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茨近代唯理论哲学的发展
笛卡儿于17世纪初期,开唯理论的先河。斯宾诺莎于门世纪的中期。莱布尼茨于17至18世纪之交分别建立了唯理论的另外两个体系,标志着近代唯理论哲学的发展、成熟。
(第一节)斯宾诺莎
巴鲁赫(本尼狄克卜斯宾诺莎(Bauch/Benedict Spinoza,1632—1677年)出生在荷兰的一个犹太商人家庭,年轻时进入培养拉比的宗教学校。在他24岁时,犹太教会以思想异端的罪名革除他的教籍,把他驱逐出犹太社团。他移居到阿姆斯特丹等地,以磨制镜片为生,在艰难的生活条件下,他仍然坚持哲学和科学的研究,他的思想通过通信方式传播到欧洲各地,赢得人们的尊敬,普鲁士选帝侯曾邀请他到海德堡大学任哲学教授,被他谢绝。斯宾诺莎的一生是思想自由、品德高尚的哲学家的榜样。他的主要著作有《笛卡儿哲学原理》、《神学政治论》、《伦理学》、《知性改进论》等。
寻求拯救与幸福的哲学
斯宾诺莎说,哲学的目的在于获得最高的幸福,所谓“最高的幸福”是“一经发现和获得之后,我便可以连续地永远享受无上的快乐”。世俗的幸福是财富、荣誉和感官快乐,这些非但不能使人获得长久的快乐,相反还是陷溺人心的罪恶。真正的幸福和世俗的幸福正相反对、势不两立,二者必居其一。斯宾诺莎深知世俗的幸福难以摆脱,他说:
世界上因为富有资财而遭受祸害以至丧生,或者因为追逐货利而不能自拔,置身虎口,甚至于身殉其愚的人,例子是很多的。世界上忍受最难堪的痛苦以图追逐浮名而保全声誉的人,例子也并不更少些。至于过分放纵向欲而自速死亡的人更是不可胜数。
真观念与几何学的方法
《伦理学》全标题是《按几何顺序证明的伦理学》。这本书在哲学史上第一次采用了几何的方法,从公理、定义出发,严格按照演绎的步骤证明命题,甚至用“证讫”(Q.E.D)这样的模仿欧几里德《几何原理》的字眼。当然,不是所有哲学道理都能用演绎的方法来证明,这些道理放在“附释”部分。实际上,斯宾诺莎的一些深刻的见解都是在这一部分中发挥出来的,而不是通过证明被推演出来的。几何方法为什么能适用于哲学?《伦理学》没有回答这一问题。在《知性改进论》中,斯宾诺莎通过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为他的哲学体系提供了方法论的根据。
斯宾诺莎看到,方法论中有一个悖论,即,如果我们要证明一个方法是正确的,我们需要首先证明我们用以证明这个方法的方法是正确的,如此循环,没有止境。他于是首先解答了如何获得方法论的方法的问题。他把方法论比作工具,并且是原初的工具,它制造其他工具,而不用另一种工具被制造出来。方法论告诉人们什么是证明的正确途径,但它本身是不能、也不需被证明的。方法论只能是反思性的,它不能在研究内容之前或者之外获得,而只能在对研究内容的反思中获得。斯宾诺莎因此说,正确的方法论是对真理的反思,“方法不是别的,只是反思的知识或观念的观念”。
但是,“观念的观念”也还没有摆脱无限循环的怪圈,因为我们反思一个观念是否为真的观念,也还要被另一个观念反思是否为真,如此循环,我们永远也得不到最后的真理。为了打破反思的观念的循环,斯宾诺莎提出,方法论的反思开始于天赋观念,天赋观念不需要其他观念来证明它的真理性,相反,它是其他观念达到真理性的工具和前提。他说:
理智凭借天赋的力量,自已制造理智的工具,再借这种工具充实它的力量来制作别的新的理智的作品,再由这种理智的作品进而探寻更新的工具或更深的力量,如此一步一步地 进展,一直达到智慧的顶点为止。
“真观念”就是这种天赋的工具,它既是正确思想的出发点,也是方法论的前提。真观念是对一定的思想内容的反思,又是判断这一思想内容是否为真的标准。比如,为了知道“彼得”的观念是否真,我们不能把这一观念与一个实际存在的人相比较,因为观念与外物没有共同之处,无法进行比较,但是,我们却可以用一个真观念与“彼得”的观念进行比较,观念之间的比较就是反思,在与真观念的比较中,我们确定“彼得”观念是否为真。斯宾诺莎肯定:“真观念是真理自身的标记。”真观念的内容本身给予心灵以确定性。为了知道一个思想内容是否为真,我们只需从真观念出发,用真观念来判断真伪。这样,我们就可以突破方法论的观念的循环而进人对于实际事物的认识。如斯宾诺莎所言:“要知道一件事物,并不用知道我知道,更不用知道我知道我知道它。”
