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体育学校径赛运动的组织编排(上)(学校体育运动会组织管理实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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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径赛运动竞赛的组织工作

1.径赛运动竞赛的组织管理

主办田径运动竞赛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组织管理工作,其组织管理的水平直接影响到整个田径竞赛的顺利进行。因此,根据现行的田径竞赛规则,有计划周密地组织好各种田径运动竞赛活动,对发挥各有关单位及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达到运动竞赛的预期目的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1)田径运动竞赛的组织形式

①承办较高级别田径运动竞赛的组织形式

承办较高级别的田径竞赛,应由主办单位提出基础方案(包括大会经费来源、竞赛规程、竞赛规模等),再由承办单位提出可行性意见,在征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后,便可正式承接比赛。承办单位应在本单位主管负责人的主持下,召集与本次田径竞赛发生关联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运动会业务协调会,以便使比赛得到本地区各部门的支持,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主办单位对运动会的组织工作应参与和指导,对各项工作实施管理和监督,并根据竞赛的性质和规模拨给一定经费。另外,承办单位只负责执行或协助制定规程,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均在上级主管部门。

②主办本地区或本单位田径竞赛的组织形式

由各级体育主管部门或工会、共青团等团体组织主办的本地区或本单位的竞技性或群众性田径比赛,均由各部门各单位的主管领导统一指挥,各具体职能部门负责协同工作。组织机构由本单位、本系统的各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上级部门一般不参与工作。竞赛规程从制定到颁发实施及其修改、解释均由本部门或单位的竞赛主管部门负责。

(2)田径运动竞赛的组织机构和职能

田径运动会的组织与进行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管理工作,为了统一领导,便于工作,必须建立一定的组织机构,其形式和规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①组织委员会:田径竞赛的组织工作是以体育主管部门为主,在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进行的,领导机构为委员会制(以下简称组委会)。大中型田径运动会组委会一般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委会主任一般由政府有关行政领导担任,副主任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领导担任,委员中包括体育部门各职能机构的领导,协作单位职能机构的领导,以及与本届运动会有关的新闻、服务、公安等单位负责人及部分有代表性的参赛单位的负责人等。委员会的成员人数视竞赛的性质和规模而定,没有具体的限额。小型竞技性和群众性田径竞赛的组委会人员构成与大型田径运动竞赛大致相同,但应简化。无论比赛规模大小,组委会均是全面领导运动会各项工作的最高机构。

②组委会下设机构:建立组委会下设的各专门职能机构是田径竞赛组织、管理工作的关键,是保障田径比赛顺利完成的重要环节。因此,合理设置机构、划分明确职能、工作落实到人,对圆满完成竞赛任务至关重要。组织机构的设置一般包括组织委员会或竞赛委员会、办公室、竞赛、新闻宣传、保卫、行政后勤等主要工作机构。另外,大型田径运动会根据其需要可设大会主席团、大型活动、外事、工程、集资等机构。中小型运动会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工作机构。

(3)田径运动竞赛的组织实施

运动会的组织实施一般分为赛前准备、比赛实施、赛后总结三个阶段。

①赛前准备阶段的工作

筹备并建立组委会。

制定竞赛计划,提出申办申请,提交上级部门批准。竞赛计划内容主要包括:竞赛目的和名称、比赛的规模、地点及举办日期、参赛人员的资格和数额。

制定组织方案和竞赛规程,发送竞赛规程及报名表,大中型运动会应在赛前半年到1年发送;小型运动会可视具体情况而定,但至少要在赛前两个月发送。

组织报名:大中型运动会报名工作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是初步报名,在赛前3个月截止;第二次是最后报名,赛前1个月截止;小型运动会一般只有1次报名,赛前20天截止。

建立组织机构:设置有关职能机构、确定工作岗位和人员的分工职责。

竞赛组织工作准备:组织编排、印刷、发放秩序册;选聘仲裁及裁判人员;确认报名单,制定各类表格。

②比赛实施阶段的工作

确定大会报到日期:包括各机构人员、裁判员、工作人员、各参赛队等。

召开各类会议,包括组委会(竞委会)会议、技术会议、裁判员会、领队会等。

开幕前的礼宾活动和开幕式。

比赛:根据竞赛规程和规则,按比赛日程组织比赛。

闭幕式。

③比赛结束阶段的工作

运动员、裁判员离会;

竞赛工作总结;

整理资料归档;

编印、发放比赛成绩册;

汇报组织竞赛结果。

④组织方案的内容

组织方案是田径运动会各项工作的依据,它包括以下内容:

