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在庭审上的自述
1962年,曼德拉被指控犯有“偷出国境”和“煽动罢工”两项罪名,最终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他在法庭上向所有人阐述了自己为什么会一步步走到今天:
多年以前,我还是特兰斯凯省一个小村庄里的孩子。人民在国王和部落首领的领导下过着自由而快乐的日子,他们和睦相处,自由迁徙。那时的南非,无论从名义上还是实际权利上,都是属于我们自己的。我们拥有这片土地上的森林、河流、矿产以及其他一切财富。我们自己管理自己的国家,并进行自由的贸易活动。一切都祥和而富足。村里的老人们常常给我们讲述我们的祖先在保卫家园战争中的英勇事迹,那个英雄辈出的年代里,有很多杰出的自由战士……
这个国家早期的政治结构是我所欣赏的,它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现在的政治观。那时,土地是最主要的生产资料,而这种生产资料是大家共有的。其他东西也是都归所有人拥有,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专属于某一个人。那时,这片土地上没有阶级对立,没有贫富差距,也没有剥削和被剥削。那时,自由平等作为这个国家的基础,被清楚地写在政务院章程里,我们的首领也都严格按照这些章程进行管理。政务院,也就是首领大会,是十分民主的,每个部落成员,上至大臣、将军,下至商人、农民,都可以畅所欲言地发表自己的观点。这些观点经常能影响最后的决定。
当然,这种社会环境中也有很多不符合当今社会潮流的东西,但它已经初具民主社会的雏形。在这样的社会里,没有人会沦为苦役或奴隶;在这样的社会里,没有贫穷;在这样的社会里,民众不会缺乏安全感……这是一段至今都让我和我的朋友们怀念的历史。
但是,现在,还是这片土地上,我们生活在了“另一个国家”里。在这里,一个有思想的非洲人的一生不得不经受考验,这考验来自内心的纠结:究竟是顺从良心还是服从歧视性法律?当然,这种考验并非南非特有的,许多国家当中有思想的民众都要经受这种考验。最近,受人敬仰的英国哲学家罗素因为抗议政府的核武器政策而被宣判有罪,他就是因为顺从了自己的良心而触犯了法律,并只能选择承担触犯法律的后果。今天,我和许多非洲人一样都触犯了和罗素类似的法律。而这种法律正在被使用,正在被历史慢慢修改,尤其它还是国民党制定的,所以我们认为它是一种不道德、不公正,并且不能容忍的恶法。我们的道德促使我们必须去拼命抵抗和尽力修改它……我认为,我们不能对正义的事业无所表示、无所作为。面对压迫,我们不能沉默。我们都应该为创建一个美好的社会而努力!
今天,让我变成罪犯的不是别的,而是法律本身。我的罪并非因为我的行为,而是因为我的信仰、我的主张、我的良心和道德。这些居然使得一个人成了罪犯,还有比这更荒谬的事情吗?因为政府,使得这样一个人做好了过逃犯的生活,就像那些证据证明的我这几个月所过的生活一样,这一切在你们看来难道不觉得诡异吗?
过去这几个月,我的生活一直很艰辛。我要结束自己的律师生涯,告别安稳的生活,甚至还要离开妻儿。我时常渴望能结束这段逃亡的时光,和家人团聚。这种生活比坐牢还让人绝望。我想,若非迫不得已,没有哪个聪明人会放弃舒适的家庭生活而选择过这种阴暗的生活。
但是,这种阴暗的日子还是到来了,它占据了我的新生活。这几个月里,我过正常生活的权利被剥夺了,我只能过罪犯的生活,因为政府用法律将罪名强加在我身上。我知道我是被逼到现在这个地步的,但我并不后悔。我知道,在这个国度,还会有更多的人会在政府和警察的逼迫下走上这条道路,以继续我们未竟的事业。对此,我深信不疑!
法官大人,无论你们对我做出怎样的判决,都无法阻止那些为了自己心中正义的事业而勇敢前进的人的脚步。历史早已无数次证明,恐吓与暴力吓不倒那些良知已经觉醒的人,也吓不倒我的同事和人民。
尽管我也知道一个非洲黑人在南非的监狱里会遭受怎样恶劣的待遇,我曾亲身领教过这种生活,知道监狱里的种族歧视是有多么严重,但我还是准备接受法庭对我的判决。这是我很早之前就做好心理准备的事。但是,这个决定不会令我偏离我所要走的道路,更不会使那些和我一样的人偏离他们的道路。对我们来说,在自己的国家里,自由是最高的理想,是最重要的基石,即使被判刑,也无法迫使我们丢掉对自由的渴望。对监狱外那些正在遭受种族歧视迫害的我的同胞,我怀有深深的同情,因此我心甘情愿走进监狱,去承受这份痛苦。
最后我要说的是,不管法庭判我什么罪,我都会在出狱后坚持我的道路,就像每个坚持自己良心的人所做的那样。从监狱出来后,我会继续用对种族歧视的愤怒以及对自由的渴望来振作自己,不断前进,直到最后把这片土地上的所有不公和歧视都彻底消灭!
