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平起了个大早,太阳的第一束光芒还没划破天际,他就已经洗漱完毕。自打来到冰原镇,他的饮食习惯已经与本地人无异了,他也适应了本地人的饮食口味。路平早餐吃得不多,他认为早餐吃得太饱是一种负担。他给自己冲泡了一杯奶茶,无非是在茶水里加上两块奶酪,他很喜欢喝这种当地特有的鹿奶茶。当然,这要托哈库的福,哈库没少给他送吃喝穿戴。哈库并非对谁都这样,这一点,路平心里清楚。哈库是看重他,把他当作兄弟,所以才这么做。在路平心里,哈库早就是亲兄弟了。
路平来这里有些年头了,他第一次到冰原镇,是跟着一个建筑队来的。那时他还是个毛头小伙子。那时的冰原镇还只是一片蛮荒的山谷。荆棘、松柏、白桦树才是这里最原始的居民。他们来到这里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这片山谷清理干净。包工头是路平的叔叔,他带领着一班房工,受政府委托来这里施工援建。他是个很有本事的人,当时年纪也不大,只三十多点儿,却早早混到了包工头的位置。他不仅很会为人,在图纸设计上也有一套独到的见解。他根据当地独特的地理、气候、风俗习惯等,设计出了既保留浓浓民俗气息又符合当地人日常生活习惯的建筑样式。鉴于当地气候严寒,他在每户的墙壁上都设计了壁炉,在卧室里则加了十分温暖的炕床。他的哥哥,也就是路平的父亲,委托他照顾路平,而他没有别的门路,人脉都集中在建筑业。刚巧他接到一个项目,就是这个冰原镇的建设,他就把路平带上了,想借机让他历练历练。
路平那时候已经毕业两年了,整天无所事事,没钱了就四处找人借,有钱了就去逍遥快活,顶多晚上倚在床头读几首舒婷的诗。他无一技之长,虽然写诗,但一篇也没能发表,更别提靠写诗养活自己了。路平的叔叔觉得路平缺乏生活磨炼,对残酷的现实没有清醒的认知,在路平加入他率领的建筑队后,他并没有立即给路平安排一份很轻松的活计,而是让他像大多数人一样,先从基础干起,做一名普普通通的铲泥递砖的房工。他原以为路平会嫌脏嫌累耍脾气,没想到路平却干得很起劲,没有一句怨言。他本以为路平只是做做样子,过不了几天就会原形毕露,撂挑子不干,让他意外的是,一个多月过去了,路平却依然干得很卖力。
路平的这种改变出乎他的意料,他怎么也想不到路平有踏实肯干的一面。在他的旧有印象中,路平就是好吃懒做最典型的代表。路平勤勉地做着又苦又累的活计,这完全在他的意料之外。他心中疑惑,有一天就问了出来。路平的回答简单至极,他说:“我就是喜欢这个地方。”
叔叔又问:“没有别的原因了吗?”
路平说:“没有了。”
这个回答听起来很令人诧异。一个游手好闲的人竟然出于对一个地方的喜爱而改头换面了?但事实确实如此,路平就是出于对这里的喜爱才如此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在外人包括路平的叔叔看来,这个地方并没有值得称道之处。这里没有高楼大厦,没有璀璨的灯火,没有香车美女,也没有美食佳酿,有的只是数不尽的山岭,数不尽的飞禽走兽,数不尽的荆棘,还有一棵挨着一棵密密麻麻的寒带林木,以及由它们构成的森林,除此,再也没有什么了。
为八十户游牧人家修建的冰原镇落成后,路平的叔叔带着工友们离开了。而路平却留了下来,他为自己在镇子一角建了一间简单的房子。材料钱是他几个月以来的工资,他分文不剩,全用来买砖瓦和泥沙了。叔叔对此举大为不解,离开前,把他叫到屋里长谈,希望打消他执意留下来的心思。
“你留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干吗?”
路平的回答依然很让他摸不着头脑,路平说:“你看过梭罗的《瓦尔登湖》吗?”
“没看过,应该是本名著吧,但和这有关系吗?”