运动会的名称和目的任务:根据体育运动的方针、任务、性质和其他特殊要求等确定。

运动会的规模:根据运动会的任务确定,应包括主办单位、参加单位、参加人数(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竞赛组别和项目、运动会的地址和日期等。

运动会的组织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包括组织形式、工作人员名额、组织委员会下设的主要工作部门及其负责人名单等。

运动会的经费预算: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根据需要作出计划。一般包括会场布置、场地修建、器材、奖品、交通、饮食、住宿、招待、大会工作人员的劳务费用、邮电、医药、印刷、文具费用等。

工作步骤:主要说明大会筹备工作分为几个阶段进行,各阶段主要工作的安排。

(4)竞赛规程的内容

竞赛规程是进行竞赛工作的依据,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根据组织方案拟定运动会的名称、目的要求、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比赛日期及地点、参加单位及组别等。

②比赛项目:根据运动会的性质、规模、参加的组别和运动员的水平等实际情况设置。

③参加比赛办法:包括各个单位可参赛人数(男女),每人可报几项,每项可报几人,以及参加者的资格规定等内容。

④报名办法:说明报名表格的填写方法,报名开始和截止日期,报名资格以及身体检查规定等。

⑤计分及奖励办法:说明各项目录取的名额、单项和集体项目、全能和破纪录以及团体总分的计算方法与奖励方法等。

⑥比赛规则:采用最新田径规则和补充规定。

⑦参加竞赛单位应注意事项,包括对各单位的要求及报到日期等内容。

(5)田径竞赛组织工作的程序

了解和制定田径竞赛组织工作的程序可明确整个比赛组织工作的内容和程序,确定工作方法,明确分工和职责,对工作十分有益。

是田径竞赛组织工作的基本程序。

2.径赛运动竞赛中的官员

为保证田径竞赛能公正、准确,符合规则规定的条件,国际田联对比赛中官员的设置作了明确的规定。我国田径规则对国内比赛应指派的官员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1)官员的设置和委派

根据规则规定,凡举办国际a、b类的比赛,应从国际上指派下列官员:①组织代表,②技术代表,③医务代表,④兴奋剂检查代表,⑤国际技术官员,⑥国际竞走裁判员,⑦国际终点摄影裁判员,⑧仲裁。

举办类国际比赛:上述1、2、3、4、8的人选由国际田联理事会选派;5的人选由国际田联理事会根据技术委员会提交的名单决定。6的人选由国际田联理事会根据竞走委员会提交的名单决定。7的人选由国际田联技术代表任命。

举办国内一类比赛,应由中国田径协会指派与上述1~7相应的官员;举办国内二、三类比赛,由中国田协指派技术代表、技术官员和竞走裁判员。其中技术代表1~2人,技术官员5~7人。

举办a、b、c类国际比赛均应设立由3、5或7名仲裁委员组成的仲裁委员会,其他比赛可视实际需要设置。

(2)工作职责

①技术代表

在大会组委会的支持下,与大会组委会共同保证全部技术性安排完全符合国际田联规则的规定;提交竞赛日程、报名标准和比赛器材的建议,决定田赛项目的及格标准和径赛项目的赛次和录取原则;保证在赛前适当时间向所有参赛单位发送技术性规程;对比赛所有其他必要的技术性准备负有责任;审核报名,并有权以技术性理由不批准报名;安排比赛的赛次、及格赛和全能比赛的分组;与组织代表合作;在较大型的田径运动会中,主持技术会议并介绍技术官员;负责全部比赛的抽签。

②技术官员。

技术代表应为每项比赛指派一名技术官员,并对该项主裁判提供一切必要的支持。

他们在该项目的整个比赛过程中必须在场,以保证比赛的进行完全符合国际田联的比赛规则。如遇问题或观察到他们认为有需要提出意见的事情,首先应向该项主裁判提出。

如有必要,可提供如何做的建议。如仍不能解决,则应向技术代表报告。该项比赛结束时,在成绩单上签名。

③仲裁委员会

通常由、或人组成,处理规则第条中涉及的各项抗议,同时对发生于比赛中提交仲裁委员会的其他事宜作出裁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后裁决。凡对规则未曾涉及的问题作出裁决,事后应由仲裁委员会主席向有关田协报告。

(3)工作方法

①技术官员的工作方法

赛前认真学习研究比赛规则和竞赛规程。分析比赛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统一对解决疑难问题的认识。出席有关技术会议,了解掌握情况。

检查场地、器材,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方面联系。了解裁判工作,对有异议的问题及时向技术代表报告,或与有关裁判长协商改进,根据竞赛日程进行分工。

