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役法,又称募役法,即根据老百姓家中财产的数量,分别叫他们出钱雇人服役,下到单丁、女户,这些本来就不必服役的家庭,也一律叫他们出钱,这叫助役钱。免役法的推行,使各等户都出钱,豪富之家财产多,出役钱也最多。同时也使流离失所的农民得以回乡务农,有利于农业生产。
市易法。此法熙宁五年(1072)开始实施。这是继均输法之后,对大商人的进一步限制。并首先在开封设立市易务,作为执行市易法的专门机构,还从内藏库拨出一百发缉作为市易本钱。以后在杭州、成都、广州等许多城市也设立了市易务。市易法的推行,使中小商贩和外来客商避免了豪富巨贾的压榨,使一部分商业利益从大商人手中转到政府手中,同时也增加了政府的税收。
方田均税法。以东、西、南、北四至各千步,相当于41顷66亩160步的面积为一方,每年九月,县令、县佐分地统计大量,查验田地的肥沃与贫瘠,确定它们的土色和质地,分为五等,根据土地等级,均定地税数额。此法于熙宁五年(1072)八月颁布施行。先在京东路实行,以后推广河北、陕西、河东等五路,且只限于五路的平原地区。方田均税法的推行,给隐田漏税的豪强地主以沉重打击,对地少地薄而税重的贫苦农民相对减轻了一些负担。
整顿治安,加强军备,也是新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具体表现在下面诸方面:
保甲法。把乡村各农户登记入册,两名男丁中取一名、十家为一保,保了都发给弓弩,教他们作战的阵法。此法熙宁三年(1070)十二月首先在开封府地区实行,以后推广到京东、京西、河北、陕西诸路,最后推广到全国。实行保甲法,建立起严密的治安网,就是使保甲丁成为正规军的补充力量,这是军队建设中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因而王安石要求对保甲兵加强训练,并取得较好效果。到熙宁九年(1076)止,全国受过正规军事训练的保甲兵已达56万多人,加强了宋朝军队的实力。
保马法。凡是五路义勇保甲愿意养马的,每户养一匹,以牧马监现有的马匹给他们饲养,或者官府给予马价,让他们自行选购良马,每年检查一次马的肥瘦,有马匹死亡或生病的给予补偿。此法熙宁五年(1072)五月先在开封府试行,熙宁六年八月颁布实行。保马法的推行,由于饲养较好。减少了马的死亡,同时也减少了政府的开支。
王安石的变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甚至打击了大官僚贵族、大商人对人民的疯狂掠夺,在地主阶级内部进行财力的再调整,“损有余以补不足”,力求“民不加赋而国足用”。正因为限制了大官僚贵族的经济特权,新法遭到守旧势力的猛烈反扑和围攻。
王安石曾经讲过三句有名的话: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他认为自然界的灾害,不用害怕;祖宗的立法,不适应时代需要的,可以改变;社会上的舆论,有正确和错误之分,错误的言论就不应当接受。这三句话反映了王安石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和革新的精神。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他的变法措施具有一定的进步性。
王安石所采取的措施,只是为了缓和已经激化的阶级矛盾,挽救宋王朝的危机。他只能在不触动封建制度的前提下,通过腐败的官僚机构,在统治政策上作了某些调整。王安石对大官僚贵族限制是有限度的,革新派的力量是非常薄弱的。从一些反对新法的人们的奏章和文书中,还可看到有些新法为某些贪官污吏所利用,反而起了扰民的作用。
西望国门无力回天
王安石变法在当时引起强烈的反响,同时也在统治集团内部受到猛烈的攻击,新法刚一出台,就马上遭保守势力的强烈反对。御史中丞吕海评论王安石有十大过失,出判大名府的韩琦把劝谏停止实行青苗法的奏疏送到朝廷……他们的反对使宋神宗开始动摇,并且疑虑重重。再加上曾公亮等人也出来指责青苗法,王安石虽然力辩,也不能解除神宗疑虑。于是王安石称病在家,并上章奏请罢职。这时,翰林学士司马光也称青苗法使“士大夫沸腾,黎民骚动”。王安石再度上章奏辩,后来神宗头脑才清醒过来,承认自己为“众论所惑”,并遣使督王安石视事,王安石才又继续执政,进一步推行新法。
