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尘埃里的姐妹花:张爱玲与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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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打扮得像个寡妇

苏青很快镇定下來,对姜贵说,在某银行的保险柜里,还藏着陈公博写给她的三十多封信。以陈公博之尊之忙,亲笔写信达三十余件之多,她认为那很值得珍惜,打算留起来作为永久的纪念。这时候看来,她又感到这批书信留着也许是个祸害。姜贵低头不语,苏青说:“要不要取出来烧掉?你给我出个主意。”姜贵忽然说:“对于这件事,我不便提出建议,你自己看着办好了。”最后,苏青自行决定,把它们取出烧掉。

姜贵因为陈公博的关系,也有点怕引火烧身,住到无锡不再回上海,虹口的房子最后被收回,苏青只好回到家里去住。有时候姜贵赶晚上的车到上海,就到斜桥弄苏青的公寓里住上半宿,只住半宿,天不亮就赶早班车回无锡。每次过来,他都打电话通知苏青,她就早早把孩子们安排在地板上睡觉。深更半夜姜贵走进去,地板上横七竖八地睡的都是孩子们。姜贵左一脚右一脚跳跃着从地板上走过,小心又小心,生怕一脚踩到孩子。在昏暗的灯光下,苏青一个人寂寞地坐在藤椅上等着他。姜贵走到苏青面前,两个人在灯光下你看我,我看你,都不说话,有一种患难之交的感觉浮上心头。苏青有时也为姜贵准备好点心,但是姜贵因为怕麻烦,从没有吃过她准备的东西。他总是在火车上吃好,然后才到她家去。

这样来往了大半年,有一天姜贵说:“不如你到无锡去住上一段时间。”苏青也没有表示反对,姜贵开始物色房子,在一个大户人家花园里相中了一套房子,有三个敞厅,整套红木家具,环境也十分清幽,极适合都市喧闹之人作短期休息之用,更适合作家用来读书写作。姜贵盼着她来,她也表示愿意来,但是却一直没有来。

姜贵时时想着苏青,为她写了一首诗:

落尽梅花断雁迟,孤灯背坐雨丝丝。

三千绮梦春常在,十二宫墙事未知。

世故登龙应有术,文章憎命岂无悲。

且将贝叶传心叶,不种夭桃种荔枝。

这首诗后来收入《续结婚十年》中,却将“雨”印成“两”字,一字之差意境顿失,姜贵很不开心。那次姜贵又来上海,苏青就送他一本《续结婚十年》。那天苏青穿着一身黑色旗袍,白色高跟鞋,打扮得像个新寡妇人。姜贵问她为何这样穿?苏青说:“我写文字其实是私淑周作人的,我极推崇周作人。胜利前,曾有计划到北平去看他,特做一件黑旗袍做礼服,以示敬意。不想衣服做了,还未成行,而胜利来到,用不着了。现在,每当有较为郑重的场合,我就喜欢穿上这件衣服来。”姜贵又提到去无锡小住的事,苏青低下头,终不回答。

后来姜贵到镇江,和苏青渐行渐远。他到上海还会去看苏青,只是隔好长时间才见一次,这时候他们真的成为普通朋友。姜贵回忆说:“人到中年,权利害、重现实,不大容易再有恋爱至上一类的一往深情。我知道我如果真的和她结婚,将不是一对幸福的夫妇。她阅人既多,有着各方面的要求,任何人都不能予以满足,这种人永远是痛苦的。已近不惑之年,大半辈子过去了,如果我能为自己的事业稍创根基,那实在是更重要的事。我曾用一封简单的信把这意思坦白告诉她,希望她谅解。我的意思,这绝对不是绝交,而她却没有回信给我。接着她与人在西门路同居,这便是潘女士所说的那个电力公司的工程师。不过这事情发生在‘解放’以前,而非在‘解放’以后。听说那人为她准备了一所小楼,并为她买了钢琴,请人教她弹琴。但是不知怎的,两个人最后还是分开。”

在《续结婚十年》里,苏青这样描述两人结局:“没有一句负责的话,没有一些依恋的情绪,他走了,目的已经达到,他便这样的安心走了。然而我呢?我决不会想嫁他,是如此无根无底的一个人,我也不知道他的家庭底细,也许他是早有太太和孩子的,我怎么能够跟定他呢?唉,自己真是太没用了,这类事情本来没有什么可以客气或应该敷衍的地方,他也许倒在瞧不起我吧,以为我是如此随便的,如此不值钱的。他为什么可以对我无礼?我要控告他,然而,这样一来对于自己名誉也没有什么好处,还是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