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通史(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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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7章 祖冲之与《大明历》(462年)

祖冲之,字文远,范阳遒县(今河北涞水北)人,祖先侨居江南。祖冲之博学多思,曾造指南车、千里船、水碓磨及木牛流马,十分精妙。在数学方面,他在刘徽的基础上,推求出圆周率为3.1415926至3.1415927间,提出圆周率的约率为22/7,密率为355/113,密值的提出比欧洲早了一千多年。

祖冲之在何承天的《元嘉历》颁行后不久,就发现它不够精密。于是他在刘宋大明六年(462年)编了一部《大明历》,并于本年成书。

祖冲之受北凉赵匪欠的影响,修改了闰法,提出了三百九十一年一百四十四闰月的新闰周。首次运用东晋虞喜发现的“岁差”原理,测定冬至日在斗十五度,并统计得岁差约四十五年差一度。更进一步测定出岁实(回归)的日数为365.24281481,朔策的日数为29.530591,均非常精确。

与《元嘉历》相比,《大明历》有更高的科学性,但上奏皇帝后,孝武帝曾命令群臣讨论,其中戴法兴极力反对,并提出责难,祖冲之据理力争,一一驳斥,并写成著名的《驳义》一书。但《大明历》在刘宋朝没有施行,直到梁天监九年(510年)才正式使用,共延用八十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