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管理制度建设原则
基层工会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可以从三个方面去理解,一是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要以工会系统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政策为依据,并结合所在基层工会工作的实际;三是要注重管理制度本身的规律性。
一、坚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会工作中要自觉按照党的思想政治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出自己的贡献。因此,基层工会的任何管理制度,都要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坚持以指导工会工作的法规政策为依据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指导工会工作的法规政策是基层工会开展全部工作和活动的法律依据和准绳,基层工会管理制度必须要自觉地按指导工会工作的法规政策的精神来制定。实际上,基层工会管理制度的一切规章制度都应当是指导工会工作的法规政策要求的具体化。
三、坚持发挥系统功能原则
发挥系统功能,是一切组织、一切期望具有活力的组织都必然要求的。基层工会要通过其组织活力来调动职工群众活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对系统功能的要求则更为突出。因此,在基层工会管理制度建设中应当立足全局,从总体上安排各部门的职能和制度的确立和发挥,同时还要考虑到与之相关的多方面的平衡协调,互相补充,相得益彰。总之,要按一种合力的最佳合成的状态去努力,尽可能减少分力,尤其要排除一切不利的因素。
四、坚持实用、可操作性原则
基层工会的工作是非常实际的具体工作,每一项工作都涉及如何做,怎么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哪些事要做到什么程度的问题。因此,基层工会在制定管理制度中,要坚持实用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尽可能具体化和规范化,以便利于指导实践。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我党的根本组织制度,也是基层工会管理制度的建设原则。依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就是在基层工会管理制度中,要充分发挥全体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又要服从统一的指挥、统一的步调。实践也表明,一些不合理的制度在约束职工群众积极性的发挥、不利于调动工作积极因素,是同民主集中制背道而驰的。因此,在基层工会管理制度建设中,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要从实际出发,作出适度的具体规定。
总之,基层工会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一定要坚持创新与继承相统一,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原则,从而把基层工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新世纪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的新情况下,要将维护好最广大职工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基层工会管理制度建设方法
基层工会管理制度建设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调查研究
制定基层工会管理制度,首先要做好准备工作。基层工会应该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充分的调查研究。调查研究分为对内部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法令、法规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研究;对本企业和其他基层工会组织管理制度经验教训的分析研究;对古今中外先进的、现代的管理思想的研究。在对内部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时,可深入职工中进行访谈、座谈,多方面听取职工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尤其是向富有实践经验的职工请教。总结分析本组织管理经验教训时,应认真查阅本企业有关的档案材料。准备工作是基层工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第一步工作,目的是为了保证其内部管理制度的合法性、现实性、可操作性、先进性。
二、起草拟写
