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通史(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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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9章 三省六部制(581年)

开皇元年(581年),隋文帝对南北朝后期的官制进行了改革,建立了三省六部制度。三省即尚书省、内史省、门下省,三省长官都是宰相,分别掌握执行、决策和审议大权,互相牵制,最后集权于皇帝。在尚书省下,又分吏、礼、兵、都官(后改为刑部)、度支(后改为户部)、工六部,六部尚书分掌全国政务。隋文帝又在开皇三年将以往州、郡、县三级地方机构改为州、县两级制。这些措施都有助于改善吏治和加强中央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