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西方哲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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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近代哲学与自然科学的精神(2)

当我倦于娱乐和交往,蛰居室内,或独步河边,一意沉思的时候,我感到自己思想完全集中在内心深处,很自然地倾向于把我的眼光放在平日读书交谈时所遇到的许多有争议的问题上。我不仅怀着好奇心,想要弄清楚道德上的善和恶的原则,政治的本性和基础,当前学术界对那些驱使我、支配我的情感和倾向的原因一概无知,我很为这种可怜的状况担忧。我感到雄心勃勃,有志于对教育人类作出自已的贡献,并以自己的发明和发现获得名声。这些想法在我的心情只很自然地涌现出来。假如我设法把心思放在其它事业或消遣上,从而驱散这些想法,我感到自己将会损失很多愉快。这就是我研究哲学的由来。

近代哲学的功利性也从另一侧面反映了它与科学之间的亲缘关系。科学的理性的最大特点是工具理性,这就是把科学作为宰制科学研究对象的工具。培根发出的“知识就是力量”的口号表达的是工具理性的力量。以古代和中世纪哲学为代表的学说学问没有改造和控制知识对象的力量,因此在近代被排除在知识的范围之外。近代哲学以改造和控制自然的科学为榜样,按照工具理性的要求,提出了改造和控制社会、人性乃至个人生活的方案。哲学在理性(或更确切地说,工具理性)的时代,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改造世界和改造生活的巨大力量。

近代哲学的开端

一般认为,近代哲学肇始于笛卡儿。但人们出于各种各样的理由把笛卡儿称为“近代哲学之父”。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是这样说的:

近代哲学的出发点是古代哲学最后达到的那个原则,即现实自我意识的立场;总之,它是以呈现以自己面前的精神为原则的。

勒内·笛卡儿事实上正是近代哲学的真正创始人,因为近代哲学是以思维为原则的。独立的思维在这里与进行哲学论证的神学分开了。把它放到另外的一边去了。思维是一个新的基础。

但是,其他一些哲学派别不能同意黑格尔把笛卡儿当作近代哲学创始人的理由。经验论者和唯物论者出于他们各自的原则;把培根和霍布斯与笛卡儿并列为近代哲学创始人。根据上面所说的近代哲学与自然科学的联系,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待近代哲学的开端。首先,笛卡儿运用数学分析的方法解决哲学问题,反映了近代哲学与数学的联系。其次,培根是经验归纳法的创始人,他的思想反映了近代知识与实验科学的联系。另外,霍布斯的哲学则集中地反映了机械论对近代哲学的影响。从另一个角度看,笛卡儿是第一个唯理论者,培根和霍布斯是英国近代经验论的早期代表。我们在这一章先来看一看近代哲学在英国的诞生。下一章将集中考察笛卡儿对近代哲学的贡献。

英国经验论的开端

16世纪末至17世纪是英国新旧时代交替的历史时期,其问经历了推翻封建王朝的革命和封建王朝的复辟。在此期问,新兴的自然科学在英国已初见端倪。这些都为新哲学的产生提供了必要的社会条件。但是,为了理解这种新哲学的理论形式,我们还必须了解它的思想渊源。中世纪的英国经院哲学受亚里士多德主义影响较小,它的一些主要代表人物,如罗吉尔·培根、威廉·奥康等人的思想都有重视经验和实验科学的倾向。英国又是经院哲学最先衰落的国度,继之而起的新哲学从英国经院哲学吸收了重视经验的因素,而抛弃了经院哲学的问题和思维方式,它从诞生之时起就采取了经验论的立场。英国经验论既有来自中世纪思想的历史连续性,又适合于近代新兴的自然科学和政治理论的需要,可谓是应运而生。16世纪与17世纪之交是经验论的开始阶段,这一阶段英国哲学的主要代表是弗兰西斯·培根和霍布斯。

(第二节)培根

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年),新贵族出身,毕业于剑桥大学。毕业后从政,历任国会议员、国王顾问、大法官等要职。1621年被指控犯有受贿罪而下台。他的主要著作是《伟大的复兴》,包括《论学术的进展》和《新工具》两册。培根还是一位政论家,著有《政治和伦理论文集》。

培根是近代自然科学的鸣锣开道者。他最早表达了近代科学观,阐述了科学的目的、性质,发展科学的正确途径,首次总结出科学实验的经验方法——归纳法,对近代科学发展起到指导作用。培根是除旧立新的思想革新者,他对经院哲学的科学观和传统逻辑思维方式的批判为自然科学的发展扫清了道路。我们应该从“除旧”和“立新”两个方面评价他对自然科学所做的伟大贡献。

“四假相”说

培根形象地把科学发展的障碍比喻为“假相”,他把这样的假相归结为四个。“四假相”说更深入地分析了传统科学观赖以生存的心理根源和社会根源。

“种族假相”指人性的缺陷,大致相当于希腊人所说的“人是万物的尺度”和现代人所说的“人类中心”论。按培根的说法,人的感性和理性都以人为尺度衡量外物,缺乏科学所需要的中立态度和客观性,因而导致主观与客观相混淆的错误。

