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别跟我说你懂乔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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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他用“新”灌溉梦想的苹果树,所以苹果很红9

第三章 他用“新”灌溉梦想的苹果树,所以苹果很红9

不仅要创新,还要创新得独特

现代商业逻辑讲究的是差异化、个性化,所以创新也必须突出个性气质。好的创新不是“内在美”,而是能让人一眼就看出来与众不同的独特性。乔布斯在市场定位与创新定位方面一直强调突出个性,他一直通过与IBM对比来强化苹果公司的特点,IBM强调规模化、大型机,那么苹果就占领个人计算机市场。

乔布斯曾在苹果年度报告中这样写道:“我们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要以创新产品来领导业界,我们要提供目前最具弹性与技术的最先进的电脑。”1998年,乔布斯一个最有力度的决策就是推出个人计算机iMac。iMac的出现震撼了整个IT界。比如,它的“姿色”就让人眼前一亮:半透明的塑料外壳,有蓝绿橙红紫五种颜色可供选择;机身是弧线造型,胖嘟嘟的,十分可爱。现在回头看,iMac只是乔布斯战略变革的开始,即不把苹果电脑公司当做一个纯粹的PC制造商,而是瞄准个性化体验。

可见,创新要与个性相结合,要能做到秀外慧中,有好的内涵同样具有好的外表,这才是创新的重点。

创新一定要有自己的个性,这样的创新才能有自己生存的优良土壤。盲目从众已无法社会中立足。竞争的年代,不仅是才能的竞争,更是个性的竞争。一个人如不清楚自己的独特之处,不了解自己潜在的优势,就很难凭真本事去参与竞争,就很难在择优的环境中显出实力。中国古人提到过十二字箴言“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在创新中一定要做到独特。靠什么吸引顾客,靠在经营上以独特的个性和少见的手法,靠在经营商品的新奇与稀有。

对企业创新的研究表明,在企业初生期很多创新活动往往有86%的精力用在“红海战略”上,仅有14%用在“蓝海战略”上——探索未开发的市场或科技;到了企业利润显著成长的阶段,则有62%精力用在红海,38%用在蓝海;最后在企业明显获利的阶段,往往把更多的精力投注在未开发领域的探索,此时花费在红海的精力仅有39%,而用在蓝海的则高达61%。由此可见,创新要取得更大的成功,必须由血流成河的红海竞争转向碧海蓝天的蓝海竞争。企业创新的这种状态也同样适用于个人的创新行为,作为个人,应该拓展自己的人生和事业蓝海。

不幸的是,邯郸学步往往是许多企业和个人最喜欢采用的创新方法。这就是正面跟进的理念,急躁、粗心而又缺乏谨慎的思考。

凯马特曾是现代超市型零售企业的鼻祖,从1990年开始,为了与前景看好的沃尔玛进行较量的战略,它斥资30亿美元,花了三年的时间对原有的800家商店进行了翻新,又设立了153家新的折扣商店。当时,沃尔玛正从乡村地区向凯马特所在的市区扩张。作为回应,凯马特的CEO也效仿沃尔玛,用降低数千种商品的价格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进而发起了针对沃尔玛的直接进攻。为了弥补其他商品的降价损失,凯马特开始增加能够给企业带来较高利润的服装的销售。5年之后,这个付出巨大代价的降价战略被证明是不成功的。凯马特的新店在执行该战略的最初3年里,每平方英尺的销售额由167美元下降到了141美元。凯马特所采购的服装要么积压在库,要么清仓大甩卖。同时,为了竞争,沃尔玛也将价格降到了同样水平。

邯郸学步的创新倾向是一种极具诱惑力的思路,而且一直误导着人们。这个推理过程是这样的:如果你的竞争对手可以通过某种改变来取得成功,那么你也可以做到。你只需要效仿竞争对手一些很好的举措,就可以成为市场的领导者。也就是说,如果你的竞争对手能够生产出一种很好的器材,那么你也可以。但是,事实上,竞争对手的改变不一定都是对的,而且他们的改变是根据自身条件所做出的,所以这种急躁的竞争模仿战略会误导人,总是针对强大的竞争对手的优势来进攻。而只有对环境变化反应最灵敏、冲在最前面的人才能够占据最佳位置,从而最先获得机会,获取丰厚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