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未竟的变革(谷臻小简·AI导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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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改革中的中央与地方

依法行政与维护中央权威

在中国,中央政府缺少权威有其特殊原因,那就是中央政府执政方式没有得到有效的转型。

毛泽东是第一代领导人的核心,权威的载体就是他个人,尽管有些制度建设,但在更多的场合,他是通过发动政治运动来行使其至高无上的权威的。

邓小平是第二代领导人的核心,他意识到建立在革命和个人之上的权威的弊害,想转型但没有成功。

第三代领导人个人特点不可与毛泽东、邓小平时代相比,这一情况要求中央权威的基础从革命经历转型到制度,权威载体从个人转移到制度,执政方式从运动转型到法治,但这一过程推进的很艰难。

第四代领导人踏实地从制度和法治着手进行中央权威转型,使依法行使权威成为一种实践,从制度层面来进行改革。

确立和维护中央权威不易,是一个需要长期努力的过程。因此中央政府执政方式的转型对国家的长治久安尤其显得有政治意义。

中央地方关系的制度重建

关于如何重建中央地方关系有三种主张:第一是“联邦中国”或者宪政中国;第二是“县政中国”;第三种主张主要围绕着省来做文章,有分省、缩省、虚省和废省等分支。

改革开放以来,这个名义上的单一制中央地方关系已经受到两波大境的冲击。第一波冲击就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激进分权改革。第二波更大的冲击不仅来自于更为激进的内部分权,而且来自于同样激进的外部全球化浪潮。

比较现实可行的改革就是扩大直辖市的数目。中央地方关系改革的基本目标无非有四:国家统一、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主政治。综合考量而言,直辖市的改革可能成为实现这些目标的一个可行的起点。

是谁“瓜分”了中国的中央权力

从理论层面上,至少在外界看来,中国还是一个权威主义国家,中央高度集权。从经验层面来看,中央政府只拥有名义上的决策权,而无政策执行能力。

在众多分享和瓜分中央权力的角色中,最主要的有中央各部委、地方政府和今天人们所指称的“特殊利益集团”。

中央各部委实际上成了中央政策的决策部门。部门利益主导了部委的决策,取代了政府的总体利益甚至是国家利益。一些中央部委已经成了一些特殊利益的所有者,这些特殊利益有些是国内的,而有些还是属于国外的。

地方政府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管治地方社会方面负有比中央政府更大的责任同时也享受着很大的自治权,对于中央出台的政策根据自己的利益调控执行力度。

特殊利益集团往往结合了政府和社会的利益,他们不仅影响政策的制定,更影响政策的执行,使得中央政策的各个环节倾向于他们自己的利益。

如果没有制度上的变革,这种趋势很难得到纠正。因此,如何设和提供有效充分的制度是中国政治改革的主要内容。

中央集权要有制度创新

近来中国社会要求加强中央政府的垂直管理权力和削弱地方政府的权力的呼声越来越高。但中央干预地方问题越多,其干预的效率就越低下。且巨大的地方差异也使得法律和政策执行的统一性成为问题。高度的垂直管理控制权力会使地方政府和社会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权力,体系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就缺乏动力,最后导致失败。要节制地方政府的权力,控制地方政府参与的特殊利益集团,就必须赋权社会。只有当中央权力基于整体社会之上时,中央政府才会拥有管治地方政府和特殊利益集团的权力和能力。

中国的政策执行力为什么被弱化

中国的政策执行力低下是巨大的权力内消耗造成的。提高行政效率一直是中国机构改革甚至政治改革的最主要的目标。中国需要广义上的政治机构改革,包括党政六套班子在内的机构理性化和合理化。此外,政策执行力更需要解决党政关系问题。越到基层就越应该实行党政合一的制度,越到高层,党政关系就越好处理。党要把握国家的发展方向,而政府则集中于执行。取消不必要的假民主也可以是政治改革的内容。很多地方,例如,司法、军队和学术研究单位等,专业和职业精神而非民主选举应当是占主导地位的。专业、职业精神低下是中国行政效率低下的又一个重要根源。执政党及其政府要通过有效的政策制定和执行来应对和解决所面临的问题。

