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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欢乐颂(5)

嫖娼事件加速了满仓的衰老。他的鱼尾纹几乎在一夜之间爬上眼角甚至太阳穴和脖子。他重新在我们之间挡上一页薄薄的隔板,也许他以为,他的春花会在某一天突然回来。

春天时候满仓终于决定去一趟云南。他说他只想去看看春花,看看她是否幸福。我说她幸不幸福关你屌事?她过得肯定比你幸福。可是一切都改变不了,当满仓把这个决定告诉我的时候,他已经备好了行装。可是他路费不够,他问我哪里可以卖肾。我揪着他的耳朵说:“我不知道哪里可以卖肾,就算有地方可以卖肾也不可能轮到你满仓……不过我这里还有八十块钱,如果你需要的话……”他的耳朵像橡皮筋一样被我越抻越长,可是他似乎不觉得痛。我想我开始变得善良,或许是那位美丽清纯的温州女孩让我变得善良。八十块钱我攒了很长时间,本来我打算一直攒下去直指四百大关——攒够四百,我就可以去找她了。

满仓终于坐上开往云南的长途汽车。我去车站送他,他站在滚动的人群中只说了一句话。他说,我爱她。这是我第二次听到满仓人模狗样地说出这句话,第一次我认为他在放屁或者接近于放屁。

满仓离开后我重新拆掉了那个隔板。我坚信春花不可能跟他回来。或者,即使回来,也会被她的父亲领回老家或者被伟大的警察送回老家。拆掉隔板后的车厢重新变得宽敞起来,夜里我抱着满仓的枕头,把它想像成那个柔软甘醇的温州女孩。每天上午我出去捡一趟垃圾,回来后就和那条叫做满仓的狗坐在院子里说话。夜里我把它牵到车厢里睡觉,它趴在我的身边,温暖毛糙的舌头静静地舔着我的脸。它肯定不知道,它嘴里缺掉的那颗门牙,正是我的杰作。

满仓在几天以后回来,为我带回一盒云南小吃。我问他见到春花了吗?他点点头说:“春花胖了。”他说的是废话。春花胖了是必然的。回到故乡特别是回到父母身边的人在几天以后都会变胖。满仓还告诉我,那个男人其实并不是她的父亲。“他是春花的男人。”满仓说,“他还是村里的木匠。”说完后满仓就躺下了,脸冲着墙壁,再也不肯说话。天快亮的时候我起来方便,看见满仓仍然保持着那种姿势。我想他忘记了喝酒,忘记了借酒浇愁。一个人悲伤到极点,便什么都会忘记。他似乎一直没动。他似乎一直要这样躺下去。

第二天我想带满仓出去转转。我告诉他,我找到了一个新的小区,那个小区的门卫对我非常客气,每天我都可以拣到满满一大车金银财宝。满仓看看我,说:“今天我想准备一下……我还想去一趟云南。”

“你还想去一趟云南?”我惊骇。

“春花说她还想满仓。”

“你不是刚去过吗?”

“她指的是狗。”

“你想把狗带过去给她看?”

“必须。”

“你再去一趟,就为了让春花看看那条狗?”

“必须。”

“你疯啦?你有钱再去?汽车火车飞机上允许你带条牛犊一样的狗?听我说满仓,这样做毫无意义,春花永远不会再属于你。”

“你说的有道理。”

“并且,就算你把狗带过去又能怎么样呢?你已经失去春花了。”

“你说的有道理。”

“我们出去拣垃圾吧满仓。这几天我攒了些钱,晚上我们喝酒。”

“不。我得准备一下,我要去一趟云南。”满仓戆头戆脑地说。

我想满仓真是疯了。或者说他堕落了。为了一位弱智的女人。

满仓在两个月以后重新出发,带着那条叫做满仓的狗。两个月的时间里他为自己准备了信心和决心,除此以外他什么也没有干。我给他烙好五十张大饼,他抢走我六十块钱。他是骑三轮车出发的,他说他要把三轮车一直骑到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我问他这会不会是永别,他说,不知道。我从头上摘下帽沿上印着“2008”字样的帽子给他戴上,他盯着我们简陋舒适的车厢房发呆。他问我:“这算不算一个前无古人的壮举?”我说肯定,并且后无来者。那时他已经坐到三轮车上,车斗里坐里那条叫做满仓的狗。他的车把上插着一面小红旗,上面写着: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

