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志丹县军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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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民众武装(1)

志丹县自古以来民众武装较多,它们是国家常备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平时成员各司其业,接受必要的军事训练。战时就地就近配合军队作战,担负战争勤务,维护社会治安,必要时编入现役部队。

人民革命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志丹县就有了赤卫队、自卫军、游击队、民兵等民众武装组织,它们为革命根据地的创建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保卫陕甘宁边区政权和创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作出了巨大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志丹县民兵继承和发扬革命光荣传统,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积极地投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成为建设和发展县域经济、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和突击队。

第一节 清及清前民众武装

一、名称

周郝王四十二年(前273),县境之地完全归秦国。秦国实行的是常备军与民军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以后历代王朝在建立常备军的同时,亦采取“寓兵于农”的政策,建立不同形式和名称的不脱离生产的武装组织。秦汉称“羡卒”,西魏、北周称“乡兵”,唐朝称“团结兵”“土兵”。

宋朝“乡兵”亦称“民兵”。据《宋史·兵志》载:“乡兵者,选自户籍,或土民应募,在所团结训练,以为防守之兵也。”北宋时,志丹县乡兵有“保毅”“义勇”“护塞”等名称。

元朝民众武装称“义兵”。元顺帝至正年间(1341~1368),下诏各地组织义兵,结堡自卫。

明朝民众武装称“民壮”“土兵”“义勇”。

清朝民众武装称“民壮”“兵勇”“防勇”“团兵”。清康熙初年,清廷谕令各地编组团练,亦称乡团,系带有民兵性质的乡村武装。因有宗教团结编组训练自卫之意,故亦称“团兵”。

二、编组

宋朝乡兵以指挥、都、团或甲、队等进行编组。北宋熙宁年间(1068~1077),为减少常备军,王安石变法,推行保甲,规定十家为一保,五十家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籍乡村之民,二丁取一”(《宋史·王安石传》),名为保丁。

明成化时(1465~1487),延绥设土兵,保安亦行其法。每名免户租六名,常存二丁,贴其力役。五石以下者存三丁,三石以下者存四丁,时得丁壮五千余名。

清朝团练编组根据《续陕西通志稿·兵防》载:“一乡举一团总,一都举一团长,一团举一团正。每团总领数团长,每团长领数团正。若一姓聚族而居,即可以族长兼团正、团长。”“凡团内年十八岁以上五十岁以下之人,概作为壮丁。十人派一什长,百人派一百长,归团正管领。团正归团长,团长归团总,团总听命于官。”光绪二十四年(1898),团练恢复时又在保甲基础上进行编组。其方法是:清查户口,编造清册,将15岁以上60岁以下无残疾的男性,都派作团丁。以10户为一牌,设牌长一;10牌为一甲,设甲长一;若干甲为一保,设保长一。保长即团总,甲长即团长,牌长即队长。团丁以10人为一队,50人为一团。

三、训练

历代王朝不仅重视对民众武装的建立,而且十分重视对其进行训练。

宋朝就对义勇、保甲的训练有具体的规定和要求。熙宁年间(1068~1077),每年十月至次年正月为训练期,义勇赴州、保甲赴县训练一月。同时规定在每年的教阅日,义勇、保甲要集中比试所习武艺。元丰二年(1079)和三年(1080),相继制定了“集教大保长法”和训练保丁的“团教法”。“团教法”对保丁训练的内容、时间、组织方法及学习各种兵器的人数比例等都有明确规定,并要求训练保丁的教头是经过集教艺成的大保长。无论是大保长或团丁,凡艺优者都分等给予赏赐,对大保长有的还委以官任。

清朝团练的训练,依农事而定,农忙耕种,农闲集中练习武艺。并规定,“按本地土著之户酌量抽丁习艺,外来无业游手一概不准入团”(《续陕西通志稿》卷200)。全县抽丁方法不尽相同,有的以每家若有二丁则出其一,四丁出二,六丁出三,依次增加;有的则更番替换训练。训练内容,依各自所持器械,各就所长,刀矛枪炮,令其自便。训练方法,有筹资延师设局的,亦有由本家或亲友中有技艺者教习的。同时还要求“练胆气”,即进行心理训练,培养勇敢无畏精神。

