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斯芬克斯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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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他们让邱风在抱膝石上休息,两人心照不宣地离开邱风,攀上一道高坎。邓飞深吸一口气,慨然道:

“这里是徐福东渡的地方,他要为秦始皇寻找长生不老的仙丹。当然他没有成功。后来还有不少皇帝去重复秦始皇的愚蠢。直到多少次失败后,人类才被迫认识到生死交替是无可逃避的——并把这种科学的观点演化成一种新的迷信。你说对吗?”

他们心照不宣地互相对视。忽然石坎下传来一声压抑的低呼,打断他们的谈话。

如果说邱风昧于抽象思维的话,那麽她大脑额叶的“面孔认知功能”绝不弱于丈夫。从邓飞这个人一出现,她就发现这人似曾相识。在邓飞滔滔地讲着生命学的知识时,她一直在努力思索着。她终于想起来,在旅行途中,此人驾着一辆红色奥迪曾多次出现在他们附近,有时夹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似不经意地投过来一瞥。所以,这个人的再次出现恐怕不是偶然。

对这位邓先生有了警觉后,她发现他的话似乎一直在含沙射影,两个人似乎在打哑谜。她在抱膝石上坐着,瞥见丈夫和邓先生互相使一个眼色,离开她到石坎上去。他们分明是想密谈什麽。

对丈夫的关心使她坐不住了。她站起身,艰难地向石坎上攀登,忽然脚下一滑,跌倒在地上。两个人赶来时,邱风正半蹲在地上,捂着肚子。萧水寒急急地问:

“怎么啦?是不是摔着了?”

邓飞也关心地说:“送太太到医院吧,离这儿很近的。”

邱风笑着摇头:“没关系的,只是滑了一下。水寒,咱们离开这儿吧。”她祈求地望着丈夫,想避开这种模模糊糊的不安,萧水寒笑着答应了。邓飞略为犹豫——他不能就这样放萧水寒离去——后热情地说:

“已经快中午了,今天我作东,请二位吃蒙古烤肉,这是孙先生生前最爱吃的,请二位务必赏光。”

邱风偷偷示意丈夫拒绝,但萧水寒似乎毫无城府地接受了邀请。成吉思汗烤肉苑在一座山坡下,隔着窗玻璃能看到熊熊的烈火,与外边的皑皑白雪恰成对比。桌面大的铁板烧成暗红,一个蒙古大汉光着膀子在铁板上翻炒着,刺刺拉拉的响声与逗人馋涎的香味弥漫于室内。

这儿是自助餐厅,邱风坐在桌边,看着两人在几十个食品盘中挑选菜肴,再排队去炒熟,两人外表悠闲地交谈着。邱风驱不走内心的不安,她嗅到了两人之中有什麽隐秘。不过邱风天生是个乐天派,等到香气扑鼻的菜盘端来,她就把烦恼留给明天了。啊呀,真香,也真漂亮!她大声地赞叹着。邓飞高兴地说:

“我没说错吧,这是孙先生最爱来的地方。等一下还有好节目哪。”

他朝领班捻一下响指,领班点点头,接着,一个老人摸索着走到餐厅中央,穿一件镶兰边的蒙古长袍,双目失明,脸庞上刻满岁月的风霜,如一枚风干的核桃。面部较平,鼻梁稍塌,明显带着蒙古人的特征。他在圆凳上坐下,操起马头琴,先低首沉思几分钟,似是回味人生的沧桑。邱风偷偷看看丈夫和邓飞,她发觉两人的眼中都闪着奇异的光。

邓飞低声介绍道,孙先生极爱听这位蒙古老人的歌,他在蓬莱时,每星期总要来一次,这个餐馆的兴旺多半靠他的慷慨赠与。不过他没告诉萧水寒,在孙思远失踪后,这位老人已经不再唱歌。是他打听到这些情况,特意把老人请来的。

沉思之后,老人便伴着琴声唱起一首苍凉的歌。他的汉语不太地道,邓飞低声为邱风讲解着,这是一首有名的蒙古民歌,大意是:

“一个老人问南来的大雁,你为什么不留在温暖的南方,每年春天,都要急急飞回这里?”

大雁说,春天来了,草原弥漫着醉人的花香,冥冥中的召唤是不可抗拒的。

大雁问老人,你曾是那样英俊的少年,为什么变得这样老迈?

