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帝国政界往事:公元1127年大宋实录(全新修订典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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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附录:岳飞之死与暴力均衡(2)

真要收复失地,还会遭遇一个难题:金国扣押着赵构的长兄,前任皇帝宋钦宗。这是一张王牌。试想,金国若在南宋旁边建立一个国家,扶宋钦宗或他的儿子为帝,就像他们扶植刘豫建立齐国一样,天下会出现什么局面?宋徽宗之长子,赵构之长兄,本人又是前任皇帝,竞争者的合法性如此之强,南宋恐怕将成为强磁铁旁边的一网兜铁钉。不得志的人,坚持传统道德的人,企图获得更高待遇的人,都是潜在的倒戈者。那将是赵构的噩梦。事实上,就在皇帝和御史张戒讨论兵权分聚的时候,“金人欲立渊圣(宋钦宗)于南京”的说法已经开始流传。《宋史纪事本末》卷七十二说,传言“以和定而止”。如果南宋没有及时与金国议和,如果以秦桧为代表的主和派没有占上风,赵构可能碰上大麻烦。

其实,别说金国扶植宋钦宗建立政权,只要把赵构的这位大哥送回来,从赵构的角度说,威胁之大已经不亚于冒出一个敌国。数百年后的明朝,蒙古人就把俘获的明英宗送回来了,不久就发生了英宗复辟。历史事实表明,前任皇帝政变相当容易,就像闹一场家庭纠纷。

总之,对手有许多王牌,而且本来就很强大。自己则有很多弱点。要扭转这种基本局势,需要过人的勇气和才干。

当赵构企图收复失地的时候,他答应给岳飞更大的权力,更多的兵力,也就是说,他准备冒“太阿倒持”或“尾大不掉”的更大风险。后来赵构改了主意,大概是发现收复失地的风险大到他承担不起,或者说,收复失地的诱惑没有大到值得赌命的程度。从边际分析的角度看,收复失地的新增收益主要是荣耀和威势,属于锦上添花;新增成本却是内外交织的致命危险,属于雪中失炭。皇帝不愿用雪中炭换取锦上花。那么,在维持守势的暴力均衡格局中,就无须建立超过金国的军事力量。此意一定,岳家军的前途便暗淡下来。

关于这种计算,《宋史纪事本末》的作者说:“高宗忍自弃其中原,故忍杀飞。”赵构决心放弃中原了,就舍得杀岳飞了。这是国际关系决定国内关系的观点。李亚平揣摩赵构的心思,提出了国内关系决定国际关系的看法:“与其用朝廷的兵马钱粮,养大功高盖主、尾大不掉的武将,还不如与金国讲和更划算。”两位作者的看法都有道理,但都缺少一个过渡环节或中间状态:放弃中原,并不等于立即杀岳飞;杀掉岳飞,并不能保证金国讲和,更不能保证金国遵守和约。岳飞暂时还是有用的,所以岳飞还会活几年。

绍兴八年(1138)岁末,宋金两国议和成功。前边提到,这年二月赵构曾经拒绝扩大岳飞的权力,但五月又拒绝削弱岳飞,不敢自毁长城。现在两国签定了和约,是否意味着内忧大于外患了?为时尚早。首先,和约所划定的边界尚未交割设防完毕。其次,两国之间还没有好好打一场,作为和约基础的暴力均衡并未得到确认。尽管南宋对金国称臣纳贡,但金人总觉得便宜没占够,以兀术为代表的金国主战派还想“赢者通吃”。敌人在磨刀,我们自然也要磨刀,自毁长城的条件并不成熟。

绍兴十年(1140)夏历五月,金国叛盟,四路大军进攻南宋。都元帅兀术一路,在顺昌(今阜阳)被刘锜以少胜多打败。西边的岳家军一路捷报,孤军打到开封附近,苦战得胜后奉诏班师。这一年,赵构对金国的实力有了清晰的判断。赵构说,兀术虽然强大,却专门以杀戮残忍为能事,不顾人心向背,我知道他不会有什么大作为了。

