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中国佛教近代转型的社会之维:民国上海居士佛教组织与慈善研究
2676500000023

第23章 民国上海居士佛教的组织形态与地域性特征(6)

如前文所述,上海佛学书局的宗旨是“以弘法为目的,以营业为方法”。因此,上海佛学书局不是一个单纯的佛教出版机构,而是一个近代意义上的佛教弘法机关。为了真正做到“寓弘法于经营”,上海佛学书局在市场化经营外,大胆尝试了各种新型的弘法方式。首先,它设立了公益性质的“赠书会”、“印书功德基金会”与“放生宏法基金”。所谓“赠书会”,就是按月向各地入会的信众与佛教爱好者募集资金,并以此资金印刷出版佛教书籍用来赠送给广大信众。“印书功德基金会”则是向社会募集印书基金,从而使得赠书印书得以持续进行。其中,“印书功德基金会”由谛闲法师、王一亭居士等40余人发起,并制定了详细的章程,内容包括:会员的资格取得、优待条件、会员的权利、息金的运用方式、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组织方式、基金的管理与监察方式、赠书办法等共26条细目。该基金会先后举行了三组募捐,第一组于1931年12月结束,共募集基金1万元;第二组到1939年11月为止,募集资金7142.25元;第三组到1941年4月为止,募集资金近4000元。《印书基金会章程》参见《上海佛学书局股份有限公司四、五、六届报告书》之“牟言”,另见孟令兵:《老上海文化奇葩——上海佛学书局》,第39页。“宏法放生基金”1935年由上海佛学书局极力倡导,并联络沪上高僧大德与居士名流及“中国动物保护会”“中国动物保护会”是1934年2月25日由沪上知名居士黄涵之、关絅之、王一亭、施省之、吕碧城等发起创立,以宣传戒杀放生、保护动物为宗旨(参见《佛学半月刊》第149期)。一起共同创设,所募得基金由上海佛学书局保管与使用,一方面用于书局的印经弘法事业,一方面其利息用于放生弘法事业。及至1939年,“宏法放生基金”先后进行了27次募集,共募集资金接近5万元。这些基金的募集,一方面对于上海佛学书局的资金周转及业务扩展也有着重要意义,另一方面也使得上海佛学书局突破了单纯的佛教出版事业,从而将佛教弘法事业融入出版事业之中,真正实现了其所理想的“以弘法为目的,以营业为方法”。

除了各种“弘法基金会”的设立,上海佛学书局还不断尝试拓展一些现代化的弘法途径。首先,上海佛学书局率先举办了“电台弘法”与“佛化唱片”。1933年3月1日起,上海佛学书局为首家在上海南京路永生无线电台播送佛学问答节目,并播送《金刚经》。播音时间为每日早晨7:30—8:15,同时鼓励信众来信讨论佛学疑难问题,并由电台播音予以解答。此后,上海佛学书局还请一些佛教界知名人士做客电台进行佛学讲座。1934年12月,上海佛学书局又建立了大乘播经法会,借当时的李树德堂无线电台播送《普贤行愿品》等;此后,又在上海大中华电、上海佛音电台播送《金刚经》、《心经》、《通俗佛学讲演》、《楞严经》、《弥陀要解》、《华严经》等。1936年起,上海佛学书局还在其门市部愚园路154号二楼开辟了佛教音乐专门电台——“上海华光电台”,并每天全天播放佛经与相关佛学通俗演讲。参见《佛学半月刊》第50期、第92期;及《上海宗教志》,第155—156页。1935年起,上海佛学书局开始灌制佛化唱片,供佛教寺院、佛教团体及佛教徒个人修持之用,而沪上的知名居士关絅之、吴士行等也参与了演唱制作。其次,上海佛学书局还依托其自身的刊物《佛学半月刊》设立了“佛学文会”及“佛学研究函授社”。上海佛学书局从1934年起,设立“佛学研究函授社”,聘请佛学界名家编写各种佛学讲义,先后培养了一批人才,同时讲义也成为佛学书局的重点出版图书。所谓“佛学文会”,是采用以文会友的方式,在《佛学半月刊》上定期出题目,让各地的答题者寄送论文,并组织评奖。《佛学书局佛学文会简章》规定:征文以三个月为一期,每年逢1、4、7、10月出题,出题后2个月为交卷时间,后一个月为评定等级及发表时间。如刊于《佛学半月刊》136期的第一次文会题目有“大乘起信论真如体相用义”、“净土经论上心净则土净义”、“读金刚破空论书后”、“四谛十二因缘法通大小乘说”。征文发表后,全国各地的读者踊跃应征,以文会友。这些前所未有的弘法方式,不仅为上海佛学书局增添了人气,也确实有助于传播佛学知识,促进社会普通人士对佛学的了解,以及增进广大信众佛学研究的兴趣。

