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在上一讲中,我曾说过临床精神病学对于个别的症候有何种形式及内容并不关心;而这些却是精神分析的起点,认为症候本身皆有意义,并与病人的生活经验密切相关。从1880年到1882年,布洛伊尔研究并治愈了一例歇斯底里的精神病,此后人们对此病非常狂热,也是在这时他第一个发现了精神病的神经性症候。法国的让内也发现了相同的结果。实际上是让内的研究发表要早于布洛伊尔,经过十年,在我和他合作的时期内,他才把其观察结果公布于世。当然追究到底是谁先发现,其意义不大,你们了解,就一个发现来说,并不是一次就可以完成的,而成功与功劳并非成正比。例如,美洲新大陆也不以哥伦布为其名。生活在布洛伊尔和让内之前的著名精神病学家劳伊莱特也曾说过狂人的妄想现象,我们如果进行研究分析,并不都是无意义的。我承认自己偏爱让内关于神经性症候的解释,因为他把这些症候看做是霸占患者内心的“潜意识观念”的表达。然而,让内的态度极其谨慎,就像他觉得“潜意识”不过只是一个权宜的名词而已,没有明确的意义可言。此后,我就再未了解让内的学说,然而我相信他无缘无故地丢掉了自己伟大的地位。
精神病的症状,正像过失和梦相同,都有其各自的意义,并且和病人的精神生活密切相关,也与过失和梦一样。这一点非常重要,我将列举若干实例加以说明。现在我尚不能证明任何一种精神病莫不如此;但是无论何人只要认真观察,是可以相信这一点的。然而由于一些原因,我将不选取癔症的例子,而是在另外一种比较特别的精神病中举例,它在起源上与癔症很接近。对于这种精神病,有几句话我首先要讲明,它被称为“强迫性精神病”,没有癔症常见,我们也可以说它没有那么歇斯底里,常潜隐于内心而形成患者的心病,身体上几乎没有表现,只有精神上的症候。最初,精神分析就是以强迫性精神病与癔症作为研究基础的,我们的治疗方法对这两种精神病的治疗大有功效。关于强迫性精神病,精神上的感受并没有呈现为身体上的症状,于是,它比癔症更易于因为精神分析的缘故而使我们完全了解;我们认识到它在精神病性质及特点上的表现较癔症更加突出。
强迫性精神病的症状表现为:患者心里对一切都是兴致缺乏,感觉有一种特殊的兴奋但又被强迫做着毫无乐趣却又必须做的事情。或许那些思想及强迫性观念本身并没什么意义,只能使患者觉得没意思,或愚蠢;但是不管怎样患者总免不了以这样的观念作为集中思想的起点,尽管他不愿意,却也无法抵御,就像面对着生死存亡一样,一直忧心思索,不能自已。在内心感受到的冲动同样是幼稚而无意义的;这些念头都非常可怕,比如犯重罪的兴奋,患者认为这与自己的身份不相合而极力排斥,并且胆战心惊地逃避它,想尽办法来阻止其实现。实际上,的确这种冲动的念头从不曾实现过,逃避及预防措施最终赢取了所有的胜利。他所做的都是绝对无害的琐事,就是我们所谓的强迫性行为,都是日常动作的重复、改编的反复演出,以致那些普通的正常行为,即睡觉、洗漱、穿衣和散步等,却演变成了异常困难复杂的事情。这种病态的思想、兴奋和行为,并非按相同的比例混合以形成强迫性精神病;一般来说,它们的表现总是有一种或另一种所占的地位较重要,这种病的命名也由此确定;然而一切共同形式拥有的共性依然很显著。
显然,这种病症是癫狂性的。我认为即便精神病的学者想逞其最荒唐的幻想,也无法假造出这样的病症来。假如我们不是每天都亲历这些情形,也必定不会相信。你们切莫以为,治疗这些患者可以劝告他竭力摆脱,抛开那些荒谬的念头,也不要用一些无意义的动作取代正常行为,那正是他心之所愿。他并非不明白身处何种境地,也认同你们对于这种强迫性症候的观点,或者他们自己也可提出相同的见解。然而他自觉情难自禁,似有一股强力迫使他做出这样的行为,不是正常精神状态的力量可控制的。因此,他只能交换替代,这是唯一的办法,将原本十分荒谬的念头替换成缓和些的想法。他也可用一种预防的措施代替原来的那种,还可以用其他的行为来代替原有的繁文缛节。总之,他能以此易彼,却不能完全消除这些症状。所有这种症状的转移乃是强迫性精神病的一种特征,包括原有形式的实质性变化。关于这种病症,更加值得注意的是病人精神生活所有的相对价值或称极值分化显著。排除受到积极性与消极性的强迫外,理智方面也产生了怀疑,更有甚者,渐渐地扩大到对最为真实的事情也疑虑重重。如此种种都能使患者陷入犹豫徘徊、颓废沮丧、自我束缚的境地;尽管强迫性精神病患者大多精力充沛、思维敏锐,其智力也较胜于正常人。一般而言,他们恪守道德规范,常担心做错事,往往都正确无误。你们应该能够知道,要在这种矛盾的性格特征和病态的表现的迷宫里,寻求该病症的根源,这种工作实在是艰辛得很。现在,我们的目的只是来解释这种病的一些症状。