在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之后,也就进入了制度草拟阶段。草拟工作可以分门别类进行,可分别组织不同的专家、专业人员来制定不同类别的管理制度。在起草管理制度时,不妨多写些有关内容,以便可以在讨论审定时进行取舍。
管理制度的结构一般分导语、条规、实施说明三个部分。导引部分通常为总则,阐述制定制度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条规一般为中间部分,是制度的具体内容,也是主要部分,分若干章,每章再分若干条,每条又分若干款。实施说明往往为最后一章,该部分对制度作出说明、解释,并说明该制度的权威程度、修改和解释权限、生效时间等相关要求。
管理制度的行文要求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分门别类,一目了然;内容全面,逻辑严密,语言简洁;术语正确规范,语言通俗易懂;标点准确无误,语句通顺,语法正确,不用任何修辞。
起草拟写时,应反复进行推敲和琢磨。
三、讨论审议
草稿完成以后,应进行讨论审议。讨论审议应在拟稿人员中间和有关职能委员会及所属工会组织中进行。有条件的基层单位,可以报请工会职工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审定。
讨论审议是制定制度、完善制度的一项重要环节。对制定的管理制度应进行充分讨论,集思广益,查漏补缺,精益求精。
讨论审议可先在拟稿人员中间进行,在草稿初具规模后,再组织有关部门、分工会一道进行参与讨论。制度的草稿应提前分发给有关领导、会员(职工)代表和涉及各个部门、各个分工会、各有关人员,以便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参阅、分析研讨,在讨论会上阐述较为成熟、有建设性的见解和建议。在听取、征求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评议后,拟稿人员(工作组)可在参考这些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在工作组中再进行分析研讨,以便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四、试行修订
在经过反复讨论审议之后,制定的制度初具规模,即可在局部范围内或小范围内试行。在试行中要注意搜集各方面的信息和反馈,并进行必要的情况记录,对试行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讨,制定相应的措施,对制度加以必要的修订和充实。重要的管理制度应报请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五、全面推广
在试行基本成功之后,基层工会管理制度即可进行全面推广、正式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应组织职工认真学习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在全面推广时,如发现问题或不足之处,可依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补充、说明,甚至变更,但在实施上要严肃认真,力求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基层工会管理制度写作方法
基层工会管理制度种类繁多,内容复杂,掌握其基本思路是写好它的重要前提。基层工会管理制度的写作思路,应建立在对管理制度本身构造和规律的认识上,它是其内部逻辑构成与外部结构形式统一的表现。
一、内部逻辑构成
内部逻辑是由对象、要求和后果三个要素构成。所谓对象,是指该管理制度的主体,即制度中规定的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所谓要求,是指该制度中允许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允许怎样做以及禁止做什么的那一部分内容,它是制度的核心。所谓后果,是指违反制度后将受到的惩罚、制裁以及符合该制度将受到奖励和保护的那一部分内容。这三者之间,要求是中心,对象是要求能够适应的前提,而后果是要求能够实现的保证。
二、外部结构形式
它是由条款组成的总则、分则和附则构成。总则,是制度的开头,一般主要说明制定该制度的依据、原因、目的,对制度的适用对象、基本要求等所做的原则规定,这是制度的总纲。分则,是制度的主体,一般是对基本要求和后果作出的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这是总则的深入化和具体化。附则,则是制度的结尾,一般规定该制度的解释权、修改权、细则的制定权、适用范围、生效日期以及对其他事项的说明。有的制度不分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只分条款按序号排列下去,但各条的顺序也是按上述三部分的内容排列的。不论采用什么形式,总是说明为什么做、做什么和怎么做的意思。
内部逻辑构成三要素和外部结构形式三要素的统一,就形成制度写作内容和形式的基本思路。除了一些简单的文种,如守则、须知之类以外,在实际写作中,各种文种或多或少也都体现出这样的思路。
基层工会管理制度章程写作方法
一、章程的概念与作用