“有。”路平说,“大有关系。”
“你说说,有什么关系?”
“叔叔,你走出来看看。”
路平让叔叔走出屋子。两人肩并肩站在屋外的空地上。
此时已是黄昏,夕阳即将没入山林,大片的晚霞把天空渲染得瑰丽多姿。周围山岭上的植物自打入秋,纷纷披上了秋天的外衣,浅黄色、深黄色、米黄色、褐色、玫瑰色、淡红色,色彩斑斓。
路平向四野放眼望去,眼睛里闪着别样的神采,他有板有眼、一本正经地说:“在我看来,这个地方要比瓦尔登湖出色太多了。你看看这周围,看看这些秋天的美景吧。用什么样的诗句来形容都不会觉得过分,再华丽再优美的诗句也无法形容出它的全部美丽来。叔叔,我想留在这里,留在这里生活,你不知道我是多么喜欢这个地方!我从没想到世间还有这么美丽的地方,说实话,真没想到,做梦都想不到。我要感谢你,叔叔,我要感谢你带我来这里。这一趟,我真是来值了,真算开了眼了。这才是我该生活的地方啊!来到这里,我才明白我为何在此之前一直过得浑浑噩噩。那是因为我讨厌外面的一切,那里俗不可耐的人和物让我厌倦,让我提不起兴致来。但这里不同,这里的一切都是纯净而美好的,溪流清澈见底,野果香甜可口,鸟儿翩跹,两公里外那个湛蓝的大湖更是令我神魂颠倒。中午你们午休的时候,我曾去过那里几次,那景致简直让我醉心不已。湖水清澈透明,浅水区可以清晰地看到成群结队的冷水鱼,湖面上有成群的水鸟,微风一吹,波光粼粼,镜子一样平滑的湖面顿时碎裂成千万块,太壮观了,不知道比梭罗笔下的瓦尔登湖要美上多少倍!叔叔,我本想带你一起去湖边走走,可是看你对工作以外的任何事都提不起兴趣,这念头就打消了。叔叔,如果明天你们不急着走,就让我带你去看看吧。”
叔叔微微皱眉,他转过身,看着路平,边摇头边说:“景色再美,能当饭吃吗?”
“虽然不能当饭吃,但能让人的心情开朗啊,这在我看来比什么都重要。”
“太年轻,你还是太年轻了点儿。”叔叔拍了拍路平的肩膀。
“不年轻,我就要十八岁了。”
“你只是一时兴起。”
“我不是一时兴起。”
“这么说,你打算住下来了?”
“是的,叔叔。我打算留下来。”
“打算住多久?”
“不一定,我想,如果我一直不厌倦这里的话,我会一直住下去。”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是我把你带来的,你留在这儿,你父亲那边我怎么交差?”
路平沉默一下,随后说道:“谁都有追求自由的权利,不是吗?我父亲当初撇下我和母亲去追求更年轻漂亮的女人,他做得对吗?两人离婚后,母亲受了很大的打击,一直郁郁寡欢,后来得心脏病去世,难道和我父亲没有间接关系吗?母亲一直好端端的,从来没病过,为什么两人离婚不久她就有了这种病?和他没有任何关系吗?现在母亲已经不在了,我已经无牵无挂。父亲怎么样,我管不着,也不想管。我只知道,我就去做我想做的事情就好了,不用想要做给谁看,更不用考虑这么做要为谁负责。我只为我自己,这样不可以吗?叔叔,我留下或不留下,不需要向任何人交差,在这件事情上,你也一样。”
路平这番话说得他叔叔哑口无言。叔叔突然觉得,侄儿长大了,眼前的路平已不再是从前的路平了。他现在有自己的主见,有自己的一套处世逻辑,基于此,很难再去驳斥他,说服他。路平有自己的路要走,是啊,不管好坏,他都有自己认定的方向。“谁都有追求自由的权利”,这句话有错吗?不管怎么样,路是他自己选的,在他刚踏上路途之时,谁能说他选得对还是错呢?
“那么,路平,你真的决定留下来了吗?”