坚守工作岗位,从该项比赛检录到比赛结束始终在场,认真观察比赛进行情况,遇有问题及时向主裁判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赛后仔细审查成绩,无误后签名。

每天进行工作小结,最后写出书面总结上报。

②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方法

仲裁委员会主任应参加组委会,全面了解大会准备工作情况。

赛前组织学习规则、规程和仲裁委员会条例等文件,了解比赛场地、器材设备以及裁判工作等。

研究比赛期间容易出现的问题和工作难点。

赛前与大会摄像人员商定仲裁摄像的计划。

检查落实仲裁委员会的工作席位。仲裁委员会的席位应便于观察全场,席位要有明显的标志并设有电话。

赛前受理关于运动员参赛资格问题的抗议,不能立即解决时,应允许运动员“在抗议下”参加比赛,并将此案迅速提交大会组委会解决。

比赛中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比赛中发生的问题,掌握第一手材料。

接受抗议应根据规则第147条执行。

比赛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

3.径赛编排前的准备工作

编排、记录公告工作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要求既准又快,因此编排组的所有成员必须具备熟悉业务、头脑灵活、认真负责、责任心强、书写工整、掌握常用外语等条件。

同时,在编排前应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才能有条不紊地完成各阶段的任务。

(1)主要工作任务

①赛前根据竞赛规程的要求编排比赛日程;根据报名情况汇编总秩序册;根据最后确认的运动员名单,完成竞赛分组,汇编每日秩序册;填写比赛的各种表格。

②在比赛中及时处理并公告比赛成绩,编排后继赛次序,编制当日成绩册。

③竞赛结束后统计和整理成绩,编制大会成绩册。

(2)人员编制

①大型田径比赛

编排记录公告主裁判 2人

编排协调员 2人

日程编排员 2人

秩序册汇编员 2人

成绩公告员 4人

电脑系统负责人 2人

电脑操作员 若干人

服务员 5人

②中小型田径比赛

编排、记录公告主裁判 1人

编排协调员 由秩序册汇编员兼

日程编排员 由秩序册汇编员兼

秩序册汇编员 2人

成绩公告员 2人

电脑操作员 若干人

服务员 1人

(注:如没有电脑系统,可增加成绩公告员的人数)

(3)工作职责

①主裁判

一人领导全组工作,主要负责编排秩序册,与各有关裁判组协调等工作。

另一人负责比赛成绩公告,与电脑系统协调等工作。

②编排协调员

在编排中与技术代表和电脑系统协调,确定径赛运动员的竞赛分组及田赛运动员的竞赛顺序。

③日程编排员

负责编排每日竞赛日程,协助汇编秩序册。

④秩序册汇编员

负责汇编总秩序册、每日秩序册(包括前一天的比赛成绩)和总成绩册。

⑤成绩公告员

负责校对所有比赛成绩和公告,协调汇编秩序册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大型田径比赛:径赛1人,田赛1人,全能1人,破纪录、奖牌、总分统计1人。

中小型田径比赛;男子组1人,女子组1人。在不设置电脑系统时,应相应增加手工抄写成绩公告人员。

⑥服务员

听从裁判长的调遣,协助裁判员完成各项工作。

⑦电脑系统负责人(含操作员)

负责田径比赛的赛前编排、赛中成绩处理、赛后成绩公告的电脑系统的操作、运行及管理工作,保证该系统的正常运行。该负责人应对编排记录公告主裁判负责。该系统还将负责总秩序册、每日秩序册、成绩快报的编排复印工作,并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

(4)学习田径规则和比赛规程,了解下列情况

①大会此赛时间:根据运动会的规模及时间安排,包括运动会的期限、运动会的单元数、每单元的作息时间,以及运动会开幕式、闭幕式的时间等,估计实际用于比赛的时间。

②对参赛单位、比赛组别及比赛项目的要求。

③参加办法:根据报名的规定,对每项、每人的限报要求,估计参赛人数。

④比赛办法:录取、奖励和计分办法。

⑤场地和器材设备情况:了解直道、弯道分道数,田赛场地数量及器材设备条件。

⑥裁判员的人数以及裁判工作水平等情况。

⑦准备有关用具和各种比赛表格。

(5)所需器材和物品

所需文具用品 若干

裁判桌、椅 若干

复印机 1~2台

成绩公告牌 若干

电脑系统(包括主机和打印机) 2套

装订系统 1套

(6)工作地点

编排记录公告组一般设在主看台下,靠近终点的编排记录室内,与该室毗邻的是电脑室和复印室。

(7)编排竞赛日程

竞赛日程编排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整个比赛的进行和运动员能否创造优异成绩,因此应认真细致地做好此项工作。

