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德北
大 舅
屈指算来,大舅离开我已经整整十一个年头了。1998年3月,我因单位工作的需要,往北京驻寨,入京不几日,便接到家里的来信,说大舅已经去世。记得当时,手持电话,半天不会言语,终至泪水婆娑,才在别人的提醒下,把手中的钱交给电话亭,然后一个人茫然于北京街头。
在姥姥家,大舅是长子,十几岁便下地干活了。他没有读过书,但支持弟弟妹妹们念书,我的母亲可以高中毕业,我的老舅能够上铁路学校,这些,都有他的功劳。
大舅个子高,说话嗓门大,爱笑,一笑的时候,脸显得略有些长。
他没有什么其他的本领,就是会种地。成立人民公社后,他在我们村——当时叫小队——当队长,天不亮就敲钟,在队部门口分配活儿,南梁北梁地调拢,心里自然有一杆秤。
大舅的身上有农民特别的狡黠,但纵看他的一生,他还是对人公平的、善良的。
大舅对我很好。我出生的时候,父亲在北京工作,母亲在老家教书。按农村的习俗,女儿是不能在娘家生孩子的,所以,姥姥虽然心疼姑娘,却没法把母亲接到她的身边。我和母亲栖身在一间破房子里,房檐处可以看到青天——对此,我没有切身的体会,但是,此时此刻的我,已经迈着坚定的步子,向这个人世挺进了——是大舅用草一处一处地塞严那些缝隙,才使我和母亲不遭受一些风寒之苦。
因为母亲在家中最小,所以,大舅对她也格外地疼爱,她能念到高中,并考上长春的邮电中专——后来因为父亲的关系,没有去念——便是一个佐证。
每年交公粮的日子,是大舅最出风头的时候。他安排队里的车老板子,在马的额头上挂上大红花,鞭杆子上也系着红绸,一袋一袋的粮食码在大车上,大车一溜排下去就是四排。他和车老板们不是坐在车上,而是站在车上,只见他大手一挥,打头的老板子一声清脆的鞭响,整个村子便呈现出一派人欢马呼的丰收景象。
这景象不像是劳力们一年辛苦种出来的,反而好似是大舅的一只大手挥出来的。
我觉得我的大舅真威风。
大舅下地早,结婚也早,据说,年轻时的大舅妈很好,个子和大舅一样,也是高高的,只是大舅的高是高大;而大舅妈的高是高挑。
大舅和大舅妈一生有二男六女,共八个孩子,除了大表哥、二表姐继承了他们的“高”的基因,其他几个孩子个子都不高,尤其是最小的表妹,已经不能用“不高”来形容了,大概是和生活困难、营养不良有关。你想,八个孩子,再加上姥姥、姥爷,十二口之家仅靠几个劳力想要挣回口粮,那是十分困难的。
应该是结婚不几年,大舅妈就疯了,这又是家中的极大负担。
我六七岁的时候,亲眼目睹了大舅妈的死,她穿着干净的衣服,躺在漆红的棺材里,痛苦中掺加着解脱般的安详,其状令我至今难忘。
那以后的三十年里,大舅一直未再娶,也有人为他保媒,可他都一口回绝了。
1970年,父亲从北京调回来,把母亲和我及妹妹带到了长春,大舅十分高兴,在他看来,他终于有一门城里亲戚了,这让不当队长的他又一次在屯邻面前扬眉吐气。他亲自赶车把我们送到车站,站在月台上,把着鞭子目送火车远去,脸上挂着幸福而欣慰的笑。
那以后,大舅每年至少都要进城一次,把家里的不多的粮食分出来——玉米子、高粱米、豆、小米给我们送来,以补我们口粮的不足。那时,孩子的户口随母亲,而母亲的户口尚在农村,并未变成所谓的“红本”,所以,在长春,我们一家四口只能吃父亲仅有三十几斤的定量。
大舅来的时候,天已经开始下雪了,他戴着狗皮帽子,帽遮上、胡子上都是霜花。
现在想想,他不就是我们的圣诞老人吗?