反过来,金国连连受挫,也逐渐认清了形势。绍兴十一年(1141)夏历正月,金国再次南侵,三个月打了两次大仗,一胜一负,岳家军并未参战。尽管金强宋弱的局势依旧,但谁也吃不掉谁的战略均势得到确认。主战派兀术也有了讲和的意思。

四、内忧超过外患

绍兴十一年(1141)夏历11月,赵构与金国签订绍兴和议,宋朝皇帝接受金国册封,每年向金国进贡银25万两、绢25万匹,数量不变。两国以淮河为界。

如前所述,一旦敌国真不想打了,准备裁军了,本国裁军或曰自毁长城的条件就成熟了。这时,赵构终于有了选择空间:他可以恢复传统,改革“家军”体制了。换句话说,国际的暴力均衡确立之后,金国的致命威胁下降之后,内部的异己之患便升格为头号大患。

宰相秦桧的养子秦熺留下的一段记载,可以印证上述计算:“主上圣明,察见兵柄之分,无所统一,乃密与桧谋,消尾大之势,以革积岁倒持之患。”可见,“太阿倒持”之患已在皇帝心中郁积多年。按照主和派的说法,这种危险随着金人威胁下降而更加突出:“有识之士方惧金人之平,四方底定,而此辈跋扈自肆,意外事有叵测者。”

“叵测”二字用得极其精确。岳飞会反叛吗?不一定。那么,岳飞不会反叛吗?也不一定。即使岳飞不想反,他的部下也可能反。当年赵匡胤就未必想反,但他的部下追求富贵,非拥戴他当皇帝不可。闹到没有退路的地步,不想反也得反。更何况,岳飞对皇帝的议和政策是有意见的,对不增加自己的兵权早有不满的表示,一再冲皇帝撂挑子。南宋初期的军事体制缺乏节制手段,主要依赖部下的忠心,岳飞的心中有了不满的影子,这让皇帝如何安心?

最要紧的是,岳飞拥有反叛的实力。岳家军有十万兵马,占全国兵力的四分之一强。而且,这支军队的战斗力极强,民间声望极高。敌人说: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岳飞本人熟悉经史,礼贤下士,温和有礼,为人清廉,赏赐一概分给部下。这简直就是活圣人。岳飞死后多年,他的众多部下还聚在一起,联合起来为他申冤,并且哭声震天,场面感人——可见岳家军多么团结。这支军队的口号是: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联想一下赵构对兀术的评价——虽然强大,专以杀戮残忍为能事,不顾人心向背,我知道他不会有什么大作为了——岳飞该有多大的作为?这样的暴力集团不反则已,一反就可能天塌地陷。

此时此地,对皇帝来说,选择变得很简明:或者废掉岳飞,或者不废岳飞。对岳飞来说,选择也很简明:或者服从,或者反抗。对皇帝来说,岳飞将采取什么策略是不可测的——“叵测”。但是历史经验和亲身经历告诉他,历代武将在“叵测”的选项中填空时,只要胜算较大,往往要选“反”。不反的还要后悔。

那么,对皇帝来说,究竟是把自己和帝国的命运寄托在“叵测”之上呢,还是让秦桧出面干一次脏活儿呢?在皇帝眼中,一个好人可能的冤屈,与赵家江山的安全稳定相比,孰轻孰重?这还用问吗?

追问这种问题的恐怕只有“纯儒”。皇帝不会问,法家不会问。按照孟子的说法,“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然而,我们的帝国传统,总是儒表法里、王霸道杂,以“行诈使力”为看家本领,实际决策所依据的是利害计算而不是道德信条。即使考虑道德,按照普列汉诺夫的说法,道德里总是包含算术的。用我们熟悉的话说,就是“要顾全大局”。比起“天下苍生”来,个人的一点冤屈算得了什么?

