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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基层工会的福利工作(1)

基层工会劳动福利事业概述

1工会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性质和宗旨

全总十三届二次执委会议通过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决议》在对工会企事业的表述上,把工会兴办的各种企事业统称为职工劳动福利事业。工会企事业统称为职工劳动福利事业,根据不同的角度,其本身内容没有改变,过去历次全国工会企事业会议提出的关于发展工会企事业的宗旨、原则、指导方针没有改变,今后需长期坚持并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职工劳动福利事业具有社会和经济双重属性。社会属性是决定它追求的最终目标必须和工会组织本身追求的社会目标相一致,成为工会履行自身社会职能的重要方法和途径。同时,工会企事业(全额或差额补贴的事业单位除外)又是一个独立的经济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部分,又必须按照经济规律、市场法则办事。职工劳动福利事业这种经济属性决定了它必须树立市场竞争观念,讲究经济效益。这就是说具有双重属性的工会企事业必须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一方面要理直气壮的讲求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又要矢志不渝地追求社会效益,坚持工会企事业的收益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通过经济效益的提高来进一步扩大社会效益,在扩大社会效益中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实现服务——创收——扩大服务的良性循环。

职工劳动福利事业必须始终坚持“为改革开放、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为推进工会事业报务”的宗旨是由工会组织的性质决定的。这个“三服务”宗旨具有鲜明的中国工会特色,是新时期工会工作方针在职工劳动福利事业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它已为实践证明是完全正确的。所以,发展工会企事业,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否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利益,是否有利于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并坚持以此作为判断和衡量工会企事业工作是非得失的标准。

2基层工会办企事业的范围

按照《关于工会兴办企事业的若干问题规定》,基层工会兴办企事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具备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可以兴办第三产业,也可以兴办国家政策允许、社会需要的其他企业。

工会兴办的企业主要有:直接为工农业生产服务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业、服务业、饮食业、旅游业、加工业、修旧利废等行业企业,以及文化、卫生、科研、教育事业等;与科技进步相关的新兴行业,主要是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等咨询业)、信息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具备规定条件的,经批准后,可以兴办房地产业、对外贸易业、金融保险,也可以经营商品批发和零售等业务,可以引进外资开办中外合资企业。国家产业政策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工会兴办企业,可以一业为主,多种经营。

工会兴办企业,其资金、规模符合规定,又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主管工会审查批准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开办生产、经营性公司。

依照政策法规的规定,工会应该积极办好职工福利基金会、职工信用合作社、职工消费合作社;试办职工福利保险公司、职工银行等金融组织;改革现有的工会事业。面向社会,扩大服务项目,增加服务内容,合理组织收入;开展技术协作、技术交流、技术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技术贸易活动。总之,公会应充分发挥其现有财力的作用,促进经济的发展,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

基层工会职代会职工生活福利监督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条为体现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保障职工的群众当家作主、管理企业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及《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设立本职工生活福利监督工作小组。

第二条职工生活福利监督工作小组是在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下,为增强职工体质、改善职工生活,协助行政办好职工福利而设置的一个监督工作机构。大会闭会期间,在厂工会领导下开展日常活动。

第三条任务和职责:

根据国家颁发的有关法规和厂有关规定制度,检查、督促食堂、幼儿园、招待所、浴室、职工医院等生活设施部门的食品卫生、卫生防疫及环境卫生工作;

检查食堂、幼儿园、招待所的饭菜、点心等食品质量、价格、成本核算以及账目进出;

检查、监督全厂各生活管理部门的工作质量及服务质量,并积极向有关部问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协助生活管理部门搞好内部管理,经常向职工进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和职业道德教育;

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征求职工群众对企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厂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并督促提出整改措施;

检查中对好人好事应给予表扬并建议行政给予奖励;对违反有关法规、工会制度的人与事或发现有损害职工切身利益的行为,及时向厂领导和工会汇报,建议行政根据情况给予处分。

第四条职工生活福利监督工作小组应做好定期检查工作,每季召开一次会议,讨论研究工作。

第五条职工生活福利监督工作小组,可根据本小组工作职责范围,制订《职工生活福利监督工作小组监督检查实施细则》,报厂工会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职工生活福利监督小组成员要努力学习有关食品卫生知识和生活福利管理知识,全心全意、大公无私、不营私舞弊,为搞好全厂职工生活福利而努力工作。

第七条本小组工作成员因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经厂长同意,按正常出勤享受应得待遇。

第八条本工作条例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生活福利监督小组讨论通过后执行。

基层工会膳食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每季召开膳管会会议,了解情况,收集意见,安排下一步工作。

经常对食堂的主副食品的质量、价格进行检查并提出问题和要求,以提高食堂管理水平。

膳管处应每季向膳管会汇报膳管工作情况。膳管会应及时向职工通报膳食工作情况。

膳管会应根据《食品卫生法》对食堂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饮餐具卫生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议。

膳管会可不定期对食堂进行单菜核算检查,每季1~2次。

膳管会需经常监督食堂主管领导及时公布主副食品的价格。

协助做好食品价格核算工作,膳管会有权制止食堂工作人员任意调整单菜价格,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膳管会有权对食堂人员的好人好事提出表扬,建议行政给予奖励。

食堂考核管理工作与公司奖励分配、劳动竞赛、年终总结评比同步,以达到更好地为职工服务,为生产经营服务的目的。

基层工会职工消费合作社章程

基层工会职工消费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组织名称。本组织名称为××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消费合作社(以下简称本社)

第二条目的。本社注重互助合作的精神,以维护职工社员的利益,改善和提高职工的生活为目的。

第三条性质。本社由社员出资、利用并参与经营管理的群众性合作经济组织,本社的财产归本职工消费合作社集体所有,并以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宗旨。本社的宗旨是:为职工社员服务,为工会事业服务,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和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服务,提倡“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实行团结合作,利益共享,诚实服务,信誉至上。

第五条范围。为达到第四条所定的宗旨,本社开展下列服务项目:

对社员职工所需的生活必需品,选择质优、价廉的进货渠道购进,直接优惠供应给社员职工;

社员职工需要的家用电器,选择正宗、价廉质优的产品,优惠供应给职工。

第六条原则。本社将按照下列原则,开展工作:

自愿入社原则,任何职工都可根据自己的想法自由加入或退出合作社;

坚持民主经营原则,社员的权力不受出资金额多少的影响,社员都可以对经营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保证一人一票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