民国上海居士佛教组织的地域性特征

民国居士佛教组织呈现出不同的地域性特征与个性化特色,这不仅表现为城市与乡村、沿海与内地的差异,甚至在同一区域的不同城市间也会存在。事实上,民国时期中国佛教的地区性差异,也被一些外国来华考察的专家敏锐地捕捉到了。如,霍姆斯·维慈就提到勃拉特氏1923年至1924年在中国实地考察期间感受到的中国寺院佛教的区域性差异。在勃拉特氏眼里,当时“长江中下游地区”的佛教生机勃勃,而“北京、陕西以及吉林北部、四川西部、广东南部”则死气沉沉。[美]霍姆斯·维慈:《中国佛教的复兴》,第205页。长江中下游地区确实是民国时期中国佛教最为活跃的地区。受长三角区域的佛教文化及上海的政治、经济、文化影响,民国上海居士佛教及其组织的地域性特征集中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融入长三角的佛教文化之中,受上海经济文化中心的影响,成为近代中国佛教中心的中心;其二,组织规模最大、管理最现代、辐射最强、相对最稳定;其三,以净土信仰为核心、以实修为主流的多元化信仰状态。

一、上海作为近代中国佛教中心的中心

要了解民国上海居士佛教的区域性特征,得先讨论一下上海的区域性特征。首先,就民国上海的经济文化与政治地位而言,如前文所述()在民国初期就处于中国的中心地位,而其在全国的影响力也像上海连接各地的复杂交通网络一样,从长江流域地区一直延伸辐射到全国范围。民国以来,上海的民族工商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及至20世纪30年代初,上海不仅成为近代中国对外与对内贸易的中心,也成为近代中国的金融中心以及国内最大的文化出版传播中心,这为上海居士佛教的发展及其在全国的影响力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此外,就上海所属的区域文化特征而言,又涉及长三角的区域文化问题。施坚雅(G.WilliamSkinner)在对中国传统社会晚期的城市化进行研究时指出,19世纪的中国城市并未形成一个综合的、覆盖整个帝国的系统,而是形成几个联系松散的区域性系统。这些城市区域的边界与划分地理区域的主要分水岭一致。每一个地区都有一个核心地区,通常是大河流域,汇集着各种各样的资源。G.WilliamSkinner(1977),“RegionalUrbanizationinNineteethcenturyChina”,Skinner(ed),TheCityinLateImperialChina.Stanford,StanfordUniversitypress,pp.221249.施坚雅将19世纪中国划分为九个“大区域”,其中之一就是长江下游区域,它覆盖肥沃的江南地区和由钱塘江及其他流入杭州湾的河流所环绕形成的盆地。这个区域打破行政的边界,地跨三省,即江苏省和安徽省南部以及浙江省北部。Ibid.,pp.213214.这个区域也被称为沪宁杭地区,其区域内的经济与社会互动作用密切程度的象征,就是吴语区。据此,有人就将吴语区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的重叠,作为界定上海人的界限,即所谓“上海人”是指那些籍贯可以追溯到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核心”地方的中国人。黄绍伦:《移民企业家——香港的上海工业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3页。而从行政区划来看,上海在1927年才改为“上海特别市”,以前一直隶属于江苏省的管辖范围;因此,近代上海既作为当时的一个经济文化中心的“城市”而独立存在,同时也是作为“江浙沪”这个长三角文化中心区域的中心而存在。因此,民国上海居士佛教的区域性特征,首先就是在长三角的经济、文化,特别是长三角的佛教文化背景下形成的。从前文可知,上海居士佛教融入江浙佛教氛围的具体表现,也从上海居士与江浙僧团的互动中反映出来。事实上,上海居士名流与江浙高僧的密切互动,一直贯穿了整个民国历史。一方面,上海的居士名流纷纷皈依于江浙各地的高僧(如印光、谛闲、太虚、圆瑛等),并聘请他们出任居士组织的“导师”,从而使上海居士佛教带有江浙佛教的主要特征;另一方面,上海居士又极力参与到江浙僧团的保护之中,从而构成一种近乎“共同体”的关系。如,1912年由寄禅敬安等发起、经熊希龄帮助而成立的中华佛教总会,就得到了上海居士名流的支持。1914年,中华佛教总会上海分会还公推狄葆贤等为名誉会长,期以匡助,联络各界。参见《佛教上海分部大会记》,《佛学丛报》第12期,民国三年(1914)6月15日,第4页。

