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布克熊之经典精读系列:双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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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酒店

一大桶酒掉落在街心,摔破了,这事故发生在人们把它从大车上卸下来的时候;酒桶突然滚落下来,桶箍断裂,木桶像胡桃壳似的四分五裂,刚好散落在酒店门前的石头街道上。

附近一带的人,有的扔下活儿,有的不再闲逛,全都赶到出事地点喝酒来了。街道上铺的石头,七高八低,大小不一,棱角凸出,仿佛存心要把一切走上前来的人都弄残废似的。这些石头把酒圈成了一个个小酒洼,照着酒洼的大小,周围全都挤满了数目不一的抢酒喝的人。有的男人跪在地上,用双手把酒捧起来啜饮,或者趁酒还没有从指缝间流掉,捧给从他们肩上伸进头来的女人吮吸。还有一些人,有男有女,用破陶杯在酒洼里舀着,甚至有人用女人的头巾去蘸,然后挤进小孩的嘴里;为了要让酒不流失,有的人用泥筑起了小小的堤坝;还有旁观者听从高处窗口里的指挥,奔东赶西,忙着拦截那些涌向新方向的涓涓细流;也有人在那些被酒浸透的酒桶板上下功夫,起劲地舐着,吮着,甚至津津有味地啃嚼那些被酒沤软的木桶碎片。这里没有排水沟,酒不会流走,可是不仅所有的酒都被吮干喝净,连不少烂泥也一并带走了,就像这条街上有了个清道夫似的;假如熟悉这条街道的人,真的相信会有奇迹出现的话[33]。

在这场抢酒比赛中,男女老少的欢声笑语响彻街市,极少野蛮粗俗,更多的是嬉戏和欢乐,其中蕴含着一种特殊的友谊,一种显而易见的人人都想和别人交往的意愿,特别是那些运气较好或性格开朗的人,还引得他们嬉笑拥抱,彼此祝酒,互相握手,甚至有十几个人手拉着手跳起舞来。待到酒已喝尽,那些酒流最多的地方被手指挖出一个个小泥坑时,这场突如其来的欢闹,也就突如其来地停止了。那个原来在锯木柴,把锯子往柴堆中一扔赶来喝酒的男人,这时又拉起了锯子;那个把一小盆热灰扔在门口台阶上的女人,又回去端起盆子,烘烤自己和孩子冻僵的手脚去了;那些赤着胳臂、头发缠结成团,脸色苍白的男人,刚才从地窖里钻出来,出现在冬日的阳光下,现在又钻回地窖去了。街道又被愁云惨雾笼罩,对这儿来说,这种凄惨的情景,比阳光灿烂更加自然和谐。

洒出的酒是红葡萄酒,它染红了巴黎近郊这个圣安东尼区[34]狭窄街道的地面,也染红了许多双手,许多张脸,许多赤脚,许多木鞋。那锯木柴男人手上的红色,印到了木柴上;那哺育婴儿的女人把染上红色的头巾重新缠到头上时,红色印上了额头。那些贪婪地啃嚼过酒桶碎片的人,像老虎吃了活物满嘴通红;一个满嘴血红的爱开玩笑的高大汉子,头上搭一顶脏口袋似的睡帽,用手指蘸起和着泥的酒浆,在一堵墙上写了个“血”字。

这种酒洒满街心的日头,许多人被它染得血红的时日,快要到来了。

笼罩在圣安东尼圣颜上的乌云,被倏忽即逝的一缕微光驱散了一会儿,如今又黑沉沉地聚拢来了——寒冷、肮脏、疾病、愚昧和贫穷,是侍候在这位圣者座前的五位老爷,他们都是有权有势的王公贵族,特别是最后那一位。那些在磨盘下(当然不是神话中那种能把老人磨成青年的神磨[35])可怕的被磨了又磨的标准小民,在角落里瑟瑟发抖,在门廊下踯躅徘徊,从窗口失神张望,在寒风中衣不蔽体地缩成一团。那折磨他们的磨盘,把青年人磨成了老头,把小孩磨得脸老声沉;无论在儿童还是成人的脸上,都深深地刻印着饥饿的旧痕新迹。饥饿到处横行,饥饿被推出高楼大厦,钻进挂在竹竿和绳子上的破衣烂衫;饥饿和麦秆、破布、木片、废纸一起成了衣服鞋帽;饥饿也附在那男人锯下的小柴片上,饥饿从不冒烟的烟囱上朝下俯视着,从满是找不出半点可供充饥的残渣余屑的垃圾堆的肮脏街道上冒出来。饥饿刻在面包店老板的货架上,存货不多的每块劣质面包上,都写着“饥饿”二字;在腊味铺里,每一根待售的死狗肉腊肠上,也有饥饿的印迹。在炒栗子的转筒里,饥饿的枯骨和栗子一起咯咯作响;饥饿碾成了粉末,撒在那一小碟用几滴舍不得放的油煎出来的带皮土豆片上。