编排竞赛日程工作,分为赛前、临赛前和赛中三个阶段。

(8)编排竞赛日程

举行田径比赛,应根据比赛的规格及规模,在赛前一定时间,提前编排竞赛日程,并将编好的竞赛日程向各参赛单位发放,为参赛单位的报名提供参考,避免兼项冲突,同时便于参赛运动员根据竞赛日程合理安排训练。通常情况下,发放奥运会、世界田径锦标赛的竞赛日程应提前两年,洲际比赛应提前一年,全国比赛应提前半年发放。

①编排原则

按照田径竞赛规则的规定,编排时注意同一项目各赛次之间、全能比赛各项目之间的休息时间,应保证至少按最低标准留出休息时间。各项比赛任一赛次的最后一组和后继赛次或决赛的第一组之间;最短间隔时间为:

200米及以下各项目为45分钟;

200米以上至1000米各项目为90分钟;

1000米以上各项目不在同一天举行;

全能比赛各单项之间为30分钟,如有可能,第一天的最后一项与第二天的第一项之间为10小时;

如有可能,举行田赛及格赛后隔一天再进行正式比赛。

按兼项的一般规律将相关项目分开编排,以减少兼项冲突。

某些性质相近的项目,编排时要注意先后顺序。如先100米后200米,先5000米后10000米,先跳远后三级跳远,先铅球后铁饼。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延长兼项之间的时间间隔。

不同组别的同一径赛项目最好衔接进行。

如果短距离径赛项目赛次较少,最好安排在一天结束。

不同组别的同一田赛项目,一般不安排在同一单元内进行。

跨栏项目的比赛一般安排在各比赛单元的第一项或长距离径赛项目比赛之后进行。直道栏项目或弯道栏项目可衔接进行。

将决赛项目分配到各比赛单元进行,并尽量安排在下午,还应留出发奖时间。

编排田赛项目时应注意全场的布局,防止场地一端过分集中,另一端空场而冷落观众,在同一时间不宜安排两个田赛长投项目。

在举行场地竞走和长距离跑比赛时,最好不安排与其有场地冲突的田赛项目,如跳高、掷标枪等。

撑竿跳高比赛的时间较长,最好安排在上午开场时进行,同时注意阳光的照射方向。

尽量将精彩的比赛项目安排在开、闭幕式或观众较多的单元里。最后一个单元比赛结束前,可安排一项长距离项目或减少比赛项目,以便进行闭幕式,宣布团体成绩。

每一单元的比赛,尽可能使径赛和田赛同时结束。时间安排应考虑到季节特点。冬季上午8:30~9:00开始,下午2:00左右开始;夏季上午8:00左右开始,下午3:30左右开始。国内外的重大比赛,上午一般安排径赛的预、次赛,田赛及格赛,下午安排径赛的复、决赛和田赛的正式比赛。有时比赛可从下午3:30~4:00开始,一直到晚上9:00~9:30结束,中间不休息。

②编排方法

竞赛日程有多种编排方法,目前运用较普遍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填表法”,一种是“卡片法”。

填表法:运用竞赛日程编排表填出每单元赛次,然后再细排每单元各项目的比赛顺序。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按竞赛规程规定的比赛天数、单元、时间、组别、项目等填写竞赛日程编排表。

