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中国佛教近代转型的社会之维:民国上海居士佛教组织与慈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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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民国上海居士佛教慈善及其实证考察(9)

面向居士的劝募充满了佛教劝善之论,而面向非佛教信徒工商业者及一般市民的劝募活动,则往往带有一定的娱乐性质。如,1917年在哈同花园为京直奉水灾举办的游园义赈,1920年世界佛教居士林慈善布施团在上海大舞台的义演赈灾,以及1931年王一亭、王晓籁、闻兰亭等发起的“上海筹赈水灾各省游艺大会”等,都是面向广大市民阶层的带有娱乐性质的义赈活动。其中,哈同花园为其游园义赈活动,自1917年9月25日起,曾在当时的《时报》上连登4天广告。其广告内容如下:

上海哈同花园游览大会每券一元童仆减半

本园主人哈同先生,因京直奉水灾待赈,特允于阴历四月、十五、十六、十七日开放四日,任人游览。

本园拓地二百多亩,同台花木,步步引人。特色一。

本园点缀新颖,布局完善,各种戏剧幻术无不尽有。特色二。

本园特辟书场,罗致沪上著名校书一千余人,弹丝品竹,借供评赏。特色三。

本园每日夜间并行大会,旗灯仪仗,簇簇主新,数里之遥,逶迤可达。特色四。

文人雅士,怡情书画,本园特设书画社。特色五。

广仓学窘尚有丛编发行,本园就窘设肆,便于购买。特色六。

本园添设茶楼酒肆,食馆茶摊。特色七。

花一元门票就能游览哈同花园的美丽景色,且能欣赏到各种各样的民间艺术与戏曲名家的精彩表演,这吸引了众多的市民前来,可谓一时万人空巷,声势浩大。由于游人众多,因此其门票与义卖收入动辄到数十万元之多。1931年,9月11日至15日,在上海江湾叶家花园,王一亭、王晓籁、闻兰亭等当时沪上知名居士兼慈善家发起了“上海筹赈各省水灾游艺大会”。他们在启事中说:“鉴于年来人民浩劫频遭,灾区广大,救济殊难着手,蒿目时艰,终违夙愿,兼之外侮孔亟,商业凋疲,捐款良非容易,爰采社会人士娱乐兴趣之心理,邀集同志,发起游艺大会。”1933年,王一亭、王晓籁又在江湾叶家花园举办了类似的游艺活动。这次游艺活动历时一个月,不仅规模盛大,而且文艺表演也非常精彩。当时的《申报》为此进行了专门报道:

其游艺种类,皆为沪人所罕见,最有兴趣者,厥为推陈出新之菱湖高抬搁,高逾数仗,仿宁波四月半,与姜山礼拜会,三北式样。其扮演男女童,均由中国救济妇孺会中幼童任之,每日更换,一次有一次精彩。此外,龙船锣鼓,各种玩具游艺,及设场表演之各种天然艺术者,指不胜屈。《沪慈善家发起盛大游艺会》,《申报》,1933年2月28日。

在民国沪上各类赈灾活动中,组织者通过组织娱乐消费的方式来筹集救济经费,这在当时是一种比较流行的做法。究其原因,一则是为了吸引广大市民前来参加,另外也反映了民国上海市民之间有消费能力高下悬殊之别。当然,在当时商业气氛浓厚的上海举办这样的游艺活动,也许还存在某种利益依存的微妙关联,但总体看来这些方式一般都能起到良好的募捐效果。此外,报纸等媒体在民国沪上的赈灾宣传中也功不可没,它们不仅起到了宣传作用,还制造了一种由媒体引领的“慈善时尚之风”。在民国沪上“慈善时尚之风”的引领下,富人们往往兴起“节靡资”风尚,即将准备用于寿宴、婚宴及聚会的钱资拿出来作为慈善捐助;不仅如此,有时甚至连乞丐也会拿出自己的乞讨所得参与捐助。

