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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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该回去了

理发过后,开始就餐,这是今年暑假我回这里的第一餐。

铺了温馨的碎花布的小方桌上,几盘素多荤少的菜被周女士夹得七七八八,不过荤菜都进了我和乔的碗里,这位女士很疼惜晚辈,总是老套俗气地说自己不喜欢吃肉,继而把荤菜全让给了我们。

我推之不及,偶尔促狭地使招,在周女士张嘴吃青菜时,我掌握好力度迅速将肉塞进了她嘴里。她愣神想吐出来的时候,我赶紧挑剔嫌弃地说,沾了您老的口水,没人吃。

周女士只好低头腼腆一笑,抿着嘴把肉嚼了又嚼,再吞。

我家条件不算太富裕,也不算差,是中产阶级。家里每个月给的生活费都被我省下来悄悄补贴乔了,周女士死活不收我的补贴,甚至会生气,我知道,她不想平白受我那么多恩惠。

我给乔买衣服的话,第一时间就剪掉商标,她退不了,一气再气,每每抵不过我,渐渐也就默认我对乔的好了。

食用了清淡朴素的晌午饭,我许了先前给乔理发时的承诺,听完周女士唠唠叨叨的嘱咐,我就携着他去湖光山色的公园散步了。他最多只能去公园,和其他地方相比之下,附近的公园不仅离得近,人丁也稀少,还算清净。

而周女士利用珍贵的空闲,匆匆去兼职做钟点工。

出了门,强烈的光芒扑面而来,将乔整个人照得明亮,不由眯着眼睛瞧了他半晌。

我可以毫不心虚地说,我打扮人的眼光不差,今年参加学校举办的设计服装赛时,拿到了第二名。设计服装只是个小爱好,闲暇时所参与的一个社团活动。

经由我的搭配和打扮,乔走在路上都会被路人侧目而视,我替他配的金装是一个原因,他的长相气质也是一个原因。

乔的衣服我配得极其简洁,有时候越简单越大气,往他身上再点缀一下不违和的色彩,扣上一只旧金的胸针,便大功告成了。

他的穿着以禁欲系颜色为主,衣料棉麻复古,裤料为原色牛仔。以朴素穿出格调,这是我百试不厌的搭配法。

乔肩上斜挎的油蜡布挎包里放了一张纸条,上面写有家庭住址和几个电话,电话有周女士的,有我的,也有廖思行的。

这是以防万一,一定得准备好的纸条。

没有备好的话,我们压根儿不敢带他出门。

我很喜欢和他一起逛公园,这个时间段,大抵是我们最放松的时刻。他会配合着我行动,我要是牵住他温热的手,他也会稍微回应人,一齐捏住我的四根手指,再将拇指置于我的食指背上压着。

我每每都要去瞟一眼他的神态,依旧是恍惚的,他下意识的行为很机械化,约莫我们如今有几分熟,他也就不抗拒我了。

乔?

我叫他,他大多不回应,但是会转头迷茫看我。

我轻笑着捏了捏他的脸皮儿,这皮肤比我好太多了,嫩滑的触感使人爱而不释手,只是肤色过于苍白,看起来有一点病态。

乔在没光的屋子里呆惯了,所以肤色憔悴而白。

他瘪嘴蹙眉,重重拍掉了我的手背,却不疼。我故意威胁他,“你要是再打我,我就不带你逛公园了。”

我的音量他足以听见,似乎是听懂了,埋低了头,再没多余的动作。我可不想看见他沮丧的模样,甩着他的手,笑眯眯地告诉他,“骗你的啦,阿秦怎么会不带你逛公园呢?”

他还是低着头,我慌了一丝神儿,连忙向他郑重道歉。他倒流着清口水,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毫不遮掩地笑话我,就那么站在我面前痴痴地笑。

他...是在捉弄我?

我熟练地从衣兜里搜出清风卫生纸帮他擦口水,他左躲右闪,很不喜欢我的举动。

只要是为他好的事,他大多叛逆,喜欢躲。

我边帮他擦嘴角的口水,边耐心温和地说,不擦干净的话,公园的人们要笑你哦,你不是最喜欢公园么?在喜欢的地方,不应该要打扮得干干净净么?

