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通史(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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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1章 科举取士(1005年)

宋朝时期,太祖沿用了科举考试制度,但所录取的人数不多,一般每榜仅为三五十人。977年太宗赵光义下令扩大取士人数,该榜共取士五百人。此后,中试者日益增多。并设立特科,使被录取人数进一步增多。仅景德二年(1005年)当年一榜,中士者即达三千零四十九人,创历史最高峰。1052年,曾规定进士限四百人,诸科不得超过此数。1066年,又诏,嗣后每三年一开科场,进三百人为额,明经、诸科不得过此数。宋高宗赵构时规定,省试每十四人取一人,宋孝宗赵以后又规定每十六人取一人。

据统计,两宋三百多年间,共取士约十一万人,平均每年取士人数,皆数倍于唐、元、明、清各朝,且及第举人的待遇也非常优厚。不但有皇帝临轩唱名,闻喜宴集等荣耀,而且未出官先释褐,及第即赐绿袍、靴、笏,登科者一般(前四甲)都不必守选,不必像唐朝那样再经过吏部考试,当年即可授予一定的官职。宠幸之至,空前绝后。

通过科举考试制度,宋朝吸收了大批文人。文人参与其统治。使朝廷掌握了用人大权的同时,其官僚机构日趋庞大,弊端逐渐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