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唐宋八大家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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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挑战避讳

避讳,是我国古代的特有产物,是一种虽不见诸于法律,但却具有无形威力的封建礼法。辛亥革命以前,几乎所有的人都不得触犯当代帝王或所遵者的名字,必须用其他方式来回避。各朝所讳不同,避讳的方法亦有别。因为避讳,所以古代典籍文献中多有因避讳而改动文字的地方,以至前人的姓名、官名、地名、书名、年号等都弄得混乱不清。

唐代是一个相对开放的社会,统治者对避讳的问题要求不严,并以法令的形式公诸于世,如唐高祖武德九年(626),即唐太宗即位那年,太宗李世民即诏令全国:有“世”及“民”两字不连续者,并不须避。唐高宗显庆五年(660),又降诏曰:“有嫌名不讳,今后缮写旧典文字,并宜使成,不须随义改易”。所谓“嫌名”讳,即指声音相同或相近的字要避讳。唐太宗之诏,既解决了当今皇上避讳的问题(皇上尚且不讳,其他人自不必说),又解决了“二名”讳(即名字中两个字连用要避讳)的问题;唐高宗之诏,解决了“嫌名”讳的问题。按理说,已有朝廷明令,避讳的大多数问题已经解决了,然而,积习难返,法令是一回事,社会习尚是另一回事。在现实社会中,避讳仍是一种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封建礼法,仍为不少人所墨守。

李贺是一位极具才华的年轻诗人,颇得韩愈青睐。凭李贺之才,若参加进士考试,金榜题名是指日可待的事情。韩愈力劝李贺举进士,而竟遭到时人的嫉妒与非议,理由就是李贺父亲叫李晋肃,而“晋”字和“进士”的“进”同音,李贺如考进士,就算犯了“嫌名”讳的规矩,所以李贺应避家讳而不能去考进士。又因为韩愈劝李贺考进士,舆论又说“劝之举者为非”,即是批评韩愈也不懂规矩。韩愈的弟子皇甫湜对他说,这事如不说清楚,您和李贺将会有无视“避讳”这种礼法习俗的罪名。韩愈说:是这样。于是就愤然命笔,写下了《讳辩》这篇名作。

文章首先从法律的角度来谈,引用了“二名不偏讳”和“不讳嫌名”这两条法律,接着质问:“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就是说,李贺考进士,既不违犯二名讳,也不违犯嫌名讳,是完全合法的。如果李贺因避讳连进士都不能考,那如果有人父亲名字中有“仁”字,他的儿子难道连做“人”的资格都没有了吗?文章接着又列举古圣先贤的例子加以论证:孔子是圣人,“孔子不偏讳二名”。孔子的母亲名征在,孔子只是“言‘征’不称‘在’,言‘在’不言‘征’”;曾参是先贤,“曾参之父名晰,曾子不讳‘昔’”。并且又说:“周之时有骐期,汉之时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汉讳武帝名‘辄’为‘通’,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讳吕后名‘雉’为‘野鸡’,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老子名骐期、杜度,儿子若避讳,连姓都不能姓了;吕后叫吕雉,汉人避讳,不说“雉”而称“雉”这种鸟叫“野鸡”,那么“治天下”的“治”就不好办了。文章举古圣先贤无可辩驳之实例,说明李贺举进士,既合法,又合理,又合于古圣先贤之惯例。并用归谬的方法,举例把非议者的理由推向极致,以说明其荒唐可笑。

文章接着又说到唐朝。“今上章及诏不闻讳浒、势、秉、饥也,惟宦官及宫妾乃不敢言‘谕’及‘机’,以为触犯。”唐代臣下给皇帝的奏章和皇帝发布的诏令,都不避讳浒(唐高祖李渊之祖父叫李虎)、势(唐太宗叫李世民)、秉(唐高祖李渊之父叫李昞)、饥(唐玄宗叫李隆基),只有宦官和宫妾这些皇帝的近侍们不敢说“谕”(唐代宗叫李豫)及“机”(唐玄宗名),认为这是触犯了皇帝。而“君子言语行事”,应以经(儒家的经典)、律(国家的法律)、典(国家的典章制度)为依据,李贺考进士对此没有任何触犯。文章最后说:“凡事父母得如曾参,可以无讥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胜周公、孔子、曾参乃比于宦者宫妾,则是宦者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耶?”曾参是大孝子,孝敬父母能像曾参,别人就不能讥笑他了;周公、孔子是圣人,做人能像周公、孔子,也就算到头了。而今天的世俗之徒,在做人方面不学周公、孔子,而在避讳方面却要胜过周公、孔子,足见他们是一批糊涂虫。周公、孔子、曾参是没法超越的,要胜过他们,就该向现在的宦官宫妾们看齐,而这不就等于说,宦官宫妾这些皇帝的家奴比周公、孔子、曾参还贤达吗?文章至此,已把论敌逼到了死角,因为在封建社会里,谁也不敢说宦官宫妾贤于周公、孔子和曾参,这才是当时的大忌。

一篇《讳辩》,“考之于经,质之以律,稽之以国家之典”,并举大量古今实例,有理有据,言之凿凿,将世俗之徒的谬论驳得体无完肤。韩愈冒着世俗和舆论的巨大压力,大胆挑战“避讳”这一敏感问题,可谓有胆有识。

韩愈此文是专为李贺不得举进士而发表的意见。但此文的终极目的,不在于议“礼”,而在于惜才。李贺这样的才子,如因避讳而失去仕进机会,实在可惜。这是韩愈一贯重视人才的思想的一次突出表现。但令人遗憾的是,韩愈虽替李贺打赢了笔墨官司,但李贺终因屈于舆论压力而未去应进士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