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通史(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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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8章 大贪官和(1782年)

和(1750-1799年),字致斋,满洲正红旗人。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二十三岁的和被任命为三等侍卫(正五品)。此后,和凭借乾隆帝的宠信,一路升迁,到乾隆四十一年,和已经成为了清政府的军机大臣兼内务府总管。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四月,御史钱沣上疏弹劾山东巡抚国泰贪赃枉法,导致府库空缺。乾隆帝命时任户部尚书的和会同左都御史刘墉、御史钱沣等前往山东勘巡抚国泰贪污案。由于和与国泰关系密切,因此极力袒护国泰。钱沣对此十分清楚,便提前数日微服至良乡,见和仆役骑马往山东送信,便记下送信人的特征,待他回来时,令左右搜其身,果然得到国泰写给和的私信,言及已借银填库备查等内情。钱沣立即将该书信上奏乾隆帝。和知预谋败泄,查办时不敢再懈怠徇情。七月八日,乾隆帝以国泰亏空库银二百余万两,命其在狱中自尽。和因此深恨钱沣,并于乾隆六十年将钱沣毒死。乾隆期间,和凭借乾隆对自己的宠信,不顾一切地侵吞财产,就连每年给朝廷贡奉的贡品也必须要先经和之手,然后再转入皇宫。在乾隆晚年,和不仅权倾朝野,更加贪婪无比,在最后封查和家产时,财富折合白银八亿两之巨,相当于朝廷十年的总收入。和更大权在握,贪污腐化,清廷政纪开始废弛。因此,在当时的民间就有“和跌倒,嘉庆吃饱”的谚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