“是的,叔叔。”路平说,“我选择留下。”
“可你知道,即将入住这里的是一支游牧民族,是从山林里走出来的。你确定你可以接受他们的生活习惯、风俗传统吗?”
“我想应该没问题,我会和他们和谐相处,融入他们的生活。如果一个人是真心喜爱一个地方,当然也会喜欢上这个地方土生土长的人。有个词语叫爱屋及乌,我一直不能理解,现在我终于能够试着理解了。虽然还没和这个部落接触过,但我想我会喜欢上他们的,就像喜欢上这里的风景一样。他们也是这片土地的一部分,我理应喜欢上他们。不是吗?”
“如果你想好了,已经有了决定,我没意见,年轻人嘛,当然可以追求自己的生活方式。你父亲那边我会处理好,你不用担心。另外,我想说的是,你叔叔我现如今也算小有成就了,你哪天在这里待腻了,想换个地方生活,可以随时来找我。至于是否真要留下来,先不急着给我答案,你今天晚上睡觉之前再仔细考虑考虑,明天给我回复。”
第二天,路平给他叔叔的回复依然没有改变,他留了下来。这一留就是十来年。现在,十多年过去了,路平依然在冰原镇上生活,从没离开过。不,准确说,他离开过一次,去看望父亲。那次,父亲给他来信,信中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因为他四十岁再次喜得贵子。父亲要他届时务必参加那个与他同父异母的弟弟的满月酒席。他应邀去了,毕竟几年没见父亲了,也想借此见上一面。但他很后悔那次出行,回来之后,他再也不想离开冰原镇,再也不想回到父亲的生活中去了。在酒席上,他看到父亲乐得眉开眼笑,陪来客饮酒,喝得烂醉。他失落地坐在一角,心中充满对父亲这种行为的厌恶。再看到那个与大家谈笑的女人——父亲现在的妻子,他顿时一片恍惚,继之而来的就是难以驱散的愤恨与悲伤——那个位置应该是母亲的。他想,这辈子很难再原谅父亲了。当天他中途离开酒席时,谁也没留意。他回到冰原镇不久,收到一封父亲的来信,指责他不辞而别,不懂事体。他没回复,把信丢在炉火里烧掉了。随后几年,父亲照样来信,不过他一封也没回,后来干脆一封也不拆了,把信带着未拆封的信封一股脑儿丢到炉火里,熊熊火苗瞬间把文字、感情、谴责、埋怨吞噬得一干二净。火焰代表着新生,看着那些纸张一页页化作灰烬,他感到自己也在一次次地蜕变着,直至成为一个崭新的自己,和父亲再也没有丝毫联系。父亲后来不再来信了,或许是绝望死心了。父亲没再来信后,有一段时间路平反倒有点儿不适,虽然很不想看到父亲的来信,不想与父亲有任何的纠葛,但他还是隐隐有所期盼。这种感觉没持续太久,等他把关于父亲的一切都抛诸脑后以后,父子俩不再有丝毫往来。
自此,冰原镇成了路平的故乡,也成了他今生今世的落脚点,他再也没有离开这里的念头了,哪怕只是离开一天或一分钟。他成了冰原镇的一分子,在此安居乐业,和镇上男人们一起饮酒,一起开怀大笑,一起结伴去林场上工。他一直没有结婚,有一句话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他觉得这句话十分贴切,起码对他来说是十分贴切的。他渴望爱情,但不渴望婚姻,他认为婚姻会破坏爱情的美好,他不希望如此。他只想要纯粹的爱情,而不是靠孩子为纽带维系的婚姻。再说,难道有了孩子的婚姻就牢不可破吗?他的父母不就是一个反例吗?!他的身体虽在冰原镇安顿下来了,爱情的种子却长在一个无处可栖的流浪诗人身上,眼前的现实是,冰原镇没有哪个姑娘会不以结婚为目的地谈恋爱。不过,他已经做好了独自白头的准备,他的人生可以没有女人,但不可以没有诗歌,他把心思完全投注在诗歌上头了,诗歌是他心灵深处唯一的慰藉。
