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重生之最强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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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14.大家最近的境况——上

走在回家的路上,张牧想起了李鑫对他说的话。

他没想到时光荏苒,这么多年过去了。余莉这个姑娘的名字,居然再次出现在了自己的生命当中。

也许这就是缘分吧。不管以前发生过什么,现在的张牧都非常高兴。

这种发自内心的情感,让张牧顿时觉得,也许自己在经历了李云夕的分手,之所以对别的女人很无感,倒并不是真的对爱情这种美好的、失去了追求,想必还是没遇上能让自己心心挂念的女孩。

就好比现在想起余莉的那张面孔时,张牧还是很有期待感的。

虽然当年的自己没得到任何的机会,但现在呢?

自己的长相也彻底地长开了,虽然算不上特别帅,但和普通人比起来,还是很有优势的。而且现在自己也开公司了。可以说,外在条件已经完全具备。

这个社会不就是这样嘛,当你弱、没身份地位的时候,你自然该人微言轻。

反过来,当你有了这些东西,只要你不是一个傻子,别人又为什么不给你机会呢?

至于到底会不会成功,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至少现在的自己的确是有这个能力,敢再对她,说一次喜欢。

现在的张牧,想法就是这样的。尽管知道余莉是属于那种能高高在上的女孩,但是人嘛,谁还不得有个感情、不得有个家庭了?

毕竟这种需求,作为一个思想成熟且正常的人,想必都不会舍弃。

还有那个叫吴有名的人,也勾起了张牧的回忆。

如果说曾经对余莉表过心意,是他这辈子干过,回忆起来最美好的事。那么吴有名,对他来说,则是他这辈子最难以忘怀的圪塔。

因为在那个时候,张牧对余莉表达了心意。当时,吴有名就站了出来,当着大家的面,很讥讽地开着玩笑道。“哈,张牧,你小子癞蛤蟆也想吃天鹅肉?”

这句话,不用想都知道,张牧当时的脸色得有多难看。但偏偏,在面对吴有名的时候,他又实在反驳不了什么。

毕竟当时的吴有名是学校篮球队的,年纪轻轻就长得高高大大,加上家庭又十分优渥,整个人看起来就是被养得很好的那种。

所以那个时候,瘦小不耐看的张牧和他比起来,跟本没得比好吧。

而当在此后,每当想起吴有名说过的话,他都会产生一种,自己是不是真的不好的想法?

但其实那时候的他,在班上虽然不比吴有名这种有钱二代,可在大部分同学当中,他也不是最差的那一档。

爸爸妈妈对他很好,基本上吃穿不缺,所以也没再家庭方面自卑过。

后来他想明白了,吴有名这种人毕竟是少数,当时也只有他能说出那般鄙视的话了。其它同学呢,哪一个不是为他的勇气鼓掌?

所以,这点又让张牧觉得,余莉尽管表示了拒绝,也许倒还真不是,因为家庭方面的原因。毕竟青春时期,几乎所有的姑娘孩子,不都是想追求最好的那一位吗?所以没准是余莉嫌弃自己太矮......矬......了。

诶,这话说起来,怎么让人感觉莫名无奈呢?。

毕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谁也不能超前决定不是?

所以张牧想得很明白了,曾经的自己是不是癞蛤蟆他不知道,但现在,肯定不是了。

“不出意外,未来肯定是属于我的。”

走在街口上,张牧不顾旁人眼光,非常自信地一笑。“吴有名,你也许怎么也想不到,我张牧,你曾经最看不起的那个同学,在未来,将和你争夺同一个女人......”

当天晚上,心情很好地张牧做了一个美梦。

他梦见,在一个非常豪派地教堂里,他拉着余莉的手,在许多人的面前、对着教父点了点头,然后亲手为她带上了戒指。那一刻,张牧回想着曾经无数的坎坷,这一下终于到达了幸福的终点,顿时热泪盈眶。

再然后......他就留了很多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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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上次张牧给大家分派了具体任务后,大家都热火朝天地忙活了起来。在这事还没发生以前,他们四人的生活,可以说是相当安稳了。

可能稍微有点累的,也只有王龙了。

不过他也没办法。高中毕业的他要想活得好点,也只能靠着手艺。但其实久而久之下来以后,他倒也不觉得累,只是费时间罢了。

然后接着是张佳,因为她在某个电台当主播,工作时间比较自由,每周只需要上班三天,每次俩小时,都是在晚上九点至十一点左右。

私底下只需要准备一些稿子就好了。所以她的工作也是非常轻松的。

然后就到了方正了,这家伙嘛......实在不好说,因为他根本就没工作好吗。

对,就是这样,他从毕业到现在,就没接触过任何一份工作。哪怕他学的是建筑,但从他的性格来看,这家伙,像是想为祖国添砖加瓦的人吗?

但是,方正虽然没工作,但在大学的时候为了泡妞,专门跑去苦学了两个月吉他。到现在,专业知识早已忘得差不多的他,吉他倒是弹得挺棒。

目前他和几个音乐上的朋友,组了一个队伍,时不时地去一家大型酒吧演唱一下,所以他的工作对他来说,也是非常轻松的了。

而现在当他们有了创业这件事后,方正和张佳才意识到什么叫做真正的生活。

特别是方正,想想他一个小二代,居然要顶着寒风,在那些大公司的门口苦苦地蹲守着大半天。

很没出意外的,他第一天去就感冒了。

不过这不要紧,为了将来能出人头地,这点苦算得了什么?方正是这样对着自己说的。

第二天,他又早早地爬了起来,八点钟人家还没到公司上班的时候,他就已经把早餐解决了。

什么!你说,八点也叫早?

呵,那是你不知道,这家伙这两年下来,就没哪天是在十二点以前起来的。所以相对而言,方正的确够早了。嗯,理解理解。

但这些,对方正自己来说还不是最难受的,身体上的懒倦改改也好,令他痛苦捉急地是,那些家伙跟本不理他好吧。

关键是你不理也就不理吧,但是你从我身边走过去的时候,冷哼一声是什么意思?

难道就因为你上班看见我,下班也看见我?

如果不是为了以后的出人头地,方正真是早就撂挑子了。毕竟他从来没对别人这么陪笑脸过。

更可气的是,这两三天下来始终没一个人愿意找他聊聊,这就让方正有点自我怀疑了,难道我长得像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