章程是一种组织规程,它由有关会议通过,有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颁发,一经通过、颁发,在相应范围内具有强制遵循和执行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大家都必须严格地遵循和执行,不能在行动上有所违背。
二、章程的结构与写作
章程一般由标题、签署、正文三部分组成。
1标题
章程的标题有自己的构成形式,而且只有一种构成形式。即“组织名称+文种”,如《中国工会章程》。章程的规范对象只是有关组织的各个方面,这就是这种标题构成的原因所在。
2签署
章程的制定组织机构名称和通过日期一律用括号形式置于标题下方。
3正文
章程的格式与其他规范性公文一样为条款式,但章程使用的条款式是一种“章断条连”的形式,即分章分条,各章条数前后相连。第一章为“总则”或称“总纲”,最后一章为“附则”,中间各章统称之为“分则”。分则部分则根据内容立章,各章标题也由各章内容而定。每一章下面都分条,少则一条,多则几十条不等,而且条数的序码从头到尾相互衔接,不因分章而中断。“条”下还可以分“款”,设“目”,但“条连款不连”,即条文之下所设的“款”与“目”的序码独立编项。章和条的写法一律采用汉字序数词,如“第一章”、“第一条”等;而款和目的写法则大多采用汉字数词,如“一”、“(一)”。章程一般不采用阿拉伯数字来表示条款,有时分目就以分行形式表示。
章程最后并不一定都设一条“附则”,但“总则”或“总纲”与“附则”形成对应关系,如最后不设附则,最前就不设“总则”或“总纲”,而是用“引言”的形式,不进入“章”、“条”。总则部分主要用来说明该组织的性质、宗旨、任务,有的还要说明组织名称、指导思想或组织本身的建设要求等,附则部分一般用来说明生效日期与实施要求。
分则部分是章程的主体。一般要对这样三个大的方面作出规定:组织的组成人员,组织的构成、以及其他问题,如组织制度、经费等。对组织成员的说明,主要有:参加该组织的条件、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对组织构成的说明主要有:最高权力机构、最高领导机构与常务机构的设置、产生、职责及相互关系等。
在写作章程时,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令,不能出现与之违背或有抵触的地方。条文内容要详细明白,又要全面周密,做到无懈可击。条文内容重在说明应该怎样做,不重在说明为什么应该这样做。要尽量使用表示确切判断的词语,如“应当”、“必须”等,避免使用模糊词语,条文含义必须确凿无疑,不会产生歧义,语言应简洁,必须用词和标点加以精斟细酌。
基层工会管理制度条例写作方法
一、条例的概念与作用
条例是一种强制性和约束力都特别强的规范性公文。凡是对某一方面的工作、权限作出原则性规定的,统称之为条例。如《×××××奖励条例》、《×××职权条例》等。它实际上是对某一法律、法令和政策的补充性说明或辅助性规定,是实施和执行某一法律、法令、政策,调整国家和单位、集体生活某个方面准则的一种重要辅助手段。
二、条例的结构与写作
条例的内容结构一般由标题、签署、正文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条例的标题一般有两种写法:第一种写法,由发文机关、事项、文种三部分构成,如《×××××实施条例》。第二种写法,由发文事项和文种两部分构成。如《奖惩条例》,如果该条例不完善,需要在实施中修改,则应在标题中加“暂行”字样。
2签署
条例的签署一般在标题之下,由发布机关或发布日期构成,并用圆括号括起。如果是经领导机关和某种会议批准通过,作为法定依据的,必须注明领导机关或会议名称和批准通过日期;如果是属于经过修改重新发布的,则须同时注明初始发布和重新发布的机关与日期。有时,条例随发布通知同时发布,那么,签署可在条例中省略。
3正文
条例的正文有两种格式:一种是“分章贯条式”。即将条例的内容分为若干章,每章内容相对集中,列出章的标题。这种格式的条例,第一章必定是“总则”,最后一章为“附则”,中间各章为“分则”;章下设“条”,条序不受章的影响,从总则第一条依次往下排列,贯穿全篇,直到附则的最后一条为止。另一种形式是“一条到底式”,即全篇条例只分条,不分章,从头至尾都在总标题之下。
基层工会管理制度写作方法
制度使用的范围十分广泛,凡是要求有关人员共同遵守并按一定程序办理的事情,如行政工作、工会工作、经济活动等方面的,以及事务、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都可以使用这一文种。
一、制度的作用
制度是保证各种活动正常进行的基本条件。制度一经制定和公布,任何人都必须按照制度办事,不得违背。制度总是对各种事务的处理原则与处理方法作出具体的规定和统一的要求,它能有效地指导工作,使事情有条不紊地进行。因此,基层工会建立健全各种制度是非常必要的,这是一个重要的管理手段。
二、制度的结构与写作
制度一般由标题、正文、签署(或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
制度的标题,一般由制度内容加文种构成。如《财务制度》、《考勤制度》等。有时,在制度内容前加有适用对象一项,如《××工会财务制度》等。
2签署
制度的签署一般在标题下括注,由制发机关和发布日期二者组成。有时会将此部分放在文尾,即为落款。随发布今发布的制度,签署(或落款)可以省略。
三、制度制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