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我的N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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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和耻辱握手言欢

有些时候,人们活着是受辱的,例如,陀斯托耶夫斯基、车尔尼雪夫斯基,在中国则有顾准、张志新等等,他们被监禁、被流放,但是这样的生活对于他们并不可耻,相反这种受辱的生活对于他们来说倒是荣耀的象征,是那些流放他们的人,是那些监禁他们的人的可耻使他们受辱,而不是相反;另外的一些时候,人们活得相当可耻,但是并不受辱,他们可耻的行经使他们避免受辱,至少他们自己是这么想的,他们自己可耻地活着,但是并不以为这是一种受辱,例如,文革期间,那些所谓的作家、文人们,那些靠揭发自己的同事、亲人、情人、朋友,靠批斗自己的同胞,折磨自己的家人而活着的人,他们的苟活是非常可耻的,但是他们竟然就这样忍受了,甚至还因为他,人活了下来似乎就认为自己有了理由而嘲笑那些因不愿意受辱而选择了死亡和反抗的人。

然而,对于一个生活在和平的非激情主义时代的人,他的耻和辱常常是莫名地联系在一起的,他无法区分什么是耻,什么是辱。这就是生活的真相。

我在想尊严的事情。一个人怎样才能尊严地活在这个世界上。

首先,他应当是自由的,他可以自由地决定自己的生活。一个被自己决定的人才能获得别人的尊敬,想一想,一个无法自我决断,他总是处于另一个人或者一个异己的力量的控制之中,他不是他自己的目的,而是别人或者别种事物的工具,那么,他如何有尊严──一条狗,它的尊严不属于它自己,而只能属于它的主人,它再勇敢、再机敏都是如此。这样,我们不能不承认,一个人,他要尊严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他首先必须是他自己的主人,他才能将尊严加之于自己的身上。

封建时代的臣子为什么活得没有尊严?因为他们没有自己。皇上最怕的是他的臣民不忠于他,所以“谋逆之罪”是封建时代最严重的罪行,对谋逆的惩罚比杀人、放火、抢劫还要严重,那些残酷的刑罚,比如凌迟、鞭尸、灭门等等大多是针对谋逆而来的。杀人、放火、抢劫只是人民之间的互相侵犯,说实在的对皇上老人家并没有什么实质的影响,对于他老人家来说,最多就是财产从这个人的手里转移到那个人的手里,或者死掉一个“人民”――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一旦谋逆,这就不得了了,这是直接侵犯皇上老人家的身家性命了,所以,谋逆就得死。皇上都害怕人民谋逆,害怕的要死,人民有了谋逆的行动自然要惩罚,即使没有什么行动,只是脑子里想了想谋逆,也得死,谋逆这东西连脑子里的一闪念都是不允许的。为了让人民脑子里都不产生谋逆的想法,皇上就在精神上要求人民“忠于”,所以封建时代在皇上的鼓励下人们的最高道德要求是“忠于”,“忠于”皇上、进而“忠于”朋友、“忠于”家庭……其目的就是要大家不要“忠于”自己。比如皇上要你死,你就得死,这个时候你就要义无反顾地出卖自己才行,否则就叫不忠。

民国时期,共和了,皇上没有了,讲忠君行不通了,就开始讲“精忠报国”,用忠于国家来代替了忠于皇上,看起来似乎进步了一些,但是实际上,报国只是忠君的变体,封建时代怕的是你不忠君,共和了怕的是你不报国,但是实质是一样的,就是你不能谋逆,忠君很明白,那是封建玩意儿,知道那是蔑视个体生命、个体价值,就是讲人活在世界上必须将异己之物当作自己的生活目标,但是对“报国”这个忠君的变体,许多人却不了解。

要尊严地活着,首先得找到自己,自己先就成了一个人,而且是为我的人,自己为自己的人性的尊严负责的人才行。

为了和耻辱的生活告别,我们现在得想一想,我们在多大的程度上属于自己,或者说,我们在多大地程度上,是自由地属于自己的?在户口等等级制的夹缝中,我们如何找到自己,那个天富的自由的自己的自己?

