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海伦凯勒传(语文新课标课外读物)
2597800000021

第21章 文学理想(1)

文章写到这里,我已把自己的生平作了一个简略的介绍。但我还没有告诉大家我是何等地嗜书如命。我对书籍的依赖程度远远超过普通人。其他人是通过视听获得知识,而我则是全靠书籍,因此,我要从我开始读书时说起。

1887年5月,我第一次完整地读完了一篇短篇小说,那时我才7岁。从那时到现在,我一直如饥似渴地阅读我的手指所能触及到的一切书籍。

起初,我只有几本凸字书:一套启蒙读本,一套儿童故事和一本叙述地球的书,这就是我全部的书籍。我把它们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上面的字磨损得无法辨认。有时候,莎莉文小姐读给我“听”,她把一些浅显易懂的故事和诗歌写在我手上。但我喜欢自己读,而不愿让人家读给我“听”,因为我喜欢一遍又一遍地读那些我觉得有趣的作品。

实际上,第一次波士顿之行,才是我真正读书的开始。在学校里,老师鼓励我每天花一些时间到图书馆看书。我的最大兴致就是在书架前摸索着走来走去,随便取阅图书。不管书中的文字我能认识多少,也不管能否看懂,我都照读不误。我从不管自己所读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因为文字本身就使我入迷。那段时期,我的记忆力很好,虽然我连许多字句的意思都不明白,但我仍能把它们记在脑子里。后来,当我开始学会说和写的时候,这些字句就很自然地冒了出来,以至朋友们都为我的词汇如此丰富而感到惊讶。我当时粗略地读过很多书的片断(那段时期我从未从头到尾读完一本书)以及大量的诗歌,直到发现《方德诺小伯爵》这本书后,我才真正去阅读一本完整的书。

8岁那年,莎莉文老师发现我在图书馆的一个角落里翻阅小说《红字》。她问我喜不喜欢书中的皮尔,还给我讲解了几个我不明白的字,然后说她有一本描写一个小男孩的小说,非常精彩,我读了一定会觉得比《红字》更有意思,这本小说的名字就叫《方德诺小伯爵》,她答应隔几天就读给我听,但我们直到8月才开始读这本书。这是因为我们很快就到海边度假去了。刚到海边的几个星期,许多新奇有趣的事情使我忘了这本小说。接着老师又离开我到波士顿看望朋友去了,读书的计划也就只能往后推了。

她返回后,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读《方德诺小伯爵》。记得那是8月里的一个炎热的下午,吃过午饭后,我们一起坐在两棵墨绿色松树之间的吊床上。在灼热的太阳映照下,空气中弥漫着阵阵松香。当我们穿过草地时,许多蚱蜢跳到衣角上,我记得老师当时一定要把这些小虫子从衣服上弄干净再坐下来,而我却认为这是一种不必要的浪费时间。

故事开始前,莎莉文老师给我介绍了一些基本情况,并在阅读过程中不断讲解生字。起初生字很多,读一读就会停下来,在我了解了故事情节后,就急于跟上故事的发展,根本顾不上那些生字了。当莎莉文老师的手指拼写得太累而不得不停下来时,我就急得受不了,便把书拿来,用手去摸上面的字。这种急切的心情,我永远也忘不了。

后来,安那诺斯先生听说了这件事,他被我读书的热情打动了,就把这部小说印成了凸版。拿着这本属于我的第一本盲人读物,我爱不释手,读了一遍又一遍,几乎能把它背下来。《方德诺小伯爵》成了我童年时代最亲密的伙伴。我之所以如此详细地讲述这些细节,是因为在此之前,我读书都是很随意的,如此全神贯注地读一本书,这还是第一次。

在以后的两年里,我陆续读了很多书。我已经忘记了那些书的书名和作者,也想不起哪本是先读的,哪本是后读的了。至今还能记得的有《希腊英雄》、拉·丰丹的《寓言》、霍索恩的《神奇的书》和《圣经故事》、兰姆的《莎氏乐府本事》、狄更斯的《儿童本英国历史》,还有《天方夜谭》、《瑞士家庭鲁滨逊》、《天路历程》、《鲁滨逊漂流记》、《小妇人》和《海蒂》。《海蒂》是篇美丽的小故事,后来我还读过它的德文本。我在学习和游戏之余读这些书,越读越有兴趣。我从不对这些书做什么研究分析——不管它写得好坏,也不管文体和作者的情况。作家们将自己的思想珍宝以文字的形式呈现在我面前,我就像领受阳光和友爱一样,接受了这些珍宝。