四、经费

团练经费根据谭廷襄咸丰十一年(1861)二月向朝廷的奏报称:“至有力之家及商贾人等,逐月量捐,作为一切经费。由绅士公同收支,不入官吏之手。仍令随时具报,并接示通衢统计。”(同上书)但经费的筹凑各地亦不尽同,有的随粮加派,按纳粮数加征派,充作团练费用。所筹经费主要用于延请教师,置备器械、旗帜、号褂、鸟枪、抬炮、火药、铅弹等用。团丁口粮由绅商筹凑贴补或团丁自备。

清末保安原设防勇50名,每季耗饷银500余两。光绪元年(1875),巡抚谭公酌减防勇,以保安、肤施、安塞、清涧、吴堡原额无多,未及议减。光绪十年(1884),巡抚边公初裁保安防勇10名。光绪十一年(1885),再裁二成,共留37名。光绪十五年(1889),巡抚鹿公复裁,除营官伙夫每季减平外,实支饷银262两。

五、作用

宋朝“诏令保毅(乡兵)军戍边郡时,月给六斗,一般自备马匹,免除差役”“与正兵同戍边郡”。当时,今志丹县为宋与西夏、金相交地带,兵事日多,志丹县保毅参加防御西夏、金作战甚多。

同治七年至八年(1868~1869),回民起义军一部进驻保安,陕西团练(包括本境团练)配合清军参与了镇压回民起义军。同时,团练还恃势扰民,祸害乡里。有的乡绅借办团练,百十为群,名曰弭乱,实为所乱,随意摊派钱粮,勒索百姓,甚至抢劫成风。

第二节 民国时期民众武装

一、民团

民国初,志丹县有县、区民团和地主武装20多个、1000多人。分布在洛、周、杏三道川比较险要的崖窑和寨子上。永宁山寨子、旦八寨子、金鼎山寨子和保安县一区四个民团较大,每个约百人左右。

(一)永宁山寨子民团

即保安县民团,因民国保安县政府驻地设在永宁山寨子上,故名。团总路登高,有团丁近百人。路登高依仗团总权势,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民众恨之入骨,怨声载道。1929年春,刘志丹领导永宁山党支部采取合法斗争——选举团总的方法,一举夺得保安县民团的领导权,把民团改造成为中共保安县党组织掌握的第一支革命武装。

(二)旦八寨子民团

创办于民国五年(1916),团头曹俊章,有团丁百余人、枪百余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游击队和红军多次攻打旦八寨子不克,先后有游击队员、红军战士和革命干部群众100多人死于曹俊章的屠刀下。1936年,红军围困旦八寨子数月,曹俊章见大势已去,于12月初的一个夜晚带残兵从北门逃走,投靠甘肃合水县国民党军李鸿轩团,旦八寨子解放。1937年2月24日,曹俊章带30多人企图返回志丹,在赤城原为钱物之争,被李鸿轩部枪杀。

(三)金鼎山寨子民团

团头孙向奎、王启斌,有团丁80余人、枪20余支,兵力较弱。1935年8月10日,龚逢春带领赤安游击队第1、第2、第3支队和赤卫军,将寨子团团包围,在强大的军事和政治攻势下,孙向奎放下武器,宣告投降,金鼎山寨子和平解放。根据中共党的政策,团头孙向奎得到宽大处理,反动分子王启斌等三人被当场处决。

(四)保安县一区民团

团总由开明进步人士、保安县一区区长高景山兼任,有团丁70余人。1935年6月30日,国民党保安县政府和驻军撤退时,强迫一区民团一同撤退。高景山将民团的部分枪支弹药藏在营房炕洞内,并写信告诉高老庄区苏维埃政府去取。民团官兵70余人被裹胁到靖边县宁条梁后,被改编为国民党保安大队,胡继元、李建堂分别任正、副大队长,高景山任指导员。在高景山的宣传动员下,全队人马于9月11日在梁镇村宣布起义,返回保安,投奔革命。

二、哥老会

志丹县哥老会组织始于清末,民国时期有了较大发展,遍布城乡。他们斗争的主要对象是土豪劣绅和贪官污吏,为穷苦农民报仇、出气,打抱不平,打富济贫。因此,哥老会遭到官府的追杀捉拿,将他们逼上山寨。刘志丹开始闹革命时,就得到保安县哥老会大爷罗连臣、马海旺的拥护、支持,他们经常给红军运送粮食、武器,保护伤病员。