根据竞赛规程中的参赛单位、报名要求预计各项目的人数和赛次。

先排全能项目后排单项,先排径赛后排田赛项目。

在统计栏中填上每天的决赛项数和总项数。

根据编排原则和实际情况,核查有否漏排项目及赛次,常规兼项的项目有无冲突。

检查无误后编排每单元各项目的比赛顺序。

编排单元竞赛日程时,应根据预计的比赛人数及组数,参考各项比赛估算时间表,计算出各项目所需时间。

检查无误后编排每单元各项目的比赛顺序。

编排单元竞赛日程时,应根据预计的比赛人数及组数,参考各项比赛估算时间表,计算出各项目所需时间。

照先排全能(注意各项之间的休息时间),再排单项(注意一项各赛次之间的休息时间)的办法,排出每单元的竞赛项目。

有决赛项目时,应预留出发奖时间,一般来说发奖仪式:应在该项决赛结束后分钟内进行。

将竞赛日程交技术代表、组委会和业务部门领导审核。

经审核批准后,将竞赛日程印发各有关参赛单位。

②卡片法

准备工作:各种彩色小卡片,兼项统计表,场地平面图。

根据组别、项目、赛次、人数及组数所需时间抄写小卡片如下,抄好后复核,并注意排好顺序。

男少甲100米预赛63人八组40分

根据比赛总时间,计算每单元的比赛时间。

按编排原则摆放小卡片,其顺序是:先全能后单项,先径赛后田赛(注意考虑兼项特点)。

排定各单元(一般以半天为一单元)项目的顺序和时间。

对初排结果进行检查与调整。

打印竞赛日程,交有关领导审核。

将审核批准后的竞赛日程印发到各参赛单位,以利于各队安排报名和作好赛前准备。

③几项时间的估算

大会总时间的估算:径赛项目各赛次所需时间的总和。

各单项时间的估算。

(9)临赛前的编排工作

核收最后报名表,统计出各单位参加人数和各项参赛人数。据此修订原竞赛日程,如有变动应尽快通知技术代表和组委会,并将修订的竞赛日程交技术代表确认。一般情况下,临赛前竞赛日程的修订,以原排定的决赛项目不变为原则。因为改变决赛项目的时间,对运动员创造优异成绩、发奖、电视转播、新闻等方面影响较大。如原预计有36人参加100米比赛,根据规则要进行预、次、复、决4个赛次。但最后报名后只有31人参加,只能进行预、复、决3个赛次的比赛。就以决赛时间不变,从前3个赛次中减去一个赛次为宜。并对减少了一个赛次的比赛单元作时间调整,将该项后面的比赛项目的时间提前。但应注意各项目时间提前后,全能项目和后继赛次项目的休息时间应符合规则规定。有兼项的项目应无冲突。经检查确认无误后,将修订后的竞赛日程经技术代表和组委会确认后,就可编入总秩序册。

(10)比赛中的编排工作

举行全国性田径比赛,通常在比赛前两天,要求各参赛队对参赛队员名单作最后确认。如参赛运动员较少,可减少径赛的轮次。此时仍应以决赛日期不变为原则,修订临赛前的竞赛日程,并经技术代表确认后编入每日秩序册,同时编排出每项、每组的检录时间、入场时间、比赛时间,经核对无误后,复印发给各有关裁判长和参赛队。图二是编排工作的基本程序。

4.径赛编排比赛秩序册

秩序册是田径比赛的重要文件之一,是裁判员工作及运动员参赛的依据。一般情况下,一次田径比赛只有一本秩序册。但随着现代科技水平的提高,处理信息的速度加快,目前大型田径比赛的秩序册有总秩序册和每日秩序册,使运动员准确掌握比赛时间和对手情况,便于裁判员工作、新闻媒介报道和观众观看。

(1)总秩序册

①总秩序册包括下列内容

目录。

在扉页或目录之后应写明:运动会名称、主办单位、批准单位、承办单位、赞助单位或祝贺单位。

重大比赛可安排贺词、照片。

组织委员会及下属委员会(处或组)人员名单。

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委员会、裁判员名单。

竞赛规程、竞赛须知、补充通知。

大会活动日程安排。

竞赛日程。

代表队名单(按单位排序)。

各项目参赛运动员名单(按项目、运动员报名成绩排序)。

例:男子100米

号码 283 461 911 788 321

单位 河北 山东 江苏 北京 吉林

报名成绩10.45 10.48 10.88 10.90 11.01

参加运动会的人数统计。

田径纪录和运动员等级标准。

田径场地平面图。

广告(秩序册上可有符合国际田联规定的广告)。

注:在只有总秩序册的情况下,可将第条内容改为“竞赛分组表”(见每日秩序册内容,包括径赛分组表和田赛分组顺序)。

②完成时间

总秩序册中的各代表队名单、竞赛日程、各项参赛运动员名单、各代表队参赛人数统计等,应在接受完最后报名后编写,其他内容可提前准备好。在裁判员和运动员到赛区报到前印制完成,使各参赛队一到达赛区就能得到总秩序册。

③主要工作

根据竞赛规程规定,审查报名表

检查报名表的填写情况,如发现不符合规程规定之处,及时向技术代表或组委会报告,并与有关单位联系,力求尽快解决。

做好各项统计工作

为了给编排分组和其他工作提供依据,便于检查。审查报名表后,应做好各单位参加人数、各项参赛人数和兼项等统计工作。

编排单位顺序和号码

对各参赛单位的报名审查完毕后,应对各参赛单位的次序进行编号,可按报告先后的顺序或事先确定的原则排列顺序,国际比赛一般以英文字母的顺序排列。一般来说应将东道主放在最后。

