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通史(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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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九品中正制(220年)

曹丕称帝以后,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制定了九品官人法,即九品中正制。这个制度就是通过品评,将人士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朝廷任命中正官到各地主持品评;被评为上等的人士将被推荐到各级政府中去做官。在当时,老百姓是没有资格参加品评的。所以九品高下,只体现了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差别。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并重。其中一品(即上上)为虚设,不授予人,二品实为最高等第。由于充当中正者一般是二品,二品又有参预中正推举之权,而获得二品者几乎全部是门阀世族,故门阀世族就完全把持了官吏选拔之权。于是在中正品第过程中,才德标准逐渐被忽视,家世则越来越重要,甚至成为惟一的标准,到西晋时终于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到了隋代,随着门阀制度的衰落,九品中正制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