然而斗争远未停止,反对派又在免役法、市易法等问题上掀起反变法的浪潮。熙宁四年(1072),监察御史刘挚、御史中丞刘绘多次上疏神宗反对免役法,声称免役法“有十害”;熙宁五年(1072),华州山崩,枢密使文彦博说这是市易司差官自卖果实所造成的后果。面对着进攻,王安石一一予以还击。熙宁六年(1073)七月,反对派对市易务实行的“免行钱”又发动攻击。“免行钱”是将商行为开封官府供给的百货改为按商行收利多少交纳“免行钱”,这是参照免役法而实行的新法规。这个法规使那些肆意勒索的官吏和从中渔利的禁中皇族、后族以至宦官的利益受到极大损害,因而他们和反对变法派的官僚结合在一起,发起猛烈进攻。此时神宗也疑虑起来,王安石毫不犹豫地揭露了后族所以反对免行钱的原因。因此更招来后宫的强烈反对,她们纷纷要求废除新法,赶走王安石。参知政事冯京见风使舵也随声附和。宫廷中形成了一股反变法的逆流。熙宁六年至八年,又连续发生两年大旱,饥民流离失所,神宗脸上布满了乌云,在朝上叹息不已,这也成为反对派攻击变法的口实。这时,光州司法参军郑侠在冯京的指使下,要求神宗废除一切新法。
同时,变法派内部也发生内讧,有些人转而反对市易法。王安石已处在反对派的包围之中,很难继续执政,因而要求辞去宰相,熙宁七年(1074)四月,神宗罢王安石宰相,诏令出知江宁府。
接任王安石为相的是韩绛,吕惠卿为参知政事,这二人也是变法派的人物。然而吕惠卿虽然有才干,在变法中也出过不少力,却怀有强烈的个人野心。在王安石罢相后,他虽为参知政事,但也一心要往上爬,于是作了些伤害王安石的事,同时他与韩绛也不合作。在此情况下韩绛请求神宗恢复王安石相位。熙宁八年(1075)二月,神宗第二次任用王安石为宰相,王安石的复相,使吕惠卿大为惊讶不已。
王安石再次担任宰相以后,虽然还想进一步推行新法,但变法派内部的分裂扩大了。吕惠卿对于王安石再度为相深感不安与不满,他在王安石生病时对神宗说,王安石数次称病不管事,把积压下来的公事都委托我,我怕将来会导致失败而吃罪不起。变法派内部的严重分裂,无疑给王安石以沉重的打击,而这时新老反对派的攻击火力仍有增无减,甚至天空出现慧星,也成为攻击变法的借口。神宗也不像以前那样信任、支持王安石了,对王安石的意见,也不那么言听计从了,这一切都使王安石更加心灰意冷。熙宁九年(1076),王安石在病中多次请求辞职。同年六月,他的儿子又因病死去,使他悲伤不已,力请解除宰相职,十月,神宗批准他的请求。王安石罢相后,出知江宁府,但他并不到任视事,次年六月就辞官退居江宁了。
王安石从熙宁二年至熙宁九年共推行七年新法。在王安石罢相后,神宗还是基本维持新法的,然而已经把注意力集中在官制改革和强化军兵保甲方面。元丰八年(1085)神宗去世,幼子赵熙继位,是为哲宗。哲宗年幼,当时是由神宗的母亲高太后执掌朝政,高太后拜司马光为宰相,司马光一上台,尽废新法,这就是历史所称的“元祐更化”。元祐八年(1093)高太后病死,哲宗亲政。哲宗虽然也颇有变法精神,恢复了神宗颁布的一些新法,罢免了一些元祐党人,但新法至此已经是寿终正寝,以失败而告终了。
王安石退居江宁后,虽然过着田野幽静的生活,但他的内心却还是深切地关怀着朝廷的局势发展的,所谓“西望国门搔短发,九天宫阙五去深”,就是反映了他晚年不平静的心情,然而他毕竟是罢了官的人了,对朝廷的事已无能为力。退居的王安石,有时会会朋友,谈诗论文;有时骑驴出游,与人说佛谈禅。苏拭由黄州北往路过江宁时,王安石热情接待了他,两人一边畅游,一边论文说佛。王安石还是一位杰出的文学家。他的文章雄健峭拔,是唐宋八大家之一,诗词虽不多,但遒劲豪气之中又富清新婉媚。著作有《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三经新义》。王安石晚年时仍然热衷于读书、著述,编写了一本《字说》,对文字训诂多有研究。
神宗逝世后,王安石听说一些新法已被废除,更加忧虑重重,他的病弱身体更不能支持了,元丰九年(1086)四月,王安石一病不起,与世长辞,终年66年岁。他在退居江宁时封为荆国公,去世后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