所有适合它逗留的地方,它都流连不去。它栖身在一条臭气冲天、狭窄弯曲,和别的狭窄弯曲街道相连的街道上;街上挤满衣衫褴褛、头戴睡帽[36]的人,人人身上都散发出一股破衣烂帽的臭味;一切看得见的东西,都带着凄楚的目光,看着这些脸带病容的人。可是在他们那走投无路的神色中,还是流露出一种困兽犹斗的情绪。虽然他们无精打采,骨瘦如柴,但他们当中仍然不乏冒着怒火的眼睛,不乏因强忍紧闭得发白的嘴唇,也不乏自己被绞或用作绞人的绞索似的紧锁的双眉。店铺的招牌(数目几乎和店铺一样多)上全都是表示贫穷的凄惨画面。肉店画的是皮包骨头的肉,面包店画的是最粗劣的面包,酒店信手乱画了几个酒客对着几杯分量不足的薄酒发牢骚,或者交头接耳凑在一起密谈。除了工具和武器,没有一样东西有兴隆的景象;只有刀具铺的刀斧锋利闪亮,铁匠铺的铁锤沉重有力,枪械铺的枪械杀气腾腾。让人摔断腿的石头路面,到处是泥坑水洼,石头虽然没有走道,但会突然跑到你的家门口来。为了补缺,排水沟奔到了街心——这是指有水可排时,只是在大雨滂沱之后,紧接着,它就会怪病发作似的,冲进各户人家。街上,要隔一段很远的路,才有一盏粗陋的街灯,用绳子和滑轮吊着;到了晚上,点灯人把灯放下点着,然后重新吊了起来,一束昏黄的灯光就在人们头上无力地摇曳,仿佛是在海上。它们确实是在海上,这艘船和全体船员,正面临着暴风雨的危险。

总有一天,这一地区衣衫褴褛、骨瘦如柴的人们,会因为整日无所事事,腹中饥饿难当,而对那点灯人的行当琢磨起来,久而久之,就会想到要将他的方法加以改进,用那些绳子和滑轮把人吊起来,来照亮他们处境的黑暗。不过,现在这种时候还没有到来;每一阵掠过去的法国的风,都只是徒劳地吹动了稻草人[37]的破衣烂衫,因为那些歌喉婉转、羽毛艳美的鸟儿,并没有引起警觉。

这家酒店就开在街角上,在外观和等级上都比别的店高出一筹。酒店老板穿着黄马甲、绿裤子站在门外,看着人们在争喝倒在地上的酒。“这跟我不相干,”最后他耸了耸肩膀说,“是市场送酒人干的好事,让他们另外再送一桶来。”

他一眼看见了那正在墙上涂字的、爱开玩笑的高个子,隔街朝他喊了起来:

“喂,我说加斯帕,你在那儿干什么呀?”

那人像他们那帮人习惯的那样,意味深长地指了指他闹着玩写的字。可是他碰了个壁,彻底失败了,这在他们那帮人中也是常有的。

“又在干什么?想进疯人院吗?”酒店老板说着,穿过街去,抓起一把烂泥,把那个闹着玩的字涂掉,“干吗写在大街上?难道——告诉我——难道你就没有别的地方好写这种字了吗?”

