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苏联]左琴科
电车实在太拥挤了,而且你不能乱动,如果你不听劝告,非要在那狭小的空间里展示你的活泼,那你一定保不住你的套鞋。
当然,只是一只套鞋,很多人根本不会放在心上。
但如果你的套鞋在两分钟内就没了,你一定不会装作若无其事的。
我再清楚不过了,上电车的时候两只套鞋都在脚上,但等到下车的时候,结果却是:两只套鞋已经分居了。所有的衣物都老老实实地呆在它应在的地方,惟独我右脚上的那只套鞋不见了。
车已经载着那只套鞋飞驰而去了……
我脱了剩下的那只套鞋,用报纸包上,就这么上班去了。等着吧!下班后我一定把它找回来。
下班了,这成了我的头号大事。我先找了一个认识的电车司机,希望从他那里得到些有用的信息。
他的话让我心里踏实多了。他说:
“嗯!是在电车上啊!应该没有什么问题。要是丢在别的公共场所,那就不保险啦。丢在电车上,找到的希望有百分之九十以上。我们局里有个失物招领处,到那儿就能领回失物,他们专负责这种事。”
“噢,谢天谢地,”我说,“现在我心就定啦。唉,我的套鞋是全新的,刚穿上两分钟而已。”
很快,我就找到了失物招领处。
“朋友,我的一只套鞋在电车上弄丢了,我希望能在这里找回来。”
“可以,”招领处的人回答说,“请描述一下您的套鞋吧。”
“套鞋嘛,好像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我说,“鞋号是十二号。”
“十二号的鞋,我们这里可能有一万二千多只,你再细细地说一下吧。”
“特点嘛,也很普通,那是绿颜色的,鞋的两旁有白色条纹。”
“这样的鞋我们这儿也有上千只,说得再详细点好吗?”
“那是一只全新的套鞋,连鞋油都没来得及上。”
“请您稍等。”
瞧,她手里的确拿着我的套鞋。
我当时真想拥抱她一下。
我想,这里的工作真出色,工作人员竟在一只套鞋上花这么大的功夫,难得极了。
“谢谢,”我说,“朋友,真不知如何感谢您的帮助,这对我来说太重要了。快给我吧,我好穿上。谢谢你啦!”
“不行,尊敬的同志,我仍不能确定这套鞋的真正主人。”
“我何必去骗一只套鞋呢?”
“我们丝毫不怀疑这一点。很可能这就是您丢的那只套鞋,但现在不能给您。请您开个证明来,证明您确实是丢了鞋。让居委会再开个证明确保一下吧!这样才符合我们的工作程序。”
“朋友,”我说,“好同志,可是我的街坊并不知道我出了这档子事,他们可能不给开这样的证明。”
“他们一定会帮你的,而且……”
他坚持原则,我只好无奈地离开了。
第二天,我找到了居委会主任,对他说:
“请给我开个证明,我丢了一只套鞋。”
“这是事实吗?我可是上过不少次当了!是不是想捞个非分之财?”居委会主任说。
“真的,”我说,“我是丢了鞋。”
他说:“那就拿一张电车公司的证明,单凭你一句话,我可不敢胡乱开证明,我必须为居委会的声誉负责。”
我说:“就是他们让我来这儿开证明的。”
他说:“那你打个报告吧。”
我说:“怎么写呢?”
他说:“你就写:某年某月某日丢失鞋一只……等等,等等,再加上点保证,就说你以什么样的名义起誓……”
我写了报告,随后便拿到了居委会的证明。
我拿着证明又到了失物招领处。好在一切都很顺利,套鞋被我拿了回来。
现在我终于拿回了我的那只套鞋,并把它重新穿到我的脚上。“瞧,他们的服务态度多好!要是别的单位,为一只套鞋肯定不会花那么多时间!从车上扔出去完事了。虽然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但毕竟不是一无所获。”
但事情总不是那么尽如人意,在又一回里,我又丢了另一只套鞋——一星期以来,我把它包在报纸里一直随身夹带着。这次可记不得丢在哪里了。但我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一定不是在电车上。
虽然有所损失,但总算没全白忙活,现在我把它放在五斗柜上。每当心里烦闷时,只要朝这只套鞋看上一眼,我就心平气和了。那时我心里总会想:总会有像这样优秀的机构给我帮助的。
这只套鞋对我来说已远远地超出了它应有的价值,我一定会永远地保留着。
我在去莫斯科的途中,不得不在省城小住,一个老朋友来找我,说丈夫的罪判得不合理,于是我便去找我认识的一个法院院长,在仔细研究了案情后,他向我诉说了做院长的苦衷,我对此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