中共中央到陕北后,为了推动和吸引哥老会参加到抗日救国的统一战线中来,于1936年大力开展对哥老会的团结、争取工作。1938年后,哥老会组织取消,活动停止,成员散落。1940年,全县哥老会会员455名。1950年,有191名,但无活动。

三、红枪会

红枪会在志丹县俗称“硬肚”。是民国初期发展起来的农民武装起义组织,参加者约有三四千人。主要活动在保安县的白沙川、义正川、樊家川、县川、东川以及与安塞和甘肃交界一带。其头目有河南来的白占奎、齐老三,保安县义正的屈登云,安塞县西河口的樊冒堂。人人都是穷汉子,个个穿红裹肚,拿红缨枪,整天练刀、习武,与国民党政府进行斗争,抗粮、抗款。他们打仗前先念咒语,再喝“神符”,声称“刀枪不入”。作战非常勇敢,曾给国民党县府以沉重打击。国民党保安县政府多次派民团进行镇压,县长王存寿亲自领兵镇压,将“硬肚”头目屈登云捉杀在旦八,其余成员散落。此组织在县境持续数年之久。

第三节 革命根据地时期民众武装

一、永宁山革命武装

1930年9月,刘志丹从绥德参加完陕北特委第五次扩大会议后返回保安,与曹力如等在永宁山组织起一支20多人的革命武装,打着陇东民团骑兵第6营的旗号,进驻甘肃省合水县太白镇。10月,在太白镇歼灭陇东民团第24营营长黄毓麟及民团10余人,缴枪60余支,骡马10余匹,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四五十人的革命武装,活动于保安、安塞、合水、甘泉一带,几个月内发展壮大到200余人。

二、保安游击队

1933年冬,中共陕甘边特委和陕甘边红军临时指挥部召开会议,决定开辟以南梁为中心的陕甘边苏区。11月中旬,在华池县小河子沟组建了保安游击队,刘约三任队长,王英任指导员,游击队共编两个班,1班长王文昌,副班长魏平川;2班长黄克强,副班长王启虎。游击队员共20余人,在保安县的吴堡川、洛河川和安塞县的高桥川一带活动。1934年2月,保安游击队与刘景范领导的游击队会合,保安游击队改为保安游击支队。不久,刘约三调离,刘景范担任支队长。4月中旬,游击支队由原来的20多人增加到90多人,编为4个中队,9个班。游击支队以中队为单位,深入洛河以东白区开展游击活动。马福祺带第1中队活动于罗坪川、小蒜川、杨家沟、下郭畔等;王士贵带第2中队活动于马莲崾#、麻子沟、永宁山、白沙川等地;张明科带第3中队活动于金汤、芦子沟、爬子坬、礼拜寺、郭畔、薛岔等地;第4支队随支队部行动。10月,王英调陕甘边政府,指导员由支队长刘景范兼任。10月下旬,陕甘边特委将保安游击支队120余人编入红26军第42师2团,刘景范任团长。剩余30多人,保留支队建制,张明科任支队长兼指导员。11月,保安游击队改称为赤安游击队。历任队长是刘约三、刘景范、张明科,指导员是王英、张明科,副队长是戴同孝。

三、赤安游击队

1934年11月,赤安县苏维埃政府成立成立后,保安游击队亦改为赤安游击队。队长兼指导员张明科,副队长戴同孝。

四、赤安(志丹)游击支队

1935年3月,赤安游击队人员剧增,永宁、义正、吴堡也成立了小型游击队,为了统一领导,便于指挥,4月,赤安县苏维埃政府军事部对全县境内的游击队进行整编,成立了赤安游击队第1、第2、第3、第4支队,原赤安游击队编为第1支队,张明科任队长兼指导员,辖三个中队,80多人。永宁区游击队编为第2支队,惠占元任队长,后为乔志山,指导员黄克强,辖两个中队,40多人。义正区游击队编为第3支队,马青山任队长,指导员惠占元,辖三个中队,60多人。县保卫队部分人员和子良区警卫连编为第4支队,队长乔兴志,指导员王荣贵。1935年11月,第3支队编入红一方面军,参加直罗镇战役。同时,赤安县对县游击队进行重新整编,新成立赤安游击队第1、第2、第3、第4支队。原第2支队改编为第1支队,郝正山任队长,黄克强任指导员;金汤区警卫连编为第2支队,袁德清任队长,袁耀秀任指导员;高老庄区警卫连编为第3支队,屈生华任队长,刘克功任指导员;第4支队未变。四个支队共350多人。不久,四个支队参加了围攻旦八寨子和金佛坪寨子战斗,消灭了国民党民团。1936年6月,赤安县改称志丹县,赤安游击队第1、第2、第3、第4支队亦改称为志丹游击队第1、第2、第3、第4支队。同月,第2支队编入红29军,参加了西征。