这次回来他没有再次在我们之间挡上隔板。我想他已经对春花能够回来彻底失去了信心。

我开始重新攒钱。我疯了似地想念我的温州女孩。在白天或者在黑夜,在市区或者在郊外,在垃圾箱边或者在地铺上,在清醒或者醉酒以后。我想我可能永远不会攒够四百块钱,这个念头让我无限忧伤和悲戚。有一天我故意从“白玫瑰洗头房”前面经过。我看到她坐在门口的椅子上,垂着眉,头发染成葵花一样的灿烂明黄。她看到我,欠了欠身子,羞涩地说:“老板进来洗头。”我想她已经不认识我了。她已经不认识我,这没有关系,这一点关系也没有。只要有人要,我的初夜给谁都行,可是我给了她。她是那般美丽和柔软,她如笋如花如玉如冰如一条多情的小水蛭或者河蚌。我感激她。我从来没有像感激任何人一样感激她。我发誓只要有了钱,我一定还会来找她。

我不知道满仓还会不会回来。他会不会死在去时或者归时的途中,连同那条叫做满仓的狗;他会不会被多事的警察捕获,当成盲流遣返回乡;他会不会在途中迷路,最终浪迹在一个天堂般令人窒息的城市;他会不会暴尸荒野,身上爬满密密匝匝的白色肥硕的蛆虫。可是,就算他会回来,他多久后可以回来呢?半年?一年?两年?五年?二十年?我不知道这里离云南有多远,我只知道云南在这座城市的南方,在我和满仓的故乡的南方,在我所见到的云的南方。我不知道在我死去或者在满仓死去以前,我们还能不能见面。

满仓回来的时候,我正啃着一根萝卜。萝卜是买来的,那些日子除了吃的我不再买任何东西。那一天距离满仓离开仅仅一个多月,我想他可能去时驾着五彩云回时翻了孙猴子的筋斗。满仓仍然骑着他的三轮车,三轮车上仍然坐着那条叫做满仓的狗。他把车停在院子,他在夕阳的照映下如同庙宇里一尊无所事事的罗汉。他瘦了很多黑了很多,那条狗瘦了很多脏了很多,尾巴比离开前短去一截。狗跳下车奔向我,我看到它在奔向我的途中眼泪纷飞。我抱着肩膀走到满仓面前,问他:“这么快?”满仓看着我们的车厢房,不说话。我拔出插在车把上几乎褪尽颜色的小红旗晃一晃,“有没有人给你赞助?”满仓翻身下车,步履迟缓地走向车厢房。“当了逃兵吧?”我跟在后面继续问。满仓推门进屋,大字形躺下,闭上眼睛,很快打起呼噜。他一连睡了三天三夜,有时醒来,静静地抽一根烟,再沉沉睡去。

三天后满仓恢复正常。他重新骑起三轮车重新抓起铁耧,他早出晚归成为城市里最敬业的拾荒者。我不再问他有关那次旅程的任何事情,可是在一个夜里,在满仓喝完一斤二两白酒以后,他还是把事情的经过完整地告诉了我。

他说他并没有去到云南。他甚至没有走出过山东。他走到威海市大水泊镇精神病医院,就开始安营扎寨。他在那个精神病医院里见到了春花,那时的春花已经不再弱智,变得正常的春花就像倾国倾城的妱婵。

“是她男人带她去的?”我问。

“是。”

“他们为什么要千里迢迢去那家医院?”

“因为春花的姐姐就是在那里治好的。”

“可是你怎么知道他们会来?”

“上次去云南,他男人跟我说过可能来……到了大水泊,车子正好坏了。于是我想去那个医院试试运气……”

满仓仔细地揭起白酒瓶上的标签,继续说:“我走进医院的花园,一下子看到她了。她穿着蓝格子病号服,嘴里哼着歌。她倚着她男人的胸膛,晒着太阳。那天她很漂亮,我不骗你,她从来没有那样漂亮过。她的眼神不再飘忽,她肌如凝脂,面若桃花。我喊春花!她转过头来看我,她的眼神似乎非常惊讶,她想不到这里竟然有人知道她的小名。可是她不认识我了,她问她的男人,这是谁?她的男人说,医院里的大夫。她问,以前怎么没见?她男人说,是后面那排病房的。他扶着春花往病房里走,我追上去问,春花你认识满仓吗?她想了很久,摇摇头。她男人把她往病房里拖,我拦住他们。我说狗,一条叫做满仓的狗,你认识那条狗吗?春花又想了很久,说,似乎做过这样的梦,还是连续剧。她男人不停地给我递着眼色,我没敢再说下去。我怎么敢再说下去呢?她刚刚恢复正常……她还是没能见到满仓……”

我问他,你后悔吗?

他说后悔。又急忙改口成不后悔。又改口成后悔。再改口成不后悔。他喋喋不休地重复着这两句话,那天他变成一只饶舌的鹦鹉。我一句一句数得仔细,他总共说了六十七遍,其中“后悔”三十三遍,“不后悔”三十四遍。

那么,就是不后悔了。

满仓今年四十四岁,在所有的女人面前,他都说他三十四岁。他有很高的颧骨和大而无神的眼睛,他有微驼的后背和外八字的步伐。他尖下巴,灰色络腮胡子,白头发很多。他是我的堂哥,他的父亲是我的大伯。

就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