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史记·货殖列传》。
“注释”白圭:名丹,字圭,战国时周人。魏惠王时在魏国为相,被后世尊称为“商圣”。
“语义”原指商人廉价收购滞销物品,待高价时出售,谋取厚利。后用以表示自己的兴趣或见解与他人不同。
“故事”战国初期,魏国相国李悝实行保护农民利益和发展农业的“平籴”法。所谓“平籴”,就是国家在丰收年份用平价买进粮食,到荒年时以平价卖出,使价格保持稳定。李悝的“平籴”法,使白圭受到启发。经过反复思考,他想出了一种适应时节变化的经商致富办法,这就是“人弃我取,人取我与”。这个办法说起来也很简单,就是别人不要的我买下来,别人要的我就给予。按照这个办法,在丰收季节,农民收的粮食很多,大家都不买,价钱也就便宜下来,他就大量买进。这时,粮价虽然很低,但蚕丝、漆等因不是收丝或割漆的季节,没有大量上市,价钱自然很高,白圭赶紧把这些货物卖出去。到了收丝时节,蚕丝大量上市,价钱下来,而粮价却高了起来。这时,他就收进蚕丝,卖出粮食。就在这买进卖出之间,谋利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