老人长叹道,不是我愿意老,是无情的时光催我老去呀。

马头琴在高音区嘎然收住,邱风听得泪流满面,她看看丈夫,他的眼眶也潮湿了。萧水寒掏出支票簿,写上一个数目颇大的数字,撕下来,走过去交给老人:

“谢谢你的歌声,老人家。”

蒙古老人握到熟悉的手掌,听到熟悉的话语,全身一震。他昨天已听邓飞说过这些情况,但不敢相信。他侧过耳,急迫地说:

“真的是你吗,孙先生?”

萧水寒点点头,嗄声道:“对,我是孙思远,我的好兄弟。”

邓飞已悄悄地站在他身后,心情复杂地看着他朝气蓬勃的身体。当他说出自己深思熟虑的结论时,仍不免有临事而惧的踌躇:

“真的是你吗,李元龙先生?”

萧水寒回过头,他的身体生气勃勃,但目光中分明是百岁老人的睿智和沧桑,他平静地说:

“对,我是李元龙,也是刘世雄,库平,孙思远和萧水寒。”

邓飞低声道:“李先生,你让我猜得好苦啊。”

正在这时,他们听到邱风发出一声压抑的呻吟,她捂着肚子,头上是豆大的汗珠。萧水寒急忙奔过去,邓飞在他身后喊道:

“太太恐怕是动了胎气,快送医院!”

侍应生急忙到门外喊了出租车,两人小心地搀扶着邱风上车,向妇产医院开去。

医生把邱风送入分娩室,两扇门随之关闭,不过仍不时听到邱风撕裂般的呻吟。萧水寒面色焦灼,在屋内来回踱步,步伐急迫轻灵。邓飞用过来人的口吻劝他:

“别担心,出生前的阵痛,哪个女人也得过这一关。”萧水寒感激地点点头。邓飞解嘲地说:“我几乎脱口喊你是年轻人。真的,看着你的容貌和步伐,很难承认你是170岁的老人。”

萧水寒已恢复老人的平和,微笑道:“实际上我自己也很难适应这个角色:身体的青春勃勃和心理上的老迈,它们常造成错位。你是怎么猜到的?”

邓飞笑道:“喏,就是这张纸片。”他把笔记本上那一页递过来,“我发现与你有关的五个人,其生活区段恰恰首尾相连,中间只有2-3年的空白,而这正是一次彻底的整容术所需的时间。”他端详着萧的面容,“萧先生,你的整容术很成功,不过,能作这种高水平整容术的医生并不多,所以警方很容易找到他们,包括阿根廷的何塞·马蒂医生。还有,你的声音并未改变,当我听到库平的声音时就觉得似曾相识,但那段录音在电脑中有些变音,我又尽力找到李元龙先生一些原始录音。为了百分之百的把握,我还安排了烤肉苑的相认,因为盲人的听觉是最灵敏的。”

他心情复杂地再次端详着萧水寒,他头发乌亮,皮肤光滑润泽,动作富有弹性。邓飞不满地说:

“李先生,恕我冒昧问一句——我不会不识趣地问你长生之秘,你隐名埋姓地活着,自然是为了牢牢保守这桩无价之宝的秘密。但你能否告诉我,你为什么不把它公布于众,与全人类共享呢?”

萧水寒在他面前立定,用百岁老人的目光居高临下地看他。他在40岁时发现了长生之秘,并施之于自身。为此,他数度易名,数度易容,反复扮演着20-50岁之间的人生角色。为了保密,他不得不多次斩断熟悉的人际关系。很长时间他不敢结婚,因为没有经过长生术的女人无法永远伴他同行。他独自荷受这个秘密已太久了,谁能理解他的百年孤独?

他平静地问邓飞:

“年轻人,这真是一个好礼物吗?”

“那当然!”邓飞脑海中浮现出父亲缠绵床榻的痛苦晚年。“谁不愿意逃避衰老呢。而且,科学越发展,人类在学习上花费的时间越多,终有一天会达到临界平衡:人们学完最起码的知识后就得迎接死亡,那时科学就不会再发展了。所以人类的短寿已成了制约人类发展的瓶颈。”

萧水寒摇摇头:“你说得很对,但你把长寿和长生混为一谈了。以后再说吧,这些情况请你暂不要告诉我的妻子,我会慢慢告诉她。”

病房内又传出撕裂般的呻吟,这是一段平静后的又一次阵痛。一个护士匆匆走出来,惶惑地对萧水寒说:“你太太是横生,医生正在努力转位。萧太太坚持要你在身边,医生也同意了,请进吧。”

邱风支着双腿,平卧在产床上,几个医生正在忙碌。长时间的阵痛后,邱风已十分虚弱,她闭着眼,头发被虚汗浸透。摸到丈夫的手,她的身体起了一波震颤,睁开眼:

“水寒,我怕……”

阵痛使她的精神变得恍惚,婚前萧水寒绝不要孩子的恶誓已在她心中悄悄扎根,邓飞今日的举止又加重了这种恐惧。她怕丈夫会抛下她和孩子而去。萧水寒敏锐地猜到她的话意,爽朗地大笑起来:

“怕什麽?是不是我曾说过的誓言?告诉你吧,那是骗你的,等把孩子生下来我再慢慢告诉你。”

“真的吗?”