他决定毫不手软地修正创作的诗歌,对于那些再怎么修改都没有起色的诗,他准备放弃。以往他没有意识到自己诗作的不足之处,现在意识到了,那就是辞藻华丽,内容空泛,缺少直击人心的力量。不晚,他想,现在认识到这一点还不算晚。还有时间,毕竟他还算年轻。
路平面窗而坐,窗边放着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不去林场上工的日子,每天清晨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喝鹿奶茶;第二件事就是面窗而坐,看一会儿窗外的景色,吸两支烟,摊开稿纸,写上几行诗。他现在写得不多,写满一页稿纸即停笔,有时候,他只能写半页,比起以往,他写得慢多了,也少多了。他尽可能克制,不用或者尽量少用那些华而不实的修饰词。总的来说,他现在下笔谨慎多了。他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写作风格正处在转型期,在此期间,不能求快,应先慢慢摸索,等到某些规则与技法烂熟于心后,才能较快较完美地写出满意之作。他目前在写短诗,以前他写过长诗,但此刻看来都不尽如人意。在诗歌创作上,他有一定的野心。他想在有生之年写出一首尽善尽美的长达千页的诗,在诗句中融入爱与美、驯鹿与石蕊、桦树与苍松、碧蓝的大湖与涓涓细流、鸟雀与飞蛾、蘑菇与野果、鸢尾与百合,还有獐子、狍子、灰鼠、猎人、山岭、桦皮小屋、林场、工人、伐木声,当然,还有四季轮回中的冰原镇,以及镇上的酒馆……概括说来,也就是这里的一切,他要把这里的一切都付诸笔端。他知道他现在还驾驭不了这么庞大的结构,但不急,总会有水到渠成那一天。看着自己近来大为改观的诗句,他意识到自己有了长足的进步,也相信自己会写得越来越好,正像他相信太阳每天从东方的山岭上升起一样。
路平写完一页稿纸,就搁下笔了。他给自己点上一支烟,翻看起一本诗集。因为诗集字数少,分段多,他看得很快,用不了一上午就能看完一本。如果是一本不错的诗集,看完一遍后,他还会再看第二遍、第三遍,往后一遍比一遍读得慢、读得细。他通常会手里拿着笔,在书页句子间圈圈画画,时不时写下几句批注。路平把烟灰弹在一个旧茶缸里,那个茶缸经常盛满烟灰。路平时常琢磨,假如把缸子里的烟灰倒在窗台上那盆植物里,是会令植物长势更旺呢,还是会把它烧坏?
临近中午时,路平的胃囊开始索要食物,他需要吃一顿饱饭。哈库给他的腊肉还有一些,他可以掺着野蘑菇炒一盘肉片。至于主食,他和镇上人一样,吃起了列巴——一种放在烤锅上烤出来的扁形面包。他有一张圆形的餐桌,是从镇上的木匠那里买来的,有点儿小,但他一个人吃饭用正合适。他把野蘑菇炒腊肉片端上桌,一只手拿着列巴啃着,另一只手举着诗集,边看上两句诗边吃上两口饭菜,这么多年来,他都保持着这样的习惯。中午他吃得多,偌大的一块列巴很快被他吃尽,盘子里的菜也被清扫一空。他用剩余的一角列巴,把盘子里的汤汁蘸干净,丢入嘴里。把碗丢在水盆里泡上后,他又坐回书案前的椅子上,给自己点上一支烟。他嘴里歪叼着烟,面前铺着稿纸,手里拿着笔,脑海里思索着,想从浩瀚的脑海中找出合适的诗句,誊写在稿纸上。凡是搞创作的人,都是在向上天讨饭吃。每当他动笔写点儿什么时,这句话总是在耳畔响起。歪叼在嘴旁的烟产生的烟雾熏得他眯缝起眼睛,他把思索出来的字和句反复推敲,去繁就简,把自觉最真实恰当的句子写下。他写满一页纸后,才搁下笔,伸了一个懒腰。腰部因为长时间保持同一种姿势而变得僵硬,每次伸展时,就传来一连串咔咔声,仿佛冰块碎裂了。
