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孟子慷慨人生(传世名家经典文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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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孟子》精品赏析(2)

②古代君子召唤臣下,按规定要有相当的物件作标志,如齐景公召管园囿的小吏应以打猎的皮冠。他不遵守规定,小吏就不应召。

(爹赵简子:晋国大夫,名赵鞅。王良:春秋末年着名的驾车能手。奚:人名。

④以上两句出自《诗经·小雅·车攻》。

⑤贯:《尔雅·释诂》:“习也。”即今“惯”字。

【赏析】

人常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社会上的一些规矩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手段,驾车的规矩既是维护交通秩序也是维护车辆运行规律的手段。破坏这些规矩,就会打乱车辆运行的秩序,造成严重的后果。一个负责任的人,会自觉地遵守必要的规矩,所以是否遵守必要的规矩,实际上也反映了一个人的道德水平。

孟子举王良为例,说明不论做什么事都应该按规矩。王良就是一位有原则的车工,而嬖奚本来就是一个没有人格的专讨主人欢心的小人。他不顾驾车规律,要横冲直撞寻找刺激。王良如果抛弃驾车的规则,来迎合这个势利小人的需要,可能会得到荣华富贵的回报,可是他不肯为自身的利益而背弃原则。

孟子很赞赏王良的这种极为高尚的人格,把他立为不肯“枉尺而直寻”的典范,并从他身上概括出一条意味深长的人生哲理:“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这句话使人清醒,更使那些“枉尺而直寻”者失掉了为自己辩解的理由。因为抛弃原则的人总喜欢说,自己抛弃原则迎合权势,是为了最终纠正对方的错误。孟子的论述有力地戳穿了他们的诡辩。

《离娄·上》精选

【原文】

孟子曰:“离娄之明①,公输子之巧②,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师旷之聪③,不以六律④,不能正五音⑤;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今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不可法于后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故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诗》云:‘不愆不忘,率由旧章。’⑥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圣人既竭目力焉,继之以规矩准绳,以为方员平直,不可胜用也;既竭耳力焉,继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胜用也;既竭心思焉,继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故曰,为高必因丘陵,为下必因川泽;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谓智乎?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义,小人犯刑,国之所存者幸也。故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国之灾也;田野不辟,货财不聚,非国之害也。上无礼,下无学,贼民兴,丧无日矣。《诗》曰:‘天之方蹶,无然泄泄。’⑦泄犹沓沓也。事君无义,进退无礼,言则非先王之道者,犹沓沓也。故曰,责难于君谓之恭,陈善闭邪谓之敬,吾君不能谓之贼。”

【译文】

孟子说:“即使有离娄那样的眼力,公输子那样的巧技,不靠圆规和曲尺,也画不出(标准的)方形和圆形:即使有师旷那样的听力,不靠六律,不能校正五音:即使有尧、舜之道,不行仁政,不能使天下太平。如果有了仁爱之心和仁爱的名声,百姓却没有受到他的恩泽,不能被后世效法,是因为他没有实行先王之道。所以说,光有善心不足以搞好政治,光有好的法度不会自动实行。《诗经》上说:‘不犯错误,不要遗忘,完全遵循旧规章。’遵循先王的法度而犯错误,这是从来没有的事。圣人竭尽了目力,接着用圆规、曲尺、水准器、墨线,来制作方的、圆的、平的、直的东西,这些东西就用不尽了:圣人竭尽了耳力,接着用六律来校正五音,五音就运用无穷了:圣人竭尽了心思,接着又施行仁政,仁德就遍布天下了。所以说,要想显得高,一定要凭借山陵,要想显得低,一定要凭借河泽;执掌国政不凭借先王之道,能说是聪明吗?因此,只有仁人才应该处在高位。不仁的人处在高位,这会使他把邪恶传播给众人。在上的不依照义理度量事物,在下的不用法度约束自己,朝廷不信仰道义,官吏不信仰法度,君子触犯理义,小人触犯刑律,国家还能生存的,只是由于侥幸罢了。所以说,城墙不坚固,军队不够多,不是国家的灾难:土地没有扩大,财富没有积聚,不是国家的祸害。在上的不讲礼义,在下的不学礼义,作恶的百姓日益增多,国家的灭亡就没有几天了。《诗经>上说:‘上天正要颠覆王朝,群臣不要吵吵闹闹。’吵吵闹闹,就是说话放肆随便。侍奉君主不讲义,一举一动不合礼,张口就诋毁先王之道,便是放肆随便。所以说,责求君王施行仁政,这叫恭敬:向君王陈述好的意见,堵塞他的邪念,这叫尊重;认为君王不能行善,这叫坑害君王。”

