人就不也漫天要价了;男女行人都依礼分开走路了;掉在路上的东西也没有人拾为己有;各地的旅客来到鲁国的城邑,用不着向官员求情送礼,都能得到满意的照顾,好像回到了家中一样。这段记录和点评,涉及市场秩序、人际关系、社会治安、官员操守等各方面,是孔子“非礼勿”主张的具体实践。其中的“不求有司”即不用向官员求情送礼,读来很耐人寻味,极易使人联想到当下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的权力寻租行为。孔子通过治理有效地解决了这些问题,足可见孔子治事有方,也是官员按规则办事,奉法利民的体现。

环顾眼下的现实,我们就有理由感叹人心不古。有人曾茫然发问:中国人为什么不排队?去一趟以排队为常习的国度就会找到答案。在那里,无论登机、观光、乘车还是购物,不排队不仅会遭到白眼,而且无法达到目的。“白眼”就缘于公德和公序良俗;“无法达到目的”是强制性的规范手段。是规则和人人守规则,使排队成为自然而亮丽的景观。如果不排队能达到目的,而且成为诸多社会生活的常态,就会动摇“排队者”的心智,竞起效尤是其必然后果。

公平地说,五四时期对儒家礼制文化的批判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孟子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汉儒的“三纲”、“三从”,虽不出自孔子,但负面影响很大,确有鲁迅先生所言之“吃人”的一面,是应该批判和剔除的。但是对传统礼制文化中错误内容的批判,不应导致对礼制文化的整体抛弃,就好比我们不能因为某些法律条文不合时宜、应该修改,就反对依法办事、依法治国一样。

日本人崇信孔子“非礼勿”的主张,显然看到了这一主张在调节人际关系、提高公民素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也没有因此影响其国家和民族的进取、创新精神;我们从近代以来一直批孔子的“非礼勿”,却没有带来多少积极的成果。由于对礼制文化不加分析地批判和否定,使讲礼仪被视为守旧和僵化的表现,一些人甚至以粗俗为美,视不讲礼貌、不守规则、不尊重公序良俗为个性解放的标志。从随地吐痰到乱扔杂物,从家庭中的虐待父母到课堂上的侮辱老师,从公共场所的大声喧哗到体育场上的齐声国骂,这些屡见报端并被国际友人诟病的问题,均表明了一个不争的事实:我们这样一个曾被誉为“礼仪之邦”的肌体,因大失血和造血机能障碍,已变得有些苍白。

几年前看到一则报道:在欧洲酒店业举行的全球游客评选中,日本游客因有礼貌、爱整洁而获选为“全球最佳游客”,而中国游客位列倒数第三(2007.5.25《辽沈晚报》)。这是因一些人“无礼走遍天下”而使国人受到的羞辱。这一文明教养指数的差异充分验证了孔子的结论:“不学礼,无以立。”一个民族——哪怕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人,如果没有教养,不讲规则,无视国际惯例和公序良俗,即使经济强大了,也难以跻身世界先进民族之林。

这也很自然地让笔者联想起东照宫的猴子。窃以为,正因为日本的先民能够像东照宫猴子所演示的那般虔诚地对待社会公德和文明礼俗,才有了今天的这种国际认同——尽管日本人中也不乏对历史问题死不认账的面目可憎者。子曰:“好学近乎智,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中庸》)假如我们的国民多能有所反思,认识到“非礼勿”的合理性和遵守规则的重要,则必如孔子所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