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初期,魏文侯(公元前424-公元前396年)是位有作为的君主。他在位期间任用李悝(公元前445-公元前395年)为相,在国内推行变法。变法的主要措施有:一、鼓励农民勤谨耕作。李悝认为农民的劳作态度直接关系到土地的收成高低。二、实行“平籴法”,丰年由国家以平价购进粮食,灾年则平价出售,使粮价保持平衡。三、依据“食有劳而禄有功”的原则,授予有功劳的人以职位和爵禄,取消那些无功于国而又过着奢华生活的人的世袭特权。四、编集《法经》,分为盗、贼、囚、捕、杂、具六篇,目的是为了保护地主阶级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新兴封建国家的统治秩序。李悝变法代表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巩固了地主阶级的政权,发展了封建经济,适应了当时社会的发展。使魏国在战国初期首先强盛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