我喜欢《小妇人》,因为它让我感到自己和那些耳目正常的孩子有一样的思想感情。我的生命既然有缺陷,我就只能从一本一本的书里去探寻外部世界的信息。

我不喜欢《天路历程》和《寓言》这两本书。最初,我只是简略地读了一遍英译本的拉·丰丹的《寓言》,后来读了法文的原本,虽然故事生动,语言简练,但依然无法激起我的好感。我也说不出具体原因,只是寓言中的那种动物拟人化的表达方式无法引起我的兴趣,当然,我也就无心去领会其中的寓意了。

而且,拉·丰丹的作品也不能激发人类的高尚情操。在他看来,人最重要的东西是自爱和理性,其作品中始终贯穿着一个思想内涵,即个人的道德完全来源于自爱,用理性来驾驭和控制自爱,就能得到真正的幸福。而我却认为,自私的爱乃万恶之源。当然,也许我是错误的,因为拉·丰丹对人类的了解和观察要比我丰富得多。当然,这样讲并不意味着我反对讽刺寓言,而是在我看来,没有必要由猴子和狼来宣扬伟大的真理。

和以动物为主角的寓言故事相比,我更喜欢《丛林之书》和《我所了解的野生动物》这两本书,因为它们是真正意义的动物,而不是拟人化的。它们的滑稽动作引得我乐不可支,其悲惨遭遇又使我痛哭流涕,虽然故事中也包含了许多深刻的寓意,但极为含蓄,有时甚至让你意识不到。

我对历史也有一种偏好,古希腊一直有一种神秘的诱惑力吸引着我。在我的想像里,希腊的天神依然在地上行走,并能与人类面对面交流。在我思想深处的神殿里,我仍然供奉着我最敬爱的神灵:希腊神话中的仙女、英雄和半神半人,我不但熟悉而且喜爱——不,也不完全如此,美狄亚和伊阿松太残忍、太贪婪,简直让人无法容忍。我真不明白,为什么上帝要在他们做了那么多坏事之后才去惩罚他们,对于这一点,直到如今我仍然疑惑不解。

史诗《伊利亚特》让我把古希腊看成了天堂。在阅读原文前,我对特洛伊的故事就了如指掌了,在我完全掌握了古希腊文文法以后,我就开始大量地阅读古希腊书籍。伟大的诗篇,不论是英文还是古希腊文,只要同你的心息息相通,就不需要别人的翻译。相反,那些牵强附会的分析和评论常常会扭曲伟大作品的意义。人们要是能懂得这个简单的道理该有多好!要知道,欣赏一首好诗词,根本不需要清楚其中每一个字,也无须弄清其词法和句法的属性。虽然那些有学问的教授们,从《伊利亚特》史诗中挖掘出的东西要比我多得多,但我从不嫉妒。因为我并不在意别人比我聪明,他们纵有广博的知识,也无法表达出对这首伟大的史诗究竟欣赏到了什么程度。当然,我自己也无法表达出来。每当我读到《伊利亚特》最精彩的篇章时,都会感到自己的灵魂在升华,将我从狭窄的生活圈子里解脱出来,游荡于形骸之外,飘然于广阔无垠的天上人间。

相对而言,《伊索德》稍逊于《伊利亚特》,但我也非常喜爱这本书。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努力地不依靠词典的注释,力求独自来领会这部史诗,并试图把自己最喜欢的一些篇章翻译出来。我非常钦佩维吉尔描绘人物的本领,他笔下的天神和凡人都好像被蒙上了一层伊丽莎白时代的面纱。《伊利亚特》中的天神和凡人是欢快地又跳又唱的,维尔吉尔笔下的人物则是柔美静谧的,就好似月光下的阿波罗大理石像,而荷马作品中的形象则像是阳光下的俊逸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