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奉调回朝后,面临着一场比抗御西夏更为艰巨的斗争。
北宋政治,弊端丛生,尤其是“冗官、冗兵、冗费”问题极为严重。宋太祖开国时,设官分职本有固定的数目,但以后随着征召官吏、恩荫官职、祠禄官员的日益泛滥,北宋的官吏队伍急速膨胀。仁宗天圣二年(1024),录取诸科进士竞达1067人。而且录取以后,就直接任官,两三年功夫,经科举新录用的官员竟增加一倍以上。而恩荫得官的,那就更多了。宋代官吏不仅多,而且素质极差,办事能力很低,但官员们的待遇却特别优厚,所谓宋朝优待文官,说的就是这些官员,除正俸之外,还供给一定数量的春冬衣料,还有职钱等名目繁多的补助,国家开支不断增加,再加上皇室大兴土木,任意挥霍,政府财政日益入不敷出。而这种负担又转嫁到劳动人民身上,因而社会矛盾日益加深,农民起义和兵变相继发生,内忧外患连年爆发,国家面临重重危机。
范仲淹针对严峻的社会现实和腐朽的官僚政治,力陈改革时弊。
在危机面前,仁宗也感到形势严峻,想摆脱困境,免掉了保守无能的宰相吕夷简和执政王举等人。重用范仲淹,并把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人也安排在要职上。主张革新的人在朝廷中占了优势。庆历三年(1043)九月,范仲淹向仁宗上《答手诏条陈十事》,提出十项革新主张:
(一)严明官吏升降制度。朝廷中不是大功德的人不能升迁。在京任职的百官,不是靠选举获现职的,必须任期满五年,才可磨勘升迁。这几乎就是考官员政绩的一种法规。
(二)抑制侥幸。严格限制官僚子弟恩荫特权。恩荫制度使贵族、大官僚每年都要奏荐子弟做官,因而官员滥进的现象十分严重。范仲淹提出,限制恩荫特权,今后两府及两省的官员,遇郊祭大礼奏一子充京官,大臣不能推荐自己的子弟担任馆阁职务,这样任子制度才不致于冗滥。
(三)严密贡举制度。进士参加各种考试都取消在试卷上把姓名糊贴掉的办法,参考平时品行确无缺陷的人,才可把名字上报朝廷。进士先考策论,后试诗赋,各科要录取兼通经书义理的人。赐策以上的高等人,都由皇帝的诏书作出裁决而后宣布。其余优等的,可免吏部铨选而直接注册授官,次一等的,由本科发给凭证,而等候吏部铨选。这样进士的考试方法,就会遵循其名去要求其实了。
(四)选择地方长官。推选地方长官,现任刺史、县令,“不问贤愚,不较能否”一概充任,因而素质低劣,多为蠢民害物之辈。“降诏,委托中书省枢密院首先选拔转运使、提点刑狱、知州,其次再委请两制、三司、御史台、开封府官、各路监司举荐知州、能判;知州、通判举荐知县、县令。限制各官推举人数,在举主多的人中,让中书省先选官任用。
(五)均公田。解决职田分配不均问题。职田是官吏在职外补贴的官田,范仲淹反对废除职田,主张“外官职田有不均者均之,有未给者给之”。使官吏有足够的衣食养活自己,然后才可以要求他们廉洁守节,而犯法的就可以处死和罢官了。
(六)注重农桑。重视农业生产。由于国家不务农桑,因而“粟帛常贵”、“府库日虚”。范仲淹请求降诏诸路,令所属各州令所属各州军官民向政府陈报有关“农桑可兴之利,可去之害”和应整治的堤堰、陂塘、河渠等水利工程。凡属可行的,由州县官员计足工料兴建,这样坚持下去,数年之间,即可农利大兴。
(七)整修武备,加强京师防卫力量。由于京师卫兵多远戍西北,因而京城空虚。范仲淹建议在京师附近招募强壮男丁五万人充作京畿卫士,用来辅助正规军。所募壮丁,每年三季务农,一季教战,既可节省军费,又可增加防卫。
(八)推广朝廷恩泽与信义。皇帝大赦令中的恩惠应有所施行,主管部门有延迟或违反赦令的,要依法重处,另外派出使者到各地去巡视施行的恩泽是否施行得恰当。这样各地就没有废弃滞搁皇上恩泽的人了。
(九)慎重颁布命令。严肃朝廷政令。由于政府下达的政令,“烦而无信,”因而“上失其威,下受其弊”。范仲淹要求制定政令应慎重,不得经常更改,一旦颁行,必须严格遵守。
