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中国历史名人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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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司马光(1)

年少聪智有缘识庞

司马光(1019—1086),字君实,陕州夏县(今山西夏县)人。生于北宋天禧三年,其家世代贵胄贵胄(zhòu):贵族的后代。

,远祖是西晋皇族平献王司马孚,原籍河内(今河南沁阳)。到北魏时传至司马阳,曾为征东大将军,死后葬在夏县涑(sù)水乡高堠(hòu)里。司马光的四世祖司马林、曾祖父司马炳都是以布衣终身。直到北宋初年司马光的祖父司马炫考中进士,才重得仕进。司马光的父亲司马池,官居四品,为兵部侍中、天章阁待制。司马光出生时,司马池是在光州光山县(今河南光山)任县令,就以生地取名为光。

司马池为官清廉,富有学识,对司马光管教很严。司马光六岁时开始识字读书,七岁时就像成人一般,很严肃,听人讲《春秋左传》,十分喜爱,回来给家里人讲解,能讲出大意。从此手不释卷,到了不知道饥渴寒暑的地步。

有一天,司马光和一群儿童在庭园中游戏,有个儿童爬上了一只水缸,失足跌在缸里,别的儿童都一哄而散,司马光却拿起石头打破水缸,让缸里的水流出来,缸里的儿童才没有被淹死。后来在京师和洛阳一带有人把这件事画成图传播。

司马光15岁时,已经读了不少书,他写的文章醇厚深重,人称有西汉之风。就在这一年,按照宋朝的思荫制度(即五、六品以上的大臣子弟和后人都可以补官。每三年举行一次南郊祭天大典,恩补一批),司马光恩补入仕,被授予将作监主簿。虽然做了官,司马光依然刻苦读书,仁宗赵祯宝元初年(1038),司马光在20岁时参加会试,一举考中进士甲科。

进士及第以后,司马光任奉礼郎、华州判官。第二年司马池从同州调往杭州任职。司马光为便于侍奉双亲,请求调任苏州判官。朝廷答应了他的请求。由于他母亲在这一年因病去世,司马光辞官回家守丧;母亲丧期还没有守满,父亲又于庆历元年(1041)病逝,这使司马光悲痛不已,在守丧的岁月里,他哀伤消瘦,遵循礼仪以读书作文来排遣自己的哀思。

四年以后,庆历四年(1044)司马光守丧期满,签书武成军判官事。司马光在27岁时被调到北宋首都汴京(今河南开封),担任过评事、直讲、大理寺丞等职。在司马池的生前好友庞籍升任枢密使以后,再次推荐司马光担任了馆阁校勘、同知太常礼院等职,参与有关刑事、礼仪及编校书籍等工作。馆阁校勘的职务给司马光提供了阅读朝廷密阁所藏的大量图书的机会。对于他以后的史学研究与编撰有很大的帮助。太常礼院属于太常寺,掌管礼仪祭祀。司马光办事认真,在任期间对朝廷不合礼法的事毫不客气的提了出来。宦官麦允言死,治丧时赐用一品官的仪仗,司马光不同意,上奏说:“春秋时新筑大夫于奚因功请用诸侯的规格装饰马匹,乘坐入朝,孔子还加以责备,麦允言是陛下的亲信近臣,并无巨大功勋,而赠以三公官衔,给以一品仪仗,与诸侯的规格比较,不是太过头了么!”夏竦赐谥文正,司马光奏说:“文正这个谥号是很高的美称,夏竦是什么人,可以相称吗?”司马光终于打动了仁宗,最后夏竦的谥号改赐为“文庄”。

皇祐五年(1053),庞籍涉嫌罢相,次年降为户部侍郎.出知郓(yùn)州。庞籍希望司马光作为他的助手,因而举荐司马光任郓州典学,司马光感于庞籍提携之恩,也就随他到郓州就任。一年后,庞籍改任河东路经略安抚使、知并州事,又荐司马光为并州通判,司马光又去并州任职。并州地方贫瘠,与西夏接近,西夏人经常逼进到交界的麒(qí)州城下耕田,有一定威胁。庞籍派司马光去麒州调查,司马光采纳了当地官吏意见,建议在麒州城西二十里左右增置二堡,加强防备,并在此地雇人耕田,这样既可以避免西夏强占耕地,又可缓解河东谷贵长途运输的困难。庞籍听从司马光建议,决定在西夏聚集此地之前修成二堡,因此未等朝廷下旨就动工了。然而,麒州官兵在这时发现西夏军队已在此地聚集,守将部思虽勇猛,但狂妄自大,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在夜里对西夏兵突然出击,结果被夏军打败,所干之事也就一无所成。仁宗派人追查庞籍,庞籍为保护司马光,自己被贬为知青州事。司马光为此非常不安,上书引咎自责,申述修堡无过,庞籍无罪,但仁宗未加理会。六年后庞籍去世,司马光深感庞籍之恩泽,登堂拜庞籍的妻子如同自己的母亲,抚养庞籍的儿子如同自己的兄弟,当时人都称赞庞籍和司马光的贤德。

