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的多少并不等于幸福的程度。
2002年11月五常市拉林镇发生了一件血案:拉林镇新阳村村民唐某为了2000元彩礼钱,竟残忍地杀死三人。
拉林镇新阳村村民唐赤富27岁,经人介绍与村民雷芳结婚。婚前,唐家给了雷家20000元彩礼钱,结婚时花掉18000元,剩余的2000元放在雷家“管事”的小姨子雷丽手里。婚后,唐赤富认为剩余的2000元钱应该交给雷芳和自己过日子用,为此他多次找雷丽要这2000元钱,雷丽一直不予理睬。
唐赤富得知小姨子雷丽去了拉林镇其叔叔雷凤祥家,他喝完酒后和妻子雷芳去叔丈人家找雷丽要钱。到了雷凤祥家后,唐赤富马上向雷丽要钱,哪知雷丽仍然坚持不给,二人争吵起来,越吵越厉害,见索钱无望,唐赤富突然掏出事先准备好的尖刀猛地刺向雷丽的胸部,婶丈母娘王艳芳和其女儿雷雨马上上前劝阻,谁知杀红眼的唐赤富回身又刺向王艳芳和雷雨的心脏。见事不好,雷芳连忙跑到拉林公安分局报警,干警们迅速赶到凶案现场,此时身受重伤的3位女性都已死亡,唐赤富自杀未遂被当场抓获。
再来看下面这个事例。
随着近些年来农村业余文化生活的丰富,农村青年走出家门、走出村屯,自由恋爱的越来越多。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镇兴安村和群策村是相邻的两个村,群策村22岁的王紫阳和兴安村同龄的王凤艳就是在一次舞会上认识的。两人相处非常好,形影不离。
2001年初,王紫阳和王凤艳开始了自由恋爱,他们最初交往时并没有遇到双方家人的反对,两人很快就坠入热恋中。然而,好景不长,在谈婚论嫁的时候,双方家人产生了激烈的矛盾。在相处一个多月的时候,女方的父母就让他们订婚,要彩礼钱。一开始要8000、6000,后来要4000、2000。尽管王凤艳的父母向男方索要的彩礼钱经过一次次的减少已经降得很低,但是,王紫阳家还是拿不出。
王紫阳是家里的独生子,他的父母眼瞅着儿子到了娶妻生子的年龄,就在2000年把全部的积蓄都投入到给儿子盖新房上了,为此还欠了部分外债。没想到儿子这么快就有了对象,而且还开始谈婚论嫁了,结婚的钱都不知道从哪出,就更甭提彩礼钱了。
王凤艳的母亲多次上门向王紫阳家要彩礼钱都没有任何结果,因此王凤艳的父母开始竭力反对这门亲事,但是,这并没有阻止王紫阳和王凤艳的相爱。
经过一年的拉锯战,眼看着女儿心有所属,王凤艳的父母只好妥协,不要彩礼了,并答应了他们的婚事。王紫阳家东挪西借了8000块钱开始筹备婚礼。
可就在这马上要完婚的节骨眼上,因为究竟要陪送什么嫁妆的问题,两家再度发生矛盾。
因为陪送洗衣机还是彩电的问题,王凤艳和王紫阳发生了争吵,王凤艳一气之下回到了娘家,她的父母了解了情况后,再次反对这门亲事。
就这样,都要订日子的婚事又撂了下来,王凤艳也回到了娘家再不露面。王紫阳和父母去了多次说合都无功而返。
嫁妆的事着实惹恼了王凤艳一家,老帐新帐一块算,他们又提出要彩礼。
由于担心未来的岳父大人的火暴脾气,王紫阳一连半个多月都没敢去找王凤艳,2002年大年初二的上午,王紫阳喝了两瓶啤酒后,借酒壮胆,来到兴安村找王凤艳,他不敢登门,就一直在王凤艳家附近徘徊,没多久,就堵着了正要和表姐一块出门的王凤艳。王紫阳将王凤艳拽到了附近的一所小学校,商量两人结婚的事。可二人刚进学校,王凤艳的母亲和妹妹就随后赶到。王紫阳先是恳求,见不奏效就掏出了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挟持王凤艳,逼王凤艳的母亲和妹妹就范。这下可惹恼了不怕事的母女俩。
在争斗中,王紫阳气急败坏,不计后果的挥起水果刀乱捅一气,然后逃离现场。王凤艳和母亲、妹妹3个人很快被人送往医院抢救并脱离了生命危险。王紫阳随后赶到医院去看望王凤艳的伤势,被在场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经法医鉴定,王凤艳和母亲、妹妹都伤及要害部位,构成重伤。
2002年12月底,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紫阳持刀杀人一案进行公开审理,认定被告人王紫阳持刀行凶,造成3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系未遂,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典教训:男婚女嫁是人生一大喜事,彩礼只是一种象征性的风俗,可往往因为彩礼的多少导致婚姻的破灭。在彩礼问题上,双方家长要为儿女的将来考虑,不要在乎彩礼的多少与有无,做为结婚的年轻人来说,要端正婚姻态度,以免造成两败俱伤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