我们看到,斯宾诺莎的方法论是纯理智的,反思不需要外部的感觉经验,只与观念之间的比较有关。但是,斯宾诺莎并没有否认真观念与外部对象之间的一致,他说:“真观念必定符合它的对象。”这里的“对象”指思想的外部对象。我们将要看到,这种符合论建立在观念的顺序和事物的顺序相一致的形而上学关系之上,而不依赖于经验所证实的观念与事物相符合的事实关系。一般说来,唯理论者并不否认思想与外物的符合,但他们把这种符合建立在观念与观念之间的一致的基础之上,笛卡儿是这样,斯宾诺莎也是这样。
实体的概念
“实体”是斯宾诺莎哲学体系的第一个真观念,它符合上面所说的最完满、最简单和自明等方法论的要求。斯宾诺莎关于实体的定义是:“在自身内并通过自身而被认识的东西。”这一定义是从认识论的角度做出的,但它的意义却完全是本体论的。斯宾诺莎对于实体的定义有以下说明。
第一,实体是自因,它的本质包含存在。因为只能通过自身被认识的东西才是必然存在,如果它要通过某一存在的东西而被认识,就不是必然存在了。第二,实体是无限的,因为它不受任何东西的限制。实体的概念不‘受另一概念的限制,否则它就不是在自身内被认识的;实体的存在也不受另外的存在的限制,否则它就不是自因。第三,实体是惟一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包含着无限属性和状态;如果在它之外还有另一实体的话,那么,那个另外实体的性质或状态必然包括在这个无限的实体之中,否则的话,我们将无法把两者区别开来。再说,实体是自因,而自因的概念排斥了设立另一实体的必要性。就是说,我们既不可能、也无必要设定和想象多个实体。第四,实体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一切存在和认识都包含在实体之中,但实体不是它所包含的存在和认识的总和,否则的话,它就要受到它的部分的限制,这与实体的无限性和惟一性相矛盾。
按斯宾诺莎的术语,实体、神、自然是等同的、可以相互替换的概念。他把惟一的、无限的实体等同于神,这符合犹太一基督教的严格的一神论传统;他把实体等同于自然界整体,这又符合新兴的自然科学关于自然的概念。但是,他的实体的观念不是宗教与科学的概念的混合,实体的哲学的和科学的意义要大大超过宗教的意义。斯宾诺莎把实体称作神,只是为了易于被人们接受。他明确地否认有超越世界的人格神,他在证明了“一切存在的东西都在神之内”的定理之后,在附释里对神人同形同性的人格神的传统宗教观念进行了有力的批判。他说,形体、人的心灵和情欲都是有限的,用有限的性质来规定无限的实体是本末倒置的“妄自揣想”。在另一个地方,他进一步批判了认为神有意志和目的的传统宗教观念,他说:“一切目的因都不过是人心的虚构”,人们虚构这样的观念是为了“使神拿出整个自然界来满足他的盲目欲望与无厌的贪心”。这是宗教迷信的根源。斯宾诺莎并不反对崇拜神,但他告诫人们,神并没有人的情欲,不会因为人对他的崇敬而回报人;人们崇拜、热爱神是对永恒真理的追求和热爱,并不是为了获得财产、荣誉和享乐。
属性和样式
斯宾诺莎关于属性的定义是:“从理智看来是构成实体的本质的东西。”请注意“从理智看来”这一限制词的意思。无限的实体有无限的属性,但是,人类所能认识的属性只有两种:广延和思想。
斯宾诺莎关于样式的定义是:“实体的特殊状态,亦即在别的事物内并通过别的事物而被认识的东西。”实体存在的特殊状态是个别事物。与实体的自因相反,个别事物是一个他因造成的结果,又是造成另一个结果的他因。所有的事物组成一个因果链条,每一个事物都是因果链的一个环节。
关于属性和样式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斯宾诺莎告诉我们,属性和样式分别表示实体内外的规定性,属性是实体的内在本质,样式是内在本质的外在表现。每一属性都表现为无限多的样式,每一个属性都好像是一根因果链条,无限多的个别事物是这一链条上的一个个样式。如下图所示。
能动的自然和被动的自然
上图有两部分,上面是实体自身,下面是无限属性的无限多的样式的总和。斯宾诺莎并没有把这两部分等同起来,他不赞成把实体仅仅当作无限属性的无限多的样式的总和。用现代结构主义的话来说,实体是整体,整体大于部分的总和。用斯宾诺莎自己的话来说,作为整体的实体是产生自然的自然,或能动的自然(naturanaturans/naturing Nature),作为实体的部分的总和是被产生的自然,或被动的自然(natura naturata/natured Nature)。