五、赤安(志丹)独立营

1935年10月末,赤安县苏维埃政府决定以赤安游击队第1支队为基础,抽调其他地方武装人员成立赤安独立营,营长马福祺,营总支部书记张明科,1936年1~2月,龚逢春兼营教导员,后为朱奎。全营共200多人,编为三个连。第1连连长戴同孝,指导员雷海清;第2连连长白万章,指导员高会亭;第3连连长阎怀智,指导员李义。1936年6月,赤安县改为志丹县,赤安独立营亦改为志丹县独立营。同月,志丹独立营编入红29军,参加了西征。

六、赤安县区赤卫军大队

1934年11月,赤安县赤卫军大队成立,下辖全县各区赤卫军大队。1936年1月,赤安中心县军事部成立后,各区赤卫军大队隶属军事部领导。

一区(永宁)赤卫军大队 1934年8月底,在永宁小崖窑村成立,杨海旺任队长,编三个中队,共100多人。1935年12月,杨海旺调离,安崇仁任队长。1936年6月,一区赤卫军大队改称为永宁区赤卫军大队,惠占元任队长。

二区(义正)赤卫军大队 1934年9月,在义正贺家塌成立,魏炳良任队长,编三个中队。1935年6月,魏炳良调离,刘世宽任队长。1936年6月,二区赤卫军大队改称为旦八区赤卫军大队,李万财任队长。

三区(吴堡)赤卫军大队 1934年6月,在吴堡朱家沟成立,王启孝任队长。8月王启孝调离,王生贵接任队长。1936年6月,三区赤卫军大队改称为金鼎区赤卫军大队,王生贵任队长。

四区(榆树嘴)赤卫军大队 (现属吴起县辖)

五区(白豹)赤卫军大队 (现属吴起县辖)

六区(高嘴子)赤卫军大队 (现大部分属吴起县辖)

七区(子良)赤卫军大队 1935年1月,在沟稍渠成立,郝建章任队长。7月郝建章调离,刘万祥接任队长。12月刘万祥离任,贺德彪接任队长。1936年6月,七区赤卫军大队改称为子良区赤卫军大队,贺占彪任队长。

八区(太平)赤卫军大队 1935年6月保安县城解放后,7月成立了保安农联会,同时成立保安农联会赤卫军大队,曹生有任队长。该农会在1935年12月赤安事变中受破坏,赤安事变平息后,于1936年3月组建八区(太平)苏维埃政府,赤卫军大队也改称为八区赤卫军大队。1936年6月,八区赤卫军大队改称为太平区赤卫军大队。

九区(三台)赤卫军大队 1935年3月成立,胡广银任队长。1936年3月,胡广银离任,康钟福接任队长。1936年6月,九区赤卫军大队改称为三台区赤卫军大队,队长仍为康钟福。

十区(高老庄)赤卫军大队 1935年3月成立,董良贵任队长。1935年12月在“赤安事变”中遭受严重破坏。1936年6月,重新组建高老庄区赤卫军大队,刘占元任队长。12月,刘占元离任,胡玉贵接任队长。

顺宁区赤卫军大队 1936年6月,顺宁区划归志丹县管辖,顺宁区赤卫军大队亦归志丹县所属,李元富继任队长。9月,李元富离任,高玉珠接任队长。

七、志丹独立营

1936年10月,中共志丹县委决定将志丹县游击队第1、第3、第4支队改编为志丹独立营,隶属县军事部领导,营长康继福,政委王四海。全营共240多人,下辖三个连。1937年4月,在吴起头道川平叛中又组建起第4连。11月,志丹独立营第2连编入特区独立营第4大队。1938年1月,第4连调给陇东军分区,第1、第3连与县军事部合并,改称志丹县保安大队。1947年11月27日,志丹县重新组建独立营。独立营成立后不久,奉命赴甘泉、富县一带参加战斗。1948年5月,志丹独立营编入陕甘宁第一军分区(警4旅)。历任营长为吕德胜、张步福,教导员李浩世,副营长曹景文,副教导员黄克强。