萧水寒笑着点头,吻她一下,邱风慢慢安静下来。

两个小时后,一个女孩呱呱坠地。邱风松了劲儿,很快呼呼入睡。护士为孩子按了指模,抱过来让萧水寒看一眼,嗨,真是个丑东西,猢狲似的小脸,皮肤皱皱巴巴,闭着眼,额头上还有皱纹呢。不过,一种与生俱来的亲切感从心中油然升起,他觉得喉咙中发哽,胸中涌出一股暖流。

看着幸福得发晕的父亲,邓飞又忘了他的年龄。他拍拍这位年轻父亲的肩膀,向他祝福。萧水寒点头致谢。

第二天,邓飞在病房外找到萧水寒:

“你的秘密恐怕难以保守了。”邓飞心情复杂地说,“我不得不向上级汇报,先向你打个招呼。”

萧水寒微笑道:“邓先生请便。实际上,从我决定要孩子的那一天起,我已决定把这一切来一个了断。”

邓飞迟疑地说:“恕我冒昧,你今后的打算?如果需要我帮忙,我会尽力的。”

“衷心感谢。等内人满月后再说吧,到那时,我会把自己的决定通知你。”

晚上,邓飞在加密通讯中向龙波清通报了本案的结论。龙波清在电话中吃惊地说:“什麽?你不是开玩笑?”

邓飞忍不住微微一笑,他猜想这发炮弹一定把局长大人从他的转椅上轰起来了。不过,这件事的沉重分量使他无法保持幽默的心境,“不是,我既不是开玩笑,也不是说昏话。”

电话那边沉默了很久,然后果断地说:“不要再说了,我马上派一架直升机接你。”

两个小时后,邓飞坐在龙局长的办公室里。黑色的丁字型办公桌把龙波清包在里面,平添一种居高临下的威严和隔膜。邓飞感慨地想,退休前他已习惯了从办公桌的堡垒中向下看人,看来视角不同,景观也大不相同。龙局长唤秘书为邓飞斟上绿茶,秘书退出后,他把沉重的办公室大门仔细关好,坐到邓飞面前。

“老邓,我自然相信你,但鉴于此事的分量,我还要再问一遍:这是真的吗?你凭什麽相信它,这件看来十分荒谬的事?”

“我在逐步信服的过程中心理惯性比较小,恐怕要得益于我看过不少李元龙先生的早期著作。在那里面,生物可以长生的结论几乎呼之欲出,只是,在那层窗户纸捅破之前,我想不到这上面去。”邓飞又把思路捋一遍,说:

“李先生说,上帝是一个非常开明的统治者,完全采用无为而治,他把亿万种生物洒在世界上,任其自生自灭。靠分裂方法繁衍的单细胞生物,从细胞本身来讲,可以说是长生不老的。当它发展成多细胞生物时,如果仍保持每个细胞的无限分裂能力,并仍用分裂方法繁衍后代,才是最正常、最容易达到的路径。科学家在研究癌症时早就发现,人体细胞中有一种致癌基因——RAS基因。它在胚胎期参与组织的发育和分化,婴儿出生后即受到抑制。但在致癌物质的作用下,它会恢复功能,始终向细胞发出生长和增殖信号,这就形成癌组织。其实,这种所谓的致病基因,恰恰是生命早期的正常基因,它的被抑制才是不正常的,是活体约束的结果。癌症之所以难以攻克,正是因为要对付的恰恰是细胞无限分裂的原始本性——虽然这种本性被压抑了几十亿年,的它仍顽强地不时复活。这些内容太专业,你能听懂吗?”