斯宾诺莎为什么要做出区分呢?我们可从两个方面考察这个问题。从哲学史的角度看,斯宾诺莎的这一区分避免了泛神论的结论。泛神论是这样一种立场,它认为神存在于、并且只存在于万物之中。斯宾诺莎所说的自然也是神,但他认为神不仅表现为具体的事物,不仅在自然之中,而且是超越万物的、保持自身独立的整体。
身心平行论
斯宾诺莎用一元论代替了笛卡儿的二元论。按照他的观点,广延和思想不是分别属于两个实体的两种属性,而是属于同一实体的两种属性。两者各有自己的样式:有形事物是广延属性的样式,观念是思想属性的样式。因为样式的相互作用只能在同一属性的因果系列中发生,事物和观念不能相互作用。但是,广延和思想既然属于同一实体,两者必然有对应关系。斯宾诺莎说:“观念的次序和联系与事物的次序和联系是相同的。”这是事物的因果序列与观念的因果序列之间的对应,两个因果序列上的样式有一一对应的关系。人的身体属于广延属性,人的观念属于思想属性。每当身体在广延的因果序列上发生变化时,观念在思想的因果序列上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反之亦然。斯宾诺莎根据身心对应的道理,得出了“构成人的心灵的观念的对象只是身体”的结论。这句话的意思是:“发生于身体内的东西无一不被心灵所知觉。”
人性与自由
斯宾诺莎的目的是“运用普遍的自然规律和法则去理解”人的本性和情感,他把人的情感看做“出于自然的同一的必然性和力量”。斯宾诺莎看到,以前人们因为把人和自然割裂开来而产生了两种错误的倾向,或抬高人贬低自然,或抬高自然贬低人;前者是人类中心论的倾向,后者是自然主义的倾向,这些倾向都不能真正达到人和自然融合的境界。
我们看到,斯宾诺莎的自然观是严格的决定论,他认为一切事件都发生在因果系列之中。他认为,自然中没有任何偶然的东西,一切事物都受到事物的本性的必然性的决定。当人们说一件东西是偶然的,那“只不过是由于我们的知识有缺陷”。人类社会和个人的一切也是严格地被决定的,既然如此,人何以能够自由和幸福呢?斯宾诺莎对自由的理解是:“仅仅由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其行为仅仅由它自身决定”;若为别的事物所决定,则不自由。他又说:“我把永恒理解为存在自身……这样的存在也可以被设想为永恒真理。”按照这种理解,人自觉地按自然的本性而存在,就是自由和永恒。自由和必然井不矛盾,认识并自觉顺应必然是自由。斯宾诺莎根据他的哲学,提出并论证了“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的著名命题。
斯宾诺莎认为,不管人愿意或不愿意,人都被自然必然性所决定。当人自觉地顺应自然时,他是自由的;当人不自觉地被自然必然性所驱使时,他是被迫的。奴役是自由的对立面。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斯宾诺莎而言,自由和奴役不能被归结为认识问题。当他说到人必须服从的自然必然性时,他不仅指外在的自然界的规则,而且更重要的是指人的内在的自然本性;当他说认识自然时,主要指获得关于人自然本性的实践知识,而不是自然科学知识。斯宾诺莎的自由学说是建立在对人性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的。
斯宾诺莎认为,包括人在内的一切个体都有保存自身的自然倾向(conatus),这是被自然本性所决定的行为和意向,是个体的“现实本质”和人类德性的“惟一的基础”。保存自身不仅是消极地维持现状,而且是扩展自身力量和行动的倾向。在后一种意义上,自我保存也可叫做自我完满。自我保存或自我完满又有自发和自觉之分:前者叫嗜好,后者叫欲望。欲望再分两种:意识到完满性的增加是快乐,对完满性降低的意识是痛苦。人们的意识对自我完满性的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有所感觉,因此而产生爱和恨:爱是伴随着完满性增加的原因的观念而产生的快乐,恨是伴随着完满性减少的原因的观念而产生的痛苦。伦理的善恶不是事物的本性,它们建立在人性的倾向和自然情感的基础之上,是相对于人们对自身完满性增减的感觉而言的。善不过是所有的快乐以及欲望的满足,恶不过是所有的痛苦和欲望的折磨。
(第二节)莱布尼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