【注释】

①离娄:相传是黄帝时一个视力特别好的人。

②公输子:即公输班(或作公输般、公输盘),春秋末年鲁国人,故又称鲁班,是古代着名的建筑工匠。

③师旷:春秋时晋平公的乐师,名旷,相传他的辨音能力特别强。

④六律:指十二律中的六个阳律。十二律是古人用十二根律管所定的十二个标准音,分为阴阳两类,阴律又叫六吕,阳律又叫六律。这里的六律代指十二律。

⑤五音:中国古代音乐所定的五个音阶,具体名称是:宫、商、角、徵、羽。

⑥这两句出自《诗经·大雅·假乐》。

⑦这两句出自《诗经·大雅·板》。

【赏析】

规矩。本来是木工用的圆规和曲尺,没有这两种工具,木工就做不出符合标准的器具。孟子用这个规律来比喻君主治国的道理。

孟子认为君主治国与木匠做器具一样,仅有善良的愿望是不行的,而必须要根据一种行之有效的学说和规范,就像木匠必须用圆规与曲尺。这段文章中所说的仁政、道义,就是孟子为君主准备的治国学说;先王之法或尧舜之道,就是治国的规范。一种学说用于治国是否成功,要经过实践的检验。为了让人信服,孟子宣称仁政学说并不是自己的臆造,而是以仁爱之政用于天下百姓,取得成功以后总结出来的治国之道,历史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因此君主若想把国治好,就一定要用这个尧舜之法。这就是孟子的逻辑。

《万章·上》精选

【原文】

万章问曰:“舜往于田,号泣于曼天,何为其号泣也?”

孟子曰:“怨慕也。”

万章曰:“父母爱之,喜而不忘;父母恶之,劳而不怨。’然则舜怨乎?”

曰:“长息问于公明高曰①:‘舜往于田,则吾既得闻命矣;号泣于曼天,于父母,则吾不知也。’公明高曰:‘是非尔所知也。’夫公明高以孝子之心,为不若是恝②:我竭力耕田,共为子职而已矣,父母之不我爱,于我何哉?帝使其子九男二女,百官牛羊仓廪备,以事舜于畎亩之中,天下之士多就之者,帝将胥天下而迁之焉。为不顺于父母,如穷人无所归。天下之士悦之,人之所欲也,而不足以解忧;好色,人之所欲,妻帝之二女③,而不足以解忧;富,人之所欲,富有天下,而不足以解忧;贵,人之所欲,贵为天子,而不足以解忧。人悦之、好色、富贵,无足以解忧者,惟顺于父母可以解忧。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有妻子,则慕妻子;仕则慕君,不得于君则热中。大孝终身慕父母。五十而慕者,予于大舜见之矣。”

【译文】

万章问道:“舜走到田里,对着天诉说、哭泣,他为什么要诉说、哭泣呢?”

孟子说:“因为他对父母既抱怨又眷念。”

万章说:“‘父母喜欢自己,高兴而不忘记父母:父母讨厌自己,忧愁而不抱怨父母。’按您这么说,那么舜是抱怨父母吗?”

孟子说:“以前长息曾问公明高:‘舜到田里去,我听您解说过了;对天诉说、哭泣,这样对父母,我还不理解。’公明高说:‘这不是你所能明白的了。’公明高认为,孝子的心是不能像这样无忧无虑的:我竭力耕田,恭敬地尽到做儿子的职责就行了,要是父母不喜欢我,我有什么责任呢?舜却不是这样。帝尧让自己的九个儿子两个女儿,带着大小官员、牛羊、粮食,到田野中侍奉舜,天下的士人投奔他的也很多,帝尧还将把整个天下让给他。舜却因为不能使父母顺心,而像走投无路的人无所归宿似的。天下的士人喜欢他,这是人人想得到的,却不足消除他的忧愁;漂亮的女子,这是人人想得到的,舜娶了帝尧的两个女儿,却不足以消除他的忧愁;财富,是人人想得到的,舜富有天下,却不足以消除他的忧愁:地位尊贵,是人人想得到的,舜尊贵到当了天子,却不足以消除他的忧愁。士人的喜欢、漂亮的女子、财富和尊贵,没有一样足以消除忧愁的,只有顺了父母心意才能消除忧愁。人在幼小的时候,就依恋父母;懂得找对象了,就倾慕年轻美貌的女子:有了妻子,就眷念妻子;做了官就思念君主,得不到君主信任,心里就热辣辣地难受。具有最大孝心的人,才能终身眷念父母。到了五十岁上还眷念父母的,我在伟大的舜的身上看到了。”