编排运动员号码。编排号码要注意在各参赛单位之间、男女运动员之间留出若干空号码,以便在必要时添加运动员。编排运动员号码有下列两种方法:

一是大会事先规定各单位的号码范围,由各单位自己对运动员编号,并自备号码布。

二是大会编一编号,统一发放号码布。

总秩序册中的各代表队名单应按以下格式:

姓名号码对照表

代表队(号码101~140):

领队:

教练员:

工作人员:

医生:

男运动员(101~120):

号码 姓名 出生年月日 身高 体重 项目 项目

女运动员(121~140):

号码 姓名 出生年月日 身高 体重 项目 项目

注:一般小型运动会只编写号码、姓名两项。

编排各项目参赛运动员名单

为了便于各队确认和比赛分组,应编制出各项目参赛运动员名单。此名单应以报名成绩或参考上一年比赛成绩进行排序,格式如下:

项目:

运动员号码 姓名 单位 报名成绩 备注

目前国内大型田径比赛仍采用电子和人工计时两套系统,因此应根据各项目运动员名单把参加径赛项目运动员的姓名、单位、号码和报名成绩等填写在“径赛成绩记录卡片”中,每人每项一张卡片。“接力赛成绩记录卡片”每队填写一张。全能运动员,每人填写一张“全能成绩记录卡”(以男子为例,女子七项全能基本同男子)。田赛项目待最终确认后,再填写田赛成绩记录表,每项一份。

(2)每日秩序册

①内容

每日秩序册包括下列内容:

当日竞赛日程;

竞赛分组表;

前一天的比赛成绩;

获下一赛次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名单。

②完成时间

每日秩序册中的当日竞赛日程和竞赛分组名单,应在接收完最后确认表后尽快编写,比赛成绩和后继赛次的竞赛分组名单,应于每项赛后立即收编,其他内容可提前准备好。每日秩序册最好在前一天送交各参赛单位。为了使各队便于了解第二天的比赛日程,可于当天比赛结束前提前发出修订好的竞赛日程。

(3)竞赛分组的编排

①径赛项目预赛的分组原则和方法

分组原则:

分组时尽量使每组人数均筹,如不能均等,各组人数最多相差1人。

预赛时,同一单位的运动员在条件许可时尽量避免排在同一组(短距离项目人多组少和长距离不分组项目除外)。

长距离项目人数过多,可分组进行,每组人数最好不超过15人。

有报名成绩时,根据报名成绩按蛇行排列的方法进行分组。当无报名成绩时,可采用表格斜线法进行分组。

各项径赛赛次、组数、每组人数、录取参加后继赛次的方法,应参照规则第条中有关规定。

分组步骤:

根据各项目的参加人数、赛次和各赛次录取的名额、分道数(直道、弯道)及裁判员的情况,拟定分组计划表。

根据有无报名成绩决定采用何种方法对预赛进行分组,根据规则和规程的规定对后继赛次进行分组。

根据规则确定运动员的分道。

抄写径赛检录表。

分组方法:

对第一赛次进行分组时,如没有报名成绩,可将各单位的运动员按顺序填人表内,采用斜线法分组,例如有10单位的30名运动员参加100米预赛,分组方法。

注:当以上分组与编排原则不符时,可以适当调整。

当有报名成绩时,通常按报名成绩对运动员进行排序,然后采用“蛇行”排列的方法将运动员分到各组。例如有32名运动员参加100米预赛,根据报名成绩将其排为1~32号,然后按蛇形排列的方法分为四组:

A 1 8 9 16 17 24 25 32

B 2 7 10 15 18 23 26 31

C 3 6 11 14 19 22 27 30

D 4 5 12 13 20 21 28 29

分组后根据编排原则进行核查,如有问题及时调整。如出现同单位运动员同组比赛,以就近调整成绩差的运动员为原则。以上述4个组为例:如A组8号、25号为同一单位运动员时,可将25号运动员和B组26号运动员对调,如26号运动员调入组后又和同一单位运动员在一组时,可将25号运动员和C组27号或D组28号运动员对调。调整组后,由技术代表先抽签决定4个组的组次然后再抽签决定道次(预赛8条道一起抽签)。