哪种老虎最安全?死老虎最安全。是老虎就该死。在这个意义上,岳飞得到的“莫须有”罪名是一个非常贴切的罪名。宋太祖说,卧榻之畔,岂容他人酣睡。更何况酣睡的是一只猛虎。至于具体手段,究竟是“杯酒释兵权”好,还是流血杀人好,也不是可以自由选择的。面对弱者,皇帝不妨大度一些,赢得仁慈之名。面对岳飞这种级别的强者,皇帝缺少表现大度的实力和自信。他们不敢给对方留下还手反击的机会,不得不采用让皇帝声誉蒙羞的手段。当然,皇帝也有遮羞的办法:一是蒙蔽视听,硬说人家要反;二是转嫁恶名,让秦桧替他背黑锅。

赵构对岳家军的畏惧非同一般。他必须把不仁不义扩充到岳飞之子岳云和亲信将领张宪身上。李亚平写道:1141年农历12月29日,皇帝批准赐岳飞死,同时将张宪和判刑两年的岳云一同处死。

赵构的选择对不对?

从国际关系的角度看,岳飞死后,和局维持了二十年。1161年,企图一统天下的金国皇帝完颜亮(海陵王)背盟南侵,在长江防线受挫,引发内乱。再次议和,边界依旧。1206年,金国在蒙古的打击下国力衰弱,宋乘机伐金,失利之后议和,边界依旧。1217年,金国为躲避蒙古大军南迁,与宋开战,互有胜负。宋对金的弱势均衡维持了九十多年,直到到1234年,蒙宋联手灭金。赵构对两国均势的判断并无大错。

从内部关系的角度看,1207年正月,吴家军的世袭将领吴曦反叛,在宋金战争中投敌,向金国求封蜀王,一个月后,被几个奇人矫诏闯宫杀死。1230年,宋朝任命的京东路镇抚使、京东路20余万忠义军首领李全反叛,围困扬州,被守城将士袭杀。宋朝对自家将领的严厉防范,并非无病自灸。

总体说来,南宋存在了一百五十二年,比金国的寿命更长,最后亡于横扫欧亚大陆的蒙古铁骑,也不算太丢人了。从年头来看,南宋也比灭掉自己的元朝的寿命长。赵构建立了一个比金国和元朝更长寿的体制,而这个体制的存在与稳定又建立在内外暴力均衡的基础之上。无论暴力均衡的逻辑是否残忍,赵构不过按理出牌罢了。

本文谈论的与其说是岳飞,不如说是“家军”的代表,岳飞只是其人格化身。放眼望去,官军与家军、朝廷与藩镇、流官与土司、统一与割据,直至先秦的郡县制与封建制,官家暴力与私家暴力或地方暴力的关系,始终是中国历史的主题。

在其他条件相同时,作为暴力集团,私家军的效率一般比较高,地方武装其次,官军更次,就好像民营企业的效率通常高于乡镇企业,乡镇企业又高于官办企业一样。大一统帝国建立之后,官家追求朝廷安全,收权严管,就难免损害效率;追求效率,又难免损害朝廷安全。内部安全了,外部又不安全。于是,我们看到了南宋统治者在这些要求之间寻求均衡,追求安全最大化的努力。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绍兴十六年(1146)九月乙丑引用《中兴圣政》的话说:“绍兴以来,所以为国者有二:金欲战,则分江淮之镇,以援将帅;金欲和,则收将帅之权,以归朝廷。”换成条件加结果的一般格式表达:外患加重,则放权让利,封建藩镇之类具有大包干色彩的暴力激励机制出现;外患减轻,则收权削藩,官家代理人重返主导地位。岳飞的命运,显示出私家军队、地方武装乃至封建藩镇在官家体制下的兴衰规律,尤其是衰亡规律。这种规律,可称“岳飞通则”——虽有例外,惯例如此,通常如此。

2004年10月初稿,2009年11月改定