江浙佛教文化的繁荣可追溯到唐宋之际。唐末五代时期,因受南方各国帝王保护,佛教在江南尤其是吴越地区稳定传播。南宋以来,随着政治、经济中心向长江三角地区的南移,佛教中心也南移至以杭州为中心的长三角地区,并形成了江浙地区为数众多的佛教大丛林和浓厚的佛教文化氛围。浙江的宁波、杭州、普陀山,江苏的南京、镇江、常州、扬州、常熟、苏州等地,都是古代中国佛教丛林的重镇。虽然太平天国运动给江浙佛教带来了致命性的打击,但各种资料显示,近代以来,长三角地区的江浙佛教仍是中国佛教最为活跃的中心区域;而上海又恰恰处于这个中心区域的中心地带,因此上海居士佛教的区域性特征首先就在于它近代中国佛教中心的中心地位。首先,从民国(20世纪30年代)统计的中国佛教僧尼人数、居士人数及其分布与比例上,可以看出长三角佛教的中心地位。

表2民国(20世纪30年代)中国佛教僧尼人数、居士人数及其分布与比例这个统计数表是笔者根据霍姆斯·维慈引用的“中国佛教人口表”(参见[美]霍姆斯·维慈:《近代中国的佛教制度》下,第236—237页)改编而成。在这个统计数表中,大多数省份的统计是中国佛教会在1930年要求各地方佛教会进行统计的,这项工作大致在1936年得出统计结果。另外,在30年代进行的统计中,四川、河南、安徽、湖南境内的某些地区没有统计资料,故当时这些省份没有列入统计总表中,上文表中的这些省份的统计数字是1936年之后的统计结果。因此,表中的数字可能并没有反映同一时期的居士人口分布,尽管如此,该表还是能较真实地反映出居士人口的区域性分布特征。

单位:个

省区、

城市

和尚

人数女尼

人数男居

士人数每千男人中

的男居士数女居士人数每千女人中

的女居士数僧尼对居士

的百分比

江苏9140080360401600257379404915

浙江6430043400434400399334001048

湖北54400216409930071876001526

湖南4460017800444003197001.560

安徽221007440398003.3655006.429

江西2300340133001.5134002.010

福建289004460522009.34467010.834

广东153003820311501.81234008.512

贵州48024017800.59500.226

广西35011028900.4121802.03

四川1242103440033740013.2153.3007.232

云南334003780173302.8188003.2103

山西15440120032300.529300.6260

山东2890184047500.39800.182

河南245051028400.212300.172

河北178032097800.723400.219

陕西78023028400.56500.129

(续表)

省区、

城市

和尚

人数女尼

人数男居士

人数每千男人中

的男居士数女居士人数每千女人中

的女居士数僧尼对居士

的百分比

甘肃46030130—290——

黑龙江680302800.13400.2115

辽宁5801905600.14200.178

上海市3990221056602.73172020.217

青岛市120029023902.549008.120

北平市98036018504.2306010.727

南京30—140—3001.4—

……

总计51300022520015100006.8(平均)236000012.519(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