大舅的孩子,我的表哥、表姐们一个个长大了,娶亲的娶亲,嫁人的嫁人,大舅这一支的族系庞大起来,很快便形成四世同堂的态势。
这时的大舅变得有些“自私”起来。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老舅也由营城小镇搬到了吉林市,生活也逐渐地好起来,大舅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总和老舅吵架,吵架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大舅让老舅给他立一张字据,字据上写清,姥爷传下来的家产,他放弃;不但他放弃,他的子孙也要放弃,不能与大舅及大舅的子孙来争——老舅是个倔脾气,觉得哥俩立字据是一件丢人的事,他早已答应大舅,所谓的家产由大舅一个人继承,他分毫不取,为什么偏要立字据呢?
大舅要立,老舅不立。老舅越不立,大舅越觉得心里不踏实,觉得老舅心里有鬼,所以,逢年过节,只要他们见面,总要争个脸红脖子粗。可立据的事一直悬而未决。要说感情,大舅和老舅是有的,而且,老舅对大舅非常尊敬,除了不立字据一事,其他什么事都由着大舅,不见面,互相惦心,见了面,又不能一团和气,想必那些年,姥姥也跟他们操了不少心吧。
现在,大舅、老舅都不在了,希望他们在那个世界里不会再争吵了。
大舅走的时候,我因公务缠身不能回去,虽然后来去他的坟上烧过纸钱,但总觉得未能见上最后一面是个遗憾,一晃十年过去了,想到大舅的时候,我的鼻子还会发酸。因为,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我们能切实地从他的身上感受到亲情的温暖。
大 哥
这里要说的哥,是指大舅家的表哥。一共两位,一是大哥,长我十四岁;一是老哥,与我同年,长我几月。我和两位表哥的感情极好,从小到大,没有红过一次脸。
在大舅的这个家庭里,似乎长子总要比弟弟妹妹多承担一切压力。大哥的情况与大舅相同,也是十几岁就下地充当劳力,为家里挣工分、挣口粮,供弟弟、妹妹们念书。只是,和长辈无法相比,我的几个表姐、表妹一律小学未毕业,只有老哥勉强读到了初中。
大哥年轻的时候,好狠斗勇,我曾亲眼目睹他挥舞着锄头,与同村后生有一次于地头的场景——大概那后生说了大舅的不是,大哥“呼”地一下从地上跳起来,人在原地,锄头都已向那后生的头上勾去,若不是身旁的长辈眼疾手快,一场惨案在所难免。
大哥对外不让人,敢和人拼命;对弟弟妹妹都是爱护有加,虽然偶尔也呵斥几句,必是弟弟妹妹做了过分的事情。大哥从小亲见大舅妈的疯症,在她那里得不到什么母爱,所以,对两个姑姑,尤其是我的母亲有着深厚的亲情。母亲和大舅住在一个村子里,对侄子、侄女的照顾也要多一些,大哥就把母亲当做亲娘一样,一生对她的话都是唯命是从。
我一出生那年,突然得了白喉,这是一种新生儿易患的急症,治疗不及时就会死人。天下着大雨,母亲急成什么似的,是十四岁的大哥,打着伞,陪母亲抱着我连夜赶往七里外的火车站,先是到镇卫生所敲门,得知非长春不可治,又乘上最后的一趟客车赶到长春,经医生手术后,保住了我的一条小命。
母亲这辈子常常叨念此事,一次次地叮嘱我,人不可以忘恩。
是呀,人要是忘了恩,还有什么会被他记住呢?
大哥结婚更早!