龙局长苦笑道:“我硬着头皮听,继续说吧。”

“所以,我们之所以觉得生物的长生不可思议,只是因为我们的思维被加上无形的枷锁,是现存生命方式数十亿年的潜移默化。还是接着刚才的说吧。我们完全可以假定那种长生的多细胞生物确实存在过,后来被大自然无情地淘汰了——很可能是因为这种生命形式不利于物种的变异进化。但是反过来讲,至少,细胞乃至生物体的长生并不是不可思议。”

龙波清听得十分专心,喃喃地说:“全新的视角。”

邓飞笑道:“其实,这和我们的破案很相似,有时候某个案件错综复杂,一片混沌,但只要跳出圈子,换一个视角,往往有新的发现。”他继续说道:

“刚才是从宏观上、从哲学高度讲,如果从微观、从纯技术角度来看,也是可以达到的。人类之所以会死亡,是因为人体细胞只能分裂约50代,就会衰老。人体中刚受精的胚细胞中,其染色体顶端有大约1000个无编码意义的碱基对,它们就象鞋带端头的金属箍,对染色体长链起保护作用。但在活体约束中,一种细胞凋亡酶CPP-32向所有细胞发出密令,使它们在每次分裂时失去80-200个碱基对,染色体因而逐渐失去保护,细胞就开始衰老死亡。再问一次,你能听懂吗?不懂就问,不要爱面子。”邓飞开玩笑地说。

龙波清已听得入迷:“请继续。”

“癌细胞与此不同,它有一种端粒酶PARP可以克制凋亡酶的作用。所以它是长生不死的。100年前,李先生用克制端粒酶的办法,治疗了千百年令医学界束手的绝症,并因此扬名于世。”

他有意停顿一会才说;

“然后,李先生就想到事情的另一面,如果把细胞凋亡酶去除,使人体细胞都能正常分裂同时控制分裂速度,实际上也就是使RAS基因回复到原始生命的状态。那会是什麽结果?那就是千百年来人们孜孜追求的长生不老。说起来简单,实行起来难度极大,但李先生终于成功了,并把这种手术施之于自身。于是他成了第一个长生不老者,直到现在还保持着40岁的身体。”

邓飞介绍完了,龙波清久久与他对视,屋里安静极了。邓飞皱着眉头说:

“老实说,过去我把萧水寒当作潜在罪犯时,我倒对他一直怀着敬意。知道了真相,我反而鄙视他可怜他。他象个土财主似的守住这个秘密,象个土拨鼠似的东躲西藏,为的什麽呀。我简直怀疑他有恋宝癖。”

公安局长似乎没有听到这段话,一直在按自己的思路在思索。最后他决断地说:

“我们也暂时为他保密,你先回家见见老嫂子,我还要向上面汇报。我想,这个足以影响全人类的无价之宝,如果仍归私人收藏,恐怕不合适。太可惜,也太危险。”

邓飞走后,他沉思很久,最后直接要通总统办公厅的电话。他要求立即安排与总统的见面,有极端重要的事情汇报。

萧水寒在蓬莱海滨的高级住宅区买了一套房子,邱风出院后就搬进去了。他原准备送邱风到澳大利亚定居的,但孩子的早产打乱了他的计划。

邓飞成了他家的常客,也是唯一的客人——萧水寒没有对孙思远生命研究所的同事们泄漏真情。邓飞对女主人自嘲道:

“我就象《80天环游地球》中的侦探费克斯,满世界追踪罪犯,却发觉追的是一位绅士。”

他非常热情,替邱风请保姆,买婴儿衣服,每天跑里跑外。不久,邱风就觉得再称他邓先生未免太见外了,应该称呼邓叔叔。她没想到这把邓飞吓了一跳:

“别别,千万别这样称呼。”他看看萧水寒,“就称我邓大哥吧。”

邱风为难地看看丈夫,丈夫微笑着默认了,邱风高兴地说:“那好,就依邓大哥的意。”

邱风的奶水很足。“看来我体内的黄体酮就是多,特别适合作母亲。”邱风半开玩笑半是自豪的说。每天保姆把毛毛抱过来,他把头扎在母亲怀里,国国嘟嘟咽着乳汁,吃饱了,自动放开奶头,依偎在妈妈怀里,漾着模模糊糊的笑容,眼珠乌溜溜地乱转。

邱风对自己的女儿简直是百看不厌,她把心思全放在女儿身上,甚至没注意到丈夫又恢复了周期性的抑郁。当母亲伊伊晤唔逗女儿说话时,萧水寒常走到凉台上,眉峰紧蹙,肃穆地遥望苍穹,去倾听星星亿万年的叹息。这时,170年的岁月就象溪水一样,静静地从他的脑海中淌过去。

还有混沌未开的毛毛,也无时无刻不笑卧在他的思绪里。他没有象邱风那样爱形于色,但他对毛毛的刻骨的爱恋绝不逊色于邱风。

他曾认为,如果长生更有利于延续人类种族,那麽,扼杀后代的生存权利并不是罪恶——这种观点理论上并不错,可是,在毛毛面前,你能再坚持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