(十)减轻徭役。现在州县户口减少而上供增多,应该把户口少的县城改为镇,把使院和州院全并为一院。职官厅的杂役,可以让州兵承担,其中不应接受役使的人全部放归务农,老百姓就没有了重役困扰的忧虑了。
范仲淹的十项改革,是他挽救政治危机、缓解财政困难的重要措施,中心是整顿吏治。在他看来,“内外皆得人,未有天下不大治者”。官吏贤能,“生民之病必救,政事之弊必去,纲纪之坏必茸”。
皇帝此时正信任和偏向范仲淹,因此全部采用了他的建议,范仲淹提出的十项革新主张,仁宗于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十月开始,先后以诏书形式颁布全国。在庆历这一年,北宋的改革,出现了一个新的局面,也实施了几件重大的举措:
十月,范仲淹和富弼请中书和枢密院选拔各路运转使。经过严格挑选,任命张昌之为河北都转运按察使,王素为淮南都转运按察使,沈邈为京东转运按察使。到各地考察地方官吏,选择有才能者任知州,不胜任者奏请罢免;并由知州挑选知县、县令,不能办事者奏请罢免。范仲淹还亲自在班簿上勾掉了那些不称职的转运使;同月,仁宗降下诏书,更定“磨勘法”,即对政绩卓著者可提前晋升,非有善政者,不得按时升级;赃罪者,文臣增为七年磨勘,武臣增为十年磨勘。还规定,朝官迁升员外郎、郎中,少卿监,必须三年没有私罪,要有五名有声望的官员作保,才能磨勘。待制以上官员,六年无过才可迁升,有过则延期晋升,至谏议大夫为止;十一月,仁宗降诏更定荫子法。凡郊祀奏请恩荫者,除长子不限年岁外,其他子孙必须年过十五岁、弟侄年过二十岁才得恩荫。得到恩荫的“选人”,限半年内赴尚书省考试;合格后,再由京朝官三人保举,才可到远地任官。凡不赴试又无保举者,永不预选;同月,仁宗又降诏限职田,对州县官吏职田均作出数量上的规定;庆历四年三月,仁宗降诏,改革贡举法。诏令州或县皆立学,应举者必须在校学够三百天,才准参加秋试。过去已参加考试的,学习一百天。考试内容,进士科废除考帖经、墨义,改为“先策、次论、次诗赋”;三史科,“取其明史意,而文理可采者”;明法科,考试断案,取“合律令、知法意”者。
庆历的改革,使腐朽的北宋暂时出现生机,使暮气沉沉的官僚机构开始发挥了较好的运行效率。
然而,庆历新政,对权贵官僚的种种特权,作了严格限制,因而触犯了他们的利益,那些权贵官僚串通一气,散布流言蜚语,说范仲淹、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人结为“朋党”,更为阴险的是,他们竟伪造事实指控富弼要另立皇帝。仁宗虽然不轻信,但范仲淹和富弼却十分不安,感到新政已难以推行下去。恰巧西北有警,范仲淹请求巡视边防。庆历四年一六月,派他为陕西、河东宣抚使。同年八月,富弼也出任河北宣抚使。范仲淹和富弼离开朝廷后,反对派对新政的攻击更加猛烈。仁宗也于此退缩了,在庆历五年(1045年)正月,罢范仲淹参知政事,以资政殿学士和邠州兼陕西路沿边安抚使。同年十一月,又罢陕西四路安抚使,改知邓州。富弼也贬知郓(yùn)州,韩琦、欧阳修等革新人士,也先后被赶出朝廷。庆历新政就此结束。
皇祐四年(1052)正月,范仲淹徙知颖州,在赴任的途中因病在徐州逝世,终年六十四岁。仁宗悲伤不已,亲笔为他的墓碑撰额,称为“褒贤之碑”。后谥“文正”。遗有《范文正公集》传世。
范仲淹内心刚毅外表温和,天性极孝顺,因为母亲在世时他正贫困,后来虽然富了,但没宾客上门就绝不吃两种荤菜。妻儿的衣食,仅仅能够基本自足。但他乐于施舍,在家创办义庄,用来赡养本族穷人。他博爱众人,乐于行善,很多读书人都出自他门下,即便是平民百姓都能说出他的名字。他去世那天,各地听到死讯的人,都为他叹息。范仲淹为政崇尚忠厚,所到各地都施有恩德,邠、庆二州的老百姓与归附宋朝的羌人,都为他画肖像,立生词以纪念他。到去世时,羌族酋长几百人,像哭自己的父亲那样为他痛哭。斋祭了三天才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