八、志丹县保安大队

1938年1月,志丹独立营与县军事部合并,改编为志丹县保安大队,负责领导全县武装力量。大队下辖2个中队,9个排,18个班,共150多人,有各种枪166支。历任大队长是刘安堂、刘明山、武志升、张吉厚,教导员是王四海(代),政委任志新(兼),副大队长是张步福、刘宗焕、宜立功。1942年2月,县保安大队编入陕甘宁晋绥联防军警备第3旅,为旅部直属特务营警卫连,留20余人编为志丹县警卫队。1946年11月,为保卫边区,战胜国民党胡宗南部的进攻,志丹县重新组建保安大队。计划全县征兵150名(干部除外),编1个大队,2个中队,4个分队。大队长由县长兼任、教导员由县委书记兼任,副大队长刘万祥,副教导员王世忠。至1947年2月底,实征兵113名。4月下旬,白克任大队长,因现有战士不够两个中队,整编为1个中队,3个分队,9个班,每班10人。另设1个通讯班。中队长张步福,指导员黄克强。第1分队队长王培清,第2分队队长王生俊,第3分队队长李玉成。武器有步枪、机枪、连珠枪、毛瑟枪、冲锋枪和手提式枪,共41支,手榴弹100枚,六八式子弹5400发,冲锋枪子弹200发。

九、志丹县区自卫军营

1938年1月,志丹县保安大队成立,各区自卫军营隶属保安大队领导。1942年2月,县保安大队编入陕甘宁晋绥联防军警备第3旅后,各区自卫军营隶属县武装委员会领导。

一区(太平)自卫军营 1937年7月,太平区赤卫军大队改称一区自卫军营,刘占龙任营长,教导员由区委书记兼任。历任营长是刘占龙、赵石玉、常怀玉、郭占和。

二区(杏河)自卫军营 1937年7月,西六区(杏河)由子长县辖划归志丹县辖,西六区赤卫军大队改为二区自卫军营,李登成任营长,区委书记兼任教导员。历任营长是李登成、常怀义、范春发。1943年9月16日,二区四乡自卫军战士李世富、李高青等破获一起反革命案,抓获反革命分子6人,收枪3支、子弹90发,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

三区(永宁)自卫军营 1937年7月,永宁赤卫军大队改称三区自卫军营,郝世荣任营长,区委书记兼任教导员。历任营长是郝世荣、何文祥、康钟福、刘克功。

四区(旦八)自卫军营 1937年7月,旦八区赤卫军大队改称四区自卫军营,刘万祥任营长,区委书记兼任教导员。历任营长是刘万祥、胡玉贵、李仲英、刘万祥、陈彬。

五区(金鼎)自卫军营 1937年7月,金鼎赤卫军大队改称五区自卫军营,张凤成任营长,区委书记兼任教导员。历任营长是张凤成、胡士元、刘汉杰、陈彬、袁凯成、范春发。

六区(金汤)自卫军营 1942年7月划归吴旗县。

七区(高老庄)自卫军营 1937年7月,高老庄区赤卫军大队改称七区自卫军营,胡玉贵任营长,区委书记兼任教导员。1942年7月,因原六区(金汤)自卫军营划归吴旗县,七区(高老庄)自卫军营改称六区(高老庄)自卫军营,赵石玉任营长。1943年5月,六区(高老庄)自卫军营撤销,1944年9月又恢复,11月刘占龙任营长。

八区(顺宁)自卫军营 1937年7月,顺宁区赤卫军大队改称八区自卫军营,张国明任营长,区委书记兼任教导员。1942年7月,因原七区(高老庄)自卫军营改为六区(高老庄)自卫军营,八区(顺宁)自卫军营改为七区(顺宁)自卫军营,营长刘占龙。