在听过前面的讨论之后,你们或许希望了解对于强迫性精神病的研究,现代精神病学都有什么样的贡献;这贡献可是贫乏得可怜呢!精神病学只对种种强迫性行为予以相当的命名,再无其他。反而说这种病症的患者是“退化的伟人”。对此我们不可能会满意,它绝对不是一种解释,不过是一种价值的评判,甚至是一种贬抑。我认为我们不难推断,退化的结果自然产生了种种怪异现象。我们原以为有此类病症的患者必然异于一般病人,但他们果直是较其他精神病人、癔症患者或精神错乱的人更加“退化”了吗?显然,“退化”一词过于浮泛。假如你们了解才华卓绝、功盖后世的伟人也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形时,就会对这个词究竟是不是准确有所怀疑了。因为英雄伟人们自己的谨慎,加之作传者的失实,我们一般很难知其本性,或者他们也是狂热的真理追求者,如爱弥儿·佐拉,我们知道他终身都有很多奇怪的强迫性行为。
在精神病学上,这些患者被称为“退化的伟人”便大功告成。但是就精神分析的结果而言,这种特殊的强迫性行为同样可永久性地消失,就像其他非退化的患者所患有的其他症状一样。我自己就经常获得这样的成果。
在此,我将列举两个实例对强迫性症候加以分析:第一个用旧例,因为我还没有找到更好的例子,第二个例子却是最近所遇。由于这种讲述既要清晰,又要详尽,因此我仅取两例而已。
某位女士将至而立之年却患有严重的强迫性精神病,原本我是可以治好她的,假如我的工作不因命运的安排而突遭变故,我将在以后细述这件事。她一整天只做过几次下面那个奇怪的强迫性动作,此外无其他动作。她经常从自己的房间跑到隔壁屋里,站到一张桌子旁边,按响电铃唤来女仆,吩咐她做一件小事,没什么事即让她离开,然后又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这种症状没有危险,却足以引起我们的好奇。关于该病症的起因,患者并未经分析者的帮助便概括地说了出来。我不会去猜测这种强迫性行为意义何在,也不会进行解释。我多次询问患者为何这样做,或者有什么意义,她总回答不知道。而有一天,她突然了解到强迫症的意义,乃是在我劝说她不必对一些行为再有顾虑以后,于是她讲述了这种强迫性行为的经过。她在十年前嫁给了一个年纪大她很多的男人,新婚之夜,她发现丈夫是性无能者。那一晚,他多次跑到她的房间想尝试自己的本领,终至失败。次日清晨,他又羞又怒说:“这难免遭到铺床女仆的嘲笑。”于是,他随手把一瓶红色墨水倒在床单上面,然而并没有使这种斑点落在恰当的位置上。最初,我不理解这个回忆与刚刚谈论的强迫性行为有何联系;因为我以为这两种情境排除一名女仆以及从这一房间跑到另一房间的行为,并无任何其他相似之处。接着,患者把我带入隔壁的房间,我看到了桌子台布上的红色斑点。她进一步诉说要站在桌子旁边,女仆一进来便能看到这红琉璃。所以,我们不再怀疑这种强迫性的行为与结婚那晚的情景的关系了,尽管我们对此仍然有必要再作查询。
其一,我们已了解患者自己代替丈夫从一房间跑进另一房间,他的行为正被她所上演着。鉴于保持相似点的需要,我们必须假设她用桌子和桌布来代替床与床单。此处虽有牵强附会之嫌,然而关于梦的象征的研究可资参证。桌子在梦里常作为床的代表,而“床与桌子”并存有结婚之意,因此床与桌子二者可互为替代物品。
如此这般都可证明强迫性的行为是富有意义的;它似乎是在再现一些重要的情景,但我们却不必在这个相似点上止步不前;如果我们将这两种情境更加细致地加以考查,或许便可推断出这一强迫性行为有何目的。显然,这一行为的核心是召唤女仆前来。患者向女仆展示红斑,恰巧对应着丈夫所说的话:“这难免让仆人太过嘲笑了。”她既然再现了丈夫的行为,所以如果丈夫为免被仆人所轻视,则红斑应出现在如今所占据的位置。因此,她不但使旧日的情景不断再现,并且加以引申进行修改,务必使那情景完美而无可指责。另外尚有一点,她对那晚上的悲剧所产生的与红墨水相关的情形即丈夫性无能这件事,进行改编。这种强迫性行为似乎在展示:“不对,自己没有在女仆面前丢脸,丈夫并不是性无能者。”就像在梦里,当前的强迫性行为使这一愿望得到了满足,借此恢复丈夫将红墨水倾倒以后的信誉。
这位患者其他的一切事实,都可证实我们关于她那难以捉摸的强迫性行为作的上述解释。如今她与丈夫分居已久,而且正决心想办法与丈夫依法离婚。但她内心总是被他所困扰,她强迫自己忠诚于他。因此,她离群索居以逃开他人的诱惑,并在幻想里原谅他,又将其理想化。她的病症最为深藏的目的是为了丈夫免遭恶意毁谤,使夫妻的分居有正当理由,在他失去她以后仍然能舒适地生活。因此,我们分析了这种无害的强迫性行为,立刻就找到了她致病的原因,同时又推断出一般强迫性精神病的特点。我期盼着你们对这一实例详加研究,因为它汇聚了所有的强迫性精神病各种难以预料的情形。这种症状的解析乃是患者一刹那间发现的,分析家并未予以指导或干涉,这个解释并非起源于幼时那些遗忘的事情,而是成人后病人清楚记得的事。于是,批评家经常强加给我们关于症候的解析的各种攻击,此时都不成问题了。你们要明白,我们是不可能总遇上这种好的例子的。
另外一件事,这种无害的行为却直截了当地牵涉了患者最隐秘的事情,难道不使你们感到惊奇吗?一位女子最不愿意为人所知的莫过于她的新婚之夜,而我们如今完全知道了她性生活的隐私,这绝非事出偶然,必定有其特殊的意义。也许你们认为,我是为了自圆其说而有意选取这个例子的。那我们暂且不要急于下定论,请注意第二个例子,它与第一个实例性质完全不同,是一个最普通的上床前的准备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