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伤害人,不是产品的错,而是生产者的错。
1996年7月,邱义娘在丰顺县东联下村徐秀芝门店购买了一个由南海县大沥某厂生产的压力锅。1997年3月24日,邱用该压力锅煲汤时,压力锅发生爆炸,致邱右颊裂伤约10公分,流血不止,经抢救无效死亡。丰顺县消委会受理此案后,立即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到现场进行勘验取证。经调查证实,该压力锅保险不起作用,存在质量问题,是引起爆炸的主要原因。
1997年3月22日,珠海市唐家镇唐家村农民郑绍庆向该镇经营食品日杂的个体商户刘梅专店购买了9斤煤油。24日,郑使用该煤油点马灯照明时,马灯发生爆炸,致使郑夫妇头部与颈部严重烧伤,并殃及邻居小孩郑名东的脚。经有关部门调查检测,确定了引发事故的“煤油”根本不是煤油,而是极易引起爆炸的废油混合体。
1997年11月13日,顺德市陈村赤花乡梁女士向顺德市消委会投诉,称其丈夫郭某于97年8月11日在花场使用江西农业药械厂生产的喷雾器喷洒农药时,喷雾器突然爆炸,使郭某严重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广州化工部合成材料老化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有关部门专业人员的调查、检验,表明导致爆炸的主要原因是喷雾器存在着质量问题,同时该产品使用说明书存在标注不清的问题,对消费者是一种明显的误导,因此厂家对喷雾器爆炸事件要负一定责任。经消委会调解,由厂家一次性赔偿2万元给梁女士。
2002年5月26日,衡阳县农民刘某在田间进行杀虫作业时,左后脚筋被掉下来的喷雾器砸断,后经医院抢救治疗,历时半个多月才出院。市法医检验中心初步鉴定为9级伤残。农用喷雾器是该市某喷雾器厂生产的,厂方承认该产品设计有缺陷,同意补偿12000元了断此事。
2002年8月麻阳苗族自治县张某驾驶一台拖拉机途经岩石村路段时,因制动失效,与同向行驶的三轮摩托车追尾碰撞,造成轻伤4人,重伤1人,损失达3万多元。交警部门现场分析结论表明,主要原因是拖拉机制动系统右后轮制动导管喇叭口断裂,导致制动失灵,应属机械事故。县消委调查,同类质量问题还有3起。厂家在生产过程中,部件采用人工敲打而成,十分粗糙,质量不过关。
各式各样的露、霜等化妆品给人们,特别是妇女增添了美丽,可有的化妆品不但没给人美容,反而损害了容貌,给人带来千古遗憾。湘潭县齐某在雨湖区一化妆品商店购买了上海某化妆品厂生产的一套美容品,2002年9月底开始使用。第9天后,全身均出现了红痘,红肿、瘙痒,经治疗,现脸上仍留有黑疤。3000多元钱换来的却是永难消失的伤痛。同月,汩罗市周某在使用祛斑霜时,脸上斑点未祛,反而出现红肿,起了水泡,面部大面积烧伤,手局部烧伤。
经典教训:各种各样的伪劣产品正在危害着人们的身心健康。大多数消费者是无法辨别产品的真伪,一旦买了伪劣产品,将会给生活带来极大隐患。因此,消费者一定要到正规的商场去购买产品,一定要对产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才能有效地防止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