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四种爱
2027400000002

第2章 引言(1)

圣约翰说:“上帝就是爱。”最初酝酿这本书时,我曾以为,这条格言可以为我的写作开辟一条平坦之路。我也曾以为我能说,人类之爱,无论如何应该被称为爱,只要它们与上帝之爱是相似的。因此,首先我要区分一下我所说的赠予之爱和需求之爱。最典型的赠予之爱是那种能激励丈夫为了家庭未来的幸福而含辛茹苦、精打细算,甚至至死都无法见到自己的胜利果实,也不能与家人分享的爱;而最典型的需求之爱,是那种将孤苦伶仃、惊恐万状的孩子送回母亲怀抱之爱。

哪一种爱更像上帝之爱,毋庸置疑。上帝之爱是赠予之爱。圣父将其自身的一切都给予圣子,圣子把自己交还给圣父,交还给世界,并为了世界,将自己交还给圣父,因此,也将(置身其中的)世界交还给圣父。

另一方面,我们认为上帝生活中有什么比需求之爱更少吗?上帝一无所缺,而我们的需求之爱,在柏拉图看来,乃“贫穷之子”,是我们意识的实际本性的正确反应。生来无助的我们,只要充分意识到这一点,孤独之感就会随之袭来。我们需要他人,无论是在生理上、情感上还是在智力上;如果我们要有所认识,即使是认识自身,我们也需要他人。

我曾期望极其言简意赅地赞颂第一种爱,而贬低第二种爱。对我来说,许多当初想要表达的想法,现在看来似乎依然是正确的。我仍然觉得,如果我们大家所说的爱仅仅意味着一种对被爱的渴望,那将陷入一种非常可悲可叹的境地。不过,现在我不会(附和我的导师麦克唐纳)认为,如果我们的爱仅仅意味着这样一种对被爱的渴望,那就是把本不是爱的东西错当成了爱。我也不否认爱这个称谓指需求之爱。每当我遵循着那样的思路苦苦思索,试图搞清事情的来龙去脉时,最终却陷入了种种困惑与重重矛盾之中。现实比我想象的要复杂得多。

首先,如果我们不把需求之爱称为“爱”,我们就歪曲了包括我们自己的语言在内的大多数语言。当然,语言不是绝对正确的标杆,不过,语言纵有缺欠,却积淀了丰富的真知灼见和经验教训。要是你一开始就对语言不屑一顾,今后,语言自有办法回敬你。我们最好不要效法汉普蒂?邓普蒂,随心所欲地遣词造句。

其次,如果称需求之爱为“纯粹的自私”,我们就得谨慎自己的措辞了。纯粹往往是个危险的词儿。毫无疑问,需求之爱就像我们所有的冲动一样,可以被自私地纵容。强横而贪婪地要求爱是可怕的。

不过,日常生活中,没有人会认为孩子扑向母亲的怀抱寻求庇护是自私之举;同样,成人从同伴中寻求“伴侣”的陪伴,也非自私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