编排1500米和1500米以上的不分道项目的预赛分组方法同上,只是抽签决定起跑位置顺序(从里道向外排列)。

1500米以上(包括1500米),如采用分组决赛的方法,可将成绩相近的运动员分在同一组,并将成绩好的运动员编在第一组进行比赛。

②径赛项目后继赛次的分组

收到第一赛次成绩后,应按规则第条规定的顺序,录取参加后继赛次的运动员,并按规则对运动员进行分组。

100米至400米跑、4×400米及较短距离的各项接力,应根据运动员前一赛次的名次和成绩进行筛选,其录取顺序如下:

各组的第一名,按成绩排序录取:

最快的第一名

次快的第一名

第三快的第一名

……

各组的第二名,按成绩排序录取:

最快的第二名

次快的第二名

第三快的第二名

……

最后可按下列顺序录取:

按成绩录取的最快者

按成绩录取的次快者

按成绩录取的第三快者

……

然后按蛇形排列的分组顺序,将按序录取的运动员编入各组。

抽签排定各组的比赛顺序,当某项某赛次中的一组或几组因计时器故障而没有电子计时成绩时,应将本赛次所有组别的手计时(1/100秒)成绩作为录取进入后继赛次和分组的依据。

其他各项目的编排应继续使用原始成绩,只有在前面赛次中将成绩提高者才可调整。

注:安排分组比赛时,建议尽可能考虑所有运动员的成绩资料。抽签排定的分组赛,一般应使优秀运动员能进入决赛。

在预、次、复赛之后,每组至少应录取第一、二名运动员参加下一赛次的比赛,如有可能,建议每组至少应录取3人,出现规则第146条1的情况例外,在为下一赛次录取运动员时,应根据运动员的比赛名次或成绩录取。按成绩录取时,只能采用一种计时方法。分组后,抽签排定各组的比赛顺序。

③道次的编排

100米至800米之间的各项径赛、4×400米及以下各项接力赛,如在一次比赛中要连续进行几个赛次时,应按下列规定抽签排定道次:第一个赛次,为每一名运动员抽签排定道次。对于后继赛次,应根据规则第141条8(a)规定的程序,在每轮之后对运动员进行录取和分组,然后分两次抽签排定道次:

选择排列每组前四名的运动员或队,排定3、4、5、6道。

选择排列每组后四名的运动员或队,排定1、2、7、8道。

注:不足条分道时,上述方法经过必要修改后,仍应遵循。

800米以上的项目和4×400米以上的接力项目以及只需要一个赛次的项目,应抽签决定运动员道次或起跑位置。如属长距离项目不分组而运动员的人数过多时,可采用按单位抽签的办法,将同一单位运动员编成一路纵队出发。

④田赛项目分组

分组原则:

田赛项目一般不分组,运动员的比赛顺序由大会抽签决定。

如果参赛人数过多无法顺利进行决赛时,可举行一次及格赛。

参加及格赛的先后顺序由大会抽签确定。

抄写田赛各项目比赛顺序表,并填入田赛高度成绩记录表和田赛远度成绩记录表。

关于及格赛:

及格标准:制定及格标准应根据报名成绩采用“偏高递补”法。

录取人数:按规则规定至少应有12名运动员进入决赛。

基层比赛运动员人数过多,可根据场地条件采用分组法或优选法。如只有一个比赛场地;可按先后进行,成绩好的安排在第二组进行,三次试跳或试掷结束后接着在同一场地进行决赛。

如有条件相等的两个场地(助跑方向必须一致)可同时进行比赛。成绩好的一组可放在决赛场地上进行。

全能分组:全能项目的分组、分道和顺序,与径赛和田赛各单项相同。径赛分道跑项目每组最好5人或5人以上,不得少于3人。手工编排需填写“全能项目成绩总记录表”。

5.径赛比赛中的编排记录公告

比赛期间的编排记录公告工作要求做到准确、及时,因此每名工作人员的分工要明确,职责要清楚。根据编排记录公告工作的任务,可作如下分工:临场编排、竞赛成绩公告、纪录、奖牌、团体总分统计、秩序册汇编、文件及资料整理等。

(1)临场编排

①在每单元比赛前一天或前半天将田赛记录表交田赛裁判长。

②每单元比赛前的两小时或前半天将径赛卡片按比赛顺序交径赛裁判长或赛前主裁判(检录长)。

③准备表格:取得次、复、决赛权名单。

④每组比赛结束后,核对比赛名次、成绩。

⑤收到径赛项目的预、次、复赛成绩卡片后,根据规则和竞赛规程规定的后继赛次录取方法,录取参加下一赛次的运动员,然后进行分组。此后请技术代表抽签决定组次、道次或比赛顺序(大型运动会中这一部分工作通常由电脑完成),并进行认真核对,以免出现差错。

