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四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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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慈爱(8)

我们曾听过许许多多关于青年一代粗蛮无理之事。我自己已垂垂老矣,别人可能希望我替老人说话。然而实际上,与孩子对父母的蛮横无理相比,父母对孩子的简单粗暴更使我印象深刻。谁没有在做客时,在家庭饭桌上碰到令人尴尬之事呢?在饭桌上,父亲或者母亲粗暴无理地对待他们已经成年的孩子。这要是搁在任何其他年轻人的身上,早就断绝这种亲情关系了。父母对孩子明白而自己不懂的事情的主观臆断,武断地打断孩子的话,断然地反驳孩子,取笑孩子认真严肃的事情——有时甚至是他们的信仰——用侮辱性的语言对孩子的朋友品头论足,所有这一切都轻而易举地为下列问题提供了答案:“为什么孩子们总是外出呢?”“为什么他们喜欢别人的家更甚于自己的家呢?”“比起野蛮来,谁不会更喜欢礼貌呢?”

如果你问这些无法忍受之人当中的任何一个——当然他们不全都是父母——为什么他们在家里会有那样的行为举止,他们会回答:“哦,真是见鬼,回到家里是为了图个轻松,一个人不可能总是表现出他最好的一面。要是他在自己的家里都不能无拘无束,那在哪儿还能行呢?”我们在家里当然不需要虚礼客套。我们是幸福之家。

在这里,我们彼此之间可以无话不说,谁也不会在意什么。这一点,我们都心知肚明。

再一次地,我们是如此的接近真理,却又犯下了如此致命的错误。慈爱是一件旧衣服,是无须防备时刻的轻松与自在,如果我们以此方式与陌生人相处的话,就会显得缺乏教养。不过,旧衣服是一回事;一件衬衫穿到发臭,又是另一回事。参加游园会,需要有适合游园会的衣服;居家穿的衣服,也必须合适得体,二者因场合不同,穿衣方式而有所差异。同样的,公共场合的礼仪与居家礼仪是截然不同的。不过二者的根源相同,即“任何人不可享有任何的优先权”。不过,场合越公开化,我们对这一规则的尊奉就越受“束缚”或者更加正式。得体的行为举止是有“原则”的,场合越亲密,就越不正规。

但是,并不因此就无须礼貌。相反,处于最佳状态的慈爱所表现出的礼貌更加微妙、敏感而深刻,这是公共场合的礼貌所无法比拟的。公共场合遵循着一种礼制。在家里,你必须拥有那些礼制所代表的真实生活,否则盲目自大的极端个人主义就会高呼胜利。你必须真的不给自己任何偏袒,晚会上,隐藏起这种偏袒足矣。由此,产生了这样的谚语:“与我同住,你就会了解我。”因此,一个人在家里的表现首先暴露了他在“社区”或者“晚会上”行为举止的真实表现(意义重大而又令人讨厌的字眼),那些从舞会或者雪利酒会上一回到家就将礼貌得体抛诸脑后的人们,其实,即使他们在那儿也谈不上什么真正的彬彬有礼,他们只不过是盲目地模仿那些礼貌之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