他一面劝,一面用一只干净的手朝那爱开玩笑的人心口上点了点(也许有意,也许无心),那人用手拍了一下对方的手,灵活敏捷地朝上一蹦,然后用一个夸张的舞蹈动作跳落在地上,一只脏鞋子便顺势从脚上甩到手中,他拿着举了起来。如此看来,他这人是个爱开恶作剧式(不能说恶劣凶狠)玩笑的人。

“穿上,穿上,”酒店老板说,“去喝酒,喝酒去!”说着,在对方的衣服上擦干净满是泥污的手,他这样做完全是故意的,因为这手是因他弄脏的,然后他才重新穿过街道,回到酒店里。

酒店老板三十来岁,粗脖子,像个雄赳赳的武夫。他一定火气很旺,尽管天气寒冷入骨,但他仍未穿外衣,只把衣服搭在肩上。衬衫袖子高高卷到肘部,露出棕色的胳臂。一头浓密卷曲的黑色短发,没戴帽子。他全身黝黑,眼睛很有神,而且两眼之间间隔开阔。总的说来,从外表看,脾气不错,他也不见得能饶人;显然,这是个意志坚强、决心坚定的人;这种人,在两边是深渊的羊肠小道上,最好不要和他狭路相逢,因为他是死也不会回头的。

他走进店里时,他的妻子德发日太太正端坐在柜台后面。他太太年纪和他不相上下,身材粗壮,有一双似乎什么都不看却什么都不放过的眼睛,一只大手上戴着沉甸甸的戒指,脸色镇静,相貌坚毅,举止从容不迫。德发日太太身上有一种品质,让人可以由此断定,她所经管的任何账目都是不大会出错的。生性怕冷的德发日太太身上紧裹着毛皮衣服,头颈上还围着一块色彩鲜艳的披肩,不过一对大耳环倒没有被遮住。她面前摆着编织活,但没有编织,而是捏着一支牙签在剔牙。她用左手托着右肘,专心致志地剔着,丈夫进来时她没有作声,只是轻轻咳了一声,这一声咳嗽,加上她微微向上抬了抬那浓黑的眉毛,暗示她丈夫好好注意店里酒客的情况,因为就在他走到街对面去时,来了新顾客。

酒店老板转眼朝四周打量,最后,目光停留在角落里坐着的一位年老绅士和一位年轻小姐身上。店堂里还有另外几个顾客:两个在玩纸牌,两个在玩多米诺骨牌,三个站在柜台旁,慢吞吞地呷着杯子里的那一点儿酒。当他走到柜台后面时,注意到那位老先生向那位小姐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这就是我们要找的人。”

“你们他妈的到这儿来捣什么鬼?”德发日先生自言自语地说,“我又不认识你们。”

他假装没看见这两个陌生顾客,顾自跟站在柜台旁喝酒的三位顾客攀谈起来:

“怎么样,雅克[38]?”三人中的一个问德发日先生,“洒在地上的酒都喝光了吗?”

“喝得一滴不剩了,雅克。”德发日先生回答。

待他们这样互唤过这个名字后,正在用牙签剔牙的德发日太太又轻轻地咳了一声,微微地抬了抬眉毛。“这班穷哥们,”三人中的第二个对德发日先生说,“是不大能尝到酒味的,除了黑面包和死亡,尝不到别的味。是吧,雅克?”

“是的,雅克。”德发日先生回答。在第二次这样互唤这个名字时,德发日太太依旧泰然自若地在用牙签剔牙,过后她又轻轻地咳了一声,微微地抬了抬眉毛。

三个人中的最后一个放下喝干的酒杯,咂了咂嘴,开口说话了。

“唉,越来越糟糕了!这班穷哥们嘴里尝的尽是苦味,他们过的总是苦日子,雅克。我说得对不对,雅克?”

“说得对,雅克。”德发日先生这样回答。

第三次这样互唤过这个名字后,德发日太太把牙签放到一边,眉毛高高抬起,在座位上轻轻地挪动了一下身子。

“行了!没错!”她丈夫嘟哝着说,“先生们,这是我太太。”三位顾客一齐向德发日太太脱帽致敬,把帽子拿在手中挥动了三下。她低了低头,朝他们很快看了一眼,受了他们的礼,然后就漫不经心地朝酒店看了一圈,不慌不忙地拿起编织活,聚精会神地织了起来。

“先生们,”她丈夫说,眼睛一直留神地注视着她,“日安,刚才我出去时,你们在打听,说是想要看看那个带家具的单人套间。它就在六楼,楼梯口在紧靠这里左首的那个小院子里,”说着他用手指了指,“就在我酒店的窗口旁边。我这会儿想起来了,你们当中有位去过那里,他可以领路。先生们,再见。”他们付了酒钱,走了。德发日先生的眼睛一直留神着他那正在编织的妻子。这时,那位年老的绅士从角落里走了过来,要求和他说句话。