偏下午的时候,路平出门了。
镇上的道路、房屋都覆盖着一层厚雪,今年冬天雪下得多,化得慢。路平觉得冬景很美,远处的山岭像蒙上了一张白色的毯子,白皑皑的,植物和大地都深埋其中。天空阴沉沉的,没有太阳,感觉随时都会再袭来一场大雪。路平走上镇子的主干道,听到人声与狗叫,远处有几只狗在追逐打闹,也有几个孩童在捏雪球打雪仗,路平迎着他们走去。一个雪球从路平耳边呼啸而过,他下意识地侧过头躲闪。冲他丢雪球的那个孩子哈哈笑着逃跑了。他继续往前走。很快,他就发现了一个雪人,伫立在雪地里,形单影只。雪人的一双眼睛是用分成两半的蛋壳做的——灰绿色的鸭蛋壳;雪人的鼻子红扑扑的,是一只插着的胡萝卜;没有嘴巴。路平站着观赏了一会儿,蹲下身捡了根树枝,折成一寸长,给它嵌了个简单的闭着的嘴巴。
“我做的。”苏克说。他拎着一瓶酒,红着脸走过来。
“不信。”路平闻到一股酒酸气,估计苏克一整天都在酒馆里待着,“你苏克什么时候会堆雪人了。”
“不信吗?”苏克一开口说话,嘴里的酒气就凝结成一袭白雾,“咋能不信呢?!”
“不信。”路平知道他喝醉了,不想跟他多说。
“我也不信。”苏克说,“哈哈,鬼才信苏克能堆雪人。”
“来,握握手。”苏克空着的那只粗糙的大手在裤腿上擦了一把,伸向路平。
路平对苏克逢人便握手这一老掉牙的习惯深为反感,但也不能表现出来,他只好顺势接住他的手,握了两下。
苏克说:“路平,瞧你手冰的,即便犴湖里的冰也不至于如此吧!”
路平没接他的话。
苏克又说:“快,快喝点儿酒暖暖。”他把酒瓶的塞子拔开,递过来。
路平摆了摆手:“算了,我正要去酒馆。”
苏克不满道:“你嫌弃苏克?”
路平接过酒瓶,摇摇瓶子,里面哗哗作响,还有一大半酒。路平将鼻子凑在瓶口闻闻,很刺鼻,酒很烈。他举着瓶子咕咚咕咚喝了两口,酒像火一样从喉咙一直烧到胃壁。苏克在一旁欣喜地看着。当路平把酒还给他时,他兴奋地眨着眼睛,急迫地问:“咋样,咋样?有没有感觉舒坦点儿,身子热乎不?”
路平用手抚摸着腹部,回答:“辣。”
“辣就对了,好酒才辣呢。”
“苏克,你不在酒馆里待着,怎么跑出来了?”
“我出来撒泡尿嘛,喝了一天了,出来透透气儿。看到你在这儿摆弄雪人,就走过来瞧瞧。”
“人都到齐了吗?”
“谁啊?”
“比赛的人,今晚有场拳赛。”
“现在还早吧?”
“哈库呢,他来过没?”
“他没有,他儿子病了,他要照顾儿子。”
“他会来的。”
“他要来吗?他要来参加拳赛吗?”
“是啊。”
“太好了,这回有看头了!”
苏克开心得直跺脚:“布尔特那小子这回逢着劲敌了,我倒要看看这小子怎么应对。”
苏克也曾被布尔特打趴下过,这口恶气一直没出。
“咱们别小瞧了他,他的拳脚可狠着呢。”路平提醒道。
路平的话让苏克回归了理智,他说:“说得对,只能祈祷哈库好运了。”
“对了,咱们别在这儿干站着了。”苏克接着说,“怪冷的。”
“那走吧。”路平迈开步子,“去酒馆吧。”
“你去哪一家?”苏克跟上去说。
苏克总是在塔吉克酒馆喝酒,路平则喜欢去妮娜酒馆。今晚塔吉克酒馆有拳赛,路平不准备去妮娜酒馆。
“塔吉克人开的。”路平说。
两人踩着积雪走向二十米开外的塔吉克酒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