我相信,我已经为南非和我的人民尽力了,我相信后人会证明我是无罪的,真正有罪的,是政府!
利沃尼亚大审判上的法庭宣言(节选)
1963年,曼德拉被政府以“破坏罪”告上利沃尼亚法庭。这次政府来势汹汹,曼德拉担心自己会被判处死刑,便将自己的斗争经历和政治思想在法庭陈述时一次性说了出来。这次宣讲长达4个小时,在场的每个人都无比动容:
我是第一被告曼德拉。我是一个拥有文学学士学位的南非黑人,我曾和好友奥利弗·塔柏在约翰内斯堡合开了一家黑人律师事务所,并从事律师职业20年。同时,我也是一名犯人,我曾因“偷出国境”和“煽动罢工”被判处5年监禁。
针对公诉人的指控,我承认民族之矛是我带头组织的,并且直到我被捕入狱前都一直是这个组织的领导人。但是,我要说明的是,政府指控我们的反种族歧视运动是在国外共产主义势力的干预下进行的,这是十分荒谬的。我的选择和行动都是根据自己在这片土地上的经历以及我对南非人民的了解做出的,我不会受到外界的干扰,更不用说国外的势力了。
我无论作为个人还是人民的领袖,都可以自豪地说:我做了我应该做的事!
我的童年在特兰斯凯度过,那时我每天都能从部落老人的口中听到南非黑人从前在反殖民时期的英勇事迹,那时我第一次听说了丁岗、马卡纳等让所有非洲人感到荣耀的名字。受到他们的影响,我也希望自己能服务于我的黑人同胞们,我愿意为他们的自由献出自己的生命。然而,可笑的是,今天我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站在了被告席上。
首先,我要对我们的暴力问题进行明确的解释。法庭出示的证据有真有假,我也不否认自己策划过暴力活动,但我不承认自己是因为喜欢暴力才策划这些活动,更不承认我们在策划这些活动时是不计后果的。我们被迫选择暴力,只是因为白人政府对我们的压迫已经让我们饱受灾难。
非国大自建立伊始,就以建立一个不分种族的民主国家为目的,我们在斗争中也尽量避免加大各民族分歧的策略。但是,我们的非暴力运动招来了政府一次又一次的暴力镇压。一条又一条不公的法律被颁布,我们仅剩的一点点公民权利也被逐渐剥夺。我知道,在白人法庭上,很难让你们理解黑人的现实境况,但这种悲惨和不公是谁都无法否认的事实。多年来,黑人一直争论要不要通过暴力革命的方式夺回自己的家园,但非国大一直劝说民众采取和平的、非暴力的方式进行抗争。然而,我们的努力和苦心没有得到政府的怜悯,政府用疯狂的报复行为让民众对我们渐渐失去了耐心。正是在这种前提下,我们才提出了暴力斗争的口号。民族之矛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
虽然民族之矛是一个武装组织,但我们从未忘记非国大坚持的非暴力原则以及种族和睦的方针。我们知道,如果南非白人和南非黑人之间发生战争,那这场内战不但会摧毁非国大的非暴力原则,也会加大南非各民族的隔阂。这点历史已经给出了证明:历史上的南非内战给民众带来的伤害,经过半个世纪才得以愈合。所以,一旦内战打响,那双方都会出现巨大伤亡,这次的伤疤又将经过多久才能愈合呢?
血的教训让我们明白暴力只会增加政府屠戮普通民众的概率。但也正是那些鲜血让我们明白,如果暴力和战争不可避免,那就只能选择将这种斗争建立在对民众最有利的前提下。为了将双方的牺牲降至最低,所以游击和破坏是我们的首选。
白人警察都接受过正规的军事训练,而黑人却没有这个权利。所以,对我们来说,首先要建立的就是一个训练有素的领导层。这样在战争爆发时,我们的人民才不至于束手就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