他结婚的时候,刚刚十八岁,而大嫂亦不过十九岁,两家互相相看后,就在春天里把婚礼给办了。那时的婚礼简单,打两个大柜,画上花儿;再打一个炕琴,做两床新被褥,空出一间房子糊裱一新,赶上马车把新娘子及送亲的七大姑、八大姨往过一拉,放鞭炮,给毛主席像行礼,新娘往屋一进,大婚即成。有两点记忆不清了,一是过不过彩礼,如果过,过多少?二是吃不吃席,即或吃席,也是非常简单的。
大哥结婚那天的阳光很好,照在土墙上暖洋洋的。
自从我六岁离开村子,几乎年年要回去。小时候,一放寒暑假,必往姥姥家串门,一住就是十天半个月,每次分别都心里犯酸。大哥和大舅没分家时,自然住在大舅家,分家了,就两边混着住,这屋住两天,那屋住两天,如果说得更功利一点,哪边有好吃的东西,就在哪边的时间长一些。上了初中,朦朦胧胧想写文章,回去时,住大哥家的时候就多了,因为大哥家人口少,清静,而大嫂做的饭菜又可口,吃起来感觉格外香。
说起来,大嫂对我也很好,常言讲,老嫂比母,一点不假。我小的时候,年年穿的新鞋是大嫂做的,回乡村里,衣服是大嫂洗,就算是内衣生了虱子,也是她坐在灯下一个一个地捉起来,丢在火盆里烧死。我从小喜欢吃辣椒,大嫂就每年多穿一串或两串红辣椒给我留着,我去了,或者有人来长春了,那辣椒就一定是归我了。
有作家说,辣椒是穷人的香油。
想想真对呀,那时日子紧巴,是辣椒成就了我的美味世界。
大哥爱喝酒,等我上班了,也会喝酒了,我们成了地地道道的“酒友”。为了喝酒,但凡有下乡的机会,我一律不会放过;而一赶到农闲,大哥总要进城几日——先求老姑备菜四味,再约老弟喝酒两瓶——往往尽兴而归。母亲还是喜欢他的,他每次来,享受的待遇几乎和大舅一样高了。
要是我回村里,哥俩就更自由了,炕桌一放,酒盅一拿,定要喝个昏天黑地,夏天简单些,但不失丰盛,菜园子里有的是新鲜蔬菜,随吃随摘,用井水一洗,清脆凉快,黄瓜、辣椒、香菜、生菜、臭菜、白菜、葱,应有尽有,样样都是最好的下酒菜。所谓的冬天复杂些,是指一定要动火,用黄豆换来大豆腐,炸一碗红辣椒酱,白菜熬土豆、毛葱炒鸡蛋、白糖拌萝卜,哪样儿放在哪里都让人流口水。
就这样一晃几十年过去了。
2009年的冬天,身体一向壮实的大哥突然来长春看病,他十几天不能进米,亦无法排泄,经查,是胃癌晚期。原来以为还有希望,千般动员他上了手术台,可打开一看,腹腔内已经长满黄豆粒般大小的毒瘤。大哥是聪明人,在医院躺了十天,说什么也要出院回家,在家里熬过一个多月,终于离世而去。
死前他做了两件事,一是把儿女为他看病的钱还给儿女;一是告诉大嫂,他因赌牌,欠下屯邻某某一千元钱,嘱咐大嫂当面还清。如果说还有什么,他要求看看棺材,看了之后很满意。
大哥死了,我和母亲还有妹夫起早赶回村里,母亲见了棺材就哭成了泪人,是在众人的搀扶下才进了里屋,我给大哥磕了三个头,烧了一沓纸钱。他住院的时候,我告诉他,给他一包“软中华”,前一天的夜竟鬼使神差地给我揣在了口袋里,我把烟放在他的棺材前,眼里尽是他的音容笑貌——只是,无论多么新鲜的音容笑貌,都在我的泪水里变得模糊起来。
老哥的追求
我要说的老哥,也是大舅家的。
我俩同龄,所以,小的时候厮混得最多。从南梁到北梁,从河沿儿到甸子,放马、放猪、挖野菜、捡柴火、扦蛤蟆、捉蝈蝈,无论是生活技能还是玩耍技巧,他样样比我都强。就是掏家雀吧,围着房子绕一圈,他就知道哪儿有雀窝,雀窝里是有鸟蛋,还是有幼鸟;还有,下大雨的天气,他会一个人突然跑出去,钻到壕沟边的柳树林子里,东钻西钻,然后浑身透湿着跑回来,把一只“瞎老叶子”扣在我的手里。
“瞎老叶子”是一种体形较小的鸟儿,我不知道学名,只知道它的“诨号”。