他还是躲,我拉紧了他的手,踮起脚为他擦口水,擦着擦着,我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了,他的笑却一直保持着,傻乎乎的。

一路来到葱葱郁郁的公园,我们坐在大树下的长椅上看树荫旁的老年人进行健康活动,精力充沛的老人打陀螺的声响迅速传进我们耳蜗内,噼!啪!这声音仿佛能撕裂空气。

乔并不感到害怕,他还直端端地盯着嗡嗡叫的陀螺看,看得入迷,似乎又在出神。

一坐就坐到了下午,我细心喂他喝温水,喂他吃香醇的小面包,我喂,他就张嘴,略略鼓动着腮帮子,将食物嚼如蜡,木讷地吃喝。

今日不算太热,阳婆如常在空中俯瞰我们,热风从侧面袭来,经那茂盛的树荫一勾,热风清凉了几许,拂在身上只令人感到一阵舒爽,这转瞬间的舒爽来也快,去也快,还未享受够,便没了。

时光太平的夏日里,我和他常常这样度过如命般的光阴。

日光从挨挨挤挤的叶缝里倾泻下来,洒在头顶,又流在衣服上来回照耀,我瞧着他肩上那漏下来的点点光影,带着期盼问他,你还记得我吗?

他不回答,只呆呆地看对面的陀螺,人像一尊雕像,不动,不说话。

这个问题,我经常问,问的不厌其烦,问的不气馁。

他才没有厌烦的情绪,他已然将我这个世界外的人隔离了,他的灵魂锁在躯壳里孤独地坐着,想出来却又无法破身而出,他看不见外面的人,听不见过多的声音,这太孤独了...

我只好守在他的躯壳外头,等待他。

回忆起过往的相处,我的情绪逐缓消沉。

记得他为数不多的清醒日里,有一回抚着叔的相册,喃喃低语,他的小名叫成功,曾是先考高高的期望,阿叔给他取小名时,也没费什么心思,成功,很普通的名字,阿叔希望他,有朝一日功成名就,考到很好大学,找到稳定的工作,娶了善良的姑娘,一生顺风,就算是成功了,现在却落了空,不知道阿叔在天上看着他,是不是会很失望。

我当时说,不会。

可是没有一个回答能安抚这个青年的心,他也只失意一笑,一如既往的,礼貌对我说了一声谢谢。

那时候,我们还不算熟,没有现在这么熟。

现在我看到乔的时候,常常感到不知味,因为我总能想起他在我回忆里的一切,这一切都不太好,我又能替他承受什么?

在树荫下坐了这么久,也该回去了。

我的屁股正要抬起来,就见一个穿白褂子背心的老大爷骑着老式自行车卖冰棍儿,他一边吆喝卖冰棍儿咯,一边四处张望人。

我还没来得及招呼人,冰棍儿大爷就一脚刹住了自行车,他抹了一把汗,撩起肩上的黄帕子擦脸侧,兴冲冲地高喝,“哟!大学生回来了!”

我忙点头,牵着乔一起同人寒暄。“邱爷爷,这么热的天儿还卖冰棍儿呢,当心中暑了。”

“不碍事,不碍事,没事干我还不乐意呢。”老邱动作利索地停好自行车,他连忙从后座的泡沫箱子里拿了两串老冰棍儿出来,硬塞给我们。

我手忙脚乱地要掏钱,老邱当即按住我的手,喜气洋洋地说:“冰棍儿我还请不起吗?你也是我老顾客了,就当搞活动,送的。”

他瞟一眼晒红了脸的乔,目露些许怜悯,又道:“看把这孩子热的,剥给他吃吧。”