【注释】

①长息、公明高:长息,公明高的弟子;公明高,曾参的弟子。

②恝(jiá):无忧无愁的样子。

③妻帝之二女:传说尧把自己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了舜。

【赏析】

孝敬父母,是美德,但是我们常常只用来要求教育小孩。长大以后,“慕少艾”,“慕妻子”,“慕君主”,惟独忘记了“慕父母”。终身慕父母者,才算得上大孝,算得上真孝。儒家认为,“百善孝为先”,所以孝道是儒家历来强调的一个做人的根本原则。孟子这里以舜作为“大孝”的楷模,因为舜对父母的孝始终如一,不为任何其他事物所动。

《告子·上》精选

【原文】

告子曰:“性犹杞柳也①,义犹栖椿也②;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栖楼。”

孟子曰:“子能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桮倦乎?将戕贼杞柳而后以为栖椿也?如将戕贼杞柳而以为桮棬,则亦将戕贼人以为仁义与?率天下之人而祸仁义者,必子之言夫!”

【译文】

告子说:“人的本性好比杞柳,仁义好比杯盘;使人性具备仁义,就像把杞柳制成杯盘。”

孟子说:“你是顺着杞柳的性状把它做成杯盘呢?还是要伤害了它的性状把它做成杯盘呢?如果是伤害了它的性状而把它做成杯盘,那么也要伤害了人的本性使它变得仁义吗?率领天下的人给仁义带来灾难的,必定是你这种论调吧!”

【注释】

①杞(qǐ)柳:树名,枝条柔韧,可以编制箱筐等器物。

②桮棬(bēiqāan):器名。先用枝条编成杯盘之形,再以漆加工制成杯盘。

【赏析】

人人都按自己的性子行事,天下会成为什么样子?所以用道德法令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不应该算是伤害人的本性。

告子和孟子讨论人性问题,告子把人性比做杞柳,杞已柳树的枝条柔软可用来编制各种器物,比喻人性是可塑的,就是说通过教育培养可以改变其原始的本性,使人性向所需要的方向发展,如果按儒家的要求,用仁义思想进行教育,就可以使受教育者的人性变成仁义之性。这种看法是正确的,符合实际的。可是孟子不同意,因为孟子要强调人性善,就是说人生来就具有善性,经过后天的教育培养,使善性提高为仁义之性,只是提高人先天的善性而已,并不破坏人的原始本性。而告子认为人本来没有善性,要加进本来没有的东西岂不是破坏了原始本性吗?这很明显是诡辩。

《尽心·》精选

【原文】

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①地。妖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译文】

孟子说:“能够尽自己的善心,就是觉悟到了自己的本性。觉悟到了自己的本性,就能知晓上天。保存自己的善心,培养自己的本性,这就是侍奉上天的方法。不论寿命是长是短都不改变态度,修身养性以等待天命的安排,这就是确立正常命运的方法。”

【注释】

①事天:赵岐注为“行与天合”;朱熹注“事”为“奉承而不违”。

【赏析】

这一节在本章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突出了孟子思想的八个极为重要的概念:尽心、知性、知天、存心、养性、事天、修身、立命,阐述了孟子的认识论、人性论、工夫论、伦理观、天命观等诸多方面。

依据孟子的观点,如果通过向内心的追求、思索,就可以把握人的善良本性,把握了人的善良本性,就知道了“天命”。保持本心、培养本性,就能做到行事符合于“天命”。但“天命”不是个人所能左右的,长短难定,人只要尽力去做到“知天”、“事天”,即尽心、知性和存心、养性,这就是对“天命”的基本态度,有了这种态度也就可以安身立命了。

从中我们意识到:修身立命,是儒家对人的最高要求之一。不断提高自己的修养,保全善良的本性,而且做到“妖寿不贰”,你至少是一个快乐而真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