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通史(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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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章 建立锦衣卫(1382年)

明朝刚刚成立时,皇帝侍从的权力机构为仪鸾司。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四月,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仪鸾司,改设锦衣卫。先前仪鸾司只是替皇帝掌理仪仗的普通侍卫机构,改为锦衣卫后,权力大增,除掌管侍卫职权外,还有巡察缉捕和审理诏狱的权力,实际上是明朝设立的职业特务组织。锦衣卫属下的镇抚司承办由皇帝命令查办的案件,审讯用刑极为残酷,痛楚往往十倍于官刑。洪武二十年(1387年),朱元璋下令焚毁锦衣卫刑具,所押囚犯也由刑部审理,同时下令内外狱都归三法司审理,废除了锦衣卫。到明成祖时,又恢复了锦衣卫,又命令北镇司专门负责处理诏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