“洞穴假相”是个体差别造成的缺陷,每一个人都从自己所处的“洞穴”。因个人立场、观察角度、思维方式、成见等不同而产生的主观性、偏隘性,就是这样的洞穴,这好比我们中国俗语所说的“坐井观天”。

“市场假相”指语言交往中产生出的误解。有的语言有其名而无其实,有的语言虽然表示实在,但定义不精确,含义模糊,使用不当,这些都会产生混乱;语言的混乱又会产生思想的混乱,使人是非不分,真假难辨。这相当于现代分析哲学所要消除的“语义的混淆”,

“剧场假相”指各种哲学体系以及流行理论造成的错误。培根把历史上的哲学和思想比作舞台上演出的一出出戏剧。他把历史上的理论体系归结为三类。第一类以亚里士多德逻辑体系为代表,它从较少事实取出较多的事实,以偏概全,从个别推导一般,强迫让一切事实符合个别原理。培根把这一类理论称作“诡辩派”。第二类理论是培根所说的“经验派”,它建立在少数狭隘和暧昧实验之上,这种理论似乎具有实验证据,但这些证据是不可置信的、徒然的,具有很大的迷惑性和危险性,比如,炼金术就是这样的学说。培根生活在自然科学与伪科学并存的时代,他虽然没有直接批判伪科学,但他对狭隘经验的批评包括了对伪科学的揭露。第三类是经院派,他们从信仰和幻想出发,把自然科学与神学探合在一起,建构荒诞的自然哲学体系。培根要求把科学与信仰分开,他说:“把只属于信仰的东西归于信仰,乃是很合宜的。”

科学的实验方法

培根要从头开始建立全新的科学,关键要有一个真正的科学方法,他认为这个方法就是迄今为止人们尚未使用过的、他称之为“新工具”的实验方法。科学为什么必须采用实验的方法,科学的实验方法与人们日常经验有何不同,它的本质何在?培根为了证明其方法之新之科学,首先必须回答这些问题。

方法是达到目的的手段,科学的目的决定它必须采用实验的方法。培根明确地指出,科学的目的是在认识自然的基础上支配自然,“达到人生的福利和效用”。在此意义上,他提出了“知识就是力量”的口号。

如果人们要问,知识是如何获得改造自然的力量呢?培根的回答是,人的知识是对自然的因果规律的了解,了解自然的因果规律之后,就可以改变它、命令它,趋利避害,使自然规律为人类的利益服务。培根进一步指出,“规律及其不可分的部分”是事物的形式。“形式”是培根的自然观的一个中心概念,指事物的简单性质,如黄色、重量、不透明性、坚韧性等。为了获得支配自然的力量,科学需要“发现一种性质的形式”,并“在一个物体上产生和加上一种或几种新的性质”。实验是发现和支配事物的形式的惟一途径;只有实验可以使得那些有利于人类的性质重复出现,可以把不利于人类的性质与事物相分离,并利用简单形式产生出人所需要的新的物体。

培根提倡的实验方法离不开感觉的观察,但实验不依赖感觉,而是对感觉的改进。培根与后来的经验论者不同,他对感觉抱有不信任的态度,他指出:“感觉本身是不可靠和易发生错误的。”感觉包含意志和情感的主观因素,不能符合科学的客观要求,没有理性韵指导,感觉本身是迟钝、无力的,有时甚至产生出有欺骗性的表象,被伪科学所利用。科学实验通过感觉进行,但对感觉进行选择、设计和定向处理,排除了感觉自身的缺陷,因此能够接触到自然和事物本身。培根说,感觉与理性的结合只能在实验中才能实现。他使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说只相信经验的人像蚂蚁,他们只会搜集材料,不知道如何加工、处理这些材料;只知道思辨的人像蜘蛛,他们只凭借自己的材料编织体系;真正的实验科学家像蜜蜂,他们既采集材料,又通过自身消化处理这些材料。

历史功过

总的来说,培根的思想比较浅显,他对归纳法的看法只是其中一例。这是他的缺点,也是他的优点所在。他以尖锐的批判和通俗的语言,传播了自然科学的价值观和方法论,对近代科学的兴起功不可没。但是,他的科学观有简单化和片面化的倾向:他把精神价值排除在科学实用性之外,要求不受任何主观性“污染”的科学客观性和中立立场,把自然作为人类的异己对象加以利用、改造和征服,把知识的力量仅仅当作施加于自然的物质力量。当自然科学成熟壮大之后,这些思想萌芽也随之发展成维科学主义的立场。唯科学主义不是自然科学自身的产物,它是对待科学的一种哲学态度,一种解释。现代有些研究者认为,培根堪称是这一态度和解释的始作俑者。