省政与中国的政治改革

今天讨论省制改革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如何强化中央的权威或者依靠地方政府的权力把改革推向深入。中央地方关系已经成为中国改革中的一个最大的制度性制约。和过去不同,现在中央和地方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进入了一个“互为否决”的状况。从这些年的经验看,集权并不能解决问题,那么分权必须在扩展地方权力的同时有利于中央权威的提升。多给县政权力是其中一个方法,提倡虚省则是一个更为重要的分权方法。虚省不是要把省废掉或者缩小,而是要转变省的功能。多设直辖市就会是个现实可行的方法。省代表中央权力管理地方,而通过中央权力和直辖市、县(市)的直接关联,可以加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这样做必然会巩固中央的权力,因为中央不会面临来自地方的具有实质性的挑战。

如此一来中国的行政层级必然大大减少,行政效率会大大提高,也能够为未来以民主化为主体的政治改革打下一个行政结构基础。

中国少数民族政策的问题到底在哪里

要达到民族和谐,就要从反思建国以来所确立的民族政策做起。解放以后,共产党不再提“民族自决”的概念,而代之以“民族自治”制度。过于理想的民族政策不仅不利于国家的整合和民族的融合,反而经常会演变成民族分离的制度基础。在完全的自治、自决和独立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有些时候,为了消化民族矛盾,还进行不同形式的民族同化政策,然而却经常因此导致民族冲突。

“民族自治”的概念过于理想,“民族共和”可以解决自治制度下一系列所不能解决的结构性问题。“民族共和”意味着民族平等和权力分享,要比“民族整合”的概念更符合现代性。但如果政党政治和选举是以民族为单位,那么势必导致民族的政治纷争,甚至国家的解体。在任何国家民族问题一直都是非常棘手的,中国必须结合古今中外的经验,创造性地创建一套新的民族政策和制度。

中国的地方行政改革何去何从

各种迹象表明,中国的地方政权已经处于政治、经济和社会多方面的深层危机之中。首先是一线政府呈现出来的黑社会化倾向。和黑社会化紧密相关的是整个地方领导班子的腐败。尽管经济发展给地方政府带来了一定的合法性,但黑社会化和腐败则在更加严重和快速地削弱和破坏着政府的合法性。改造地方政府应当是地方行政改革的主要内容。没有政权的扁平化过程,就不可能遏制地方政府的黑社会化和腐败。现行的中央地方关系的制度设计,明显地隔离了中央政权和社会的关系,削弱了政权的社会基础。缩短行政层次、减少行政等级性的问题。地方行政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要缩短中央和一线政府的距离,缩短政府和社会之间的距离。

中国当改革九四年体制

随着九四年分税制的实行,中国的政治制度保障了财富流向中央。“中央富,地方穷”的局面必然导致“国富民穷”。更为严重的是,集权已经造成了中央和地方权力关系的失衡。为了得到中央政府的政策利益,地方和央企结盟,但政治和行政上的冲突也会变得不可避免。种种现象表明,需要对1994年体制进行改革。在涉及社会成员的基本公民权问题方面需要进一步的集权,在具有产业性质的领域方面必须实行继续分权。只有这样,中央、地方和社会才会进入一个良性关系,达成民富、社会富的目标,为执政党带来的合法性资源。

中央地方关系与中国改革新动力

在进行任何改革之前,首先要改革的就是中央地方关系。在毛泽东时代,和地方联盟来克服中央官僚体制的阻力是他所使用的有效方法。邓小平时代两次分权运动分别发生在八十年代,要把经济权力从政府分权到企业和八十年代后期到九十年代初,规模更大的从中央到地方的分权。九十年代中期之后的改革试图集中应当属于中央的权力,而下放应当属于地方的权力。九十年代中期以后的集权造成了地方和社会的严重对立,各机构集中起来的无限的权力和财富流向了形形色色的既得利益集团。

目前的改革困局和以往一样,可依靠的不外是两种力量,即地方和社会。只有当整合了现存的地方力量之后,中国才会出现新的改革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