“遵命,先生。”德发日先生答应说,默默地跟他走到门边。

他们的交谈非常简短,但十分干脆,老先生几乎刚开口,德发日先生便大吃一惊,全神贯注地听了起来。不到一分钟,他就点点头,走出门去。那位绅士接着对年轻小姐做了个手势,也一齐跟了出去。德发日太太手指灵巧地飞快编织着,眉毛一动也不动,好像什么也没看见。

贾维斯·洛瑞先生和马奈特小姐,就这样走出酒店,跟着德发日先生来到楼梯口,就是刚才他指点那另外三个人进去的地方。楼梯口外面是个黑乎乎、臭烘烘的小院,这是个公用的总出入口,里面有一大堆房子,住着许多人家。在通向阴森森的砖铺楼梯的阴森森的砖铺过道里,德发日先生朝老主人的孩子单腿跪下,吻了吻她的手。这本是个文雅的动作,可是他做得一点儿也不文雅。顷刻之间,他的神情发生了十分明显的变化,他脸上已没有温和善良的表情,也不再有坦白直率的神态,一下子变成了一个诡秘、愤怒的危险人物。

“楼很高,不大好上,最好慢点儿。”开始上楼梯时,德发日先生用严峻的声调对洛瑞先生说。

“就他独自一个人吗?”洛瑞先生悄声问道。

“独自一个人!上帝保佑,谁能跟他住在一起呀?”对方同样低声回答。

“那他一直独自一个人?”

“是的。”

“是他自己希望这样?”

“是他自己要这样的。他仍和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一样。那之前他们找到我,问我是不是肯冒风险收留他,小心照顾他——现在他还和那时一模一样。”

“他大变样了吗?”

“变了!”

酒店老板收住脚步,用手捶了捶墙,狠狠地咒骂了一句。

这比任何的正面回答都有力多了。洛瑞先生和他的两位同伴越爬越高,他的心情也越来越沉重了。

这样的楼梯,连同它的附属设施,在巴黎那些较老较拥挤的地区,在今天来说,该算是够差的了;而在那个时代,对于尚未习惯、未变麻木的感官而言,真是糟糕透了。住在这座又臭又脏的高楼里的每户人家——也就是说,开向这个公用楼梯的每一扇门内的房间——除了从各自的窗口扔出一部分破烂外,全都把垃圾倒在门口的过道里。即使贫寒和穷困没有用它们那无形的污秽玷污了空气,这些垃圾不断产生的难以控制、无法消除的大量臭气,也足以把空气污染了;而这两股污源合在一起,便更加难以忍受了。一路的空气都这样恶浊,楼梯又陡又暗又脏。贾维斯·洛瑞先生变得越来越心神不定,他的年轻同伴也越来越激动不安,因而他们不得不两次停下来歇息。每次都停在一扇凄惨的小格子窗前,仅存的一点没变味的好空气,似乎都经过这里逃之夭夭,而所有腐败变质、令人作呕的气味,似乎都经过这里缓缓爬了进去。透过锈迹斑斑的铁窗栅,不用眼看,光凭那气味,就可以觉出附近一带的乌烟瘴气、杂乱无章,在视力所及的范围内,在比巴黎圣母院两座高塔的尖顶更近更低的地方,已经没有任何健康生活和高尚志趣的希望。

终于爬到了楼梯的尽头,他们第三次停了下来。可要到那间阁楼,还得往上爬另一道更陡更窄的楼梯。酒店老板一直走在前面一点,而且总是走在靠近洛瑞先生一边,好像生怕那位年轻小姐会向他提出什么问题。直到这会儿,他才转过身来,小心翼翼地摸着搭在肩上的外衣口袋,掏出一把钥匙。

“这么说门是锁着的,朋友?”洛瑞先生吃惊地问。

“嗯,是的。”德发日先生冷冷地回答。

“你认为有必要把这位不幸的先生这样禁闭起来吗?”

“我认为有必要锁上。”德发日先生紧皱起双眉,凑近他的耳朵悄声说。

“为什么?”