其实尊严不是别人给他的。尊严来自他自己。如果尊严意味着别人的尊重,那么我们说,这尊重不是因为别人,而恰恰是因为他自己值得别人尊重。所以尊严在本质上说,是一种自我决定,你决定自己是一个有尊严的,因而你才获得别人的尊重。许多人在面对屈辱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闭上眼睛,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他自己试图看不见他自己,在他的内心深处,他内心的眼睛已经告诉他,他已经知道自己正在自己怯懦的言行中失去尊严,然而,他依然没有勇气维护自己的尊严,于是他闭上了外在的眼睛,他让别人知道,他看不见自己。这样,他的尊严仿佛就在这个过程中别自己虚妄地保护了──他通过看不见自己的尊严而保护了自己的所谓尊严。

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他们活在毫无尊严的境地,然而他们却依然活得相当好,因为他们闭上了自己的眼睛,有的时候是闭上了自己外在的眼睛,例如在一条黑暗的街道上行走,他看到一个歹徒正在强奸一个少女,这个时候,他加快步伐从歹徒的身边一溜而过。这个时候我们发现他闭上了自己外在的眼睛。当第二天警察找他调查强奸案件,这个时候他说:他没有看见。他因为害怕歹徒的报复,而说自己没有看见,现在他不仅闭上了外在的眼睛还同事闭上了内心的眼睛──他丧失了一个人起码的自尊:这个自尊如果存在,他将要求自己说实话──一个有尊严的人他时刻都为自己内心的正义而说实话,并且愿意为此付出代价。

但是,我们常常丧失尊严,我们猥琐地卑微地活着。开始是因为怯懦,我们偶然地闭上了眼睛,我们发现这原来是一种极好的逃避的方法,后来我们在遇到尊严的问题时就不由自主地闭上眼睛,这已经成了一种惯例,一种心理上的定势。

人类给猪判死刑。给马判终身劳役。给动物园里的大熊猫、狮子、老虎判终身监禁。那么人类的刑罚呢?谁来审判?尊严以及对尊严的信念。动摇、没有信念、崩溃──就这样我们失去了争取的意志和勇气,因为孤独,我们放弃了原则,因为蝇头小利,我们放弃了道德,因为小小的挫折,我们放弃了目标,进而,我们丧失了尊严,我们只能忍受耻辱,用自己的一生为耻辱支付罚金。神,那个为我们安排一切的神,他在哪里?他依据什么安排我们?谁能把握神的感觉?在神的心里,谁是上等人,谁是下等人?万能的神。给我力量让我和生活斗争到底。生活这个敌人,这个疯子,你看他正在对我们干什么?此刻信念是多么重要啊!?因为没有信念我们面临崩溃。

谁能拯救我们?这种耻辱的生活将延续到什么时候?但是,不要去死,最好的自杀的方法是不自杀:慢慢地在耻辱中死掉,让它自然地走在死亡的路上,自己结果自己。生命自己就是要死的,它存在着就是为了自找死路。让他自己去死吧,让他走在通往死亡的路上,──已经走在死亡的路上的它已经上路,你,对此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谁能在这个世界上过高贵的生活呢?

那么就让耻辱和我们同行吧,也许,有一天,终于我们会发现,耻辱者才是高贵的,上帝将归还他本来的面目。人类历史已经在它自身的运行中忘记了人们到底是因为道德上的欠缺而低贱还是因为低贱而在道德上有所欠缺。常常人们认为这二者是互为因果的。但是,历史上,低贱者在道德上居于劣势。例如低贱者在大多数的时候被认为是懒惰、愚钝甚至赌博、嫖妓、滥吃、酗酒等道德恶习的结果,因而,低贱者穷人意味着道德上的次等。

这一点在经过马克思主义的颠覆以后就变了过来。在马克思主义的道德天平上,低贱者居于优先地位。因为马克思发现了高贵者的高贵来自于他们对低贱者的剥削:一方面这意思是说,高贵者在高贵之前就已经在道德上犯下了罪孽;另一方面则是说,低贱者越勤劳意味着他越是贫穷,因为他被剥夺得更多。因而低贱者为了高贵,首先要做的不是勤劳,而是不勤劳―消灭劳动―消灭了高贵阶级赖以存在的剥削劳动,那么他们就消灭了自己低贱的基础。因为不是勤劳将使他们富裕,而是消灭勤劳将使他们富裕。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写道:“在过去的种种冒充的集体中,如在国家等等中,个人自因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的,他们之所以有个人自因,只是因为他们是这一阶级的个人。从前各个个人所结成的那种虚构的集体,总是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而使自己与各个个人对立起来;由于这种集体是一个劫持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支配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集体,而且是新的生活的桎梏。在真实的集体的条件下,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而无产者,为了保住自己的个性,就应当消灭他们至今所面临的生存条件,消灭这个同时也是整个旧社会生存的条件,即消灭劳动。因此他们也就和国家这种形式处于直接的对立中,他们应当推翻国家,使自己作为个性的个人确立下来。”

如何回到个体的真正的尊严的状态,如何从耻辱的状态中解放自己,这是一个中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