⑥田赛及格赛后,应根据规则规定和赛会确定的及格标准,录取运动员参加决赛。此后请技术代表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⑦上述工作完成后,应立即将编排好的录取运动员名单或径赛分组表复印(或复写)一式份:分别交宣告、赛前控制中心(连同径赛卡片)、公报(汇编秩序册)、张贴和留存。

(2)竞赛成绩公告

竞赛成绩公告工作,一般由2~3人负责,可分别指定人员负责径赛、田赛和全能。负责成绩公告的裁判员,应熟悉各项比赛的纪录和成绩,了解本次比赛运动员的水平,对即将收到的成绩水平有一个估计,这样才能加快公告速度,并把好最后一关。

在比赛进程中,如使用电脑网络进行工作,只要收到成绩单就应视为经过有关裁判长签名了。如为人工工作,收到成绩表后,应立即检查有关裁判长和技术官员的签名。如签名齐全,应视此成绩表有效。

上述工作完成后,立即将成绩单复制5份,一份交宣告,一份交汇编秩序册,一份交服务员复印分发(数量根据赛会需要),一份张贴在成绩公告栏、一份留存,如为决赛成绩,还应交给奖品、总分、记录统计员和赛后控制中心各一份。如打破纪录,还应印发破纪录成绩公告。

(3)统计纪录、奖牌和总分

负责此项工作的裁判员,应认真学习竞赛规程,熟记本次比赛的计分办法,准备好男、女单项成绩记录表、团体总分表、奖牌统计表和破纪录统计表。

如使用电脑进行此项工作,应与电脑操作员复核计分办法,以检查是否符合竞赛规程的规定、各类纪录是否准确。负责此项工作的裁判员应随时与电脑输出的结果进行核对。

在比赛进程中,收到决赛成绩单后,应立即填写奖牌统计表、总分记录表。如遇破纪录,应进行核对,无误后,复印破纪录公告5份,一份交宣告,一份交汇编秩序册,一份交服务员复印分发(数量根据赛会需要),一份张贴在成绩公告栏、一份留存,并填写破纪录统计表。此后,应检查电脑数据库中的纪录是否已更新,同时修改好自备纪录表。每天比赛结束时,应与电脑输出的结果核对,并将各类统计表复印一份交汇编秩序册。

6.径赛比赛后的工作

编排记录公告组在比赛结束后的任务仍是十分繁重和重要的。它关系着本次比赛成绩的记载与反映,并对本次比赛结果的对比、分析和评估提供重要依据;关系着教练员、科研人员进行研究所需数据的准确性等。因此,必须像重视赛前、赛中编排记录公告工作一样,重视做好赛后的各项工作。

(1)汇编总成绩册

总成绩册须按照上级下发的文件要求执行,其格式如下。

①在扉页或首页应写明:

运动会名称。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赞助单位或祝贺单位(如有可印上)。

②团体总分统计、创纪录运动员名单、成绩统计表、达健将人数统计。

③比赛成绩

以竞赛规程上排列的项目顺序按先男后女排列各项成绩。

按径赛的赛次(预、次、复、决赛)成绩分别排列。

④广告

在成绩册上可以刊登符合国际田联规定的广告。

总成绩册汇编成后,送交技术代表或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后印刷与分发。

(2)出具成绩证明

对破纪录和达到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运动员,出具有裁判员、裁判长、技术官员等亲笔签名的成绩证明。

(3)文件存档

将本组的所有文件、资料,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进行分类整理,立卷编号,交主办单位存档,便于以后查阅。

(4)工作总结

写出书面总结交总裁判长。书面总结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一般情况,工作成绩与经验,存在问题,改进意见或建议。

(5)归还借用物品

做好各项结束工作,归还借用物品,清理各种手续,做到善始善终。

7.径赛比赛编排工作的计算机系统

随着电脑技术的发展,自80年代以来,大型田径比赛已采用电脑进行编排记录公告工作。通过电脑技术,加快了各项比赛信息的传递速度和准确性,不仅提高了编排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也满足了新闻媒介和公众对信息的要求。

电脑编排记录公告系统,是根据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的要求,将编排记录公告工作的整个过程设计为电脑的程序,形成自动化,由该系统完成原来由裁判员手工完成的工作。

裁判员只需在最后一次报名后,录入各项参赛运动员的姓名、号码、国家或地区、出生年、月、身高、体重和报名成绩等各项原始记录。此后,电脑系统可代替人工完成编制比赛程序册、竞赛分组、录取、统计记录成绩、成绩公告,以及各项竞赛成绩的传送、打印等一系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