1943年5月,因六区自卫军营撤销,七区自卫军营改为六区自卫军营,营长刘占龙。

1944年9月,因原六区(高老庄)自卫军营又恢复,六区(顺宁)自卫军营又改为七区(顺宁)自卫军营,营长刘占龙。11月,刘占龙调任六区(高老庄)自卫军营营长。

十、志丹县独立支队

1947年5月,志丹县保安大队改为志丹县独立支队,白克任支队长,刘万祥任副支队长,直属县人民武装大队。加上七个区游击支队,全县地方武装共533名,编为4个中队,19个分队,43个班。有各种枪1162支,大刀16把,手榴弹1250枚,各种子弹1257发。8月上旬,志丹县独立支队部分人员调编给警3旅。

十一、17团

1947年10月,志丹县根据上级指示,把志丹县独立支队和七个区的游击支队整编为17团,共1000余人,县长赵玉文任团长兼政委,参谋长毛应时,政治部主任高登明。11月,第17团从志丹出发到子长县王家湾正式整编为西北野战军第4纵队警备第1旅第2团。赵玉文任团副政委,全团下辖三个营,第1营营长王明春,副营长张生福,教导员高登明;第2营营长王具全,副营长毛应时,教导员杜树林;第3营营长石忠玉,教导员车春发。

十二、志丹县区民兵营

抗日战争胜利后,志丹县自卫军营改为民兵营。志丹县民兵营掀起了群众性练武高潮,民兵干部不仅要学会射击、投弹、爆炸等技术,而且要学会组织训练的方法,组织对广大自卫军训练。广大自卫军队员除了进行技术训练外,还要普遍进行战场勤务训练。女民兵和女自卫队员,主要进行救护与防奸训练。民兵,尤其是持枪民兵,不仅要掌握射击动作,还要了解步枪的性能、分解结合和保管;不仅要学会埋地雷、排雷和伪装,还要学会地雷的制作。1945年12月,志丹县民兵试造地雷成功。

一区(太平)民兵营 1945年8月,一区自卫军营改称为一区民兵营,郭占和任营长。1947年1月,一区民兵营又改称为一区游击支队,郭占和任支队长。同年10月,一区游击队编入第17团。同月,重新组建一区民兵营,白振岗任营长。1948年1月,白振岗调到一区政府工作,李满意接任营长。

二区(杏河)民兵营 1945年8月,二区自卫军营改称为二区民兵营,历任营长是范春发、马振德。1947年1月,二区民兵营又改称为二区游击支队,杨张林任支队长。同年10月,二区游击支队编入第17团。同月,二区民兵营重新组建,常开亮任营长。

三区(永宁)民兵营 1945年8月,三区自卫军营改称为三区民兵营,历任营长刘克功、谢志玉。1947年1月,三区民兵营又改称为三区游击支队,高登明任支队长。同年10月,三区游击支队编入第17团。同月,三区民兵营重新组建,谢志玉任营长。

四区(旦八)民兵营 1945年8月,四区自卫军营改称为四区民兵营,历任营长胡玉贵、陈彬。1947年1月,四区民兵营又改称为四区游击支队,陈彬任支队长。同年10月四区游击支队编入第17团。同月,四区民兵营重新组建,苗秀清任营长。

五区(金鼎)民兵营 1945年8月,五区自卫军营改称为五区民兵营,营长崔玉亭。1947年1月,五区民兵营又改称为五区游击支队,胡彩任支队长。同年10月,五区游击支队编入第17团。同月,五区民兵营重新组建,刘汉杰任营长。

六区(高老庄)民兵营 1945年8月,六区自卫军营改称为六区民兵营,营长刘占龙。1947年1月,六区民兵营又改称为六区游击支队,演进华任支队长。同年10月,六区游击支队编入第17团。同月,六区民兵营重新组建,刘纪汉任营长。

七区(顺宁)民兵营 1945年8月,七区自卫军营改称为七区民兵营。1947年1月,七区民兵营又改称为七区游击支队,吕德胜任支队长。同年10月,七区游击支队编入第17团。同月,七区民兵营重新组建,张生华任营长。

十五、志丹县警卫队

1934年,赤安县保卫队组建,队长王荣贵,全队共24人,编三个班。1942年,保卫队改称警卫队。1946年5月,警卫队发展到38人,其中队长和指导员各一人,队员36人。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县警卫队增至40余人,王荣贵、黄克强、杨清连、廉福有先后任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