谏官必谏用人先德

嘉祐二年(1057),司马光离开并州,第二次进京做官,任直秘阁,后迁开封府推官,后又加修起居注。嘉祐六年(1061)司马光改任起居合人,同知谏院。司马光在担任谏官的五年当中,竭尽忠诚,恪守职责。对朝政之失误,曾上了不少奏疏,提出了很多批评建议,仅收录在《传家集》中的就有一百七十余份,而且在一些事上是一奏再奏。比如,当时的交趾进献了珍异的动物,叫做麟(lín)。司马光说:“真假不得而知,倘若是真的,不是自己到来的也不能说是祥瑞,希能退还给他们。”可是,由于当朝皇帝对于司马光的意见很少采纳,这使得司马光很是不安。英宗治平二年(1065),司马光就任龙图阁直学士,仍留任谏职。此时可马光感到自己只知竭忠报国,已经在朝廷上树立了一些敌人,恐怕祸及子孙,连上三状,力辞谏职,希望解除谏职,到地方去做官,朝廷只答应免去谏职。

治平四年(1067)正月,英宗去世,神宗赵顼即位,能知政事欧阳修向神宗推荐司马光,称赞他的品德淳正,学识渊博。神宗便于同年闰三月拜司马光为翰林学士,司马光极力辞谢,但未被允许。四月,又升任司马光为御史中丞。

司马光为政,关心人民疾苦,这与他长期在地方做官接触下层劳动人民有关。他提倡“怀民以仁”,认为只有“利百姓”,才能“安国家”。所以,他对百姓给予很多关注、同情,甚至为之请命。元丰八年(1085)九月,他在上神宗的札子中尽情地描绘了农民的疾苦,并郑重地告诫皇帝要注意历史上官逼民反现象。治平三年(1066),陕西、河东发生严重旱灾,但朝廷没有重视,反而在此时听从佞臣之请接受上尊号,司马光对于这种朝廷漠视人民疾苦的现象非常气愤,上奏英宗说这简直是“欺蔽上天,诬罔海内”。为减少百姓负担,司马光反对英宗下诏将壮丁二十万人刺手背而编为义勇军,认为陕西军队本来就不少,这样会使百姓无故加重负担。他冒被皇帝处罪的危险,连上几道奏疏,并持诏书到中书少与韩琦辩论,两人唇枪舌剑展开了一场激战。

北宋时期在用人方面存在着相当多的弊端,这也是宋代历来积贫积弱的一个主要原因。司马光针对弊端提出过不少好的见解和主张。首先,他认为用人当以“德”为先。熙宁元年(1068),司马光向神宗荐举谏官时就根据这个原则提出三个具体的条件:一是“不爱富贵”,二是“顾惜名节”,三是“晓知治体”,前两条是德,后一条是才。他也反对近世以来,专尚文辞,以文辞代百能的取士方法。他认为,文辞只能是有才能的人一个方面,不足以穷尽天下士之百能。司马光还主张选才用人应破除论资排辈、一味看重门第的陈腐观念。治平四年(1067)五月,司马光上疏神宗,指出如果按照国家原先选御史官的资历范围规定,不但选中者不多,而且弊端不少。对于以门第高低来选择官员,司马光更是深恶痛绝,他提出只要有贤才就应推举,对于魏晋以来历代相因的“选举之法,先门第而后贤才”的严重弊端,认为一个人的德才,不在于世禄与贫贱,不能以门第划分。他主张建立和健全选人、用人制度;改革科举制度,设十科举士;改进延访荐举和按察制度。司马光重视推荐人才,荐举过苏拭、刘恕等。当然,司马光也错举过人,他曾为此上书自责。晚年做宰相时,也信任过蔡京这样的人。

保守固执否定新法

治平四年(1067)英宗去世,神宗即位。这位年仅20岁、风华正茂的皇帝很想有所作为,他欣赏王安石的变法主张。熙宁二年(1069)起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王安石在神宗的支持下提出一套急进、大胆的改革方案,成为变法的领袖,北宋很快掀起了一阵变法的浪潮,史称为“王安石变法”。

面对着北宋王朝内忧外患的腐败局面,面对着千疮百孔的社会现实,司马光和王安石都从维护封建王朝的统治出发,都尽力想去“补天”,都想改革,但涉及到改革的内容、改革的方法,两人就势同水火,存在着极为严重的分歧了。

司马光与王安石是老相识而且是好朋友,嘉祐年间在朝中同修起居注,神宗即位后二人又同居翰林学土之职。当时人们所称的“嘉祐四友”,就是他俩外加吕公著和韩维。两人同为州牧判官的时候一天被包拯请到家里饮酒赏牡丹。当包拯亲自举杯劝酒时,司马光虽然平素不爱喝酒,但碍于情面,不得不勉强喝了一点,而王安石却能够坚持“终席不饮”,这种自制力使司马光后来谈起来还很佩服。司马光与王安石最大的分歧是在理财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