我稍微按了一下乔的背,笑着给老邱道谢。他豪气的很,叫我们吃完了再管他要。

没说一会儿话,那边打陀螺的老人都挤到老邱这里来买冰棍儿了,我和乔又倒回了长椅上坐下,惬意吃着凉爽的冰棍儿,看老邱忙活着卖夏日必需品。

我自小就爱在老邱这儿买冰棍儿,每到了夏天,我还会专门出来碰一碰人,老邱除了固定会走的地方,一些犄角旮旯里他都要跑一趟,所以县城里有很多人认识他。青年呀,小孩呀,老人呀,都晓得老邱冰棍儿。

乔津津有味吃完一个冰棍儿,嘴巴比刚才红润,下巴上全是清凉的水泽,也不知是冰棍儿水还是口水。他原本是盯着老邱的,忽然又转头盯着我。

我看了看乔,又看了看手中冒着白气的半截冰棍儿,提醒道:“我已经咬过了,要不,我帮你重新买一个?咱不买老邱家的,他肯定要免费送给我们,不太好,等一下去超...啊!...你...。”

乔已斜头一口咬住了半截冰棍儿,他睁着闪烁的黑眼珠看我,没有调皮,没有促狭,他只是很想吃。我干脆把冰棍儿一起给他,等他捏好棍子末尾后,我就松了手。

乔的牙口健康,咬得冰块嘎嘣响。见我瞅着他,他突然就把冰棍儿横在了我面前,我起初没反应过来,慢慢明白了他的意思,就摇了摇头。

不管我的摇头,他还是把冰棍儿往里一送,示意我吃,唇上冷意顷刻传来,我的唇挨着冰,恰好是他咬过的地方边缘...

耳根子发热的同时,我咬了一小口冰,再对他说:“好了,我吃过了。”

一阵热风吹过,乔收回手臂,继续啃冰棍儿。他额上的汗顺流不止,小水珠缓缓淌过,给他白皙的肤色平添几分诱人。

我凝视他时,面前又横现被他啃过的冰棍儿,于是,他一口,我一口,就把这半截冰棍儿吃尽了。

真好吃,比记忆里的冰棍儿都好吃。

和人一起分享食物,是要好吃些。

乔握着光秃秃又湿的棍子,似乎意犹未尽。他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骑车远走的老邱,最后坐不住,想追着老邱一起走。

我及时拉住乔,耐心同他说,吃太多冰棍会拉肚子。

他好像没有听进去,露着一副小孩子买不到玩具的小气样儿,还拿背对着我,我左看右看,就是看不着他小气的脸。

“明天再吃好不好?”

我说了这话,他一下子就转过身来了,咧着白牙笑。

我就知道,他就算孩子气,也不会是熊孩子。

殷红的落日光辉滞留在建筑顶端照耀,残阳如赭如胭脂,半边的天仿佛都被染料侵染,红霞从最浓处晕染渐开,且层层叠叠,睁眼望过去,晚夕的景,瑰丽极了。鸟雀在那天上高高低低地飞舞,它们的翅膀上染了金辉,建筑上也是...

晚霞在我眼中毕现,我牵好乔的手,在夕阳正红的时刻,领着他归家了。小路上的糙石子儿硌脚,我走一步踢一下,他也学着我踢石子儿,末了,我二人相视而笑。

他总是那样傻傻的笑...我可不喜欢。

手心里的汗腻人,黏糊糊的,他家的钥匙上也沾了汗,有我的汗,有他的汗。半个小时后,我们走到门前,钥匙进孔一扭,房门轻松开了,乔有些气喘,他就倒在沙发上平静地看天花板。

六点多,周女士回家,我也该归家了。她留我吃饭,我吐舌说,第一天回来要是不回家吃晚饭,家里的母老虎得削死我。

周女士拉着我的手亲亲热热地说笑,既想给我钱,又想送我,我挥挥手麻利跑得无影无踪。跑前,听到门内的男人说,冰。

好。我走远时才回答了这个字,也不知门里的人可曾听见。

外头景色茫茫,夕阳已去,我独自踢着石头走,回家的路竟令我觉得冗长,只要从乔这里离开,不管是去哪儿的路途,都有这种感觉——冗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