(第三节)霍布斯

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年),毕业于牛津大学,毕业后不久担任贵族卡文迪什家庭教师,在英国革命中,他与这个贵族家庭一样持保皇党立场,并于1640年一起流亡法国。他在流亡期间成为查理三世的数学教师。1651年回到克伦威尔统治下的祖国,并发表代表作《利维坦》。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后,他的政治理论遭到王党和革命党双方攻击,教会甚至要把《利维坦》一书列为禁书烧毁。主要著作还有《论物体》、《论人性》、《论公民》等。

机械论的哲学

霍布斯熟悉伽里略新创立的物理学,又精通数学,他的哲学突出地表现了近代科学的机械论的特点。我们试举数例来说明他的哲学与机械论的联系。

例一:世界和人都是机器。霍布斯把世界看做由因果链组成的大机器。世界只有物体存在,物体由因果关系连接为整体。物体分为两类:自然物体和人工物体。人属于自然物体,人是世界这架大机器中的精巧的小机器;人和钟表一样,心脏是发条,神经是游丝,关节是齿轮,这些零件一个推动一个,造成人的生命运动。人工物体指人所制造的国家,国家反过来又影响了人的行为,因此,国家塑造的人也是人工物体。哲学研究的对象是物体,处在因果关系之中的物体。自然哲学研究自然物体,公民哲学研究人工物体,包括研究社会中的个人的伦理学和研究国家的政治学。

例二:实在的性质只是物体的广延。霍布斯关于物体的定义是:“物体是不依赖于我们思想的东西,与空间的某个部分相合或具有同样的广延。”霍布斯所说的广延其实只是物体的大小。不包含物体的广延只是想象物体被移走之后而留下的位置,“是一种想象的空间,因为它只是一种影像”。同样,时间也只是想象物体被移走之后的运动,也是一种影像。霍布斯与亚里士多德一样,不相信虚空的真实性,认为运动就是物体放弃一个位置,取得另一个位置的位移,一物体力图进入另一物体的位置而引起推动力;如果被推动的物体产生足够大的反作用力,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相抵消,物体保持在自身的位置,这就是静止。

例三:可感性质是偶性。霍布斯说,在一切性质中,只有物体的广延或形状才是必然的,其余都是偶然的。他把这些性质称为“偶性”。偶性指事物产生概念的能力。这种能力之所以是偶然的,是因为它有赖于感觉。物体作用于感官,并通过感官的反作用产生出关于物体性质的概念。这些概念是物体的偶性的产物,是事物的变形,不反映事物本来面目,不是物体固有的性质。由此,霍布斯说:“形象或颜色只是运动、激动或变动对我们的显现。”当时的科学家(如伽里略)和后来的经验论者都区分了事物固有的。不依赖人的感觉的第一性的质与事物和感觉相互作用而产生的第二性的质。这样的区分不一定是机械论的反映。但是,霍布斯把除物体的形状以外的性质都归于偶性,或第二性的质的范围,却是出于机械论的理由。

例四:哲学的方法是加减。哲学的功用和方法建立在事物都处在因果链中的信念之上。哲学根据事物因果关系的认识,利用或产生对人有利的结果。哲学的方法是由因推果或从果溯因的推理,而推理则是加法和减法。“加”指词意的合成,如,人:物体+活动+有理性的;正方形=四+等边+直角。“减”指词意的分解。霍布斯认为,原因比结果简单,结果是几个原因共同造成的复杂现象。因此,从原因推导结果是由简单到复杂的综合,相当于词义的组合;从结果推导原因是相反的从复杂到简单的分析过程,相当于词义的分解。因此,“推理和加与减是相同的”。

社会契约论

不能把霍布斯的哲学全都说成为机械论,在政治哲学领域,他表现出不同于自然科学精神的极大的独创性。霍布斯和荷兰的政治学家格老秀斯同是对西方政治学说和实践做出划时代意义的社会契约论的创始人。霍布斯的出发点是“自然人”的观念,自然人是一种自然物体,他完全服从自然律。自然律原是中世纪的概念,指神圣的道德律。随着自然科学的兴起,自然界失去了宗教的和伦理的属性,自然律也由道德律变为关于趋利避害的人的自然本能的规律。霍布斯认为从类在进入社会之前,生活在自然状态,完全按照自然律行事。他总结出两条自然律:一是利用一切手段保存自己,二是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在必要时放弃别人也同意放弃的权利。

人的最大利益是自我保存。根据第一条规律,人们为了维护各自的生命权,一开始处于“人对人是狼”的战争状态。但是,战争状态威胁到人的生命,违反了最大的利益,因此人们必然要求和平。根据第二条规律,和平协议是这样一个契约:每个人都同意放弃和别人一样多的权利,并因此而享受到和别人一样多的利益。这就要求每个人都把自己的权利转让给一个人或一群人,由他或他们代理行使权利,以保全契约者的生命。“保全生命”的意义不是苛且偷生,而是在对生命不厌倦的条件下生活。国家是这一契约的产物,同意转让权利的契约者是被统治者,接受契约的代理权利者是统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