老哥和我一样,从小一直念书,从小学念到初中,初中并未完全毕业,他就辍学了,问题出在一切“理科”上,他在数学、物理、化学这三科上几乎不能拿分。加之不会外语,考高中是万万不能了。他很悲伤,特意到城里来找过我一次,我的学习成绩并不比他好到哪儿去,但我还是鼓励他,让他一直念下去。为了给他打气,我还把我几个要好的朋友介绍给他,大家一起说服他,他好像也接受了我们的这种鼓励,回去之后,又念了半个学期,但终于还是下来了。
下来了就务农。
那时,还没有到城里打工这一说。
几乎从这个时候开始,他便开始忧郁了。
也就是两三年的时间,大舅开始为他张罗婚事,这似乎更加剧了他的烦恼。他又一次来城里找我,对我讲了他的心里事。原来,他心里有一个人,这个人是谁,我大概知道,因为小的时候,我们也在一起玩耍过,但老哥坚决不肯咬出她的名字,我也只能把这个秘密,包括那个被我猜测着的名字牢牢地锁在心里,至今未对任何人开启。
那个女孩白,眼睛不大。
读中学的时候,他们在一个学校,只是农村的少男少女碍于脸面,早不能像小的时候那样打打闹闹了,即使说话,也是大人在场,如果没有大人在场,他们在任何地方见了面,都只能低着头,匆匆地擦肩而过。
老哥一定是喜欢她吧?
只是,这“喜欢”二字要从老哥的嘴里吐出来,那是多么地艰难。
有一次,那女孩站在大道边,她的身后是一片正开着花的荞麦,风吹来,扬起她衣服的一角,并一缕又黑又亮的头发,阳光在她的前边,树在她的后边,泥土在她的脚下……老哥的描绘多像一幅清新的俄罗斯油画啊!
这个景象一直刻在他的心里,到最后,终于变成了打击他的幻象。
那女孩家的日子过得殷实,绝不会把她嫁给老哥的。
这是老哥说不出口的痛苦。
不久,老哥结婚了,我去参加了婚礼。婚礼上,老哥不像别的新郎脸上挂着笑容,让烟让酒,而是一直保持着冷静的表情,默默地站在人群里。我把他叫到一边,送了一支我最喜爱的钢笔给他,他马上把钢笔别在上衣口袋里,他也似乎精神了许多。
他在长春认识的我那几个朋友中,有后来成为书法家的景喜献。喜献曾对他说,一定要学习,要读书,就算条件不允许了,不在学校里学习、读书了,也要坚持自学。读书才有出路,农村更需要读书人。这话对他起了一些作用,那以后,在长达七八年的时间里,他看古诗、练习写字,当然是写“水笔字”,在旧纸上写大字,成了他的一种精神寄托。
开始的时候,他把书法看成一种希望,但终究他的忧郁逐渐地伤害了他,使他变成了一个时而恍惚、时而清醒的人。
人们说他像他的母亲一样,得了疯症——可是,他生活还能自理,而且对自家的地、自家的牛、自家的孩子“情有独钟”,并没丧失劳动能力;但若一定说他正常——他除了对上述我说的几个方面还有热情,对其他的一切事物都冷淡了,而且,是彻底冷淡了。
现在,国家对农民的政策越来越好了,不但免去了农业税,还给农民补贴,帮助农民看病。老哥也算受惠者之一。就在前一段时间,市里的一家医院把他接去了,为他进行治疗,据说治疗很有效果,他的脸上又出现了笑容。可是,让医生哭笑不得的是,治疗进行当中,他突然失踪了,他离开了医院,一个人走回了家里——他想家了——从医院到家里,大概有一百余里地,他走了一天一夜,静悄悄地出现在自己家的门前。
就在写这篇文字的时候,我想,我的老哥还会不会有追求了,抑或“自家的地、自家的牛、自家的孩子”就是他的追求?这追求俗了点,却也实实在在,自己过自己的日子,总比无度地打扰别人、索取别人,甚至去伤害别人要好得多吧。
只是,我的心里还有一个更高的期求——让老哥真正地从忧郁中走出来,人生的乐趣毕竟还有许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