(三)灾情现场考察,发放救济款物。当募集到一定数量的善款之后,就进入到“放赈”阶段。民国上海的居士佛教赈灾放赈中,一般都会派人现场考察,根据灾情轻重之别,酌情分配赈灾款物。如,1918年3月,高鹤年受上海“佛教慈悲义赈会”的委托,亲自前往京津一带实地勘察灾情、发放赈灾款。1931年世界佛教居士林赈济江苏大水灾时,王一亭曾派慈善部主任朱石僧亲往灾区考察灾情,发放救灾物品。而在1931年浙江武康县的水灾赈济中,时年65岁的王一亭还亲自前往灾区现场考察灾情,发放救灾款。为此,当时的武康县长戴时熙曾写信给王一亭,对他“惠然驾临,慨诺巨款”深表感谢。《上海慈善团体联合会·关于浙江赈务报告和有关文件》,上海档案馆档案,卷宗号:Q11361。此外,居士佛教慈善组织的慈善赈灾虽不以宗教信仰为条件,但也会顺便宣扬佛教理念,规劝灾民信佛。如,朱石僧在灾区现场放赈之余,又“极力劝灾民皈依佛法,改过忏悔,称颂佛号,持斋戒杀等。灾民闻而信从者,不可计数。同时散发念佛珠五千余串,佛像五千余张”《世界佛教居士林成绩报告书》,第69页。。而净业社也在其《慈善简章》中规定:所有救济人员及用于救灾现场的舟车等,均用黄地墨书佛字旗帜袖章,俾使识别;救护人员另发盖用本社图记及社长签字之证书。《净业月刊》,第11期,第419—420页。

(四)公布征信录。早在募集慈善捐款时,组织者就会统一印制募捐册,详细登记捐款人姓名与捐款数额,并将捐款花名册交由义赈会领导及居士组织的监察员监督查阅。待至赈灾结束,就会统一编制《征信录》,并在报纸或佛教刊物上公开报告赈款的用途和去向。如《净业社第一届征信录》中就详细公布了1927年净业社募集的款项及其用途,世界佛教居士林在1931年水灾急赈结束后,立即在其林刊上公布了捐款的数额及详细用途。不仅如此,《世界佛教居士林林刊》、《净业月刊》及《佛学半月刊》,还会将捐助者的姓名与捐助款额详细地公布出来,一则以征信实,一则以示感谢与表彰。总之,这种募、收、运、散相分离,定点、定人、定款的赈灾程序,也是民国慈善赈灾的通行之责与经验之总结,它基本上杜绝了传统慈善事业侵吞舞弊、贪污中饱之事的发生。

此外,居士佛教慈善的难民收容所、慈善教养院等慈善活动,涉及的慈善内容相对固定,并且都专门制定了相关的章程,合理有序地展开工作。如,1927年,净业社在其难民收容所建成时,就详细制定了“收容所规则”,保证收容所的正常秩序,同时还明确分工,统筹管理。而世界佛教居士林的“惠仁小学”、净业社的“净业教养院”与“少年村”等,则分别制定了董事会制度,并按照学校教学的办学规则制定教学与管理的专门性规章制度。此外,这类慈善救助与教养活动,其本身也是社会急需的慈善公益事业,因而大都会得到相关慈善组织与相关部门的协助与资金支持。

三、民国上海居士佛教慈善的特点

民国上海居士佛教作为一种民间慈善组织,是民国上海慈善机构网络的重要一环。在近代社会转型的背景下,民国上海居士佛教慈善无论在与自身传统的纵向比较中,还是在与其他非宗教慈善的横向比较中,都呈现出其自身的特点。首先,居士佛教组织毕竟不是一个专门的慈善机构,它存在的基本前提是佛教信仰的需要,因此居士佛教慈善必然带有宗教性的特质;同时,慈善又是居士信仰的一种内在要求,因此居士佛教慈善又呈现出内在的一致性与自觉性。其次,民国上海居士佛教慈善,与佛教慈善传统历史相比,已经具备了形式多样化、制度细致化的特点;同时,它也摆脱了传统宗法观念,突破了血缘、业缘与地域局限。最后,民国上海居士佛教慈善的主体已经由封建地主、传统士绅转变为新兴城市工商业阶层,且其慈善领导核心人物往往具有多重复杂的社会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