“为什么!因为他被锁着过了那么多年,要是现在让门开着不锁,他会给吓得——狂喊乱叫——发疯——死掉——还有我说不上的灾难。”

“这怎么可能?”洛瑞先生叫了起来。

“这怎么可能?”德发日先生悲愤地重复了一句。

“是啊,我们生活的虽然是个美好的世界,可是这是可能的,还有许许多多这样的事情都是可能的,不但可能,而且已经有了——有了,瞧你说的!天底下,哪儿都有,每天都有。魔鬼万岁。我们还是继续上去吧!”

这席对话是悄声低语进行的,一个字也没有传到那位年轻小姐的耳中。但是这时,由于她过于激动,浑身颤抖不已,脸上显得如此焦虑不安,尤其是这般畏惧惊恐,使得洛瑞先生觉得自己有责任劝说几句,让她恢复勇气。

“鼓起勇气来,亲爱的小姐,勇敢些!这是办业务!最糟糕的时刻就要过去了。随后,你带给他的一切好事,一切宽慰,一切幸福,就会开始。请我们的好朋友过来,扶你一把吧。对了,朋友德发日;来吧,这是桩业务,办桩业务!”

他们慢慢地,轻轻地往上爬去。梯子很短,很快就到了顶上。由于这儿有个拐角,他们一眼就看见了三个人,他们都低着头,紧凑在门边,透过墙上的缝隙或窟窿,正聚精会神地在朝房里张望。听到脚步声到了跟前,他们连忙转过身来,直起腰,这才让人看出,原来就是刚才在酒店里喝酒的那三个同名人。

“你们来得这么突然,我把他们三个给忘了,”德发日先生解释说,“好小子们,先离开一下,我们要在这儿办点事。”

三个人擦身而过,悄悄地下楼去了。这层楼看来没有别的门了,等那三人一走,酒店老板就径直来到这扇门前。

洛瑞先生略带怒意地低声问他:“你把马奈特先生当作展览品了?”

“你看见了,我只让经过选择的少数人看。”

“这样做合适么?”

“我想是合适的。”

“这少数的是什么人?你是怎么选择的?”

“我选的是真正的人,和我同名的人——我叫雅克——让他们看看,对他们有好处。行了,你是英国人,那是另一码事。请你们在这儿稍等一会儿。”

他打了个手势,要他们靠后站,然后弯下腰,从墙缝朝里张望。他很快又抬起头来,在门上拍了两三下——显然,这只不过是为了弄出声音,没有别的用意。出于同样目的,他又用钥匙在门上划了三四下,然后才笨手笨脚地把钥匙插进锁孔,尽量使劲地转动着钥匙。

门在他手下慢慢地朝里打开了,他朝房里看了看,说了句什么。一个微弱的声音回答了句什么,两人都只说了一两个词。

他回过头来,招呼他们进去。洛瑞先生用胳臂紧紧搂住姑娘的腰,支撑着她,因为他发觉姑娘的身子直往下沉。

“这——这——这是桩业务,办桩业务!”他极力鼓励着,颊上与业务无关的泪水在闪亮,“进来吧,进来!”

“我怕。”她哆哆嗦嗦地回答。

“怕?怕什么?”

“我说的是怕他,怕我父亲。”

领路人打手势叫他们快进去,而她却是这个模样,洛瑞先生逼得没有办法,只好拉住搭在肩上那只哆嗦的胳臂,让它搂住自己的脖子,稍稍把她架起,连背带扶,匆匆把她搀进房间。一进房间,他就把她放下,扶着她,让她靠在自己身上。

德发日先生拔出钥匙,关上门,从里面把门锁上,再拔出钥匙,拿在手中。所有这些他都做得有条不紊,还尽量把声音弄得又响又刺耳。末了,他以均匀的步伐走过房间,走到窗口旁边。他在窗前停下,转过脸来。

这间阁楼,原本是用来堆放木柴之类东西的,又黑又暗。因为那个老虎窗式的窗户,其实是开在屋顶的一个门,外面装着一个小吊车,用作从街上往里吊东西。窗口没安玻璃,而是像法国房子的任何门那样,有两扇中间关闭的门。为了御寒,一扇门紧紧关着,另一扇也只开着一条缝。因此,透进来的光线很少,刚进来的时候,简直什么也看不清;只有长年累月对这习惯了,才能使人具有在这种昏暗光线下干细活的本领。此时,在这间阁楼上,确有一个人在干细活,酒店老板站在窗前看着他。这是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背朝着门,脸对着窗,坐在一张矮凳上,向前躬着腰,正忙着在做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