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仙侠重生都市之最强农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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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遇梅采青,冤家实在路窄(2)

原来竟是市中心的立交桥位于市中心的一段被人捣毁了,当时适逢一队救生队经过,车辆连续爆炸,火光冲天,死伤可说是不计其数。烈火绵延了数百米,大白天就照得人满面红光,心却拨凉拨凉的。

周围不少的目击者围着指指点点,个个脸上都是惧意,看不出来谁是凶手。

但董珺和夜暮川都知道,如果对方用的不是定时炸弹,那么执行捣毁者就一定还在附近,他们没有那么快的速度能从他二人手底下逃跑。

地底下的世界,董珺用神识搜过,并没有人能量运动,这说明人并没有趁机逃跑,他们或者他,定然就藏身在这些围观者当中。

可是现场人并不少,二人对视一眼,夜暮川放声喊道:“所有人等,即刻组织上前援救幸存者。救得一人,换积分一万。”

“他谁呀?凭什么说能换积分就能换积分!”

“哎呀管他们是谁,你看他们也不像撒谎的样子啊!”

“试试吧!反正我们也都这样了……”

人群中,有不信的有懒得动的,但也有许多人匆忙跑上去帮忙去了。就是远远看到这边事情发生的人,听到了夜暮川的声音也都迅速跑了过来。

毕竟是活人,有野心有贪欲的人不少,但更多的人不愿意为了强大,而让自己变得暴力而血腥,甚至是丧性病狂。

噬灵者当中不少的人已经进化出了各种异能,有能驭水的,用自身能量能够化作水,虽然量还不多,但也不是全无作用。有的人力气大,能轻松拉开挡住的车零件,互相搭把手还真的从中救出了人来。

董珺也上前寻找可能活着的人去了,董志博跟着去帮忙,夜暮川仔细观察每一个人,在他们当中寻找凶手。

突然,一个尖锐的女声激动的在他耳边响了起来:“夜先生,真的是你!天啊,我还以为自己眼花了。”

夜暮川眉头微微往中间一拢,转脸看过去,就见一个穿着红色衬衣白色牛仔热裤的女人。女人约莫二十出头的样子,娇小的脸,雪白的肌肤,长得还不错。

她脚上蹬着一双高跟鞋,鞋跟不高,但却是钢铁制的,跟鞋头一样都很尖,绝对可作利器使用。

头发挽起,插了六枚尖钗。两只手腕戴了尖刺腕带,膝上也同样是钢刺护膝。背上一只包,包两边是两瓶水。她腰上左右都有枪套,而且不是空的。

见夜暮川看她,那分明一身利器的女人,瞬间梨花带雨:“呜呜,这么久了,终于再次见到了熟人,能看到夜先生,我真是太开心了!”

说着,就伸出手要来挽夜暮川的胳膊,整个人也往他身上倒来。

夜暮川轻轻往旁边一移,那女人一时不慎往旁边一歪,差点儿倒在地上。好不容易站稳来,鞋跟却扭了。

有点狼狈,她抬头看夜暮川,朦胧的泪眼里含着一丝欲语还休的幽怨:“夜大哥,我腿扭到了!”

“你是谁?”夜暮川皱眉,视线略略扫了她一眼,发觉自己一点印象都没有后,转脸再次朝事发那边看去,寻找凶手。

女人愣了下,眼里的幽怨变成了错愕,她不敢置信地反问道:“你不记得我。”

怎么可能,会不记得她?她是梅采青啊!

黑狼佣兵团团长的女儿,她天生丽质,天赋惊人,又聪明伶俐,从懂事开始,身旁的男人哪个不是围着她转,恨不得将全世界最好的东西找来给她?

上次见面到现在还不到半年吧!梅采青不信夜暮川没认出自己,她不死心地继续朝他走过去:“夜大哥,你真的不认识我了。我是梅采青啊,前不久我们还在昆仑山见过的。”

夜暮川没有理他,而是快步走过去迎上走过来的董珺。

“死者七百八十五,重伤者四十四,轻伤者三人。”董珺将自己刚刚查出来的数据告诉他,她有神识,很轻松就能找到哪里有幸存者,所以救起人来很快。报完了数据,她反问道:“如何,确定了吗?”

她问的是他找到凶手没有。

因为没有看到事情经过,所以他们只能凭着心跳,面部表情,行为动作来分辩,谁是藏在其中的凶手。

夜暮川微微颌首,正要回答,身边却有人抢了先:“夜大哥,她是谁呀?”

梅采青走到夜暮川身边,似好奇地望着董珺,但眼中却装满了嫉妒。

她当然不可能不记得董珺,但是夜暮川刚刚说他不认识她,她不信。但是夜暮川的话还是让她很不舒服,于是她如法炮制,也想让这样的方式让董珺不痛快。

不过显然,她太看得起自己了。

夜暮川不记得她,是真的完全没将她放在眼里。而她自称不记得董珺,董珺更是无所谓,话说她还真巴不得梅采青不记得自己。

董珺早就看到梅采青了,她记忆自然是好的。再加上,虽然不爽,但不得不说,当初的梅采青的确是让她不痛快过的。这无关吃醋,只是看不顺眼而已。

而今天,这女人竟然又出现在他们面前碍眼来了。那一声夜大哥,她也不嫌恶心人。

“你朋友?”董珺似笑非笑地问夜暮川。夜暮川拥着她往前走去,眼角都没瞧梅采青一下,只留下一句可有可无的话:“说是昆仑山见过。”

梅采青顿时气得脸都扭曲了,要是夜暮川直接说不认识,她还没那么生气。

因为就算之前不认识,她自我介绍后总归是已经认识了吧!

而在她介绍过后他却说曾经见过,那就表明他之前没有撒谎,他原来是真的不记得她。

伸手摸了下自己光嫩的脸,梅采青不服地再次跟了上去。

不记得没关系,当初在昆仑山她的形象与现在的确是相差太大。当时她那么狼狈,连衣衫都是破的。

但是今天,她身上的衣服却都是名牌。

暴乱过后,人们只轰抢食物,很少动别的物资。当然,就算动了,也不会将拿不走的弄坏。因此,漂亮衣服她随时都能找到商场去换,背包里只需放食物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